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笙初遇
景笙 初遇
(從這章開始是景笙的回憶)
自從我懂事開始,我便知道自己的責任,那就是保護雷家唯一的繼承人-雷湛,做他的影子。
我是一個孤兒,與眾多孤兒一樣,我們渴望被人收養,隻有這樣我們才會有出頭的一天,不會像爛泥一樣任人踐踏。
記得那一天,我和孤兒院的許多孩子一起被一個人帶走了,我們以為可以開始嶄新的生活,那知等待我們的卻是噩夢般的地獄
我們被關在一個不見天日的黑屋子裏,幾天幾夜無人理睬,連老鼠也沒見過一隻,身體差的已經撐不下去了。
就在我們以為要餓死在這裏的時候,門開了,我們聞到了肉的香味。幾十個男孩子馬上變得像餓狼一般,眼睛都瘋狂的盯著門口.
肉隻有一塊,人卻有幾十個,結果不言而喻。
這時人已經不能稱之為人了,我們連畜生都不如。他們竟然還為我們準備了刀子,棍棒,站在門外看我們像野獸一樣互相撕咬,仍能一派優雅的笑著。他們更不是人!
我蜷縮在角落裏,用手捂著鼻子仍掩不住惡心的血腥味,胃裏不停的翻絞著。饑餓的感覺能把人逼瘋,我也想活下去,但我要等待時機。
倒下的人越來越多,膽小的早就縮在角落裏,最能打那個的也渾身是傷,肉在他手上。我摸了棍子走了過去,在他背後狠狠的就是一下,用了最大的力氣。他倒下了,**和著血撒了一地,眼睛還瞅著那塊肉。
我撿起了那塊早已看不出本色的肉塊,背靠著牆坐了下來,一邊警惕的看著四周,一邊狼吞虎咽的吃著那快肉,嚐不出肉味,滿嘴都是鐵鏽的味味道,但我依然吃得很香。
我知道,我很卑鄙,但是我要活下去。
又過了幾天,我被帶出了黑屋,開始接受訓練,成了雷的影子,幾十個男孩,隻有我一個活了下來。
雷是個很奇怪的孩子,你永遠不知道他心裏在想什麽。有時候我會懷疑他的神經構造易於常人,不然他怎麽會有那麽多瘋狂的舉動。不過天才和瘋子隻在一線之間,雷就是個天之驕子,他的智慧和他的外表一樣無人能及,不然也不會年紀輕輕就掌管整個雷氏家族。
雷很愛笑,他笑起來真的很好看,不了解他的人會以為他的脾氣很好。但我總覺得他的笑容裏總帶著那麽一股邪氣。跟他久了,我才明白,他的笑容是嗜血的暗示。他殺人的時候笑得會更燦爛。
其實他根本就不需要什麽保鏢,他的槍法和戰技都在我之上,我留在他身邊唯一的用處就是替他清除一些他不想再見到的人,他從來不會輕易弄髒自己的雙手。
外麵的人也根本不敢動他,雷氏是黑道的霸主,沒人會自掘墳墓。但他卻要時刻提防家族內部的暗箭明槍,那個位子太誘人,而覬覦它的人太多。據說,他的父母就是被族內人暗殺的。
我有時會想,生活在這樣家庭的孩子心理都會有些扭曲,他接觸的黑暗太多,溫暖太少。我也是如此,所以我們都向往光明,都喜歡純淨的東西,我們都渴求溫暖。
遇見她,是我人生的一次意外。但也許是老天對我的眷顧,我在黑暗中呆得實在太久了,久到讓我都忘記了做人的感覺。然而我們的相遇卻是我的幸運,她的不幸.
那天我和雷又一次遭到伏擊,對方計劃的十分周詳,一看就知道是家族內部人幹的,雷又一次被自己的親人出賣.
他一貫談笑自如的臉上也充滿了陰鬱,子彈快要用完了,如果再不能突圍我們都得死在這裏.多年來的殘酷訓練讓我知道必須要保全雷.他生,我未必生.他死,我卻必死無疑.
於是,我主動要求做誘餌引開他們,雷看著我隻說了兩個字";小心";
我和他換了衣服,他由另外幾個人保護離開,我卻朝著和他們相反的方向跑去,而且故意跑在顯眼的地方,給人當靶子,九死一生......
我憑借多年嚴格訓練的靈活身手,對危險敏銳的嗅覺終於擺脫了他們的追擊.可是我自己也因為失血過多,體力透支而跌倒在一個幽深的小巷子裏,傷口還在流血,我覺得死亡離我如此之近.
就在這時,我發現有人走進了巷子,黑暗中看不清麵容,本能讓我全身戒備.我躲在暗處,突然從背後捂住了他的嘴,手中的匕首幾欲割斷那個人的脖子,卻適時聞到一股清香,驀然意識到手中的人骨架纖細,應該是個女孩,手一鬆放開了她,那女孩馬上跑開了.我卻因為牽動了傷口,眼前一黑,徹底暈了過去.
