第九章 天邀城

摸屍從字麵上解釋,就是摸屍體,如果說的惡心一點就是撫摸屍體。當然了這裏的摸屍,並不是字麵上解釋的那麽簡單,胡鍾輝也並沒有什麽特別的癖好。

玩過網遊的人都知道,打完怪和boss之後,都要摸屍體。而摸屍體並不是說好玩,是因為摸屍體可以摸到錢或者裝備。

打完一個boss,所有人都會滿懷激動的心情,屁顛屁顛地去摸屍。摸到垃圾裝備會悲憤欲絕,摸到極品裝備會喜上眉梢。

胡鍾輝原來在地球上的時候,一半的時間和金錢,都用在了玩網遊上麵了。當時胡鍾輝在修仙大世界醒來的時候,還為自己的網遊賬號,痛心了好一陣子呢。

而摸屍就好比賭博,給人一種悲喜交加的刺激感。現在的胡鍾輝就是這個狀態,隻不過他沒有悲,全是喜,當然了還有一些憤憤不平的。

原因是雖然那個什麽老大嚴厲禁止,自己的手下摸人家的錢袋。可是一百多個人,胡鍾輝找下來,隻發現了五十來個錢袋,這其中還有三十個是空的。也就是說,有錢的,隻有二十多個錢袋。

不過這二十多個錢袋,是自己白撿的,沒有說那種野外打了半天,打死了一隻boss,結果好東西被別人撿了的憤怒。

“這些人真是的,一點都不聽自己老大的話,竟然偷偷摸走了八十多個錢袋。別讓我再遇到,不然的話,我一定會好好教育你們一下的,太虛偽了!太無恥了!”胡鍾輝說這話的時候,儼然是一個義正詞嚴,憤世嫉俗的愛國義士。

當然了誰也不知道,這愛國體現在什麽地方。

胡鍾輝之前是一個憤青地模樣,可低頭看到那些錢袋,立刻就笑開了花。臉上的那個褶子,跟老北京燒麥的菊花皮有的一拚。不過胡鍾輝很懷疑過,那做成菊花狀的燒麥,露出裏麵牛肉和胡蘿卜還有木耳調出來的陷兒,有點紅有點黃還有點黑的樣子,不知道食客是怎麽下得去口的。

隻見胡鍾輝坐在一個帳篷裏,全然不顧邊上的死屍,把所有錢袋都一股腦地倒了出來。黃橙橙地金幣,撞擊在一起,發出清脆地聲音。別看隻有二十多個錢袋,一個錢袋中,幾十到上百不等的金幣,林林總總也有一千多個金幣,此時的胡鍾輝已經樂瘋了。

正當胡鍾輝,準備吧所有的金幣,一股腦地裝進自己的兜裏時,發現了在所有金幣中,還有著一張金卡。

胡鍾輝納悶了:“這是什麽東西?難道是銀行卡?”

