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目標:西藏

第二章 目標 西藏

“你要去哪?”

“工作!”鬱海回過頭,用不耐煩地眼神看向自己的父親!說完他緊了緊自己後麵的大包,裏麵除了冬、夏的衣物外,還有一堆壓縮食品和他那些最寶貝的東西以及這兩年來他所賺到的一些錢。不過,他並不想和家人說。

藍父皺了皺眉頭,一臉不信的說道:“不是剛回來嗎?怎麽這麽快就走了?”

鬱海的身高有一米七八,長得比他的父親高一些,藍父大概隻有一米七二左右的樣子。所以鬱海隻是俯視了他的父親一眼,他並沒有說什麽,因為他知道父親不會相信自己,反正他也無所謂,隻不過十分討厭父親那不信任的眼神。

他不止一次側麵說過末日的事情,但像藍父這樣的普通人哪會理睬這種可笑的事情呢?於是,灰心的鬱海也就放棄了這個想法,也許這也是他所希望的事情吧?

當然,也不能保證末日是不是隻是個謠言,所以如果是假的,就當是旅遊好了。自己的父親可是去過祖國各地的,自己追尋下,也去感受下將要去的目的地——西藏,感受它的美吧!

很快他便出了家門,走到車站,忽然想到一件事情,於是,便將東西寄存在車站那,向一個他早就知道,卻不敢去打擾的地方狂奔過去。

轉眼間,他來到街邊公園的時候,竟然發現了她,鬱海渴望得到的女孩,不過此刻她的身邊卻已經有了一個打扮似乎很不良青年的男人。不過,鬱海沒有將那個男人放在眼中,直接走到她的身邊,張嘴便說道:“跟我走嗎?”

女孩尷尬地看了看她身邊的男人,男人似乎得到批準一般,很是狂傲地看著鬱海,不屑地說道:“小子!你是什麽東西?在我麵前居然對我最愛的女人說跟你走!是不是不把我們的愛情看在眼裏啊!!!”說完用自己的手指狠狠地點了鬱海的胸膛幾下。

鬱海並沒有生氣,他的經曆其實在這個世界中很平凡,很正常,但他去在這個平凡中體會到自己的不平凡,瘋狂地認為自己是神,在短短的時間裏,他的心理轉變就像是不可思議的小說一樣。

其實也不能這麽說,小說中的主角是由突發事件而改變的性格,但鬱海卻不是,他直接是一件小事中,都可以改變他之前的想法,但他卻從來都不將自己改變的想法表現出來,仍然我行我素。他是這樣解釋的:我什麽都清楚,但我不想作改變,因為改變了,那就不再是我自己了。

在眼前的不良,長得比鬱海醜的男人(其實算是普通偏上了)猛點鬱海胸膛的時候,順帶著他說出那對鬱海來說難聽,對她來說動情的話,讓鬱海隻想到一件事情:這個家夥到底騙了多少女孩子呢?

那個男人見鬱海沒有鳥他的意思,似乎感覺臉麵有些掛不住,於是,拎起鬱海的領口大叫道:“你是不是想死啊!是不是你媽沒教育你,別人說話的時候要臉對著別人!”

而一邊的她似乎覺得男子做得有些過,於是連說“算了!”對於她來說,鬱海在初中的時候可是別人的出氣筒,似乎班上那幾個家夥天天沒事打藍鬱海!雖然鬱海現在看起來似乎有些魁梧,但她也也怕鬱海再次悲劇上演。

而她不知道的是,在初中三年,除了在和她在一起的初二是被別人群打過幾回(一群pk鬱海),被人單挑過n回外,在初一和初三時卻有些事情沒有被人宣揚出去。在初一的時候,五個同學看鬱海不爽,在一次放學的時候,你推一下,我推一下的將鬱海推到一個廢棄的房屋後的草叢內,一人搭他肩膀一下,在玩得爽的時候,卻發現鬱海眼中並沒有一絲恐懼或害怕,隻是無聊地看著這五個人。

也許是那種大人看小孩的眼神讓他們憤怒了,其中四人緊抓住鬱海的手,最後一個人對著終於開始掙紮的鬱海的肚子便是狠狠地幾拳,打得鬱海終於認為自己的底線到了。。。。。。。

結果很奇跡,鬱海掙開了四人的束縛,直接抓住毆打自己的家夥的衣領,便嘶啞地吼道:“單挑!你不是想要嘛!成全你!”

那個家夥愣了一下,轉而凶惡地答應了,但很快便被鬱海坐在身上,不過鬱海確實是做的過分了,居然拎起一塊尖角大石頭往那個家夥頭上放了下去,就是在所有人驚呆,那個家夥滿頭鮮血,並痛苦地呻吟中,他卻認為自己沒有下狠手。原因是:他在當時瘋狂的同時克製地故意隻是放下去!而不是狠撞!

