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012年9月1號,桂林的天空飄著小雨,在飄渺的漓江與群山中,顯得格外飄渺與詩情畫意。盡管這座城市處於青山綠水當中,但,仍然沒有褪去都市的氣息。所以,在這個自然與都市完美相結合的城市裏,人們都有滿滿的幸福感。

羽琳,是這個城市裏的一名年輕的初中老師,但,她不是桂林人,因為喜歡寧靜,喜歡山水,所以來到了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果然,來到這裏不到3個月,就已經喜歡上了南方恬淡的生活,更是適應了這裏工作的節湊。

每天過著完全可以複製的日子,輕鬆又閑適。不用考慮買房的事,不用發愁被逼相親的事,更不用擔心壓力過大精神失常。除了上課、放學、看書、看電視,仿佛就沒有可以去做的事。但,羽琳並不覺得無聊,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也挺好!

其實自己一點都不無聊是有原因的,因為有很大的功勞要歸功於她的死黨李一倩,她和羽琳是同鄉,一起上同一個大學,一起在同一個城市奮鬥,可以說是最親密的死黨與閨蜜。

人們都說隻有能和自己一起去旅行過的,和自己同吃同住過的,和自己曾經吵架過卻又莫名其妙好的不得了的,就是自己這輩子甩都甩不掉的好朋友。估計,羽琳和一倩就是這樣!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還會有誰更了解羽琳,那就當所一倩了。

所以,即使在陌生的城市,羽琳也不會有孤獨感。每當自己想出去走走,一個電話的事就能搞定。每當不想自己做飯時,一個小跑,就噌到一倩家煮的飯菜。在心裏,羽琳從沒有把一倩當外人,就仿佛是自己親人。

李一倩在市裏的一家醫院做護士,而且比羽琳幸運的是,現在她已經遇到了自己的白馬王子,她的大學同學陳勝,羽琳有時總覺得他們太般配了,就是典型的郎才女貌。

當然李一倩也不會閑著的,時不時隻要和羽琳一起出來吃飯,就總是在羽琳耳邊刺激她說:“幸福,就是讓人變成傻瓜。”

這時羽琳就會很快明白,然後就用眼睛瞪她,不

耐煩的數落她:“不要在我麵前秀恩愛,有點肉麻!你不覺得,可是嚇到我這種無辜小明了!再不改就真的變成傻瓜了,還有,沒聽說秀恩愛死的快嗎?”

一倩也不生氣,完全沒有在意,馬上就故意挑逗著說:“你羨慕啊?你嫉妒啊?有本事你也找個唄!”

羽琳氣的狠狠的煩著瞪了一倩一眼,沒好氣的說:“誰羨慕你啊?我才不要成為傻子呢!再說也不是我想找就能找到的啊!就你命好!逮住了那麽一個新世紀好男人!我可沒那福!”說完就歎了一口氣,“哎”

一倩最看不慣羽琳這樣沒有自信了,很是墮落,就重重的拍了羽琳一下肩膀大聲說:“你怎麽這樣啊?也不是沒有美貌,沒有身材,沒有學曆,為什麽就不加把勁呢?再不認真點就真成剩女了,你也要有個人來溫暖你,嗬護你啊!幹嘛那麽擰吧呢?我跟你說啊!如果你在找不到男朋友,你就別在外麵說你認識我啊?”

一倩嘮叨完了,羽琳卻沒有說話,就隻是看著碗裏剩下的螺獅粉,不知為什麽來到桂林最好的美味,最獨特的美味是桂林米粉,可是,羽琳卻偏偏不喜歡桂林米粉,隻愛吃螺螄粉,也許真的是口味又問題。

“不認識就不認識!我什麽時候害怕過你?”羽琳一當一回事的說著,眼睛依然看著碗裏的湯水。

一倩見羽琳不看她,頓時覺得不對勁,該不會是生氣了吧?就尷尬的看著羽琳,特別害怕:“對不起,我說的有點重了,我不是故意的。你也知道我說不經大腦的,我都是開玩笑的,故意逗你呢!”

羽琳看著一倩緊張的表情,突然笑了說:“真神經!我生什麽氣啊?真是的!不過你說的也挺對的,機會不是等的,需要爭取。以後我會努力的,嗬嗬”一倩這才鬆了一口氣。“不過,你以為嚴禁跟我將這些,你知道嗎?我有時都感覺我媽在我身邊了,嘮叨個不停!”羽琳裝作嚴肅的補充著。

“是!小的遵命!”一倩笑著說。

其實,一倩害怕羽琳生氣是有原因的,上大學的時候羽琳喜歡過一個男

生,他就是學法律的史飛。這個史飛在學校裏也是個響當當的人物,不僅家境好,學習好,而且人長得好,脾氣也好,還很多才華。所有就成了好多少女的夢中情人,很不幸,羽琳也沒有幸免!

羽琳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歡他什麽,反正就是喜歡了好久,時間的久遠就是大學的四年,但她從未向史飛表白,所以說羽琳的暗戀一直隻是個暗戀,從未見過陽光。

但,羽琳現在仍然不後悔自己當初不告白的決定,因為有時,看著自己喜歡的人幸福,也是一種幸福。

有很多次,羽琳都在想,如果我告白了,我們就一定會在一起嗎?他會喜歡我嗎?我現在一定就會幸福嗎?答案羽琳不知道,也不知道有誰會給她答案。

畢業一年了,在依稀中也聽一些同學說起史飛的消息,聽說他現在在上海一家大型律師公司做律師,不過大學時的女朋友卻分了。

不知道為什麽,現在羽琳對於這些瑣細的消息,她也都不太關心了。畢竟一年了,每每羽琳想來都覺得記憶模糊了,連記憶中重要的人也模糊,也許時間是最好的過濾器,會把記憶中所有不好的人或事都過濾掉,留下的都是值得一生來珍藏的。顯然,羽琳對史飛的暗戀隻是個美麗的錯誤。所以現在羽琳不再會感傷自己沒有美麗的愛情,她一直都堅信,在某個對的時間裏,會有一個對的人值得讓她抓住他。

下午,學校放學了,羽琳看著陰沉的天空,突然想到:一倩那傻丫頭,今天早上在上班前,好像又忘了帶雨傘。在桂林生活了那麽久的一倩,依然沒有養成隨時帶雨傘的習慣,真是的!桂林的天氣真的就是小孩的臉說變就變,前一陣還是豔陽高照,轉眼就會大雨傾盆。

沒辦法,誰讓自己跟這麽一個沒有記性的人是好朋友呢?

羽琳習慣性的冒雨向醫院走去,羽琳自己也不清楚去過多少次醫院給一倩送傘。

真是奇怪!有時愛情會隨時變質,但,友誼真的可以是永恒不變的,羽琳和一倩就是這樣,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想到對方的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