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喜歡的音樂
這時候蕭嵐隻會看著我笑,是那種很單純很幹淨的笑。
我想起了,曾經看到過這樣的笑,浮現眼前。
初中時,剛脫下幼稚的外套,卻又披上了懵懂的外衣,有一個女孩,也是一個很喜歡搖滾的女孩,尤其是VERYPOOR的音樂,整日的帶著耳麥,上課下課對她來說沒有根本的區別,偶爾也會摘下耳麥讀幾句課文證明自己還在認真的聽課,有時候也會同我分享一下。
我會說:“我喜歡卡布裏。”
她告訴我VERYPOOR和卡布裏是一樣的。
我知道不一樣,卻不知道是什麽樣的不同,所以我無話可說。
這樣的爭論,我會選擇無語,但是我知道我不會聽VERYPOOR的。
要不我們聽FOX吧。這時候他會找一首FOX我們一起聽。
其實我蠻喜歡FOX的音樂。
我們終於達成了共識,FOX的音樂真得很好,就像大海的澎湃,我卻總覺得大不過我的胸懷。
我總是可以看到那些穿著ONLY,CHEAK這些名牌衣服的貴族夫人背地裏一些肮髒的媚影。我想聽FOX的音樂可以使我很任意的咒罵這些人,而無所謂道德倫理這些沒有人像遵守卻又不得不遵守的世俗理念。
我一直是這麽認為的。
我一直有這樣的感覺,她會告訴我,如果你可以在黑夜中看到陽光,那麽你的黑夜裏將不會再有黑暗的存在。
黑的夜,冷的夜,冰的心,卻一直不在一個地平線上,相互的碰撞,有時候就像兩個不相和的正負離子,相互分離,這就是黑夜的陽光,永不相合,但是我還是為了這樣一個永不相合的離子不斷的尋找,又不斷的等待。
一個夜的黑暗,一個黎明的陽光,一個冷的夜,一顆冰的心。
我想過了不少,也放棄了不少。
過了不多久,她轉走了,隻留下一張VERYPOOR的CD給我。
好久以後,我收到一封信,一封寄自英國小鎮的信,署名是她的名字KAVIL,還有一張相片,一個穿著黑色風衣的女孩,她很幸福。而我也很寬心,在後來我們經常E-MAIL聯係,而我也經常收到來自各地的信,都是很幸福的模樣,很幸福,很幸福
。
蕭嵐這裏,在黑暗的路上,無人的天橋上,一家很小的便利店我們仍然買到了咖啡,坐在天橋上,看著車輛,有一種很輕鬆的感覺,還有旁邊的蕭嵐,一種很親切地感覺,就這樣,我們坐了一夜,直到看見了淡淡的亮光,我們飛奔回了住處,她回家,我回閣樓。
拉上窗簾,靜靜的回想昨夜幕幕,不知道這是什麽樣的感覺。
不知道這是為什麽,我總是想笑,是那種發自內心的笑。
有想起了蕭嵐的笑容,是那種很單純的笑容。
我拿起了吉他,播出些許的音符,感覺很好,卻沒有記錄,不想保存,卻想著永恒的記憶,不想忘卻這份記憶,真得想將這份記憶保持到最後,一直到最後的最後。
其實,我很怕寂寞,隻有那個時候,戴上耳麥我才知道我不寂寞,置身其中,我不再孤獨,置身其中,我更加瘋狂。
有這樣的女孩,我會想到她,穿著一身黑色的牛仔,背一把黑色的古風吉他,在天橋上彈唱,我會這樣做,但是我更喜歡帶上耳麥聽我喜歡的搖滾,因為我喜歡。
我可以一邊走一邊看,卻總是看到模糊的背影。
走過去,看過去,聽過去,想過去,一路過去,總是很模糊,卻不清晰。
一次在路上,看到一個女孩,被一把黑色的古風吉他,我真的以為是KIMI,有一種衝動,我想叫住她,但我沒有,因為我知道她不是,我喜歡看那樣的背影。
蕭嵐的路上,她低著頭,聽著那首她喜歡的音樂,在這個時候,在她的身後,我總喜歡看她的背影,這時候她會停下,告訴我一首很好聽的音樂往往是需要一雙靈感的耳朵,你過你能看到音樂裏的音符,你就可以感覺到其中美妙,一定會的,我一直是這樣想的。
希望,我不知道有沒有一雙那樣的耳朵,不知道有沒有靈感。
一步隨一步,一路跟一路,這會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不是嗎?
我真得很累,隻是我還要走下去,現在也要停留。
你現在就是停留啊,也許這是一個陌生的城市,你會感覺到熟悉嗎?
不知道現在我心裏陌生和熟悉的界限是什麽。
陌生,熟悉,這裏有等你的愛情,卻不知道有沒有你等的愛情
。
又是一個人,靜靜地,默默地,無聲無息,無息無聲。
總感覺我是一個人,卻不知道身邊的另一個人是怎樣的.
每當這時候我總是可以帶上耳麥我也可以忘乎所以,從一點一滴的首頁一直看到末頁。
蕭嵐對我說過,人生的一部分可以為享受,卻是兩個人的享受,你可以卻追求,卻可以去感悟。
這句話很深奧,到現在我還不明白是什麽意思。
我總感覺我是這樣的一個人,一步又一步的追隨的一個腳印,總是很朦朧。卻又不知道如何使之清晰,很無助。
我曾經想一個人流浪,像是那種漫無目的的流浪,背一把黑色的古風吉他,也隨著風肆意吹亂我的長發,而我卻可以毫不在乎的繼續流浪。
而現在的我………
而現在的你………
都是一樣在這樣的站台停留,隨時開動的列車。
我卻乘不上最後一列。
如果可以聽到海浪,我想隨著海飄向遠方,卻也是流浪。
當我出現的時候,有一顆星星隕落。
爾雨是一個極喜歡音樂的人,卻是那樣平靜的音樂,與我是兩極的類型。
爾雨問我:“這樣的音樂有區別嗎?”
也許吧!”
可以說成是盡乎瘋狂的平靜嗎?”
盡乎瘋狂的平靜,很悅耳的名字。
不過我怎麽老感覺像魯迅說的不再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啊。
也許吧。
爾雨把耳麥遞給我,讓我換一下口味,卻被我拒絕了,原因是我隻聽搖滾。
為什麽會這麽衷愛搖滾呢?”
說不清楚,喜歡而已。”
克裏亞爾的音樂你聽過嗎?可以從低穀的瞬間蒸發,而消逝。
你會感覺出隻一味從低穀而蒸發的音樂嗎?
不知道。”
我認為平靜地音樂,雖在低穀卻不會蒸發,可以靜靜緩緩地流過。
我認為爾雨說的很有道理,不過我卻喜歡搖滾的那種狂暴的感覺,因為我喜歡這種感覺。
無論有時候多想,卻不知道該不該這樣想。真的感覺像好多事真得很容易,卻不免有人說我是狂想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