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前世冤孽

第二十八章 前世冤孽

這些天就快被老婆逼死了。

真想死掉算了。

前世的冤孽,到這輩子,怕是不會善了。

據說要報複一個人,最好的法子就是嫁給他或娶了她。這話還真不假。本**就快被老婆弄死了。

今世的夫妻,在前世絕對是冤家。有道是,不是冤家不聚頭。血海深仇有木有?

世界就快垮了,卻死活要買房買車,欠下一屁股債。

石油全麵枯竭,缺油、缺電、缺氣、缺水、缺食。住城裏的,最倒黴。住鄉下的,最起碼還能啃啃樹皮、草根,再不濟,還有觀音土。

但就有人這麽想不通,這麽不理解,包括我老婆。

給大家普及一個常識:抗戰的時候,城裏的房子特不值錢,越靠中心,越沒人住。因為鬼子特別喜歡轟炸城中心。那麽城裏人通常住哪呢?大多跑到了鄉下,甚至逃進了山區。

一旦形勢大變,亂了起來,住城裏絕不是好選擇。

但我老婆就是不信。

夫妻,夫妻!

前世的冤孽!

少年也碰到了他前世的冤孽,至少也是前段時間的冤孽。

被金胖送下來的女子,他是見過的。

在摘掉她的頭套後,少年就把人認出來了。

當初在丹東的收容所裏,和自己交換衣服的就是她。隻是當時沒想到,這人竟是女的。

女子竟也還認得少年。

像這種情形下,還能意外重逢,真是大出兩人意外。

少年給女子鬆了綁,抱出了箱子。果然,她的雙腳是廢的,自己沒法走。不過,就在這地下室裏,也是想走,都沒法好好走。

兩人由於語言不通,幾乎沒法交流。

也幸好少年被關得無聊,近來有在網上自學韓語。

拿了筆和紙,給女子寫字。

然後逐字逐句,拿到網上,查詢翻譯。

倒也把事情弄明白了個大概。

這女子叫張玉珠。她老爹是金胖的親姑父。由於和金胖起了矛盾,被肅清了。這女子當然跟著倒了大黴。

在鴨綠江冰凍時,好不容易逃到了華夏。後來又輾轉到了南韓。本以為終於逃脫厄運。

哪想到,金胖忽然發威,解決了南韓。她又重新落入魔掌。

估計金胖記恨她的逃跑,命人挑斷了她雙腳的腳筋。而現在,又給投進了地下室。

少年很想告訴女子實情:金胖是把她“拐賣”給了自己,以便生出個娃,好給金家傳宗接代。

但少年畢竟還小,狠不下心,沒學老家的那些光棍兒。趁人之危,搞個霸王硬上弓。而是老老實實地把人伺候著。誰讓她是個生活不能自理的殘廢呢。

不過金胖可是下過命令的。

少年這可是抗命不遵,鬧不好,得承擔後果。

而且說起來,兩人已經是結義兄弟。少年作為弟弟,本份上,也該聽從金胖這個哥哥。所以後果還真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