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缺席婚禮
高檔的南寧市區酒店裏,從南寧小鎮到這裏足足三個小時的車程,和中海一樣,燈火輝煌,別有那麽一區一格。
房間裏,池安換上了那套婚紗,把腰身的部分修飾的要更合適、更緊湊了些,身旁是黑色禮服在身的郝錦,她果然還是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樣。
金童玉女,十全十美,這兩個形容詞放在他們的身上還是那麽的貼切,站在透光的玻璃鏡前,那麽的般配。
“我真的迫不及待的希望那一天趕快來,你知道嗎?我等了足足五年。”郝錦拉著她的手,深情款款的看著麵前這個淡妝濃抹的女人,仿佛睫毛都隨著心髒抖顫著、緊張著。
池安仰著頭對上那雙炙熱的目光,她相信,他愛自己,愛到若是離開他可能發瘋,她說:“謝謝你。”
“池安,別再說這三個字了好嗎?現在是,將來也是。”他將她摟入懷中,緊緊的抱著。
這三個字,從認識池安的那天起她就一直掛在嘴巴,盡管這次的婚禮來的不近人情,盡管他清清楚楚的知道,池安不愛他,隻是拿婚禮來交代她所謂的感激,可偏偏如此,他寧願蒙在鼓裏,不願意拆開。
至於池安,她說過,她一生的最後一個機會是郝錦給她的,她該把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都打包好送給他,包括自己,甚至毫無保留。
還有十天,她就要穿著身上的這套婚紗,風風光光的出嫁了,時間真快,快得連她還未熟悉做新娘的感覺就要結束了。
另一邊,中海市。
已經夜幕時刻,諾大的別墅了,時正冬坐在沙發上,客廳裏隻有一盞台燈亮著,周圍漆黑一片。茶幾上是一封紅色喜慶的請帖,是幾個小時之前於湛拿進他的辦公室的,也許看出了時正冬的心思,於湛什麽也沒說關上門就離開了。
而這幾個小時裏,他一句話未說,連喜帖也沒拿上手打開看一眼,冷冷的躺在那裏,有些刺眼。
良久,他才起身走到浴缸
前,順著一根線頭將綁在另一邊的東西拿了出來,是兩枚戒指,除了大小不同,款式一模一樣,是的,這就是當年他和池安的結婚戒指。
他的戒指上刻著一個字母“N”,而池安的那枚則刻著一個“D”。
“時正冬,如今我用二十四年的時間明白了一件事,原來我跟你……就像同一個地方容不下兩種生物的道理是一樣的,注定誰也包容不了誰。”
這是池安在離開中海前與他說的最後一番話,那個時候,她頭上裹著厚厚的白色繃帶,外套裏套著醫院的病號服,摘下了無名指上的訂婚戒指,將它放在了窗前那盆曇花下後頭也不回的離開了,而他,真的沒有挽留。
如今,這兩枚戒指拿在指尖足足千金重,拿不起來,也放不下,終究,他是個罪人,在池安眼裏,是他親手殺了池南,殺了自己的親手骨肉,哪怕他死,也還不清的。
而關於池安的婚禮他是去還是不去,苦惱著,一晚上也的不到答案,於湛也在進辦公室的時候鼓起勇氣無心的問了一句:“時總,那天的行程需不需要取消。”
“不用了,幫我訂去紐約的飛機,那天我要過去談‘匹岸’項目的事情。”時正冬忙碌著手上的事,表情和語氣上半點遲鈍也沒有,好像對於池安,他真的不在乎似的。
於湛抿了抿嘴,話在嘴裏遲疑了好一會兒,卻還是問了出來:“這件事情不是應該池總監和您一起過去紐約那邊嗎?難道真的不等了?”
“你什麽時候開始喜歡刨根問底了?”時正冬抬起頭問道。
“對不起時總,我隻是覺得……池總監的婚禮你是不是該出席一下呢,畢竟……”
“夠了,我的事情不用你操心,你出去吧。”
他下了逐客令,說到底,他和池安的事情於湛自然知道的,時正冬白手起家,於湛算是第一任功臣。
於湛向來不會去挑戰時正冬的性子,可在出去之前他把時正冬的手機放
在了桌上,交代著:“昨天你的手機落在這裏,我先替你收起來了,不過在此之前夏小姐來過,可能……接過您的電話。”說完便出去了。
接過電話?時正冬拿起電話翻看了一下,通話記錄的第一欄還是自己昨天最後通過電話的生意夥伴,並沒有別的,可於湛不會無厘頭的亂說,他心裏猜著,會不會是池安呢?
可最終還是沒有勇氣打電話過去,放置一邊,沒有再去理會。
隨後的幾天裏,池安的婚禮越發的緊張,幸好這幾天淩小桑陪著自己說說話,可能因為淩小桑太像以前的自己了,以至於親和的很。
她把那天她落下的照片打算還給她,卻怎麽也找不到了,記得當時放在衣服口袋裏,回到酒店放進了抽屜裏後就一直忘記還給淩小桑,現在想起來,卻不見了。
“不重要的,丟了就丟了。”淩小桑坐在一邊吃了蛋糕,一邊說。
隻是池安還是翻遍了整個房間還是不見那張照片的蹤影,莫非,是打掃的人員不小心帶出去了?
“對了表嫂,你結婚那天他也會來的吧。”
她精疲力盡,最後還是決定不找了,丟了也好,正打算和淩小桑說些什麽,電話就響了,是於湛打開的。
“對不起池總監,你婚禮那天時總要去紐約談項目,來不了了。”這已經是於湛猶豫了好幾天後才打算告訴池安的消息。
來不了?是啊,換做是她,她也不會去他的婚禮,可心裏難免還是有些失落,她原本想,當他看到她穿上婚紗拉著自己手的是別人,他會怎麽辦?
現在不用想了,他不回來了。
掛了電話,池安告訴淩小桑:“他不來了。”
淩小桑像個沒心沒肺的家夥,繼續吃了那塊可口的蛋糕,沒有注意到池安神色上的變化。
整天下來,池安都鬱鬱不悶,手機拿在手裏,她想親自打電話給他,可猶豫好久好久,是不是太下賤了點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