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陳夏茗回到家,卻隻有林清荷在家。見她進來,對廚房裏的何嬸道,“小何,把菜端出來吧。”

陳夏茗疑惑道,“如茗不回來吃飯嗎?”陳興之基本很少在家吃飯,一般隻是陳家三個女人在家吃飯。

林清荷坐下來,“嗯,剛剛接到通知,去西藏采訪了,要好幾天才回來。”

“你外婆他們還好嗎?”林清荷夾了一些菜在碗裏,問道。

“還好。”

之後便都沉默著,隻要她們兩在一起的時候,談話不是公式化,就是幹脆不談話。如茗在的話還好,會活躍氣氛。

飯接近尾聲的時候,林清荷像想起什麽似的,對陳夏茗說道:“你堂哥下周就回來了,要舉辦個宴會,你大伯母讓你早些過去幫她打點著。”

“好的。”夏茗輕聲應道。

吃完了飯,兩人移至客廳,林清荷一邊織毛衣一邊看連續劇,陳夏茗則拿著如茗買回來的各種各樣的雜誌看。

家裏的電話響起來,何嬸接起電話。

“夫人,找你的。”

林清荷放下電話,對正在看雜誌的陳夏茗說:“我給你爸織的毛衣隻差收尾了,你幫我織一下,何太太約我去打牌。”

“哦,好的。”看著要出門的林清荷,又道:“媽,今天的天氣很悶熱,似是會下雨,你帶把傘吧。”

“嗯。”說著,出了門。

說實話,夏茗和林清荷的關係有些微妙。她這個後媽對她並不苛刻,或許不能說是後媽,後媽總是給人家外來人員的感覺,而事實上,她才是那個外來人員。

當年,因為陳家和夏家是世交,聯係多,夏家的女兒夏馨雨和陳家兒子陳興之在這樣的聯係中生出些別的情

愫來。可是,這兩人的性格似乎不合,吵架是常事,可又愛著對方,就這樣糾糾纏纏、分分合合地過了三年。兩家家長覺得他們可以這樣結合也是好事,親上加親嘛。

可世事難料,陳興之的母親大病,家裏看著她病總是好不了,就說要找點事來衝喜。而陳家的大兒子陳煜之已在前一年結了婚,陳家就把目光放在了二兒子身上,讓他盡快和夏馨雨結婚。

當時,陳興之和夏馨雨正好在冷戰期,而且夏馨雨提出了分手,隻是他沒同意。陳興之找到她提這事,卻被夏馨雨一口回絕。陳興之負氣離開。倒也同意了分手,這樣分分合合的,他也累了。

陳家對於這樣的事也很無奈,不過他們沒精力在這件事上糾結過多。他們馬上為陳興之介紹了另一個女人,正是Q市國土局副局長的千金林清荷。

當時,作為副局長的林父正值競選局長職位,也樂得這門親事。因為時間緊迫,陳興之和林清荷見了一麵便匆匆訂了婚。

訂婚那天晚上,陳興之打電話給夏馨雨。夏馨雨赴約,兩人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最後一起去酒店開了房,卻不想做了讓她們一生都後悔的事。

陳興之和林清荷訂婚一個月後,兩人便走進了婚姻的禮堂,而這段時間夏馨雨卻不見蹤影了,聽夏家父母說是去旅遊了。

夏馨雨再次出現在陳興之麵前是十個月後,並且帶回來一個孩子,就是現在的陳夏茗。當時,這個孩子的出現無疑是給陳家扔了一個炸彈。

眾人最看重的當然就是林清荷的態度,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當時,已有六個月身孕的林清荷沒有人們想象中的上演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而是異常平靜地接受了這一切。

倒是陳興之的父親異

常憤怒,當時,陳興之的母親已經不再了。覺得對兒媳婦不公平,要把孩子送回去。不過,陳興之沒同意。陳父就把罪責歸在了夏馨雨身上。

夏家父母也是有苦說不出,也隻能責怪自己的女兒不懂事。可是,夏馨雨不但不認錯,還說不就是生了個孩子,有什麽大不了的,值得這樣興師問罪嗎?

夏父大怒,把女兒趕了出去,從此與女兒斷絕關係。夏馨雨也似很骨氣般,隻身跑到了英國,且一去就是十多年,與家人沒半點聯係。

陳夏茗十一歲那年,正在上課的她被老師叫出去,說是有人找,卻是一個不認識的女人,打扮時尚。那個人人自稱是她媽媽,很奇怪的,陳夏茗相信她說的話,從小她就覺得林清荷對她不一樣,稍稍大一點又聽到她和大伯母的談話,才知道自己的生母不是林清荷,也難怪她一直納悶妹妹隻比她小四個月。

林清荷對她並不差,妹妹有的東西她一樣有,隻是小時候看到她抱著妹妹,她嫉妒地也纏著要她抱,可林清荷卻有些傷感地看著她,“夏茗,去找爸爸抱好不好?”類似這樣的狀況時常發生。那時候,隻以為母親偏心,可現在才覺得,她這個母親對她已經算好了。

夏馨雨帶她到遊樂場去玩,可她似乎對一切都不感興趣似的,還惹來夏馨雨抱怨,“這孩子小小年紀怎麽這麽憂鬱,一點都不像我的孩子。”

當時夏茗好像是這樣回答她的:“我本來就不是你的孩子。”

夏馨雨一時語結,卻也不好反駁。要買禮物送給她,可買什麽她都說:“媽媽已經買給她了。”誠心氣她。

夏馨雨本來想彌補自己這些年的過錯,卻也有些怕這個孩子,所以幹脆不見,又跑到國外去了,很少回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