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章

鄭允浩從十歲開始就與父親敵對,不說話。想念書就念,沒心情就不念,打架鬥毆無所不能,甚至到夜不歸宿,每天在恣意揮霍著自己的青春以及父親的錢財。不久就離開家裏,獨自生活,想隨心所欲的過日子,為了生計,也奔波過幾年,什麽工作都做過。倒是學會了學習,也許社會就是能讓人早熟。大學畢業後,和樸有仟合夥開了現在的這家酒吧,收入也不錯。另外他還是舅舅黑幫中的副會長,一身厲害的功夫,不是一般人可以抵擋的。事實上,他加入黑幫一開始也隻是因為父親的反對,自己就執意要加入,加入後舅舅卻發現他的黑道本領還挺厲害,所以造就了今天的地位。反正李明知也知道他不是什麽善類,有事就讓他辦辦,沒事就管理他自己的酒吧,到也消遙自在。因為象這種桀驁不遜的人是不受束縛的,束縛越多越麻煩,所以平常李明知也不過問他的事,他雖是黑幫中的副會長,卻遠遠沒有盡到副會長的責任,頂多算是個幫會中的自由人,但是沒有人敢對他不屑一顧。

“允浩哥哥”。一個打扮的很時尚、漂亮的女孩衝著酒台上的鄭允浩和樸有仟叫道。

“哦,柔柔”,鄭允浩回頭一看。“呦,你怎麽回來了?”

鄭允浩露出了一個淺淺的帥氣的笑容,和平時的嚴肅截然相反,溫和的讓人有些想靠近,也許這才是屬於他的世界,這才是屬於他本應該有的氣質,遠在門口的金在中注意到了柔柔現在接觸的這兩個人,其實之前他就已經知道柔柔要見的人的身份,但是現在一見,才覺的鄭允浩和樸有仟的確都是令人著迷的家夥,不過他沒有在他們的臉上停留很久,一是因為他的職責,他必須要機靈的保護柔柔,另一個原因是他對任何不屬於他的事情和人都從不關心,今天可以看看鄭允浩已經是放縱自己了。

“回來一個星期了,太忙了,這不是一有空就來找哥哥了,哥哥更帥了,我要不是你妹妹多好,身邊有個這樣的大帥哥卻不能相愛!”柔柔發嗲的說道!

“唔,”允浩差點吐出來,雖然他不討厭這個妹妹,畢竟是自己舅舅的孩子,從小和自己一起長大,自己也沒有少保護他,可是越大越來越發現她的大小姐驕氣和俗氣,那大概是有錢人特有的毛病,可是允浩不喜歡。

“免了,哦,有仟不錯,你愛他吧!”

“不是吧,允浩,你怎麽這麽說話,這麽好的女孩,我哪裏配的上”,有仟說著走上前,抱住了柔柔,“想你哦,寶貝”。有仟就是這樣一個喜歡浪漫的人,雖然不喜歡柔柔,但是也不用討厭,畢竟這位小姐也沒有讓她討厭的必要。

“一個人來的?今天老爺子怎麽舍的你一個人出來?”有仟笑著問道

“哦,對了”,臉上喜悅之情悄然升起,一回頭看到坐在門口酒台上的金在中

“在中哥哥,在中哥哥,你怎麽不過來,來麽?過來?”嗲氣十足的呼喚著麵無表情,冷淡至及的金在中。在中無奈的朝他們走去,人生中太多的無奈已經使他感覺很平靜,沒有什麽事情可以左右他的心情。

坐在台上的允浩隨意的看著這個被呼喚的男子朝自己走來,他很瘦,比起自己的人高馬大,瘦的有些讓人心疼,身上一身得體的黑色休閑服,顯得很有光澤,那張天使一樣的臉龐,沒有一絲的表情,冷的讓人打顫,甚至可以凍死人。長長的劉海擋住了一些眼睛,故意讓人看不到眼裏的神情,感覺特別的冷。要說美人誰沒有見過幾個,金在中就是再美,那他也是男人,頂多是能引起一些群體的回頭率或者是些小女生花癡的尖叫,象鄭允浩這樣的男人是不會為此著迷的,但是眼前這個男人卻有最吸引人的地方――他的冷漠,如果一定要說人是什麽做的,那麽眼前的這個人一定是冰做的。而且是特不容易化的千年寒冰。

