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四十章】 對薄公堂



一周後,關於肖曉貝監護權的案子再次開庭,肖晴作為被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而張雨童則以辯護律師的身份,陪在肖晴的身邊。

旁聽席上都是一些不相識的人——那裏沒有錢勇的親朋,錢勇是因為怕丟臉,所以沒有通知任何人;肖晴則是沒有人可以通知,她不想再去騷擾魏晉,而陳思儀早已恩斷義絕;至於趙萍,唉,說來話長……

好在還有張雨童,肖晴感激地望著她,心裏稍稍感覺到一絲溫暖。這一周的時間,張雨童四處取證,到處調查,該做的準備工作已經都做了,接下來,就要看今天法官怎麽宣判了。

看著肖晴異常緊張地坐在那裏,張雨童甚至能感覺到,她在微微地顫抖。張雨童趕緊用眼神鼓勵著她——放心吧,法律總是站在正義這一邊的!不要怕!

“原告律師請申訴。”法官依然對錢勇明顯的同情。

“我當事人的證據,剛剛已經提交法官,現在我們隻希望依靠法律的威嚴找回公道,得到肖曉貝的監護權。公道自在人心,我們相信法官會公正裁決的!”錢勇的律師把所有的證據證詞又重複了一遍,然後做了個結案陳詞。

法官對於此番話很是受用,然後又麵向張雨童,說道:“現在被告律師請發言。”

“我當事人剛剛已經陳述完畢,相信大家對我當事人的觀點已經很清楚,不必再重複了。現在,我把手上的材料展示給大家。”張雨童站起身向大家致意。

“這是我當事人戶口所在地開出的戶籍證明——錢勇,男,已婚,妻子趙萍。原告一直蒙騙我當事人,說他是單身,而且還想和我當事人、做一對情人,現在我想問,原告這樣撒謊的目的何在?你口口聲聲說我當事人在隱瞞孩子的事情,那你為什麽要隱瞞婚姻?”張雨童當場揭穿了錢勇至今仍然單身的謊言。

“是的,我是隱瞞了婚姻的事實,但並沒答應她結婚,這應該不算欺騙吧?再說,現在社會,有個情人是很正常的事,更何況我們之間有個孩子,我追求她也不為過吧?”錢勇已經料到肖晴會調查,所以麵對如此發問,並不驚訝。

“我認為這已經構成欺騙,因為你口口聲聲說,要一家三口永遠在一起,最後卻又要把孩子奪走,你的出發點很不光明。對於你這種品質的人,根本沒有資格教育孩子。”錢勇如此大言不慚,竟然說找情人是正常現象,實在太可惡了。

是啊,這也是肖晴要說的話——張雨童調查出錢勇和趙萍是夫妻,實在太意外了。雖然早就預感到錢勇不會這麽單純,隻是沒想到會和趙萍有什麽關係!肖晴弄不明白,難道老天爺就是要這樣折磨自己,剛剛從友情與愛情的漩渦跳出來,又陷入另一個漩渦?

想想之前跟陳思儀決裂後,多虧了趙萍處處關照,肖晴不忍心傷害這個好朋友。若是趙萍坐在旁聽席上,麵對著自己的丈夫和自己的好朋友進行唇槍舌戰,她的心裏一定會難過的。如果趙萍能生育,錢勇怎麽會非得搶回肖曉貝呢?所以今天開庭,趙萍沒出現,或

許是件好事……

“我當事人這樣做,無可厚非,根本與道德品質無關。如果被告能坦白孩子的身世,我當事人怎麽可能編這樣的謊言?我當事人隻是希望用感情打動被告,然後和平解決。”錢勇的律師立刻反駁道。

“請對方律師注意一下時間問題,原告在不知道孩子的情況下,已經實施欺騙了,所有的跡象表明,原告就是一個偽君子。”張雨童早就把兩個人之間的每一次會麵,都做了詳細研究。

“即使我當事人有婚姻存在,與孩子的監護權也不發生抵觸。我當事人現在沒有子女,所以從人性化上講,孩子應該歸我當事人;從理性上來說,我當事人能給予孩子更好的生活,更有撫養能力,這是被告所不能達到的。”錢勇的律師又換了個角度,據理力爭。

“我想請問對方律師,如果因為對方沒有子女,我們就把孩子給他,那這個世界上無兒無女的人多了,你同情得過來嗎?如果因為原告生活條件富裕,就是有資格,那麽法律上所說的人人平等,又是什麽概念?難道以物質分高低嗎?”

張雨童抓住對方每一個漏洞,步步緊逼:“國家反複強調——改善生活水平,提高人口素質,那麽我想問在座的各位,到底是生活水平重要,還是人口素質更重要?如果讓一個生活富足的大騙子,培養出另一個道德敗壞的人,這到底是人性,還是理性呢?”

