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八十二章 對他的承諾

景初覺得,沈煥之瘋了。

公司那麽大一筆流動資金的空缺,他竟然妄想用自己的私人財產去補充。現如今別的小青年沒錢用了都流行*,沈大老板沒錢用了,嗯,他就賣房。

景初早就被趕出了沈煥之的別墅,平常工作她這個小小的公司一員也是見不到他的,也再也不允許她隨便去他的辦公室。

畢竟,在沈煥之的觀念裏,景初可是進了他的辦公室,破解了他的密碼,然後又出賣了全公司,想把沈家徹底整垮的人。

景初覺得自己很冤。

這麽久以來,被沈煥之打擊的,無視的,奴役的日子,景初已經過得司空見慣,並且很能自得其樂。可是自己好不容易鼓起勇氣再去表個白,她容易嗎?那是鑽戒啊,鑽戒誒沈老板!他居然因為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將她巴巴地送到他手上的鑽戒給噗通扔到了二十六樓下的遊泳池裏!不看在她的麵上,拜托也看在錢的麵上好不好?你沈大老板還有和錢過不去的時候?不說那鑽戒的切割形狀多麽完美多麽珍貴就罷了,這可是設計師amber親手做出來的絕無僅有的作品啊,有價無市啊,價值連城啊!要不是她會籠絡人心,怎麽可能給她買到這麽好的東西。

還記得amber一臉酷炫狂拽吊炸天的樣子把這枚鑽戒扔到她麵前的樣子,不屑的說:“我這裏沒有首飾盒,你自己去買一個。”那時候景初真是感動的要哭啊,差點就跪下謝他了。她在天橋的路邊撿到他,求爹爹告奶奶地請他為她設計一枚鑽戒,說她會自己去買大塊的鑽石請他隨便切,他沒什麽表情,沒點頭也沒搖頭,景初想人家可是藝術家,說不定藝術家都是這麽特別,麵上不顯山露水說不定隔天就把完成的作品扔給她,於是也就不敢逼的太急,哪知道這一等,就等了整整三個月!一個季度啊,這如果她要是在等一頓飯的話,那隻有默默地在角落裏狗帶了啊!

唉,不說了,說起來都是淚。總而言之,苦逼的景初就在沈煥之把鑽戒扔下樓的那天下班去撈鑽戒了。直到晚上華燈初上,景初才濕淋淋跟個落湯雞似的從遊泳池爬上來,手裏捏著那枚小小的鑽戒,慶幸著下麵幸好是水質清澈的遊泳池,那要是一片小灌木,不知道要找個幾輩子。amber是絕對不會再幫她設計一個一模一樣的作品的,這個她早就深知,所以她手上的這個小東西,絕對是獨一無二世界上不可能再有的東西,怎麽能讓它這麽輕易的沒了。

她食指和拇指捏起那枚小小的鑽戒,舉起來在眼前細看,在光影下輕而易舉的找到了鑽戒內部的,微小卻十分清晰的刻痕,上麵用英文花體字手工刻著幾個字符:“H&C FOREVER”。

煥之和景初。

永遠在一起。

這是我對你的期待,更像是承諾。可是你卻不要。

景初站在一盞路燈下擰頭發,心想自己怎麽老是跟水池這麽結緣呢,難道是因為自己太小強,每次看到水池都會義無反顧地跳下去的緣故?

雖說是夏天了,但是晚上也算不上熱的,想著自己一身濕淋淋走回去可能會感冒說不定還會被路人當做神經病,景初歎息一聲還是去打了個車。

要上車之前司機大呼小叫的給她拿了個塑料罩子墊在身下,以免打濕了車座。景初想這司機一定是新手,這車也一定是新車,才會這麽愛惜,忽然間又有點幸災樂禍起來,心想:“一年之後我看你還要不要這麽愛惜。”

自己過得心塞,就想別人也跟著心塞,這是不是就是傳說中的阿Q精神?景初這麽嘲笑著自己,衣服還有點滴水,濕噠噠的往下滑,有一點點滴在了出租車的地毯上,景初看到司機的眼神又心疼又無奈,畢竟顧客是上帝嘛,他又不能趕走景初。

看到他這個神態,景初噗嗤一聲,這次是真的笑出來了,大大方方對司機說:”不好意思了師傅,弄髒了您的車,實在是對不起啊。”

司機師傅被她這麽一說,自己反而不好意思起來,笑嗬嗬很憨厚的樣子:“沒事沒事。小姑娘怎麽不小心搞成這樣?”

景初幹笑兩聲:“哪能是不小心,我們公司辦舞會,我跟同事們打水仗呢。”

這下司機不說話了,景初吐了吐舌頭,知道司機師傅已經把她當神經病了。先不說她這身裝備一點都不像參加舞會的,就算去參加舞會,誰在舞會上打水仗?而且現在還不到盛夏,打水仗的人估計都不太正常…

景初默默地閉嘴,閉嘴之前還小聲地用隻有自己能聽清的聲音補充到:“我去參加公司的潑水節了呀。”

司機師傅沒聽清,專心看路的同時問了一聲:“嗯?你說什麽?”

景初立刻危襟正坐,正色道:“沒什麽。”

下車的時候,景初特意多給了錢,司機師傅還對她千恩萬謝了一番,才掉頭起步。

唉,司機師傅也不容易。景初感歎道,這世界上到處都有不容易的人。

例如被沈煥之誤解得體無完膚的她。

她已經好久沒有辦法見到沈煥之本人,連工作的事情都是交給江璐瑤,再由她轉接。今天她去找了江璐瑤,請江璐瑤轉交一句話:“你就告訴他,我這裏還有他的錢,請他別賣房。”

這次江璐瑤倒是難得的沒跟她抬杠,她去了,不過很快就又回來了,嫵媚的笑著,得意道:“煥之哥說了,你們景家人碰過的錢太髒,他不用。”

其實早就料到了這樣的結果,她這時候去找他,隻有碰壁的份。景初吸一口氣,問江璐瑤:“他賣了房,你讓他住哪裏?天天住公司嗎?你舍得嗎?”

江璐瑤笑的更嫵媚了,欺身上來,在景初的耳邊嬌笑道:“我可以讓煥之哥住我家呀。”

好吧,有時候遇到特別不要臉的,景初感覺自己也拚不過,於是默默地不說話,開始無視江璐瑤。

回到家裏,景初還在後悔,為什麽要送這麽個倒黴玩意兒給他。但是自己心裏又確確實實的知道,不是因為自己的一時心血**。其實內心深處,是真的想沈煥之娶她的吧。隻是在當時那樣的場景下,自己不好意思說出口罷了。

女人向男人求婚?真是個笑話。

可是她偏偏就這樣做了。

為什麽沈煥之他竟然不肯相信,自己去他的辦公室隻是為了偷偷的送他一枚鑽戒。而別人說她是公司的細作,出賣了整個公司,他就偏偏相信了?

對於這樣的事情,景初覺得十分不開心。但是轉念一想,也許是當年的事情在他心裏留下的印象太深,也就不怎麽怪他了。

在他的心裏,大概還是以為,景家人都會害慘了沈家人吧。雖然景初幾次三番地向他保證,不會傷害他,可是,他的心病太厲害,她治不了。

在他麵前,她早就不在乎了臉麵,她想要什麽都給他,對他的傷害也毫無怨言,可是為什麽,他還是不能夠被她挽救?景初覺得有點難過。

這樣想著,也沒有心思吃晚飯,景初隻好洗洗就睡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