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在此之前_1、重逢(一)
薑浩辰沒想到會與唐蜜是如此的重逢。
或者說,時間這麽久,他都沒有想過,還會與唐蜜見麵,他向來相信那句話,有些人,說了再見,就此不見。
三年前,他看著唐蜜坐著車慢慢的駛離他的視野、他的世界,那時,隻有他說了再見,唐蜜的眼睛裏,不見有過多的情緒,倒是有一種解脫的感覺。
是的,應該是解脫,也許在她的眼裏,自己是個不折不扣的惡少、暴君。
分開後的三年,在他感覺,是那樣的漫長,但她一出現在他的眼前,又感覺那漫長的三年,不過須臾,也就那樣過去了。
而這次的重逢,倒是頗具戲劇性,薑家與常家兩家的老人,都開始施壓,薑浩辰已經三十歲了,而那個常大小姐,也是有二十六歲了,他們訂婚也有幾年了,這次,兩家的家長是來真的了,他們要薑浩辰快些準備結婚事宜,兩家人還碰麵訂了日子。
而且還請了本省最好的婚慶公司來進行全程的策劃與舉行。
這天,薑浩辰被助理告知,要去拍婚紗照,他感覺很無聊,之前推三阻四了好久,但終是拖不過去了,甚至為了這一天,薑氏老爺子,他的父親薑俊在前一天,親自叫他到辦公室裏,準了他一天的假,務必去把婚紗照拍好。
就在那家攝影名店。
隔著一層的櫥窗,他與唐蜜,就那樣的遇見了。
她的樣子,竟一點也沒有變,沒有變瘦,也沒有變胖,身子還是嬌小的,臉還有點兒嬰兒肥,她也應該是二十六歲了,可是,竟還像是幾年前遇見她時的樣子,有著孩子似的單純的麵孔,眼睛水汪汪的,常帶著點時常雲遊天外的失神。
此時也一樣,她雖然在外麵麵對著櫥窗站著,也似看著櫥窗裏的婚紗模特,但薑浩辰看到她的眼神沒有焦點,隻是如以往一樣,望著某一點發呆,神思已經不知道飄到了哪裏。
片刻之後,她許是感覺到了對麵有人在看著她,於是,她回神,然後與薑浩辰對視。
薑浩辰感覺到了一點趣味,也有一點的好奇,希望在她臉上看到一點他所希望的神色。
三年前,是他趕走了她,中止了對她的一切供養,他曾是她的金主,曾讓她過著錦衣玉食、擁仆如雲的生活。
但她觸了他的底線,所以,他把她趕走了,雖然有一點的舍不得,畢竟找一個像她那樣養了一年,還不曾讓他有厭倦的情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他不想為著她,破了自己的例,再說,他那時還在想,不過是一個女人,想他薑少揮揮手,要個把個情人,還不算是難事。
薑浩辰隔著玻璃窗看著唐蜜,看著她站在那裏,先是發呆,然後是驚詫,再然後,他很滿意他眼睛所看到的,她那雙總是貌似無辜的大眼睛裏,有著明顯的驚慌,嬌柔的唇緊緊的抿住,看不到一點的唇瓣,她在糾結,一定的,每當她遇到棘手的事,總是這樣的表情,猶豫不決,不知所措。
薑浩辰身心舒服,自己能讓她這樣恐慌,他就高興,樂得雙手抱了肩,好整以暇的望著唐蜜,如炬的星眸此時斂了些淩厲,使他看上去,心情很好的樣子。
直到身後有人叫他,薑浩辰微皺起眉頭,略略回過頭去,他的未婚妻常晚心正一步步的從樓上走下來。
不是沒有一點的驚豔,常晚心是公認的美女,名門閨秀的氣質,一舉一動,都是貴族淑女學院裏教育出的典型,劉海溫柔的抹向一邊,露出那光潔的額頭,挺挺的鼻,尖尖的下巴,身材也好,這件大師級定製的婚紗穿在她的身上,正好將她那曼妙的身材展露出來,一級級走下來,腰肢纖纖,提起的裙擺下,露出如玉的腳踝,黑色細跟細帶子的鞋,可將男人的欲望一下子勾起。
