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按摩師手記_43、孽情終無情(二)

他還在強詞奪理:“我沒做錯什麽,我愛孩子,我想要個孩子,這有錯嗎?小靜,你別忘了,這胎兒雖然在你的肚子裏,可他身上流淌的,是我的血!”吳芳叫道:“你真不要臉啊!這種話你都說得出口?你是在玩弄小靜,你是在欺騙小靜!自始至終,你就一直在打你的小九九,從來沒為別人考慮過!不管靜姐生不生,你知道你的所作所為,對她的傷害有多深嗎?”方先生還是不承認錯,他說:“我有錢的,會給小靜補償的,她上班辛苦,我想養著她,叫她別上班了,不要再去侍候那些男人了,這錯了嗎?”我真想搧他一巴掌,但還是忍住了。吳芳說的不錯,他就是一個骨子裏自私的人,表麵上裝的紳士,迷惑了我。

吳芳說:“廢話少說,方先生,你先拿20萬來,讓靜姐去做手術!”方先生驚訝地說:“幹嗎做手術?要手術也用不了那麽多錢,幾千塊就夠了。如果她要把胎兒打掉,我是不會給錢的,憑什麽還要給錢?”吳芳罵道:“你還是不是男人?沒有你做的好事,靜姐會懷孕嗎?你以為光把胎兒打掉就行了嗎?她的營養費,精神損失費,你不要承擔嗎?還有,我們聽醫生說過了,做手術是要打麻醉的,是有生命危險的,萬一有什麽意外,你擔當得起嗎?”跟他要錢,隻是想看他的態度?到於多少錢,我並不在意,開口20萬,是吳芳的主意,事先我們並沒商量好,但方先生的表現,實在讓人不敢恭維,讓我失落和傷心。在我經曆的男人中,留下不錯印象的,除了張總,就輪到他方先生了,其次才是高老板、葛衛明等。可是,我發現他辜負了我的信任,他根本就沒有真正喜歡我。

我淡淡地說:“吳芳說的20萬,是最低的,方先生,如果你在一個月內離婚,然後和我結婚,我可以一分錢不要,還把孩子生下來,否則,一切免談!”方先生猶豫著說:“哪能說離就離?離婚的話,我的財產要分一半給她,那我的公司也開不下去了!”吳芳說:“所以,你最好識相點,把20萬盡快打到靜姐帳上,要不然,我們找上門去,恐怕你家要不太平了吧?”方先生瞪了吳芳一眼,說道:“你想訛詐我?還是想威脅我?”吳芳頭朝天,看也不看他,說道:“我威脅你幹嗎?你自己看著辦吧!有我這個軍師在,你就不要再打什麽鬼主意了!”我說:“方先生,你可能是個不錯的商人,但你絕對不是一個好男人!你不舍得20萬嗎?我沒跟你多要啊,別說你欺騙了我,使我的身心受到傷害,退一步講,就算你是客人,我陪了你那麽久,這點錢不算多吧?”

這次談判,我們大獲全勝。方先生怕我去他家鬧,又見我堅持不想把孩子生下來,隻得妥協,答應了我的要求。第二天,他就給我的卡上打進來20萬。一下得到這麽多錢,我並沒感到喜悅。我會吸取這次教訓,就像有句格言說的:“不能在同一個地方絆倒兩次”。園區的房子,是他幫我們租的,現在我和他斷了來往,他暗中找到房東,要把房子退租,幸好房東通情達理,知道情況後,並沒趕我們出去,而是把房子續租給我們,租金由我們自己支付。

我想把肚子裏的孩子做了,拖著是我的心病。我知道孩子是無辜的,責任在於我們大人,但他來得不是時候,我無法讓他降臨在人間,那就一了百了吧。說實話,如果我年齡大一點,工作穩定,我還真想把孩子生下來,可現在要我當一個“未婚媽媽”,我的心理上不能承受這個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