但事實卻是血腥的!那個小子轉學了,但原因卻沒有誰說出去。但當時的他和自己的父親說的時候,父親極度討厭的目光看著鬱海,於是從那以後,他決定將底線調得更低些。

在初二的時候被一群人欺負的時候並沒有還手,除了覺得這是一幫低劣的不值得他動手的人之外,還有他那低得不能再低的底線。當在父親喝醉酒的時候,他試探地說了下自己被打的事情,畢竟他曾聽到過喝醉酒的人容易講實話,不是他不相信他的父親,隻是那些大人就是那種人!他覺得應該試試看,結果他父親劈頭就罵,說自己小時候隻有欺負別人,哪有別人欺負他,說的鬱海不禁熱血沸騰,心中暗想是不是講底線調回來?

但事後,卻什麽事情都沒有,父親似乎因為這件事情很是尷尬,也沒有再說他什麽,於是鬱海開始正式地思考起來,人是什麽?人性是什麽?

在等到了二十歲的時候,他總算是得到了答案:人活著就是為了符合社會的需要,你的價值多大,你存活的幾率便有多大!

但他很討厭改變自己,但為了能夠獨立活下去,他還是決定改變自己!人的一生隻有兩次機會改變自己,一次是在二十五之前,一次是在六十歲左右,前一次是性格養成,後一次是人生的閱曆改變自己!但鬱海從來不指望後一種,因為他覺得後一種的改變是為了後代,但現在的他已經不在乎了!對自己的利益來說,到了六十歲,人的人生也就到頭了,再怎麽改變也沒什麽意思了。

現在,他覺得如果馬上真的會是末日的話,他有必要問一下她的回答,於是,他再次說話了:“你覺得我不好嗎?”

她愣了一下,但那個男子卻立刻像是引爆了的炸彈一般,再次將鬱海的衣領拎了起來,齜牙咧嘴道:“小子,我看你真的不想活了!”說著將右拳空出來,準備對著鬱海的臉一個猛拳!

但鬱海隻是用看死人的眼神看著他,說真的,在這個鎮上,他也算是一個人物,雖然大多數是靠他的幾個表兄弟在道上的人脈,但說到底還是藍父幾個長輩那時的遺惠餘澤,不過似乎藍父很討厭鬱海去做混混,而鬱海也不願去做,因為鬱海有著自己的原則,有自己的傲骨。

如果真的搞起了,在這個鎮上鬱海是不會把這種“情聖”放在眼裏的!但此刻似乎這個家夥嫌自己太舒暢了,想要鬱海給他鬆鬆骨頭。

要不成全他?

“嘣!”

鬱海直接被打了一拳在臉上,並坐在了地上,但他很快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塵,並沒有將臉上的瘀痕放在心上,甚至都沒在乎那種程度的疼痛。

他再次望向她,而她忍了一會,總算是說話了:“我不會和你走的!你真是奇怪,這是現實,不是言情小說,不是電視劇!”

鬱海鬱悶了一下,那種東西他可沒興趣,他記得他曾套問出她的話,她不喜歡看言情小說!他無奈地說道:“為什麽不接受我?”

“我感覺不到你所謂的喜歡和愛,我也沒有看到你所說的安全感!”

鬱海有些急了,說道:“可我有責任,懂得負責任啊!而且你怎麽知道我沒有安全感的?沒有愛你呢?”

“算了!你有的隻是責任!而我要的是在乎,真的愛我!你自己可以問問自己的心,你是不是真的愛上我,還是隻是這樣覺得而已!”

啊!

嘣!閃電似乎劃過了鬱海的心頭,他什麽也沒有說,隻是看著那個男子哭笑不得,最後壞笑著帶著她離開!等他回過神的時候,她已經沒有了。

鬱海歎了口氣,也許自己沒追到她是件好事吧!連擁有都沒有傷毛心啊!

沒有愛嗎?無法給人安全感?隻是懂得責任的行屍走肉嗎?簡直是太荒謬了,是誰給了她隨意給人定論的權利的?

鬱海沒有什麽想說的了,隻是不懂真正安全,真正生活的女人而已,不值得自己為之迷戀!

但願她能幸福吧!

想到這裏,鬱海便不作他想,準備回車站,去往他認為可以存活的地方!被納粹頭子希特勒稱為世界軸心的地方——西藏!

而在這個時候的另一個地方,另一個主角那。。。。。。。。。。。。。

“飛飛!怎麽還不起床啊!都十點鍾了,今天怕是要遲到了,鬧鍾壞了吧?”李母走進自己兒子的房間,見自己的兒子還在睡覺,於是責怪地說道。

李飛將被子蓋住自己的臉,手伸出被子搖了搖,嘴中慵懶地說道:“媽!今天我休假,暫時沒活幹!讓我再睡會!”說著便“不省人事”了。

李母呆了一下,尷尬地回答道:“這樣啊!那我就先走了,這次和上次一樣,要一個禮拜才能回來,如果爸爸回來了,就和他說一聲啊!我先走了!錢我就放在這了!”說完,李母將包裏的一些錢放在了桌子上,隨手將鬧鍾壓在上麵,隨後轉身出了門。

很快就聽到大門關上的聲音,但這時,剛剛睡得跟死豬有的一比的李飛悄然醒了過來,嘴中無奈地說道:“唉!我自己已經能賺錢了,還給我錢做什麽呢?嘿。。。。。好像她是前天剛回來的吧?而老爸卻是昨天出差!真是急啊!現在似乎又是我一個人了呢!”

