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艾克蘭特

布蘭奇奪下我手中的酒杯,重新讓調酒師倒了一杯果汁給我:“既然如此,那今晚就不許喝酒了,說說看,什麽學校?”

我看著手中鮮紅的番茄汁,想象著自己像吸血鬼喝血一般的喝下它:“艾克蘭特。”

“哦?”布蘭奇一驚,“是那所傳說中的貴族學校嗎?”

我點頭:“是啊,要上當然要上最好的。”

艾克蘭特學院,裏麵除了有錢人還是有錢人,但是與之相對的,裏麵的學生接受的都是精英教育。

起初我向福瑞克提出要進這個學校的時候,他的臉都綠了,但是我說:“你不願意也行,我覺得市長大人一定很願意。”

時間很快就到了午夜十二點,布蘭奇忍不住開始催我:“你該回去了,明天還要早起吧?”

我把下巴磕在吧台上:“不用,不過是去走個過場。”

布蘭奇端起酒杯,斜眼看我一眼:“我真是好奇,你每天出入這種地方,難道你的父母就不管管你?”

我撇嘴:“有你在,還需要我父母做什麽?”

布蘭奇臉色不大好,我用胳膊肘戳了他一下:“喂,這做城市隻有你一個吸血鬼?”

他左右看了看,確定沒有人在偷聽我們說話:“事實上,除了我,還有另外一個叫布萊克的家夥,我的地盤在東邊,他的在西邊,平常我們互不來往,除了在教會有異動的時候,才會見個麵。”

我驚訝的看他:“都這個年代了,教會還這麽活躍?”

布蘭奇聳肩:“可能是吸血鬼最近比較活躍吧,前段時間我聽說他在物色人類少年當做自己的後代,也不知道怎麽樣了。”

我的腦袋轉的飛快,我有預感,那天晚上那個饑餓的嬰兒一定跟那個叫做布萊克的吸血鬼有關係。

布蘭奇放下手中的杯子,偏頭看我:“怎麽?想拋棄我去找當別的吸血鬼的後代?”

“怎麽可能?”

我嗤笑一聲,然後我勾起嘴角,朝他邪惡的笑笑,“如果哪天我厭煩了這種日子,我一定跟你走。”可惜我從未厭煩過。

布蘭奇不置可否:“你該走了。”

這已經是他今天晚上第五次催我了,於是我順著他的意思走出了酒吧。

“喵嗚!”

我不得不佩服小黑,凡是我在與人交談的時候,它總是會不聲不響的失蹤,然後當我終於隻剩下一個人的時候,它又悄聲無息的出現在我身邊,或者它一直在我身邊,隻是我無意忽略了它?

隨便攔下一輛出租車,報出一串熟悉的地址,福瑞克依言把桑的房子讓了出來,我不知道他們一家住去了哪裏,這跟我實在沒多大關係。

“小姐,您回來了。”溫妮管家為了打開了門,“洗澡水都準備好了。”

這座古典歐式的小別墅隻我一個人住實在是空曠的太淒涼,我讓塔爾幫我聘了一個管家和一個女仆,那個管家是個五十幾歲的歐巴桑,雖然不如愛德華那樣服侍的我事事順心,卻還算是個手腳利索的管家。

“行了,你們也快下去休息吧,今天太晚了。”我把風衣遞給溫妮,徑自上了樓。

這棟別墅總共有三層樓,正門前麵有一個噴泉池,天氣好的時候可以看見彩虹,別墅後麵是一個小花園,我命人種了很多白玫瑰,那是我是最愛。

一樓一進門是客廳,兩邊是餐廳和廚房,溫妮管家和朵唯也住在一樓,哦對了,朵唯就是那個女仆,她看起來比我大不了多少,似乎是因為家境問題,不能繼續讀書,為了貼補家用,隻能早早出來工作,真是苦命的孩子。她起初以為我是個很難伺候的主,畢竟獨居的大家小姐多多少少都有些叛逆,她一開始很拘謹,做事也畏手畏腳的,不過後來有一次她在做清潔的時候打碎了一個據說市價十位數的宋朝花瓶,怕我責備她,蹲坐在碎片旁邊哭個不停,我上去遞給她一塊手帕,告訴她我家裏多的是這種花

瓶,打碎一個無關緊要,並且表示絕對不扣她的工資,從那次開始,她見了我都要露出聖母般溫和的微笑,露出一排雪白的小米牙,雖然我很想提醒她,這種笑容不適合二十歲的她,但是看著她的笑容,我覺得胸口暖暖的很舒服,也就再沒管過她。

二樓基本上就是我的地盤了,最大的臥室當然被我霸占了,留下幾個客房,如果有客人來的話就算留夜也沒什麽關係。

三樓是我經常待的地方,三樓有一半是露天的,一半是一個寬敞的獨間,我把它開墾為一間書房,裏麵也放置了一些樂器什麽的,沒辦法,想當初維多利亞時代的時候,所有的貴族都以會一門樂器為豪,我也不能免俗。

洗了個澡,我躺在king size的大床上,很快便進入了夢鄉。

翌日一大早,溫妮有規則性的敲門聲就把我弄醒了,這可比鬧鍾管用,因為我關不掉它。

“小姐,再不醒來您就要遲到了,小姐?司機已經在外麵等候了,小姐,小姐?”溫妮的聲音雖然溫和,卻帶著異常堅決不退縮。

我從溫暖的被窩裏探出腦袋:“知道了,我馬上就下來。”我該給她加薪水嗎?

艾克蘭特,校服和學費一樣**,即使是在冬天,女生依然是短裙,男生則是襯衣長褲,別擔心艾克蘭特裏麵的精英會凍死,那裏有足夠多的暖氣會讓你熱得流汗。

老實說,我不太習慣穿那種學院風的短裙,雖然可以露出我修長的腿,卻也讓我得時時刻刻注意春光乍泄的危險,並且要知道,現在我走的可是中性風,穿裙子就突出了我的性別,那我可以剪短的頭發也失去了原本的特色,簡單的說就是,我穿上了男生的校服。

白色的襯衣,深藍色的修身長褲,外麵一件黑色的外套,還有一條深藍色的領帶,看上去是很簡單的樣式沒有錯,可是你仔細看看外套上的金色暗紋就該猜得到,這衣服絕對比它看上去的要值錢的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