有仟也看著這位冰美人,“好冷啊,是鬼麽?”一哆嗦,並裹了裹衣領,但是下一秒卻義無反顧的移動腳步向前,搭上這個美人的肩膀。對有仟而言,再有難度的美人都不能錯過,縱是凍手,也得暖暖手摸摸美人。

在中沒有阻止,盡管他想。不過有仟的為人他倒是詳細的聽說過,今天一見果然如出一轍,當然知道眼前這個人沒有敵意,不用理會。殺手的生涯已經讓他平靜到對方出手的同時可以將對手消滅,沒有出手的敵人不會對他造成危險,何況有仟不是敵人。有仟把臉轉到在中的正麵,曖昧的說道:“簡直美的沒有天理。”

柔柔一把推開了有仟,認真的說道“在中哥哥是我的,你不要異想天開,你這個隻是靠下半身思考的家夥。”同時拉著在中的胳膊說“在中哥,不要理他。”

金在中習慣了他人的這般行為,但是對他來說,這真是一種沒有自尊的恥辱,也許是他本身的自卑在作怪。事實上,殺手就是這樣一個沒有選擇的供人利用,爭奪的工具。做著沒有勇氣反抗的事情,脆弱的讓人可憐,表麵卻是那樣的冷酷。他沒有看柔柔,他的內心太平靜了,平靜的讓人害怕。

“在中哥哥是我的私人保鏢,金在中,”柔柔自豪的對允浩和有仟介紹著在中,然後對在中說“在中哥哥,這是我的兩個朋友,樸有仟,鄭允浩,自己人,他們以前都保護過我”。

在中沒有理會這個得意的公主,因為她很幸福,那種天真的,驕傲的,讓他不想傷害她的這種幸福。同時,他默默的象允浩和有仟鞠了一躬。表示見麵之禮。

“保鏢?”允浩在打量在中的同時,更被他的寒氣所嚇住,但下一秒已經恢複過來,嘴角一斜,輕蔑地說道“金在中?保鏢?”語氣中充滿了令人難以琢磨的味道“老爺子真的是會選人,他好像比你更容易遭到襲擊吧?”。是啊,一個比女人還美麗的殺手!這大概就是他真正讓李明知利用的地方。

“噗,哈哈哈…………”樸有仟一口酒噴出來,正好噴到柔柔的臉上。

“你?…………。。”柔柔氣的上去拍打著有仟。

金在中此時正好看著鄭允浩,他那張帥氣十足的臉上充滿了自信,寫滿了霸氣,更有不敢讓人靠近的殺氣,但是他卻感到了允浩一絲蠱惑人的邪氣。隻是在中永遠也想不到自己的眼睛出賣了自己,眼前的這個男人日後成了自己生命中永遠不想忘記的人。也許這就是在中最大的缺點,人可以沒有優點,但是不能有致命的缺點,在中作為一個殺手,他的致命的缺點就是鄭允浩,也許從這一刻開始,在中就不再是一個好的殺手了。

“你的身價是多少?”鄭允浩淡然的說道,他的心開始有些不安,不知道是因為眼前的這個人,還是因為他的冷豔,總之他的心不能平靜下來。人真的是一種感情很複雜的動物,這一秒的感覺永遠不知道下一秒會不會重複,他甚至不知道他為什麽會問這樣一句話。

“隻要鄭社長有足夠令大家都滿意的錢。”在中職業化的說道。他此時從這個人身上看不到他的想法,當然他也不可能看出什麽。猜人心思對於久不與人打交道的在中來說更是難題,他從來就隻是沉溺於自己的世界,做著不用與人交流的殺人工具。

“什麽樣的錢才能打動你,令你滿意?”

“隻要你願意就有機會!”

“錢對你很重要?”

“對你不重要?”

“出賣生命比錢更重要?”

“命不實在,太短暫了,錢才是真實的,永恒的。”在中淡然的說道

鄭允浩聽出了他話中那種無所謂的味道,討厭極了,他討厭這種自以為是的不把自己的生命看重的人,這種無所謂的態度讓鄭允浩很憤怒。鄭允浩想起了母親的輕生,帶給自己的這種痛苦,他恨這種人。但是他不了解,活著對於在中來說是多麽的令人乏味,這個世界沒有一絲讓他牽掛的東西。沒有一絲支持他活下去的借口。現在他活著隻是在完成一個承諾而已。他想起了沈昌瑉。那個讓他堅持活著的人。他還能見到他麽?

