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抓小偷

三月的錦州市,春暖花開,清風吹拂。如今正是早春時節,又因為錦州市東邊靠海,是以春意總是來的比較早,大街上的少男少女們早已將自己厚重的棉衣褪下,換上薄薄的春衫,而姑娘們,更是打扮的花枝招展,就如同錦州市植物園中各色的花卉一般。一切都是顯得那麽生機勃勃的,每個人的臉上也都洋溢著笑臉。

錦州市最繁華的的地段,錦州廣場,人們三五成群地走過,歡笑不止。

“哎,我的錢包呢?”一個身著黃色上衣,藍色牛仔褲的女子忽然詫異地摸著自己手中的挎包,可是,錢包卻不在裏麵。她清晰地記得,自己剛才買完了手中的咖啡,明明是將錢包放進去了啊,可是現在,沒了?

“沒了嗎,你再仔細找找!”女子的同伴也是麵色一變,急忙說道。同時伸手和她一起找,可是,錢包就如同掉進了大海中一般,卻是怎麽也找不到了!

“不可能啊,剛才還……”女子說到這裏,已經變了臉色,因為她清楚地看到,自己挎包的底部,居然出現了一個五厘米長的缺口。顯然,這是用刀片割出來的,而且更確定的是,女子的錢包,已經被人偷走了!

同伴也看到了這一個裂縫,恨恨道:“媽的,又是小偷!”

罵人,已經不再是男人的專利的,這個念頭,隨便哪一個女人都可以罵上幾句,隻是為了發泄自己心中的不快罷了。沒有人可以因為別人罵人,而就判斷她是一個壞女孩兒,因為時代不同了,我們也應該抱著一種進步的觀念去看一些事情。

任憑兩個女孩兒在這裏如何發泄自己的不快,或許錢包都回不來了,她們也不是沒有想過去報警,但是這麽小的事情,即便是在警察看到,也是沒有必要接受報警信息的。殊不知,整個國家每天丟錢包的有多少,若是每一個事件都記錄在案的話,恐怕需要幾間屋子來盛檔案了,更重要的是,他們懶得管這些事情。

然而在錦州廣場附近某胡同中,一個身著黑色皮衣的男子卻正自翻找錢包,企圖將其中有用的東西都翻出來。他就是那個小偷,名叫二子。

如今這個年代,小偷也是分等級的,一個人的叫做小偷,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就叫做團夥。大家的防範意識強大了,防盜的措施也多了,所以若不是團夥作案,極少能夠成功的。可是話還要說回來,一個人作案總之比團夥作案獲得的利潤要豐厚一些不是?

所以二子一直也是堅持自己作案的,幸好,他的手法比較好,作案三四年以來,從來沒有被抓到過,也沒有記錄在案過,這是他在小偷這一行之中可以吹噓的本錢。他倒是也認識幾個同行,關係也還不錯,甚至別人也曾來挖過他的牆角,可是二子卻從來沒有同意與他們合作過。他也是一個有著武俠夢的人,希望自己如同武俠小說之中的獨行大盜一般,闖蕩江湖,任憑風吹雨打不改英雄本色。

每一個墮落的人都有一個悲慘的過去,二子也如是,兩歲的時候父親去世,三歲的時候母親改嫁,隻剩下他和自己的爺爺奶奶一起生活,誰知二老也風別在他十六和十七歲之後相繼離世,而當時的二子,不過是初中畢業,文化水平一般,就開始闖蕩社會。可是作為農村娃,又沒有什麽太高的文化和社會

經驗,他卻是遭到了上下的鄙視和冷眼,無奈之下,他隻有走上一條犯罪的道路。

要是你問他,後悔嗎?他的回答一定是不後悔,因為沒有什麽後悔的,在這個利益為重的社會,活下去才是最好的。

“喂?”二子正自翻找錢包,卻不想一個聲音在他的身後響起。

他的第一反應是壞了,自己被抓住了。因為這裏是一個死胡同,再往前,根本就沒有路,倒是有一堵三米高的圍牆,二子說什麽也是跑不出去的。可隨即,二子想的卻是和對方周旋一下,實在不行就動手唄,反正他的懷中還藏著一把十公分的匕首,開刃的,異常鋒利。

“喂?”見二子沒有反應,對方又喊了一聲,二子這才轉身,隻見堵在胡同口的男子身高一米七五左右,不算胖,不過看著倒是很壯實,長得也不是很帥,卻很耐看,至少是很男人的那種。

二子隻是這麽看著對方,卻沒有搭茬,因為他還保不準,對方到底是來幹什麽的。

“別看我,把錢包交出來吧。”果然,對方是衝著錢包來的。可是二子可以確定,眼前的男子絕對不是那個女子的同伴,難道是便衣警察?

“你是?”二子疑惑道。

“你偷東西的時候我就看到了,隻是好奇你用什麽手法,所以沒問打斷你,沒想到也就是拿一個刀片割開人家的皮包,然後上手拿啊,沒有心意。”男子歪著嘴道,似乎很是鄙夷二子的手法。

而二子更加疑惑了,聽男子的意思,似乎他有比自己更新奇的偷盜手段,難道也是同行?

