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四十四章 適合他的禮物
空調把整個空間都氤氳地很暖和,景初跺了跺腳,一個閃著光的小東西卻映入她的眼簾。
景初順著那光線看過去,是一塊小小的領帶夾。
玫瑰金色的,別在塑料模特的西裝上,高貴典雅,雍容華貴。
景初幾乎是一瞬間就決定了要買下它,因為它實在是太適合沈煥之了。沈煥之喜歡用棕色的領帶,這個玫瑰金的顏色正好和他的領帶互相呼應,而且說實在的,這個領帶夾的造型真是太迷人了。
景初有些著迷地看著它流線型的外觀,甚至是有點急忙的喚來了導購員,怕有人跟她搶似的買下了它,刷卡,包裝。
導購小姐和善地對景初笑道:“這是設計師Amber花了半年時間設計出來的絕版領帶夾,可惜放在店裏快一年了也沒有人來買。小姐你真有眼光。”
絕版?沒人買?
景初翻看了領帶夾牌子上的標價,差點沒暈過去:“這這這!這麽小的領帶夾要一萬五?!”
導購小姐善解人意道:“小姐你不是第一個這麽驚奇的人了。其實看上這款領帶夾的人很多,但是都因為接受不了它的價格而放棄了。我們曾經勸說過amber,讓他將價格降低,多設計幾款就會把利潤升上去,可是他倔強極了,就是不聽,還說什麽他的設計就是值這個價格,如果這款賣不出去,他就永遠不再做設計。而且,隻有當這個設計成功賣出後,他才著手設計下一個……你說他都快沒飯吃了,還在意這些幹什麽……”
導購小姐開始絮絮叨叨起來,景初聽著,心裏倒是對這位設計師產生了極大的興趣。畢竟在這個世界上,能為了追求藝術、堅持自我而放棄利益的人實在是太少太少了。她裝作不經意問道:“他在哪家公司上班?”
導購小姐睜大眼睛:“上班?別開玩笑了。他就是因為不願意去大公司上班才會過得那麽落魄的。他說,不願意自己的作品被公司複製了拿去賣給別人,藝術是獨一無二的……”
“那他不上班,怎麽養活自己呢?”這下景初更感興趣了,也隱隱地開始佩服起這個人來。
導購小姐的眼睛裏透出那麽一點憐憫,也有一絲歎息:“他啊,早上給人送牛奶,下午就在天橋上擦皮鞋……喏。”她努努嘴,我順著她的視線望去,大樓外是錯綜複雜的立交橋,正午的陽光照在立交橋旁邊的金屬欄杆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輝,“現在是中午,他還沒出來,等到下午你就能在那看見他了……可憐哦……”
導購小姐說著要把領帶夾放回模特身上去,景初趕緊把信用卡地給她:“我很喜歡這個設計,把它賣給我吧。”
“誒?”導購小姐似乎受到了驚嚇,她大概沒有想到真的會有人花很多錢來買一個小小的作品。
景初認真地把卡放進她手中:“不過,拜托你一件事情,不要馬上告訴他有人買走了他的設計。”
導購小姐傻傻地點頭,然後替她刷了卡,把領帶夾包裝。
剛剛把包裝好的禮盒拿到手中,包裏的電話就跟奪命連環call一樣響了起來,景初手忙腳亂地把小禮盒塞到包裏,在導購小姐善意的微笑下,拿起電話一看,屏幕上顯示著跳動的“沈煥之”兩個字,嚇得她手一抖,手機都差點掉了。
景初走到遠一點的地方接起電話,心想難道她捅了什麽大簍子,導致沈煥之在工作時間也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打電話訓她?
果然,電話那邊沈煥之劈頭蓋臉道:“景初,你人呢?”