“那麽就等著我的錢來買你吧”允浩輕蔑的甩出一句讓人費解的話。

“有仟,我有事先走了”不管有仟聽沒有聽到,轉身離開了酒吧。

在中聽出了他話中的不滿和憤恨,他想不到鄭允浩是這樣的討厭自己說的話,或者就是討厭自己吧,也許自己本身也就沒有幾個人喜歡。本該對他沒有什麽好印象,但他確有些意外的羨慕允浩,甚至妒忌,他開始感到自己的懦弱和鄭允浩的勇敢,他喜歡這樣的勇敢,喜歡這樣勇敢的說出自己的話,表達自己的意願,雖然充滿了張揚卻也不失率性。但是自己不能,起碼現在不能。他第一次開始發現自己原來是這麽缺乏勇氣,缺乏生活的勇氣,缺乏死亡的勇氣,一切都是那麽的令他乏味,什麽都是無所謂,無所謂生和死,苟且的活著。活著的意義是什麽,也許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突然開始想為自己活了。。。。。。

第二章

“看看滿意麽?”允浩把一個大的工作袋扔到台子上,然後後仰斜靠著沙發,麵無表情的注視著眼前這麽冷豔的在中。

在中低頭,長長劉海垂下來擋住了那雙可以隨時出賣他的大眼睛,拿起允浩扔過來的東西,看都沒有看,接著說“你滿意就可以了”

“為什麽不看看?你不是很在乎錢麽?”

“錢我已經知道了”

“你真的是一個令人討厭的家夥,你以為你這麽乖,舅舅就會欣賞你”允浩一把揪住在中的衣領,對著那張冷豔的美極了的臉憤恨的說道。對在中的鄙視之情達到了極點。他不知道為什麽自己總是這麽容易受到這個男人的影響,總是很容易就被他的態度激起好大的火氣,難道是最近沒有與人動手,有些耐不住了。

“不喜歡的話可以把錢拿走”在中無所謂的的說著,並沒有反抗允浩對自己的粗魯。他總是可以很好的控製自己的情緒,犯不著對鄭允浩動手,因為他習慣於動手就要對手死亡。

允浩一把推開在中,生氣的端起酒杯猛灌著,他不知道為什麽自己對眼前這個男孩的行為真的是氣憤到了極點,但是又不想動手打他。

在中站起來就要走,雖然他沒有看允浩,但是他感覺到了允浩的憤怒,“是啊,也許他說的對,我實在是沒有什麽勇氣,我累了,真的很累,但是這樣煎熬的殺手生活隻不過才剛剛開始。”

“喜歡,怎麽會不喜歡呢?你應該知道你這個月是屬於我的吧”允浩喝完酒說著,站起來走到在中前麵,“我對你很感興趣,我真的很想知道你到底值不值我的價碼。真的很想知道你們這些懦弱的家夥的心”。

有仟房中:

“有仟,到底怎麽樣?”允浩不耐煩的說道,自從見了在中後,他的心情糟糕到了極點,他又想到了母親的自殺,他討厭在中對他的這種態度,就像是母親對他的拋棄一樣,這麽多年了,他再次感到那種想被重視的渴望,但是這種渴望被金在中的冷漠抹殺的一點不剩,他討厭世上居然有這麽冷的人,難道他的血也是冷的麽,他是沒有溫度的麽?人其實就是一種特簡單的動物,越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越是喜歡,征服總是讓人充滿成就感;驕傲的人就是被其他人寵出來的,越是驕傲的人其實越脆弱,一旦有了不寵他的人,他就慌了,美其名曰是討厭,實則就是想讓對方寵他,重視他,喜歡他;人真的特虛榮,就算是敵人,他心底裏也希望對方覺得自己好,誰會總是想給自己臉上抹黑啊,就算鄭允浩有多麽不在乎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多麽想隨心所欲的生活,多麽放縱自己,那他也見不得金在中這麽冷漠的對待自己。人都這樣,所謂的不在乎其實是在總是得不到別人重視的情況下暫時的絕望,絕望了自己就不會有希望,自然就不會在乎些什麽,就象金在中。

“不怎麽樣”有仟不滿的說道,心想鄭允浩今天怎麽了,心情極度惡劣,算了,還是忍了吧,作為他的死黨,他還是領教過鄭允浩發狂時候的厲害的。想必如果真的惹怒了他,吃虧的隻有自己。

“你不是電腦高手麽,連個人也差不到”允浩繼續不耐煩的說道

“小子,你現在是在求我?什麽態度?”有仟不理他,繼續查著。

“查到了,查到了”。有仟喊道!