再次蘇醒卻發現自己在一個陌生的房間裏,光線很暗,應該是地下室身上纏著繃帶,全身的傷口都已經被細致的處理過了,都是一些皮外傷,隻是腿上的傷比較嚴重,短期內行動上恐怕會有些不便.
我摸索著,打開了床頭的台燈,卻赫然發現一個女孩正爬在床頭沉沉的睡著.她看起來很年輕,隻有十七八歲的樣子,她睡覺的樣子很甜,仿佛正做著一個很美的夢.她的眉毛很漂亮,未加任何修飾,她的臉很小,下巴很尖,她的......
我,雷家的首席殺手,竟然看著一個陌生女孩的睡容發呆,我自己都覺得好笑.
就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女孩動了一下,然後嚶嚀了一聲,懶洋洋坐起來用手稚氣的揉揉雙眼,然後竟然一臉茫然的看著我.
我這次是真的笑了出來,她,竟然睡呆了......
"哦,對了,你是我昨天在巷子裏撿的帥哥,你好,我叫步飛煙,是你的救命恩人."她笑得很甜,我卻一臉黑線,"撿"怎麽說得我好象小狗一樣,她說自己叫什麽?步飛煙,好奇怪的名字."救命恩人"?她到不客氣
"嘿,帥哥,這是幾?"她看我不說話,竟然伸出兩個指頭,在我眼前晃來晃去,拿我當白癡嗎?
"小姐,這是二,我沒傻"我的語氣不佳"這是哪裏?"
"是我家.帶你回來的時候,我真嚇了一跳,你渾身是血.不過還好都是皮外傷,隻是腿上的傷比較嚴重一些,我這裏工具不夠,隻能做簡單的包紮,你最好還是去醫院處理一下."她的聲音柔柔的,不矯情,不造作,和雷身邊的女人都不一樣,很好聽.
"不用了,你包的很好"我現在不能去醫院,外麵什麽情勢還不清楚,現在,呆在這裏最安全."你以前是護士?"
"不是,隻是,有個人經常會受傷.熟能生巧而已"我怎麽覺得說這話的時候,她的嘴角似乎微微顫抖了一下,是我的錯覺嗎?
"你為什麽要救我?"一般女孩遇到這種情況,不報警也會馬上逃走吧,她卻把人搬到家裏,這女孩膽子還真大. "因為......";她突然跳到我麵前,全神貫注的看著我,我們挨得如此的近,鼻尖幾乎相碰.我似乎能聞到她發間的幽香,她的頭發看起來很直,很順滑,摸起來的手感一定不錯.
天殺的,我到底怎麽了.欲求不滿嗎?竟然會對一個渾身沒有幾兩肉的小丫頭......回去後雷再塞女人給我,我一定不會拒絕.
"因為你的眼睛好像我家鄉的一位故人"她終於近距離看夠了,退後一步接著看
"故人?你的男朋友?"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這麽問的
"不是,是我的學生,你和他一樣,你們的眼神都很孤獨,眼中好像住著一片沙漠."
我的心驀然一緊,但又覺得有什麽不對.
"學生?你以前是老師?"我驚訝的問
"是啊"
"教幼兒圓?"
"......教高中"黑線
"你多大?"
她終於翻了個白眼,然後冷冷的瞥我一眼,不冷不熱地說"二十一"
我啞然失笑,我以為她隻有十七歲,哪有人長得這麽小的
看我笑,她對著我比了個手勢,便不在理我了.很久之後我才知道,那個手勢表示"我鄙視你"
腿傷很厲害,暫時無法動彈,外麵形式不知道怎麽樣,但我想雷應該已經脫險了。不過既然他們敢這麽明目張膽的追擊我們,想必計劃不隻一步,所以我不能貿然出去,就蟄伏在了這個女孩的家裏。
這雖然是個地下室,卻被她布置的舒適整潔,我從不知道女孩子的房間是這個樣子的。雷的臥室隻有兩種顏色-黑和白,很大氣,卻總讓我覺得冷。而她似乎很喜歡暖色的東西,從台燈到牆上的壁紙,還有床單枕套,不是淺橘色就是淡粉色,搭配的恰到好處,不俗氣,那種感覺怎麽說呢-很溫暖......
這個女孩依然讓我很困惑,據她自己說是從北方一個小城市來的,她說她的家鄉很美,特別是冬天,銀妝素裹,千裏冰封,萬裏雪飄。她說最喜歡家鄉的雪,下雪的時候真的像岑參詩裏說的那樣,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
這個城市從沒下過雪,我對雪的認識僅限於電視上,從沒見過真實的。我也不知道誰是岑參,我,隻會殺人。但我卻產生了一種欲望,有機會一定要去她的家鄉看看。
但是,我不明白,既然她那麽喜歡自己的家鄉,大學畢業放棄留校的機會也要回去,又有那麽一份她喜歡的工作,她為什麽要來這裏?孤身一人,舉目無親,呆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每日為生計奔波,卻隻能住在房租便宜的地下室,她到底圖什麽呢?