拿著那張金卡,胡鍾輝皺著眉頭,看了一眼,他想起來了,這是那個叫做劉堂主的錢袋中倒出來的。

胡鍾輝看來看去,隻見金卡上麵寫著二十萬的字樣。胡鍾輝覺得這東西,好像聽說過似的,正冥思苦想的時候,突然眼中一亮,之後瘋狂地大笑了起來。

原來這張金卡,是大顯帝國,四大錢莊聯合發布的金卡。這種金卡,上麵寫著多少數字,就代表多少金幣。

二十萬金幣的話,上萬斤,不可能背著走的。如果帶著走,估計得用那二十輛大車裝著。為了方便大家,也方便自己。

大顯帝國的四大錢莊,就發行了這種金卡,無論在大顯帝國任何地方,隻要擁有錢莊,都可以憑借金卡換取,金卡上等數額的金幣。

二十萬金幣在手,胡鍾輝有一種,從窮屌絲瞬間變高帥富的感覺。其實他不知道,窮屌絲再變

,最終也隻能變土豪,就他那長相和高帥富一點關係也沒有。

有了錢,胡鍾輝一下子就感覺自己硬氣了很多,有一種狗仗人勢的感覺。雖然胡鍾輝不知道這個形容貼切不貼切,可他現在確實有一種這種感覺。

數完錢,胡鍾輝找來一些水袋,然後給自己簡單的洗了個澡。又找來趕緊的衣服鞋子,換上了。雖然大小有些不合適,不過先穿一下,現在咱是有錢人,等到了天邀城,再買好的。

不對,是買貴的,什麽貴,買什麽。不怕花錢,咱有的是錢。到時候買兩套,穿一套,扔一套。

胡鍾輝收拾完自己,又吃了點東西。然後帶上一點幹糧還有水,就出了樹林,開始上路了。

當然出樹林的時候,胡鍾輝可仔細觀察了,確認周圍沒什麽人,胡鍾輝這才敢上路,因為他怕被人看到,萬一被人看到,最終聯係起來他和這次商隊被滅有關係,那就完蛋了。

出了樹林,胡鍾輝朝著去往天邀城的方向走去。走不了多遠,胡鍾輝就會摸摸自己的胸口,然後傻笑一會,繼續走。

如果胡鍾輝這個表情被人看到了,定然會被按上一個傻子的稱號。

胡鍾輝當然高興了,他這次是因禍得福,而且得了非常大地福,零零散散的那一千多金幣不說,就這二十萬的金卡,就能讓胡鍾輝,做夢都能笑醒了。

如果那幫假扮妖魔,偷襲商隊的人知道了,最大的好處落在自己手裏,不知道會不會氣死。

那些貨物,價值估計也就在二十萬這個樣子,可是他們還需要倒手賣出去,而且還冒了那麽大風險,甚至死了人,才弄到二十萬,還得幾十號人分。

可胡鍾輝呢,什麽也沒幹,就撿了這麽大一個便宜。好比網遊中,野外打boss,這boss爆了一大堆價值不菲的好東西,大家一窩蜂上去撿,撿完就撤了。

而胡鍾輝呢,卻發現眼前掉了一個極品裝備,竟然沒人看到,順手就撿了起來。然後一打聽,價值堪比那一大堆好東西。

胡鍾輝繼續往前走,從樹林到天邀城,隻有小半天的路。可這通往天邀城的商業要道上,和胡鍾輝一個方向的人幾乎一個也沒有。

倒是朝龍文鎮方向去的人很多,這些人看到胡鍾輝,都覺得十分驚訝。因為他們覺得不可思議,一個十四歲的小娃娃,竟然一個人走在路上,而且是朝著天邀城方向走的。

要知道,每天去往天邀城的商隊,基本都是一起出發的,所以也會前後差不多達到,而且多半都是下午快要關城門的時候到達。

如果剛出城兩個時辰,就遇到商隊,那說明對方一定是在野外過夜了,在野外過夜十分危險的,不用說大家都知道。

一個商隊在野外過夜尚且十分危險,一個人就更別說了。因此胡鍾輝的半道出現,讓大家很是驚奇。

胡鍾輝卻完全不在乎,自己一邊走,一邊練著自己的步步生風。一路上胡鍾輝,把步步生風,幾乎練到了極致,距離爐火純青隻差一步了。

不過如果有熟悉步步生風,這門功法的人,肯定會看出來,這個小子有一個地方練錯了,那就是他在最後一步的時候,右手本來應該平伸,保持身體的平衡,然後安穩落地。

可這個小子每次到了這一步,都會把手放在胸前,然後才落地。這樣一來,就導致了他的步步生風

,無法大成,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

其實這點胡鍾輝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之所以那麽做,是因為他在摸自己胸口。當然不是有特別的癖好了,更不是自戀,而是摸胸口掛著的東西,是不是掉了。

原來胡鍾輝怕那張金卡丟了,就把那張金卡單獨放在一個錢袋中,然後用繩子掛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並且貼身放好。

這也沒辦法,誰讓胡鍾輝沒見過什麽大世麵呢,雖然偷錢無數,可一次性見這麽多錢,還是頭一回。因此胡鍾輝的小市民心態就萌生了,就想了那個奇怪的辦法,還時不時地摸上一把,發現沒掉,就開始傻笑。

從胡鍾輝的表現,就可以看出,屌絲永遠是屌絲,就算擁有了二十萬金幣,依舊是個擁有二十萬金幣的屌絲,永遠變成不了高帥富。

在進行了一個多時辰,不到兩個時辰的跋涉,胡鍾輝突然就發現,前麵空中,出現了一座巨大的城池,比一座山大的多,甚至師座山,加起來估計也沒有這座城池大。

開始胡鍾輝還以為是海市蜃樓呢,不然怎麽可能會有城市,懸浮在空中。可當胡鍾輝再走近一些,就驚得目瞪口呆了。

這完完全全是一座城池,一座巨大的城池。城池中,包羅萬象,甚至連山川河流都有,簡直就是一個小國家。

胡鍾輝在地球上的時候,常常聽人說,什麽清明上河圖,清明上河圖的。當時胡鍾輝隻在乎一件事,那就是河圖是誰。

後來一打聽才知道,原來不是那個意思。這清明上河圖,說的是當時北宋時期的京都,東京。這東京周長六十裏,人口超過一百五十萬,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都市。

可這東京城要是和眼前的天邀城比起來,簡直就是螞蟻和神龍的區別。先不說其他的,就說大顯帝國,在天邀城,光駐軍就不下一百五十萬。

天邀城的南北東西縱橫,更是多達,八千裏。裏麵山川河嶽都有,人口多達數億。

看到如此之大的城池,胡鍾輝是徹底傻眼了,當然了也算開了眼界。

都說望山跑死馬,看著天邀城也是的,早在一個小時前,胡鍾輝就看到了天邀城的輪廓,現在已經走了一個小時了,還沒有到,估計要想到,最起碼得再走半個小時。

胡鍾輝趕到天邀城的時候,已經快接近中午了,巨大的城門大開著,一望無際的城牆高聳入雲。

這城門到底有多大,胡鍾輝不好形容,因為就算形容了,也不明顯。這麽說吧,故宮城門上的那些圓鼓鼓的疙瘩,銅質的門釘,這裏也有,故宮那個,一隻手基本就能握一個,可這裏的一個,都比胡鍾輝一個人大。

大門裏麵是寬闊的大街。這街道可比長安街還寬,估計得有上百米,街道上全是車輛行人,各種各樣,各型各態。

胡鍾輝剛想進門,就被門前的幾個金甲武士攔住了,那金甲武士很明顯不怎麽待見胡鍾輝這種小毛孩,不耐煩地說道:“一個金幣入城費!”

然後指了指在一邊的,一個巨大的銅質缸,胡鍾輝看了進去,裏麵已經快滿了。看的胡鍾輝眼睛都直了,心想若不是這裏有一百五十萬的守軍,老子非得偷兩把不可。

當然了這也隻能想想,然後胡鍾輝從自己隨身的包裏,拿出一枚金幣放進了缸裏,然後幾個金甲武士就不管他了,終於胡鍾輝進入了傳說中的天邀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