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癡情物種”顧誠(中)



第三十章“癡情物種”顧誠(中)

想想本來顧誠就夠倒黴得了。

他本來有個女友叫祝可心,跟他是大學同學,他們同時畢業於美麗的遼寧省第二大海濱城市大連,他女朋友就是大連本地人,說得一口很柔軟的東北話,人又長得有模有樣,楊柳細腰,人見人愛。

因此,上大學的時候,就有很多個男生圍著她轉,趨之若鷺,有給她寫求愛信的,有給她送花的,還有送香水化妝品的,比比皆是,但祝可心一點也不為所動,她的心裏早就有了意中人,那就是整天隻顧埋頭讀書的書呆子顧誠。

那時的女生一般都喜歡家境富足,英俊瀟灑的,扮酷的奶油小生,可祝可心卻偏偏喜歡有點愣頭愣腦,土裏土氣其貌不揚的來自鄂西北農村的顧誠,這讓很多男生恥笑她:腦袋準是進水了。

王曉曉也曾經不解地問過祝可心:“你看中了顧誠什麽呀?”

祝可心毫不猶豫地回答:“他心眼好,實在,有安全感。”果然是青菜蘿卜各有所愛。

要說顧誠也的確是一個值得依賴的人,他上學的時候不僅勤奮好學,成績一直名列前茅,是當年湖北省的高考狀元,一手文章也寫得漂亮,什麽詩歌散文屢屢見報,盡管是那種沒有稿費的豆腐塊文章,但畢竟讓顧誠在大學裏有了一個“才子”的稱號。

在大學裏,顧誠利用空餘時間,讀過很多中外名著,什麽外國小說《飄》《紅與黑》《少年維特之煩惱》等等,他都熟讀過,更不用提中國四大名著和《家》《春》《秋》了,可謂博覽群書博學多才,關鍵是千裏馬常有,而佰樂不常有,沒想到書呆子的運氣還不錯,他的佰樂是漂亮的祝可心。

在祝可心的眼裏顧誠就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千裏馬,情人眼裏出西施,就是這個樣子的。

祝可心覺得顧誠人雖然長得愣頭愣腦,不吸引女生,可她一點不在乎,她認為一個男人的容貌算不得什麽,比起那些打著買生活用品為晃子,變像地伸手向家裏要很多錢花的男生強多了,那些男生除了整天無所事事地瞎混之外,肚子裏空空如也一點水平也沒有,而顧誠跟他們不一樣,在祝可心的眼裏,顧誠是一個有個性,有抱負的人,為此,祝可心很崇拜顧誠,並暗生情愫。

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顧誠也漸漸地喜歡上了這個溫柔可人,聰慧的女孩,所以,每次祝可心的前來求教,顧誠總是拿出一百二十分的耐心來認真地給她講解,還憑著能寫些豆腐塊小詩,慢慢地博得了祝可心的芳心,最終成了名副其實的正牌男友。

大學畢業的時候,祝可心本打算留在大連發展,憑借著父母親戚的關係,是可以在大連安心地生活下去的。

但顧誠拚命要住南方跑,他認為南方是一個充滿了誘惑力的地方,經濟發展非常迅速,大連遠遠不及。“那裏是一個更適合人群工作居住的現代化城市,氣候適宜,生活環境舒適,是傳說中的人間天堂。”顧誠無不誇張地對祝可心說。

“可我也聽很多人說了,那裏是一個可以讓人讓天堂,也可以讓人下地獄的地方。”祝可心不以為然,她也希望說服顧誠能和她一起留在大連。

“這就看誰去了,那裏隻可能是強者的天堂,弱者的地獄。”別看顧誠平時老實木訥,要是倔強起來,估計十頭牛,也不一定能拽得動他。

“你就

那麽有自信,南方一定會成為你的天堂?”祝可心據理力爭。

“就算我進不了天堂,我也要到那裏去闖一闖,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顧誠說這話的時候,信心滿滿,就像鼓足勇氣去參加奧運會似的。

祝可心雖然搞不懂顧誠為什麽會這麽癡迷南方,但她為了和自己所愛的人長廂私守,她心甘情願地放棄了自己的地盤,跟著顧誠來南方闖當。

當年,他們剛來南方時,和所有畢業的大學生一樣,整天泡在人才市場找工作。

祝可心最大的願望是在南方當一名新聞記者,可在這種人才濟濟的地方,凡事都不能像想象那樣容易,多次求職失敗之後,她隻好退而求其次,在廣告公司做策劃,但在這種現代化的工業城市裏,哪家公司都是人少事多,她每天要超負荷地幹十個小時以上,才能完成老板交待不來的任務,這讓從小嬌生慣養的祝可心很是受不了,還沒等老板發話,她先炒了老板。

此後,她又先後換了幾份工作,發現工作性質都是和第一家公司的情況大同小異,都需要加班加點地幹活。

祝可心很是失望地對顧誠抱怨。

但那個時候的顧誠不以為然,他反駁道:“哪個老板不希望花最少的錢獲得最大的價值,沒什麽大驚小怪的,習慣就好了。”

“哎!太可怕了!”祝可心邊說邊搖頭,她認為,呆在南方要麽上天堂,要麽下地獄,總之,不是常人待的地方,她很後悔當初輕率地跟顧誠到這種地方來吃苦,她想回到大連去,回到父母身邊去。