對於我的疑問,她隻是淡淡一笑,眼中卻有著難以言語的哀傷。她不願說,我也不再問,畢竟我們仍形同陌路。
她每日都很忙碌,沒有本地的身份證,她找不到穩定的工作,所以她白天在超市上班,晚上還要去酒吧做侍應,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難怪她那麽瘦。
生活雖然辛苦,她卻依然很樂觀,很愛笑。每天下了班,她就忙著幫我換藥,小嘴卻一直說個不停,都是她一天的見聞趣事,有時說到高興地方,自己就會哈哈大笑,亂沒氣質的,惹得我直翻白眼。我,什麽時候也染上了她的習慣?
剛開始覺得她真是聒噪,但慢慢的,聽不到她的聲音我會不適應,那感覺.....好像是寂寞.
就這樣,過了半個月,我的腿傷好多了,已經可以下床走動一下。看她那麽辛苦,我想幫她做一些家務。於是選了一個我自認為會比較勝任的工作-殺魚。隻是,沒想到那條該死的魚竟然那麽難搞,明明奄奄一息了還在活奔亂跳,弄得我咬牙切齒,要多狼狽就有多狼狽,我擼胳膊綰袖子,我就不信製不了它。
飛煙正站在凳子上換壞掉的燈泡,看到我這個樣子,竟然笑得前仰後合,然後一個重心不穩就栽了下來。我再也顧不了那條魚,立刻過去抱住了她。
”還好我身手了得,不然你就摔成白癡了“我和她開著玩笑,沒想到她卻立刻推開我,臉色刷白,我感到她在發抖。
我直覺她不是怕高,而是在怕我。為什麽?她為了救我的命可以把我扶回家裏,細心照顧,卻害怕我的碰觸?還是她根本就抗拒男人的碰觸?在她身上到底發生過什麽?
這女孩身上還是有很多未解的迷。
在那之後的第二天就有人找到了我,還好,是雷的人,這說明他已經控製了局麵,隻用了半個月的時間。
飛煙不在家裏,我卻要離開。我竟然有些不舍,我的生活從未這麽平靜過,像做夢一樣,可是夢終究要醒的。
“身上有錢嗎?”我問一個手下
“啊,是,帶了”他略微一楞,然後恭恭敬敬的將一疊鈔票遞給我
我把錢放在桌上,最近她為我花費了不少,我想這個對她會有些幫助。考慮了再三,我還是給她留下了一個手機號碼。我知道她不屬於我的世界,但是我卻不願就這樣在她麵前消失。
麵對滿桌子的美味佳肴,我卻一點食欲都沒有。
“怎麽了?剛才的事情讓你食不下咽?不會吧,你的膽子什麽時候變小了?”雷正優雅的品著紅酒。
我笑著搖搖頭,剛才的畫麵固然震驚,卻不會讓我倒胃口,血腥的場麵看得太多,早就麻木了。正如早就習慣了雷的冷酷一樣,殘忍是他的本能,而麻木是我的本能。
所以,看到自己的親叔叔被砍掉四肢,掛在樹上三天三夜,卻還在喘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樣子,他依然可以優雅的喝著血紅色的酒,而我依然可以和他談笑風聲,沒錯,這是本能。
我不是為這,我隻是在懷念飛煙做的飯菜,她很會做菜,她說那是因為她很喜歡吃東西,但是我卻知道她吃得不多,那是因為她的胃做過手術,所以她經常會吃一些甜食來補充體能,她吃冰淇淩的樣子就像一隻小花貓......
";景笙?”我突然回神,雷不知什麽時候已經來到了我的麵前,正皺著好看的眉毛看著我。
“你最近經常會一個人出神,有時還會傻傻的笑,在想什麽人嗎?”他帶笑不笑的問我
我愕然,最近我經常這樣?“沒有,少爺你多慮了”雷的表情讓我覺得危險
“景笙,我不喜歡你這個樣子。那個人......讓我嫉妒”他吻上了我的唇,我下意識往後躲,卻被他扣住了後腦,吻得更深。
我在心中苦笑,雷在性方麵男女通吃這我早就知道,十年前,我也是他的床伴之一。那時,我隻有十七歲,而雷隻有十五歲。但是成年後,雷再沒碰過我,他更喜歡讓我替他殺人。他說比較喜歡看我殺人的樣子,比在床上漂亮。
但我知道,他更不喜歡被人忽略。此刻,他要我,無關乎愛與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