金在中,出生於××醫院,父母不知所蹤,後被送於一所孤兒院。進入孤兒院的檔案中,發現他8歲時被一個叫做李宗在的人帶走。

“李宗在?”允浩嚇了一跳,因為李宗在正是他的舅舅以前的名字,雖然這件事情很少有人知道,因為他也是偶然聽祖母提起過的,因為舅舅嫌棄這個名字,所以才改成現在的李明知,怎麽會這樣?可是從來沒有聽舅舅說他收養過孩子。金在中不是舅舅最近為柔柔請的保鏢麽?難道?幫會中那麽多人怎麽再請人保護柔柔呢?

“允浩,想到什麽了?”有仟說道。

“有仟,查查這個李宗在還收養過什麽孩子?”允浩催促道。

“是,鄭少爺!”有仟玩世不恭的說道,真不知道允浩中了什麽邪,這麽認真的關注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不過,他也知道允浩一定有理由,隻是他現在還沒有想到,所以有些奇怪,但是他會義無反顧的幫助允浩的。因為他們是好的搭檔。

“哇,這個李宗在真有一套,五年內收養了十幾個孩子,全部都是孤兒”有仟驚歎道,

“難道逼他們加入黑社會?不過這倒是不錯,這樣養起來的孩子比成年加入黑社會要忠實的多了,畢竟有養育之恩麽?你說呢?允浩?允浩?你說話呀,不要讓我一個人分析,我可是出了名的電腦專家,不是人腦專家!”

“有仟,李宗在是舅舅以前的名字”允浩說道,

“不會吧,叫李宗在的不應該就是你舅舅吧,就算他以前用過這個名字?”

“我也希望如此,但如果是這麽一個組織的話,我們沒有理由不知道啊。”允浩說道。“如果真是舅舅,養這些人幹什麽,他怎麽會瞞著大家培養一批人呢?”

“反正不是選美用的,其實我想到了,”有仟邊關電腦邊說。

“什麽?”允浩急於想知道答案。

“問那個金美人,他肯定知道”有仟得意的不緊不慢的說著。

“這就是你的答案,他不會說的。”允浩一聽就泄了氣了,就知道有仟想不出什麽好辦法。

“你好像對他很疼愛麽?抓起來嚴刑逼供,看他說不說,要不然把他廢了,這不是你一向的伎倆麽,怎麽舍不的給金在中用!”有仟笑著說道。“想想這麽一個美的男人被折磨,恩,一定很心疼!不過,你真要折磨的話,我可以勉為其難的代你受累”

“行了,別鬧了!”允浩有些生氣的說道,“下周日本之行你去不去?”,說起日本之行,他想起“如果舅舅和金在中有關係的話,這次日本之行,自己提出要讓金在中保護自己,舅舅為什麽答應,或者還有什麽?看來自己得多看著金在中,本來隻是好奇金在中得身世,沒有想到會把舅舅牽扯進去,自尋煩惱。”

“去,當然去,你去的地方怎麽可以少了我呢?對了,這麽晚了,我們家俊秀怎麽還沒有回來”

“你不要總是這樣好不好,對俊秀認真點好不好,誰都可以看出,俊秀喜歡你”允浩一邊去廚房拿東西一邊說道,

“拜托,你什麽時候開始這麽八卦,管別人的事情,俊秀從來沒有和我說過喜歡我,再說他哪裏有對我好,倒是我相對來說對他好吧”有仟辯解道

“我看你啊,等著心疼吧,總是對誰也說著甜言蜜語,身邊的人換了一個又一個,隻有俊秀一直傻傻的指望你的回心轉意,我看遲早他也得放棄。”允浩還在說著什麽,有仟卻已經在歡快的洗澡了。

