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三十一章 人生若隻如初見
納蘭容若在《木蘭詞》中說:人生若隻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等閑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袁淑蓓又一次見到沈正一,是在他們分手四年之後冬日的一個下午。
這天,歐陽樹告訴她買到了臘月二十九去袁淑蓓家裏的票,她心情很好,給她媽媽發了一條短信還沒等下班父母就輪流來電話了,他們實在太激動了。她能想象到他們會買多少吃的,會搬多少飲料回家,又會提前炸多少東西存起來等著她帶著那個他們一直想象的人回去。僅有一個獨生女兒的父母的心理是很奇怪的,他們生命裏潛意識中缺憾一個兒子,於是在女兒擇偶的時候他們是用對兒子的期望和愛護來對他們的準女婿的,袁淑蓓的父母就是這種心理,他們不會去指望女兒有多大的本事,但會把所謂飛黃騰達的意願寄托在女婿身上。這次,他們是抱著很高的期望在北方冰天雪地的隆冬裏等著準女婿歸來。
下班走出單位大門,走到上大路的路口等車的時候,一輛黑色的奔馳車一直跟著她,她很奇怪這車明明有路怎麽非要貼著她開,她正要躲開,一個熟悉的身形的男人從車上下來,她一驚:他?她沒相信自己的直覺,怎麽會呢?他不可能出現在這裏,大概是相似的人吧。他走到她麵前,摘掉墨鏡,“你還好嗎?”他問她。真的是那個人,沈正一。那個她曾經以為的愛情的英俊的男人,從二十歲就芳心暗許的男人,她曾經以為可以和他捆綁一起一生一世的男人。那場英俊男人和漂亮女人順理成章的愛情,在煙花絢爛的青蔥歲月裏去的幹脆而且匆忙,如今已徹底淪為記憶的殘渣,變得毫無價值。她反應了一下,莞爾一笑:“我很好,謝謝!”“你住哪裏?我送你。”他還是像以前那樣,以為他隨時會被需要。她的表情裏隱藏著一絲輕蔑:“我要到我男朋友那兒去。”她說。這時候正好公交車開到了,她套出公交卡,頭也不回就上了車,做到車上她沒向車窗外看他的去向,於她而言,已經沒有任何必要了。家離公司很近,兩站就到了,要是換個季節,她都不用坐車,直接走路回去就行了,冬天太冷了,她隻得減少戶外接觸冷空氣的時間。下了車,剛走進小區幾步,有人從後麵追上來,拉了拉她的衣袖,她本能地知道是他。如果他不追過來她以為剛才的重逢是一場夢,她會在接下來的很久質疑這個夢的可能性,或者懷疑自己是不是精神出了什麽問題。
“你還有事?”她問,“好像我沒收過你的貴重物品吧?”她苦笑著調侃他。他很意外地看著她:“我在你心裏就是這種人嗎?”深情地望著她,一字一句地說:“當時我有我的不得已。”袁淑蓓很想說什麽天大的事不能說一聲才分手呢,非要玩失蹤嗎?!她沒說出口,平靜地看著他:“都過去了。”於她,他早已經不是一日不見,思之如狂的良人了,那段情,她都來不及反應就變成了過去的事情。他再一次試圖去牽她的手,“我知道你還沒有結婚,我們,”他說,理直氣壯。她躲過去,“我不是在等你,請你不要再糾纏了。”她不知道他竟然這樣的自作多情,以為她還在等他。是的,她曾經以為離不開他,可是當活生生地把她置於沒有他的環境中的時候,她早就放手了,他走之後,她沒有滿世界找過他,即使她知道哪個人有他的詳細地址她也沒有過問過,這麽幾年了,她已經看淡了,對於曾經深愛過得人,也一同看淡了。他還在苦口婆心地解釋當年家中出了事,他沒有選擇,現在他通過自己的努力已經積累起這輩子無憂的財富了,他請她再重新審視他一番。她沒有理他,冷冷地看了她幾眼,徑直走回了家。他一直尾隨到樓下,看她頭都沒有回地走了,呆呆地站了一會兒坐上自己的車走了。