經過幾番思想的掙紮,祝可心終於還是決定要離開南方,回大連了。

但她的這一決定遭到了顧誠的強烈反對。

“回大連幹什麽?”他問祝可心。

“呆在南方難受。”祝可心說。

這倒是真的,來南方兩年多了,顧誠也沒覺得南方有什麽好,雖然南方的經濟發達,遍地黃金,但那畢竟是人家的城市,自己在這裏隻不過是一個匆匆的過客,要想從一個過客轉正成為這裏的主人,是何其艱難,他知道南方就算是遍地流牛奶,也不會有人主動請你來喝的城市。但又或許他始終堅信,隻要自己在這塊土地上拚命地去努力,有一天會出人投地的,他很不想祝可心離開,如果她離開,就意味著,這幾年的感情付之東流,他愛祝可心,祝可心也愛他,這點不容置疑,所以,他還是極力地挽留祝可心。

無奈,祝可心去意已決,家裏已經給她安排了一份檢查察公務員的工作,這是她夢寐以求的職業。

“寶貝,我們分手吧!”“寶貝”是祝可心對顧誠的昵稱。

一聽到“分手”兩個字,顧誠就如烏雲一般黯然失色,幾經崩潰,他無法接受祝可心要離開自己的事實,但他知道這是個生米煮成熟飯的事實,既然是事實,已無法把熟飯再變成生米一樣。

那段時間,顧誠天天喝酒,而且總愛拉著王曉曉一起去喝,也許是同病相憐吧,都有被人拋棄的經曆,王曉曉心痛他,不能不去陪他。

顧誠一邊喝一邊罵祝可心無情,罵她太勢力,罵南方隻有金錢而沒有愛情,然後,他就會搖頭晃腦地背誦李清照的《醉花陰》:薄霧濃雲愁永晝,瑞腦銷金獸。佳節又重陽,玉枕紗廚,半夜涼初透。東籬把酒黃昏後,有暗香盈袖。莫道不銷魂,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

王曉曉知道,此詞是李清照極度思念丈夫時所寫的一首詞。

顧誠喝多了還喜歡唱歌,他唱陳楚生唱過的歌曲《有沒有人告訴你》:當火車開入這座陌生的城市,那是從來就沒有見過的霓虹,我打開離別時你送我的信件,突然感到無比思念,看不見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我聽見有人歡呼,有人在哭泣,早習慣穿梭充滿誘惑的黑夜,但卻無法忘記你的臉,有沒有人告訴你,我很愛你,有沒有人曾在你日記裏哭泣,有沒有人告訴你,我很在意,在意這座城市的距離。

盡管唱得非常難聽,跟殺雞似的,別人唱歌要錢,他唱歌要命,鬼哭狼嚎一樣,但王曉曉還不能不洗耳恭聽,誰叫咱是朋友呢,這點階級同情心應該有。

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了半年,顧誠才漸漸恢複正常,可見,愛情對一個人的傷害有時候是致命的,為情所傷為情所困,誰也幫不上忙,隻能等時間這個不錯的良藥,慢慢地醫好這些不流血的傷口。

當年祝可心的離去已經讓顧誠的心千蒼百孔了,萬一諸葛小雲真的再拒絕了他,保不濟他真的會瘋掉,他對愛情抱著一種完美的幻想和執著,王曉曉想必須要從現實中將他喚醒,以免讓他再遭受愛情的打擊。

果不其然,自從送電腦遭拒之後,顧誠整個人就變得神經兮兮,他整天像祥林嫂似的喋喋不休:“我真沒用,連一個初中沒畢業的打工妹都搞不定,讀這麽多書有什麽用。”

王曉曉本想說,現在的學曆已經不值錢了,你沒見本地的碩士生,博士生多如牛毛,上廁所都能一下碰見好幾個,現在的女孩子看得是你銀行的存款。但王曉曉不能說,怕打擊他的自尊心,沒錢是他的軟肋,於是,她隻好說:“憑你一個大學生,完全能把她搞定,她不就是一個送外賣的,有什麽了不起!”

誰料想,顧誠很不樂意聽王曉曉這麽說,他這時候還是護著諸葛小雲:“她不是一個普通的打工妹,她身上有很多的閃光點。”

王曉曉很想說:她身上有很多的閃光點,怎麽沒借點光給你呀!但她說:“你說說看,她身上都有哪些閃光點?”

王曉曉看他已經走火入魔,病入膏肓了。

“比如說她很單純,心眼好,不貪慕虛榮,這些祝可心都比不上。”

看樣子,顧誠對於早先祝可心的決然離去還耿耿於懷。

雖然顧誠是個書呆子,但他畢竟是個聰明人,聰明人每次遭遇感情挫折都會找到療傷的辦法,這不,他又在博客裏寫了很多**式的詩歌,現抄一首如下:

《如果》

作者:顧誠

如果必須曆經人間種種磨難之後

才能知道什麽叫做幸福

那麽我不在乎歲月在我的額頭

增添多少皺紋和滄桑

如果必須經過長長的夏季

才能珍惜春天的綺麗

那麽我不在乎炎熱會煬傷

美麗的容顏/如果山茶花必須經過千年的風霜

才能結出果實

如果 如果 如果

你仍在等我/親愛的我不在乎

世人的嗤鼻又算得了什麽

讀著讀著,王曉曉想吐了。

王曉曉明白了一點,詩人之所以會成為詩人,是因為他們都遭遇過情感的創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