薑浩辰看到這一幕,剛剛擰起的眉頭,慢慢的落下去一些。如果單就婚姻本身來說,娶個常晚心這樣的女子,也不算是壞事,要身材有身材,要樣貌有樣貌,何況,常氏在當今商界中的地位數一數二,也就是因為此,薑浩辰的父親薑俊,才十分的中意這門親事。
常晚心看到薑浩辰在看她,立時露出一種嬌羞來,她的隨從女伴,則驚訝的叫道:“哇嗚,晚心,你好美啊!”想必一半是出自真心,一半是說給薑浩辰聽的。
讚美女人,薑浩辰向來不吝嗇言詞,何況麵對的,還是與自己有著種種利益牽扯的未婚妻常晚心。
輕鬆的應付幾句,便哄得常晚心笑靨如花,薑浩辰轉身,就收斂了臉上的笑容,到他想起什麽的,再看那窗子外,唐蜜早就不在那裏了。
有些失落,更多是不滿,薑浩辰沒想到唐蜜這麽快就溜走了。
-----
唐蜜果真是溜走的,真是流年不利,唐蜜沒想到,自己回到這個城市的第一天,就會遇到那個男人。
三年了,她以為自己已經把他所給的傷害撫平了、忘卻了,可沒想到,在重見到他的那一瞬,所有的一切,竟都會一下子襲來,連痛,也像是當年一樣。
他還是那樣的好看,是禍害,也是妖孽,所以,才得以活千年。
他分明微挑起那性感的薄唇,抱肩微睨著她,每當他這樣看著她的時候,她都會感覺自己像被活剝了一樣,他撩拔的是她的人,拿捏的,卻是她的心。
除了落荒而逃,她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麽。
如果在一開始,她就知道避開他,那麽一切是否會變了個樣子,那麽,她心上那個他活生生鑿出來的洞,是不是就不會見到他一次,就複發一次,每次,都會被他傷得血淋淋……
人生若隻如初見,這句話,已被用得泛濫,而她唐蜜,與他薑浩辰的初見,當真算不上浪漫。
唐蜜遇到薑浩辰那一年,她剛過二十一歲生日,即將開始大學最後一年的實習,她的大學是一個三流的學校,專業又是十分泛濫的計算機,編程什麽的,於她是根本不搭邊,也不可能成為個IT精英一類,四年的大學生活,不過是混了一紙文憑,而這紙文憑還因為那個三流大學的原因,被各個用工單位所忽視,甚至是鄙夷。
唐蜜家境不好,腦子從小就不靈光,小時候常常被她那個教初中代數的媽媽點著腦袋罵:“我怎麽生了你這麽個笨家夥!”
腦子不聰明,人也就木木的,從小到大也沒什麽主見,媽媽指東,她不敢走西,就這樣如個牽線木偶一樣活到了十八歲,然後高考,因為成績與填誌願時的服從分配,一下子被分到了離家鄉兩個省距離的S市。
大學第三年期末,別的同學開始挖關係鑽洞子的找實習的地方,唐蜜也不例外,然後屢屢受挫。
她大學成績一般,但卻交到了一個讓宿舍裏姐妹們羨慕的男朋友。
周東渝是他們上一界的校草級帥哥,追他的女孩子很多,他卻獨獨喜歡上了唐蜜,這讓好多人都大跌眼鏡,在他的那些哥們眼裏,唐蜜除了身材好長相美外,沒一點的配得上周東渝的地方。
但就在前幾天,周東渝找到唐蜜,他家裏給他安排出國留學,學期兩年。
其實消息是早就傳出來的,唐蜜沒有太意外,看著周東渝那張帥氣無比的臉,她有些唏噓,他們相處有一年多了,如所有的外人一樣,她也不知道周東渝看上了自己哪一點,但他說喜歡她,她就欣然的接受了,因為,他也正是她喜歡的類型呢。
他幹淨明朗,總有一種暖暖的陽光一樣味道,最喜歡就是窩在他的懷裏,坐在草地上,聽他給她說一些無傷大雅的小笑話,他老是會刮她的鼻尖,笑她是笨丫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