景初嚇得聲音都結巴了,說什麽,難道說她在逛街?她眼睛一轉,靈機一動,道:“沈煥之……我……我,我那個來了……肚子痛……所以先回來了。”
電話那頭的沈煥之沉默了好久。然後冷冰冰道:“立刻過來。”
景初立馬狗腿地道:“是,是!我立刻就打車過來!沈煥之你等……”
還沒等我說完一個“我”字,那邊就果斷的掐掉了電話,留給她一陣嘟嘟的忙音來回應我。
景初大大的呼出一口氣,逃過一劫。
這邊曉夢還沒下來,她想了想,這孩子應該好久沒逛街啦,讓她盡興好了。她自己就先撤吧,一邊踏上電梯,一邊給曉夢發短信:
“曉夢,景初姐有事先走一步,你好好逛吧。逛完直接下班回家,我放你半天假。一個人一定要注意安全。”
出了商場,景初立刻就打車奔向展覽館,還好這商場在飯館和展覽館的正中間,可以省去她不少時間。
氣喘籲籲地跑進會場的時候,他們已經在握手道別了,景初順了順氣息,走過去老實地站在沈氏的隊尾。
沈煥之眼尖,一下子發現了她,用眼神示意她趕緊去站到他旁邊。
景初心裏忐忑,不知道他想幹嘛,但是身體比腦子先一步服從了他的指示,撥開人群去到他旁邊。
沈煥之聲音官方地給她敘述了一下事情的經過:“M.barret希望沈氏有一個人可以跟他去法國學習奢侈品的設計、宣傳以及維護,而且希望那個人可以聯係中國市場給予良好的建議和意見。我們這邊本來是推薦江助理去的,但是M.barret一定要你去,所以公司就給了你這個區法國學習的機會,現在你跟M.barret認識一下吧。”
說完這句話,景初明顯感覺到好幾道嫉妒又仇恨的眼光落在了她的後背上,其中最毒辣的自然是來自江璐瑤。她在心裏感歎:“沈煥之啊,你真是會給我樹敵。”
景初故作不在意地對barret伸出手去:“謝謝您的抬愛,我一定會努力完成工作,不辜負你對我的厚望。”
Barret滿意地笑起來:“祝我們合作愉快。Mademoiselle。對了,我們打算明天早上就起程,您能趕上麽?”
景初自信道:“當然。”
法國人就是優雅,對她這樣名不見經傳的小職員都尊稱“您”。其實景初並不是很想去,因為法國對於她來說是個傷心的地方。但是昨天江璐瑤在電梯裏跟她說過的那番話,讓她不得不反思一下,難道正是因為她的存在,所以讓沈煥之不得開心?所以她想試試,出去一段時間,在沈煥之麵前消失一段時間,看看他會不會變的輕鬆,如果這樣,那她就不再糾纏他了也好。
時空總部的人員都走了之後,空曠偌大的會場,就隻剩下了沈氏的員工。
沈煥之似笑非笑地盯著景初,來了一句:“景初,你回家了?”
景初硬著頭皮道:“剛剛是回家了。”
沈煥之表情不變:“回家了,來得可真快。我平時叫你辦事怎麽沒見你這麽有效率呢。”
說完就帶著一幹人走了,走之前還有好些人對她投來幸災樂禍的眼神。
景初一個人呆呆站在原地好久,才想起她家可離那菜館遠多了,她居然以這麽快的速度來了展覽館,一看就是在撒謊嘛!
啊啊啊,我是不是又蠢了?居然還蠢到對沈煥之講,我來那個了?天哪,給我個地洞撞死好了,死後順便就可以埋掉……
景初默默一個人打車回公司,畢竟他們都有公司包車接送,而她沒有。
一下午相安無事,景初看了看表,想著明天就要去法國,等下班她還要回去收拾一下行李。
估摸著快要下班了,景初盡量避開了所有的視線,一個人前去沈煥之的辦公室,敲了敲門。
沈煥之的聲音有點不高興,但是還是那樣惜字如金的語氣,不肯多說一個字:“進來。”
景初在心裏哼了一聲,連請進都不知道說。
雖然她是帶著雄心壯誌來的,可是在看到他的一瞬間,她就蔫了,畏畏縮縮地把藏在背後的手拿出來,呈上去,掌心是那個她今天在商場淘到的裝著領帶夾的禮物盒。
想到明天就要走,也不知道要走多久,景初很想告訴他:“這是我選給你的禮物。”可是話到了嘴邊,卻變成了:“這是berthe托我送給你的禮物,說預祝你們合作成功。今天barret交給我的,說一個大男人送你這種東西不太好……”
她還想說下去,可是外麵的大鍾咚咚咚地敲了五下,下班了。
沈煥之臉上淡淡的沒什麽表情,眼睛一直沒從一本經濟雜誌上移開,下巴一點,示意她把東西放下,走吧。
她到底是該慶幸他今天沒罵我,還是難過他都不曾分給她一絲一毫的注意力呢?景初咬咬嘴唇,走出辦公室。
無論如何,東西送給他了,沒被他扔了,就是最好的結果了是吧?
她剛這麽想著,拉著把手關門的時候,門縫隙中就劃過一道光,然後聽見有什麽東西入了垃圾桶的聲音。
景初歎息一聲,手上卻不敢停下,門在我眼前輕輕地合上了。
這樣都被他識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