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十四章:她不好玩
藍時等著方珍走了之後,順利地從路亦銘那裏拿到了穆初曉的電話號碼。他這次是認真的,絕對不是玩玩那麽簡單!他從前還不知道竟然有這麽純的女孩子,他所謂的純就是從骨子裏散發出來的純,而不是裝出來的。他玩的女人夠多了,要不是老爹也催著結婚,要不是這次遇見了穆初曉,他也是不會將老爹的話聽進去的。
一直到晚上,也順利地留下了路亦銘和穆初曉,路亦銘是無所謂的,他不喜歡這女人,讓給別人也無妨。
吃了晚飯之後,藍時又問道,“去黎吧續場子唄。”
路亦銘雙手讚成,他也不想這麽早回去,要是能夠勾搭一個美女回去睡睡也是不錯的。
穆初曉其實也不是乖乖女,最近被老媽催結婚催的煩躁了,連出來吃飯都不想吃,還去什麽酒吧?況且這男人笑得怪猥瑣的,萬一把自己那個什麽了怎麽辦!於是更是搖頭堅決地拒絕了。
“去吧,這麽早回家多沒意思。”路亦銘知道藍時喜歡她,便也開始幫著兄弟說話了。
穆初曉可是知道這路亦銘的,花心大蘿卜一個。她才不會跟他結婚的呢,況且好似聽說他還沒跟他老婆離婚呢,沒離婚就急著相親,可見是那女人無用。聽說還是從前衛家的千金,說到姓衛的,她從前讀大學的時候還有一個知己好朋友也姓衛呢!但是大學一畢業就結婚了,也就失去了聯係。
“如果太晚了的話就開車送你回去。”路亦銘再次說道。“你我都是不滿意這門婚事的,出去玩玩也好對你父母有個交代不是?就算不是真的,哄老人家開心也是好的。”
路亦銘這一說,更是說到了穆初曉的心坎上。她托腮想了想,便應允了下來。反正閑著也是閑著。
黎吧是S市裏最豪華的酒吧,裏麵的杯具器皿都是由黃金打造的,布置得更是奢華無比。而開這酒吧的老板,也是路亦銘的好朋友堇臻,這小
子是十八歲就出來打拚了,跟老爹老媽鬧翻了,所幸的是有個聰明的頭腦,開這酒吧也是讓他賺了一大筆錢。這些都是小事,更讓人驚訝的是,他這店,不僅在S市開了,在A市以及各線城市都有分店。能夠在三年之間做到如此境地,當真是叫人驚訝。
路亦銘與藍時一進去就輕車熟路地照吧台打了聲招呼坐在了卡座裏。因為顧及著穆初曉在這裏,便沒有打電話叫女人過來了。
整耳欲聾的音樂響徹所有人的耳膜,藍時倒了一杯經過紅茶稀釋的威士忌給穆初曉,“穆小姐,喝一杯唄。”
穆初曉知道這藍時是想要勾搭自己,隻是笑了笑推開了酒杯,將果汁放在手裏,“不好意思,我不喝酒。”
路亦銘見著這兩人推脫來推脫去也是無語,喝酒就喝酒,不喝就不喝。也沒見過藍時什麽時候這樣積極的。這女人到底有什麽好的?雖然長的可以,但是完全沒有一點意思。他與他說起這些的時候,藍時隻是笑了笑,說道,“你不懂。當你看見一個人,你的心髒忽然停止跳動,你覺得有無數花瓣在她的身邊綻放的時候,那就是你一直要找的人。無論她對你是否有意思,你都得奴隸大膽地去追求。”
這種奇怪的感覺怎麽可能會在他的身上發生!女人對於他來說隻是玩玩而已,可是他忘記了,從前有一個女人是讓他有過這種感覺的。隻是他一直都忽略著,他生長在豪門家庭,從小就被教育真正的感情是不需要的,維係著兩人關係的,隻有利益。沒有真情。
“對了,你老婆怎麽樣了?”穆初曉的嘴硬的很,一時也沒有找到突破口。隻好與路亦銘開始閑聊起來了。
路亦銘有些無語,但卻沒有表現在臉上,隻是俯身與他說道,“無所謂,那種女人。就算有老婆又怎樣,我還不是照樣玩麽。說實話結婚隻是累贅。”
藍時又想到當初路亦銘堅持要娶衛燕爾的時候,那樣
堅決,好似找到了真愛一般。現在看來也是不過如此的,“當初你都急的跟老爺子玩命了,怎麽這時候就變成這樣了?”
他從沒有動過真情,這下子被老爹逼著結婚,自然也是要向他多取經的。路亦銘看了看他,正經說道,“女人是可有可無的。除了繁衍後代簡直一無是處不是麽?就算你現在喜歡她,得到了,又覺得厭煩。總覺得有什麽東西改變了一樣,我就是一個前車之鑒。”
說著,還一麵擺弄著手機發著短信。藍時不用看便知道他是在幹嘛了,就是在叫妹子。但是他這說法,藍時可是不敢苟同的,女人還是要自己打心眼裏喜歡就好。從小他就被老爹放養式教育,感情之類的更是不知道是什麽東西,他家世代從商,雖然不如路家那麽家大業大,但是也算得上是S市的頭等的大企業。
“你這就錯了。說不定你隻是一時糊塗呢。”藍時自然是知道路亦銘是什麽樣的人的,什麽女人都在手裏玩過,唯獨那衛燕爾是碰都不願意碰,“你還是不願意碰她麽?”
路亦銘瞧著門口一幫美女,稍稍招了招手,她們便一窩蜂地湧了過來,又低頭對他笑道,“無所謂了,她那身子,跟紙一樣單薄。沒意思。”
可也隻有藍時才注意到,他嘴角的笑容似乎是改變了不少,也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還是自己看走眼了。他從前急著要娶那衛燕爾的時候,可是把老爺子氣得不輕呢!他母親更是氣得上火,還不是讓他給娶了。可是還沒碰新娘子,結婚第二天就到了國外。衛燕爾似乎在老宅裏受了不少的氣,他那時候還顧及著她,第一次從國外回來便帶著她一起住了出去。
也不知道是經曆了什麽事情竟然變成這樣。
穆初曉見著這兩個男人說著悄悄話也是覺得沒意思,“你們在說什麽呢?”但既然來了,就得好好玩不是,況且自己從前酒量那麽好。便舉起了酒杯,遞給他一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