實在是覺得無聊了,李飛起身,準備洗漱等等必須事宜,然後在廚房隨便吃了點麵包,然後將母親給他的錢放進自己個人的小櫃子裏,然後將睡衣脫下,準備換身運動服。

這時,他露出了自己白淨的皮膚和周身明顯的肌肉,一旦被那些花癡看到不得瘋狂了。家世可以,相貌可以,身材可以,皮膚雖然白,但整體卻給人威嚴感,完全是小白臉和真男人的結合!

如果真的有不好的話,那就是他現在的工作了,似乎他沒有指望自己的父母的想法,而且似乎他還沒有想找一個女孩來照顧自己的想法,這對於廣大女孩子們來說,卻是件興奮又為他悲傷的事情。

等他穿好運動服後,便拿了一個他剛花錢買的一個籃球,帶上一點錢和鑰匙便出了門。

“嘣!”

門被關上了,李飛走到自己的摩托車那,將籃球扣在後箱,用繩子綁好,再將鑰匙插進鑰匙孔,然後便開著摩托車直奔自己一直以來都在的一個籃球場地而去。

很快,他便來到了這個老場地,剛將車停下時,已經有人老遠就見到他了,其中幾個人大聲叫道:“快點!都什麽時候了,那幫小子都開始追上了!”

李飛嚴肅地問道:“現在比分是多少?大家都有點累了嗎?”等他走到場地時,大家便停了下來,一起向李飛擁了過來。

其中一個叫林茂的說道:“阿飛,我說你也太不厚道了,居然現在才來,這次重新選人!”

李飛點了點頭,看樣子今天的人來的蠻齊的,也不知道什麽原因,真是難得啊!很快他們選好人後,分為兩個隊伍,而李飛的那個隊伍除了他會打外,隻有一個也算會打,另外三個不怎麽來事!但李飛也沒有辦法,隻是皺了皺眉頭,卻沒說什麽。

他們所謂的場地隻有半場,也就是隻有一個籃框,十個人要圍著這麽一個玩,這讓李飛他們在這個九年來很是難受,每次都想去以前的學校玩幾下,但現在的學校都是很嚴的,哪會讓社會人員隨意進入呢?於是,他們也隻能來這個公共設施處玩玩。

很快他們便開局了,李飛將自帶的籃球拿了出來,隨手往地上一撞,球撞擊地麵後迅速地返回到他的手中,這樣一連三五次後,這才放在手中抓了抓,這是李飛一直以來開打前的習慣,因為這樣可以幫他帶來些手感,順帶著試試球的性能。

畢竟這是自己的球,比在籃框架子下的那兩個“皮球”要好的多,要知道好的球才能讓打的人有更好的發揮,前提是排除那些打“皮球”打多了的人,因為打多了是會有手感的,到那時候,就算是再好的籃球也無法讓他們習慣了。

“用我的球怎麽樣!(?)”李飛看了看周圍的九個人,建議性地說道,雖然是建議,但語氣因為天性,卻有著令人不可抗拒的感覺。當然,長久以來這幫家夥都已經了解了,所以並沒有怪他。

同為一個組的吳俊玉讚同地點了點頭,並說道:“好吧!你的球我們信得過!我們也會小心點打的!”一幫人跟著點了點頭,他們是知道的,李飛的籃球知識蠻好的,而且籃球水平也不錯,通常他很相信自己的手感,所以一般來說他選的球一定是不錯的球。

但問題也隨之來了,如果這個球被他們其中一人弄破或者弄沒了的話,那大家就得平攤重新買球的錢了。像這種強製性的公平,一般人都是不怎麽喜歡的,尤其是剛好是李飛弄破或弄不見的時候。偏偏他有的時候會丟三落四,沒有責任心!這最可惡!

也許在李飛的心中,他隻有權利,而沒有義務吧!就算是有,也得是他自己定下的!不過現在二十三歲的他似乎已經向這個社會妥協了一般,就像是獅子的牙齒、利爪被磨平了,已經比十八歲之前好多了!

至少,現在的他不再像以前那般暴力地用拳頭解決問題了,畢竟他的頭腦不算差,反而是個非常聰明的人。

“那這就開始吧!”李飛拍了幾下,隨即將球往籃框裏一拋,可惜的是球沒有進,這讓他不禁有些泄氣,但他並沒有在意,隨手帶著球跑到三線外,順手將球傳給同一組的蔡振,同組中稍微比得上他的一個家夥。蔡振順手將球接到手,就在這個時刻,這一局才算是正式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