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三十二章 我在照片上見過你

景初神情落寞的走過客廳,打算回家。咖啡豆的香味漸漸濃鬱,沈煥之通過半透明的廚房大窗口看到景初,他淡定的:“明天上班不要遲到。”

景初聽了隻是麻木的點點頭,她今天身心都被虐的慘了。景初有點無力的想:隻要你開心就好,沈煥之。呲,丫的,好疼啊啊。

今晚的星空十分透亮,看來明天可能是個好天氣。圓月懸空,鬥星耀罩,空氣清涼拂麵,處處綠影婆娑,環境清貴雅致,真是個修身養性的好所在。

景初看著四周的風景心中沉思,再美的景色不該出現在這裏也會壞了觀賞的興致,即使月色留人三分。剩下的的七分在那遠處高樓緊閉。

可能是被打的太慘,景初都有點傷春懷秋了。

已經是晚上九點半多了,別墅區不好打車,景初知道沈煥之也不會送她,而她出來到現在都沒看到一個人影。

景初開始想自己怎麽回家, 她要不要給大黃打個電話,又轉念一想不行,大黃會看到自己的傷的,顧少安也不行,他可能會去找沈煥之。

景初正急得不知道怎麽辦的時候,她後麵來了一輛白色法拉利,景初驚呼,急忙舉手招擺。

法拉利一個漂亮的急刹車穩穩地停在了景初麵前,車主搖下車窗笑的一臉燦爛:“呦,美女,大晚上不回家在這幹啥呢?”長相有點妖孽的年輕男子的聲音倒是意外的有點嫩。

“帥哥,幫忙搭個車吧,我家就在景德公寓,離這不遠,開車半小時就能到。”景初雙手合攏拜托他。

“行啊,上來吧。我正好有事出去。”他很爽快的打開了副駕駛的門。

景初感激的對他道了謝。他啟動車擎,車很快就出了別墅。

“美女,看你行動不便好像有傷在身啊,怎麽了嗎?”他很是真誠又帶點八卦的意味問景初:景初苦笑,“不小心得罪一個大灰狼,他咬了我幾口。你能帶我去藥店買點藥嗎,就在前麵不遠。”

“哈哈哈哈,美女你真幽默。好的,我也知道那家藥店哦,不過那裏好像不買動物疫苗哦。”他很開懷的大笑,好像發現了什麽了不得的事情。

待了一會景初才想起就這麽上了一個陌生人的車真的可以嗎?她轉頭看他,他回她一個邪魅的微笑,景初也笑了笑,這麽有錢的人不會是什麽劫財劫色的人,他比自己長的漂亮啊!

買過藥,車行了好長一段路,他們都沒有說話。

快到樓下的時候,景初身邊的人突然前言不搭後語的說了一句:“美女,我以前見過你。”還能這樣搭訕的?這樣的帥哥搭訕方式竟然這麽拙劣?景初失笑,裝作一本正經地回敬他:“我也見過你來著。嗯……就在前世,我們還是一對苦命鴛鴦。”

帥哥似乎是被景初雷到了,轉過頭看了她一眼,正色道:“是真的。在一個人壓箱底的相冊裏麵。”

“那時候你還是短發,沒有現在這麽成熟。但是有些特質,一看就能認出來,還是會讓人覺得,你沒變。”

景初一下怔住了。

短發的照片……

景初這輩子隻拍過一次照片——連初中畢業照都因為生病錯過了。因為當時的景初作為一個未來的攝影師,卻不知為何十分討厭別人拍自己。大概是女孩子愛美的心態在作祟吧,總覺得短發不夠漂亮,不能夠拍照。

那次是三月末,櫻花開得繁盛並且漫天飛舞的季節。

景初和沈煥之趴在公園的圍廊上發呆,眼前都是一片伸到自己手邊的粉色,她覺得好玩,要爬到樹上去折高處最美的一枝櫻花,於是興衝衝地把隨身攜帶的相機甩給了沈煥之,然後挽著袖子就開動了。

終於爬到的時候,她小心翼翼地伸手去夠那枝花。到了臨頭,卻又舍不得把它摘下來了。因為話摘下來就會死。她正打算放棄的時候,聽到走廊上傳來了一聲及其細微的快門聲。

沈煥之肯定是把相機包在衣服裏偷拍的,但是當時的她已經有很高的攝影素養了,一聽就是拍照的聲音,於是她轉過頭惡狠狠道:“你居然敢偷拍我?”

沈煥之急忙搖頭,狀極無辜。

“沒有啦沒有啦。”

她放棄了摘櫻花,氣衝衝地跑道他身邊,一把奪過相機,翻看相冊。

奇怪的是,相冊裏麵還是空空蕩蕩的什麽都沒有。

她暫時放過了他,沈煥之為了緩解她的怒氣,他還請她吃了街角的哈根達斯。有人坑的時候她自然不會客氣,點了個超大份,在他類似於“你是豬嗎吃這麽多”的嘲諷聲中吃得心滿意足。

這件事過去了好幾個月,就在她快要遺忘它的時候,又一次她去沈煥之他家,找他給她輔導作業——沈煥之雖然拽了點,二世祖了點,但是對於學習卻是毫不含糊的,也許是因為沈伯伯溫和但是不放縱的教育方法,他從小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而且從沒有在墮落的事情上浪費過光陰。

她走進沈家的大院時,做飯的於媽很開心地要叫沈煥之下來陪她,她對於媽擺了擺手做了個噤聲的手勢,自己悄悄地潛上樓打算嚇沈煥之一跳。

沈煥之的書房門敞開了一條縫隙,她躲在門外偷偷看他,從她這個角度看過去,沈煥之正在專心致誌地看著什麽東西。

就是現在!她立刻推開門,啊地大叫了一聲,沈煥之的反應果然一哆嗦,然而卻沒有立刻回過頭看她,而是飛速地將什麽東西塞到書桌下的抽屜裏了。

她賊賊地繞到他身後。

沈煥之這才轉過頭,臉上難得帶了點慌亂的表情,而且,奇跡般的,他臉紅了!