有仟和俊秀就是這樣的。金俊秀從小就生活在有仟家裏,加之自己被收養的身份,因此性格相對比較內向,如果不是有仟,也許他會變的更加膽小,有仟的快樂感染著他,讓他也感覺到了溫暖,像個正常孩子一樣快樂的生長,因此從很小俊秀就開始喜歡有仟,他覺得有仟是可以帶給他幸福的人。俊秀什麽事情都幫他,幫有仟給女孩寫情書,幫有仟追女孩子,幫有仟作這做那,他從來沒有後悔過,他隻想這樣默默的在有仟身邊,這樣一輩子就夠了,畢竟他認為有仟不會喜歡一個男生。他渴望有仟的喜愛,但是又不想逼迫他,隻想這樣平靜的在他身邊。不離不棄,這就是金俊秀的美。金俊秀的善良。有仟屬於那種典型的不定性的男孩,他的確是沒有想到自己在俊秀心中的地位是那麽的重要,但是他很需要俊秀,也許他現在感覺不出自己的感情,但是真的有一天離開時候他就感覺到了,就像俊秀剛剛離開樸家沒有幾個月,他搬來和俊秀住一起,實際上是心中牽掛著俊秀,他開始習慣俊秀在身邊的日子,隻是他沒有意識到這是愛。很多人都是這樣,不斷追求著轟轟烈烈的情感,不甘於平淡的感情;苦苦尋覓著幸福,沒有想到幸福就在身邊卻不懂的珍惜,失去的時候才感覺是最真,再想去抓住時,已經開始覺的不是那麽可以控製的了。有仟在感情上就是屬於這樣後知後覺的人。真的擔心“金俊秀愛著樸有仟時,有仟懵懵懂懂,當有仟愛上俊秀時,俊秀已然心如死灰,畢竟一次次的失望後無非就是絕望”

金在中家裏

“喂,俊秀啊”

“在中哥哥,哥哥,我好想你”

“嗯,下個星期我要去日本一趟”

“也是日本,這麽巧?哥哥,危險麽?”

“不危險,你放心吧,這次不是去。。。”在中沒有把“殺人“兩個字說出來,因為俊秀應該知道。

“恩,哥,我們什麽時候再見麵?”

“會的,一定會的,哥答應你!”在中隻能這樣說,也許他知道俊秀一定不會相信他現在說的話,但是他隻能這樣說,不知道是說給俊秀聽,還是說給自己聽,反正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俊秀平安!

“哥過的好麽?”俊秀知道哥過的不好,但是他隻能這樣問,這是他不能改變的事實。

“好,我和鄭允浩,還有你的樸有仟一起去。”

“啊,有仟,允浩哥?”俊秀驚呼到

“是,我會保護他們的”

“哥哥,日本見吧!”俊秀高興的說道!

“恩?俊秀?俊秀?”怎麽回事,難道俊秀也要去麽?在中想著。

兩年前,俊秀獨自從美國探親回韓國的那天,在飛機上遇到了金在中。金在中當時執行完任務後受傷了,俊秀在他旁邊,他看出來了,因為醫生的潛能。俊秀硬是在在中的槍口下拉著他到了衛生間幫他包紮傷口,俊秀的執著讓在中有些感動。俊秀其實很單純,很善良,他沒有害怕在中的槍不是因為他膽子大,而是他沒有見過那種新式武器,他以為隻是個玩具用來嚇唬小孩子的。如果他當時知道是真槍,估計不會那麽執著了,傻人有傻福,當時在中還以為俊秀是多麽的從容和鎮定,後來才知道俊秀是多麽的“少根經”。還好當時俊秀沒有問在中如何受傷的事情,因為他知道人總是有些事情是不想讓人知道的,就像自己以前在樸家生活一樣,如果自己沒有樸家的收養,會變成什麽樣呢,他不敢想象,所以他對一些人的遭遇表示同情。

大概正是這樣讓在中&俊秀成為了朋友,但是俊秀對於在中的事情知道的很少,因為在中不想說,他不想害了這麽一個好人,但是俊秀卻是什麽都向在中說,在中表示自己雖然不會說什麽,但卻是個好的聽眾。其實他們兩年中隻是見過兩次,然後就是電話聯係。電話也是在中打給俊秀,因為他不讓俊秀打給他,俊秀也不想給他帶來麻煩。然而他們卻成了這樣一種關係。有些人認識一輩子也可能不是朋友,而有些人擦肩而過卻是知己。在中和俊秀就是這樣一種人。

在中總是在自己行動前給俊秀打電話,因為他想聽聽俊秀的聲音,這個世界上唯一一個讓他感覺到有些生機的朋友。也許他怕自己這次以後沒有機會再說話。俊秀真的是一個好的朋友,就連有仟都不知道他們的這種關係。在中卻知道很多,包括俊秀喜歡有仟的事情。但是在中卻不是一個好的朋友,不能為朋友做點什麽,這大概也是金在中討厭自己的原因之一。但是俊秀卻不以為然,他喜歡在中這樣一個朋友。起碼他認為在中是他的朋友,永遠不會出賣自己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