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局中局_第三十六章 狗急跳牆 (下)

就剩下了三三兩兩的幾個旅客,手裏都握著車票等待出站口工作人員的驗證,小張將目光從最後的幾個乘客臉上掃過,驀地,他發現走在最後的兩個人看起來若無其事的神態卻有些不自然,特別是走在最後麵的那個“民工”,蛇皮袋子很大,裏麵的東西卻似乎不多,他完全可以把手裏提的塑料桶放進那個蛇皮袋子裏,而且他塑料桶裏的熱水瓶蓋子很新,一點都不像是用過的樣子,一個民工用過的熱水瓶蓋子,怎麽會有這麽新呢?

小張連忙站起身來,攔住那兩個剛驗完票準備走出出站口的人,冷峻的道:“對不起,請二位出示一下你們的有效證件。”

“憑什麽給你看證件啊?”走在前麵嘴裏叼著煙身上有紋身的家夥腦袋昂著,一副鬥牛的樣子對小張道。

走在後麵的那個“民工”趕緊從口袋裏掏出自己的身份證,遞給了小張,這個看似不經意的動作卻被小張看出了一絲異常,這個民工似乎早就準備好了身份證讓警察檢察的,可是一般民工的身份證都是收在錢包或者衣服裏那些隱秘的地方,而且警察也一般很少查民工的身份證。

那個“民工”繞過前麵那個年輕人,就要往前衝。

“站住!”小張一聲大喝,“把你的行李拿到辦公室檢查!”說著伸出雙手就要攔那個“民工”。

“你煩不煩啊!”走在前麵的那個身上有紋身的家夥突然伸手去抓小張的衣服,嘴巴上的煙差點燒到了小張的臉上,這個動作就更加肯定了小張對他們的猜測,這兩個人肯定是一夥的,前麵這個有紋身的家夥負責探路,後麵那個背蛇皮袋子的裏麵肯定有問題。

於是小張撇開前麵這個叼著煙的紋身家夥,用手裏的警棒指著那個“民工”道:“把你的行李袋打開,把你水桶裏的東西拿出來,我要依法檢查!”見小張這邊有動靜,辦公室的幾個警察也衝了出來,圍在了兩個男子的周圍。

“民工”的眼裏閃過一絲陰冷的光芒,他

輕輕的,用極其緩慢的動作把背上的蛇皮袋子放在地上,並把左手的水桶也放在了地上,然後身體朝後麵退了幾步,眼睛死死的盯著那兩樣東西右手伸進褲兜裏。

很顯然,褲兜裏是槍。

這兩個人正是金三角的老三派來給何律送貨的馬仔,他們就用這身打扮騙過了無數的火車站的警察,想不到今天卻在星城栽了個跟頭。

十公斤高純度的海洛因其實並不是藏在他背上的蛇皮袋子裏,是藏在水桶裏那個熱水瓶的夾層中,這是他們運毒的方法,將海洛因藏在熱水瓶的夾層裏,密封鑄成後在福爾馬林**裏泡上幾天,連緝毒犬都聞不出來,在昆明的時候不知道在哪裏不小心,熱水瓶上麵的蓋子掉了,他們隻好再買一個,想不到正是這個蓋子,被小張看出了破綻。

在另外幾名警察的注視下,小張小心的用警棒將蛇皮袋子裏麵的東西撥開,一件一件的打開,仔細查看。

身上有紋身的家夥在不斷的挑恤著這些警察,想轉移他們的注意力,被兩個警察牢牢控製住,掀翻在地上,並從他的褲兜裏搜出一把手槍,仔細一看,是把玩具手槍。

“民工”褲兜裏藏的可不是玩具手槍,子彈已經上膛,保險已經打開,隻要小張去打開他水桶裏的熱水瓶的話,他會毫不猶豫的掏出手槍,打死這幾個警察,然後奪路而逃,他已經在Z國製造了幾起警察的傷亡事件,不在乎在往頭上加幾條人命,而且要槍殺這幾個手裏沒有槍支的警察,顯然易如反掌。

蛇皮袋子裏沒有任何可疑的東西,難道是自己看錯了,小張正要將“民工”的紅色塑料桶裏的東西拿出來,想不到這個時候,事情突然發生了變化。

小張正要把塑料桶裏的熱水瓶拿出來檢查,突然一直站在廣場上的那幾名“警察”突然衝了上來,把那個紋身的叼煙青年和那名“民工”圍了起來。

為首的警察拿出了一個工作證在小張和另外幾名警察的麵前晃了晃,道:

“星城市刑偵支隊的,這兩人正是我們在追捕的通緝犯!”然後對另外兩名警察命令道,“把他們給我抓起來!”

麵對突如其來的另外幾名警察,“民工”在很短的時間內做出了魚死網破的決定,正當“民工”就要把手槍掏出來的那一瞬間,為首的那名警察突然拿出了一個半月形的匕首,這個匕首很奇特,不但整個刀柄成半月形,刀身中間還有一個半月形的空缺,然後將匕首猛的架在了“民工”的脖子上,厲聲喝道:“到了我們‘刑警隊’的手裏還不老實是吧?”還生怕“民工”看不清楚似的,把匕首在“民工”的眼前晃了晃。

“民工”一看到為首警察手裏的匕首,懸起來的心一下子落地了,這匕首是他們接頭的暗號,“民工”的手裏也有另外一把匕首,不過他的匕首中央是一個半月形的硬塊,跟這個為首警察手裏拿的那個匕首剛好合成一個圓形,雖然此刻“民工”不能拿出來驗證,不過就憑眼睛就知道八九不離十了,肯定是自己人才知道他們的接頭暗號。

另外兩名警察迅速將那個身上紋身的青年給“扣”了起來,這個紋身青年也見到了為首警察手裏的“匕首”,當然不再反抗,一行人推搡著兩人朝車站廣場的警車走去,兩名警察一個手裏提著“民工”的蛇皮袋子,一個手裏提著桶子,就在這個時候,小張突然發現為首警察的手隻是隨便的控製著那個“民工”的胳膊,而民工的另外一隻手依然插在褲兜裏,根據他走動時褲兜的形狀,小張可以判斷這個“民工”褲兜裏藏的一定是手槍,而他的手,一直握在手槍的手柄上。

廣場是人流密集的地方,根據小張的判斷,這個“民工”完全可以從這個為首警察的控製下逃出來,而且如果他手裏真的拿的是手槍的話完全可以與警察對峙,既然是通緝犯,罪行肯定不小,而且還有非法持槍罪,他怎麽會不逃呢?而且小張這個時候突然發現那個為首警察走的竟然是內八字路,這個警察隊伍裏絕對不會有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