她狐疑地捏著下巴,在他臉上打量。腦子裏走馬觀花地閃過一些信息……他他他!不會在看那種雜誌吧?

她像抓住他小尾巴一樣笑得奸詐:“沈煥之,你剛剛在看什麽?”

沈煥之的臉更紅了,他皮膚那時候還很白,不像現在變成了健康的小麥色,那時候一看他就是養尊處優的太子,所以那點紅色很輕易地就透出來了。

沈煥之強作鎮定的直視她的眼睛:“我在複習啊,要考試了。”

她像小狐狸一樣轉了兩轉眼睛,突然捂住肚子蹲下去:“沈煥之……肚子疼……”

沈煥之果然一臉緊張地蹲下來:“怎麽了?哪裏不舒服?我去找於媽!”

於是她趁他從書桌前讓開,她飛速衝出去拉開抽屜找出了剛剛他藏進去的東西。

沈煥之目瞪口呆的看著她,隨即上來搶。

他比我高比我力氣大,自然很快就得逞了。

那匆匆的一睨當中,我看清那是一張照片,照片上她伸手去托住一枝櫻花,笑得天真無邪。背麵上是他一筆一劃寫上去的正楷,隻有兩個字。

阿初。

多年之後,等她去了法國之後,等她在生活中掙紮的時候,等她回來再遇見他的時候——她再也沒有像照片上那樣笑過。

她氣鼓鼓地看著他,又帶著點疑惑:“我明明看到相冊裏沒有照片啊……”

因為那張照片著實好看,她自己都差點要陶醉在裏麵了,所以她幾乎是立刻就原諒了沈煥之的偷拍行為。沒想到他的攝影天賦竟然好過她!

沈煥之神情竟然是帶著點隱約的羞澀:“我換了你的SD卡。”

她驚得差點坐到地上——有預謀地帶著新的儲存卡出門,帶她去看櫻花,偷拍我,然後再超級短的時間裏換了卡片裝作什麽都沒發生。沈煥之,丫情商比她高了不止一倍吧?

她好整以暇地抱著胳膊,眯起眼睛,盤問他:“說,沈煥之,你是不是覬覦我已久?”

沈煥之不可思議地低頭看她,大概是鮮少見到這樣不要臉的女生,然後認真嚴肅的:“嗯,我早就喜歡你了。”

好吧,還是沈煥之不要臉。

想到此處,景初已經大概明白他在哪裏看到她的照片了,景初心跳如鼓,表麵上卻裝作鎮定有加:“你是……?”

說這話的時候,恰好到了景初公寓樓下。

他顯然不願意說他是誰,隻是停車拉手刹的時候對我:“其實,你不用這麽糾結的。你隻需要記住,你是讓他人生不幸的罪魁禍首,但是,也隻有你才能成為他的救贖。”

說完,他極紳士地過來為景初解開了安全帶:“回去吧。晚安。”

景初下了車,裝作不懂:“你在說什麽啊?”

他沒有回答景初,對她露出一個寬容的微笑,開車離開。

那個微笑,包含了“我什麽都明白”的意思。

回到家景初甩去一切亂七八糟的事情,洗個舒服的熱水澡就坐在沙發上開始給自己上藥,她有些地方摸不到,嘟囔著太討厭了!!看來明天她得去醫院一趟,可是她上班沒有時間怎麽辦?啊,不想了,明天再說,她安慰自己,實在不行就請假好了。

景初一晚上睡的迷迷糊糊,齜牙咧嘴的,睡得極不安穩,第二天早早就醒了。她看了一下時間,不到五點。景初一下子怨念重重。沈煥之的拳頭真不是硬挨的,她當時應該躲一躲的。她委屈的抱著被子裏的毛毛熊滾了一會,蒙頭繼續睡。

到了鬧鍾定好的時間,景初磨磨蹭蹭的穿好衣服,還好已經是秋天了,衣服穿的密不透風,北方的秋天可是已經涼了好多。長腿長袖的遮住她的傷處,不然大家都會看到她的傷……

景初拿起一個晶瑩小巧的香水瓶又噴了一點香水遮掩藥味,除了這個她也沒別的了,當初卡特麗娜給她的時候,笑的一臉神秘,說這很適合浪漫動人的東方女性,會讓你的心中的那男孩對你濃情蜜意的哦。

當香霧噴灑出來的時候,有種玫瑰的濃鬱和熱烈,悠然間,又流轉出茉莉的芳香和清甜。

雖然景初不懂香水,但她覺得自己挺喜歡這這個味道的。

景初又化了個妝掩飾一下自己的憔悴疲憊,照照鏡子覺得妥當了就收拾好就去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