對方律師被質問得有些窘迫,看來這個張雨童是想咬定錢勇道德敗壞,讓法官難以裁決了。

律師調整了一下思路,辯解著:“現在請被告律師認清一件事,我當事人,是一位優秀的企業管理人員,商界的精英,他手下的員工也都很出色。難道這樣的人才,你會說他是沒素質嗎?那麽請原告回答,什麽才叫有素質?”

“但是據我所知,原告這個商界精英做得很不光彩,當年他是靠著夫人的關係一步步高升的,他今天所有的一切,其實都是他嶽父給予的。這也正是原告為什麽隻要孩子,而不同意和我當事人結婚的主要原因——因為他還要利用自己的妻子,往上爬!”張雨童露出了一個微笑,神情自若。

張雨童此言一出,全場嘩然——這樣的事情見多了,也許錢勇真的是這樣虛偽的人吧?當初拋棄肖晴母子,是為了得到顯赫的地位,如今發現不能生育,才想起來搶回自己的骨肉!這樣的人真的太卑鄙了!

“被告律師,請不要侮辱我當事人,否則我會起訴你惡意傷害。需要聲明的是,我當事人和妻子趙萍是真心相愛的,大家想想,當初我當事人結婚的時候,已經失去了性*功能,但是趙萍依然和他走進了婚姻殿堂,請問這不是愛,是什麽?”錢勇的律師也不示弱。

是啊,最初這一點,還真的讓張雨童奇怪,但是聽說趙萍不能生育,張雨童便斷定,這其中肯定有鬼。

“如果事實果真如此,那真是千古絕戀了。但是事情並不是對方律師說得那樣美好,因為真正不能生育的,其實是原告的妻子——趙萍!”

全場一陣**,沒想到事情變得如此撲朔迷離,一個孩子的監護權,隱藏著這麽多秘密!現在所有人都對錢勇有了不滿,如果張雨童說的都是真的,那錢勇還有什麽臉麵要回自己的孩子?

“請被告律師不要隨便發言,說我當事人 妻子不能生育,你有什麽證據?”錢勇的律師顯然沒料到這個變化,因為錢勇並沒有對他提到過趙萍的事。

“我當然有證據,法官請看這份資料。這是我在市內幾家大醫院得到的病曆報告,結果表明原告的妻子,根本沒有生育能力。”張雨童從不打沒把握的仗,又向法庭提交了另一份證據。

這次連錢勇都震驚了——眼前這個張雨童也太厲害了,竟然得到這麽強有力的證據,而且是好幾家醫院的病曆。都說有病亂投醫,錢勇知道,這麽多年,趙萍其實一直在偷偷地四處求醫,希望哪一天能出現奇跡。沒想到竟然成了肖晴的證據,這可如何是好呢?

然而,錢勇的律師是一位經驗豐富的人,望著手中的病曆,他並不驚慌:“是的,這些報告確實是真的,但是這與我當事人失去性*功能,有什麽衝突嗎?難道因為妻子不能生育,就否定我當事人受到過的傷害嗎?”

律師的話還是有分量的,雖然事情不可能像他說的那樣巧合——老婆不能生育,老公失去性*功能,但是這一切,要用證據去證明。錢勇有沒有性*功能,隻有跟他睡過覺的女人,才會知道!

“我想問對方律師一句,如果原告沒有性*功能,那他的妻子怎麽會發現自己不能生育?又為什麽要去治療這個不孕不育症?難道是他妻子,紅杏出牆嗎?”張雨童現在苦於拿不出關於錢勇的證據,所以隻好強詞奪理了。

錢勇的律師聽張雨童這麽一說,心裏就有底了,對方還沒有錢勇性*功能方麵的證據,那就好辦了:“我當事人的病情,與趙萍的病情沒有關係,這是兩個概念。如果你們想在這上麵做文章,那麽請出示證據。”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張雨童還真犯難了,因為肖晴和錢勇的關係,還沒有發展到肌膚之親,所以根本不知道這性*功能的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當務之急,張雨童隻能是反唇相譏了:“那麽原告口口聲聲說自己失去了性*功能,你們又有什麽證據能證明這件事呢?為什麽你們不能出示一份有力的病曆報告?如果沒有證據,那麽就說明你對我當事人所做的一切都是欺騙,對於一個缺乏道德的人,怎麽會有資格教育後代?”

法官也覺得張雨童的話有道理,麵向錢勇說道:“原告律師,請出示當事人的病曆。”

錢勇這下可懵了,因為他根本是在撒謊,而且也沒想到準備什麽病曆,一時間和律師麵麵相覷,陷入了僵局。錢勇不覺得冒出了冷汗,而那名律師一看這種情形,就知道錢勇果然在撒謊,現在應該怎麽辦呢?讓誰來證明這件事呢?

正在兩個人犯愁的時候,法警向法官請示後,帶進來一個人,一進門就非常鄭重地對大家說——“我,能證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