“你是幹什麽的?”二子還沒有發怒,他隻是疑惑地看著男子。

“見義勇為啊!”男子突然說道。

靠,搞了半天還是裝英雄來的啊!

可是兒子很詫異,按照尋常的道理來說,這一類人不是應該在人群中的時候就大喊一聲抓小偷,然後奮勇上前的嗎,等別人偷完了東西,再悄悄跟蹤,人贓並獲的,卻是不多啊。二子有點看不懂眼前男子的想法了。

“爽快點,把錢包交出來吧。”

“你確定?”二子的嘴角彎起一個弧度,詫異地看著男子,說道。

“當然。”

一瞬間,二子已經確定,對方就是一個雛兒,什麽雖然看著成熟,或許還隻是一個學生,沒有什麽社會經驗。

二子想的不差,眼前的男子名叫孫濤,雖然看著成熟,但今年不過二十三歲,還是一個大四的學生,典型的宅男,除非閑來無事上街轉轉,否則是不會出門的,不過也幸好,他總是閑來無事的。

孫濤是典型的一個活在夢中的人,喜歡為自己編織美麗的夢想,卻極少去付諸行動的,但你還真不能說他什麽都不懂。這大學的四年,雖然他沒有認真地聽過一節課,沒有按時完成過老師交代的任何一個任務,可是他卻長期混跡於圖書館,基本上是以每天兩本書的進度在打發無聊的時間,要不就是從圖書館借了書回宿舍去讀的。

他自認為是一個通曉各行各業的人物,可實際上,僅限於紙上談兵,缺乏實戰的鍛煉。

而今天,孫濤將會又因為自己的一個錯誤的判斷而被教訓一頓。

“那好,錢包給

你!”二子獰笑著答應一聲,將錢包之中的東西都掏出來,放在自己的口袋中,隨即,將一個空空如也的錢夾子丟給孫濤。

“你耍我?”孫濤瞪著二子,問道。

二子沒說話,臉上卻是一副你才知道的表情。

雖然如是,但幸好,孫濤沒有輕舉妄動,因為他知道,一般情況下,像二子這樣的亡命之徒身上,已經會藏著匕首等武器的,雖然見義勇為是好的事情,可若是因此而給自己惹來了麻煩,那可就不是好想與的了。

“大哥,你偷了人家的錢包,錢你拿走,可是身份證什麽的,你留著也沒有用,還給人家唄?”孫濤此時換了對策,開始苦口婆心地勸說。

“和你有關係?”

二子一句話,嗆的孫濤無話可說。

似乎是看到孫濤此時的樣子,二子很爽,於是接著說道:“要不你就拿錢來贖吧,三百塊錢,我就把除了錢之外的所有東西給你,讓你英雄救美一次,怎麽樣?”

“嗯……”本以為孫濤會拒絕的,可誰知他居然低頭沉思了一會,道:“行吧,錢對我來說也沒有什麽用處,既然這樣,那就給你吧!”

說著話的功夫,孫濤已經從自己的褲兜裏掏出來三百塊現金,拿在手中晃了晃,對二子道:“大哥,錢在這裏,東西可以給我了吧!”

二子有點懵了,天底下還有這樣的事情?那自己以後的業務是不是可以擴展一下,先偷錢包,把現金拿走,然後根據身份證的地址,將消息給丟失東西的人,讓對方再花錢買身份證等證件。

琢磨了一會,覺得這一條路可行,於是二子嘴角露出笑意,將除卻現金之外的所有東西都拿出來,放在錢夾子之中,爾後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或許是因為感激孫濤給他出了一個絕佳的主意吧,二子還真是沒有打算耍什麽花招,而是直接想把東西給孫濤的。

“不用,我相信你,大哥,接著啊!”孫濤先將自己手中的錢丟出去,二子呢,看著錢飛到半空,也是心中一喜,道:“我不占你的便宜。”

同時,他也將手中的錢夾子丟出去。

雖然錢是先扔出去的,錢夾子是後扔出去的,可有一點要確定的是,錢夾子的質量,總是比錢大吧,所以,卻是錢夾子先落在了孫濤的手中。

“謝謝大哥,早日升天啊!”拿著錢夾子,大喊一聲,孫濤轉身離開。

二子還沒反應過來,不是應該說恭喜發財的嘛,這個早日升天是什麽個意思?

可是當他看到自己手中的三百元錢的時候,瞬間大怒。這哪裏是三百元,分明是三個億啊。而且上麵還印著玉皇大帝。這不是給死人用的冥幣嗎?

原來,孫濤最是對奇奇怪怪的東西感興趣,或者說,他對一切別人不感興趣的東西都感興趣,而上午的時候,正好看了一本喪葬的書,於是閑來無事,出來找了一個兜售喪葬物品的小店,買了一點冥幣,想回去研究一下的,誰知此刻居然派上了用場。

從胡同裏麵出來,孫濤直接來到錦州廣場,在廣場上找了一圈,卻見那個丟了錢包的黃衣女子還在,於是他走上前去,將錢包遞上去,又將方才的事情解釋了一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