“去哪裏?沈總。”他的司機問小陸他。“在小區附近轉一圈。”他陰沉沉地說,如同北京冬日沒有陽光的天氣。轉了一圈,他掏出電話來給什麽人打了個電話,電話裏說他要在袁淑蓓住的小區買下某某號樓某某單元某某房間的房子,小陸聽了小聲提醒他:“沈總,嫂子那邊怎麽交代呢?”沈正一的臉上浮現出和年齡不相稱的成熟,“這些年,她對我的恩情我已經還完了,也該結束了,找律師和她談,離婚吧。”“嫂子她,不會同意的。”小陸欲言又止。“想辦法啊,不能被她拖累一輩子。你知道,她連生育都不可能。”沈正一把往後一仰頭,倚住靠背,閉上眼睛,思緒回到了五年前。
那是那年夏天一個蒸籠一般的下午,他的領導找他談話,說要推薦他去某某大學讀研究生,他當時很不理解,為什麽要推薦自己呢,一來他沒有任何後台,二來,他還沒做出什麽科研上的成果。沒過幾天,他被調到了這家科研單位的上級單位,狗屎運接連砸的他有點暈,他有點惴惴不安了。調動完工作後,忽然又一談,他的母親帶著他的姐姐沈芳來到北京,他很高興親人能來看自己,她們到來的第二天晚上,他母親單獨到他的房間,告訴了一個他從來沒有想過的秘密。他母親告訴他:他的姐姐沈芳不是他的親姐姐,是從鎮上*的,沈芳的父親原來是鎮上高中的物理老師,因為家裏窮二十七八了還沒找上媳婦,後來娶了個農村的小學畢業的老實巴交的媳婦,生了沈芳,可這老師不甘心這麽過一輩子,通過自己日日夜夜的刻苦,考到了北京讀研究生,畢業後進了高校,事業發展的一帆風順,他從鎮上走的時候沒有帶妻女,沒多久就回來和小學畢業的妻子離了婚,沈芳給了她母親,她父親一走就沒有回去過。沈芳兩歲多的時候她父親再嫁,不願意帶著她,正好當時沈正一的媽媽結婚幾年沒有生育,於是通過朋友介紹就收養了沈芳。不想,沈芳到他們家一年,沈正一的媽媽就懷孕了,本想找到沈芳的媽媽把孩子還給人家的,可是實在有感情了,那家人又不太願意要孩子,沈正一的父母怕孩子過去受委屈,一商量,得了,就當個女兒養起來吧,正好兒女雙全,就這樣,沈芳在他們家長到大,沈正一的父母原來都是國企的工人,日子過得還可以,可是後來,父母雙雙下崗,那時候,沈芳正在讀高三,她很努力地學習,高考還是不理想,看到父母每日愁眉苦臉地想著營生的事情,一咬牙,複讀都放棄了,直接到北京來打工了。她前腳到北京來,後腳她的生父就回去找她了,輾轉多次聽說他的女兒給了沈正一家,他就上門來認親了,沈正一的父母都是老實人,人家的父親來了不可能不讓認,雖然心裏不情願,還是把女兒的聯係方式給了他,他立即啟程回北京,找到了沈芳,說明了緣由,沈芳也理解了她的父親,更重要的是她的父親已經是一個小領導了,事業有成,認這樣的父親,也算是一種榮耀吧。他給沈芳聯係了自考的學校,花了不少錢,終於讓她拿了個本科自考文憑。他還經常給這個女兒錢用,沈芳是有想法的女孩子,她沒拿他平時給她的錢亂花,積攢起來,回到家鄉開了個超市,要說起來,沈芳可真是個有本事的女人,她從小鎮上的超市開起,沒幾年時間就在縣城盤下了最大的超市,財富積累的在當地也算是富甲一方的人物了,當時她才二十四歲,沈正一剛剛考上大學。作為長姐,也出於報恩的目的,她包攬了這個弟弟上學所有的開支,這讓沈正一的父母感激不已,可是有一件事情讓他們挺犯難的,她一直不肯找對象,一開始年齡小,養父養母也不敢催,到了二十九歲的時候,他們不得不提起了,沒想到的是,她支支吾吾說喜歡沈正一,想嫁給他。沈正一的父母不是沒這麽想過,但他們不敢提,這回人家自己提出來了,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天大的好事,他們立即答應了。她的生父知道了這件事情以後也覺得很好,就利用手中的權力幫了沈正一一把。可是他們前奏都是瞞著沈正一的,等到事情都辦完了才通知他。
他反複地告訴他的媽媽自己有女朋友,而且已經交往了好多年了,已經在規劃結婚了。
PS:今天先到這裏吧,晚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