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偶遇

第十二章 偶遇

“名名!真的是你啊~”琉璃蹲下身來,笑嘻嘻的摸著我頭頂的短發,“這次穿鞋了啊~怎麽又哭了?”

七年後的琉璃變化好大啊~原本的短發已經留長,隨意的紮在腦後,下巴上隱約有青色胡渣,好像是有日子沒有剃過了,眼睛裏還布滿了血絲,但是更多的是驚喜。

“怎麽不說話?我是琉璃啊~不記得了麽?”琉璃有些沮喪。

“不,我記得,隻是太吃驚了而已。”我擦了下眼淚,連忙站了起來,但是可能是因為蹲的時間太長,晃了一下差點跌倒,琉璃一下子把我抱住了。

“名名,我很想念你。”

琉璃的懷抱有一種熟悉的溫暖,說話的時候胸腔會有微微的震動,我的臉靜靜的貼在他的胸口,感覺有種莫名的心安。

“我也是。”

“是麽?你也想我麽?”琉璃的懷抱緊了一下,聲音透著些許的喜悅。

“這麽多年,你過得怎麽樣?”略微頓了一下,“泥團,他還好麽?”

“額,他呀,他也還好。”琉璃放開了手,衝我調皮的眨了眨眼,“那你是想誰比較多一點?”

“你很無聊唉~這種幹醋有什麽好吃的。”我破涕而笑。

“嗬嗬,你隻要不哭了想誰我是無所謂啦~不過你隻要一哭鼻子就躲在我家門口的習慣還真有意思。”

“你家?”

我目瞪口呆的看著琉璃掏出鑰匙來打開了門,把我拉了進去。

琉璃的家布置的很簡單,家具非常少,碩大的落地窗戶讓整個客廳裏都充滿了早上的陽光,顯得溫暖又安靜。雖然樣子變了許多,但是琉璃的溫柔體貼卻是一點都沒有變。一進門他就“叮”熱了幾片吐司和兩杯牛奶,不一會兒早餐就熱氣騰騰的出現在了我麵前。

“謝謝你,琉璃,你還是跟以前一樣體貼。”我開心的吃著早餐。

“你還沒說你為什麽會一大早出現在這裏。”

額,本來已經大好的心情因為這句話飄過了一片烏雲,一想起那個喜怒無常的“極品男”就感覺比加了一個月的夜班還要累,早知道昨晚就不應該跟鑫鑫去什麽“星期八”酒吧,不去就······對了!鑫鑫!

“把你手機借我!”我一把抓住琉璃的手,碰灑了他的牛奶,嚇了一跳的琉璃連忙把手機遞給我。

“嘟嘟——”

“喂?”一個低沉的男人聲音從聽筒裏傳了出來。

“啊,不好意思,打錯了。”我連忙掛斷了電話,又小心的按了一遍號碼,撥了出去。

“嘟嘟——”

“這裏是金鑫**,請問哪位?”還是剛才那個低沉的男聲,不過鑫鑫的手機怎麽跑到男人手裏去了。

“你是誰?金鑫呢?”

“她啊~”那邊頓了一下,“她還在睡。”

“什麽!”那這個男人是從哪裏跑出來的?“你是誰?快說!”

“我是洛英奇,昨晚看過金鑫小姐的傷,她,額,就失憶了。”那邊的回答很遲疑,顯然覺得自己的話不太合邏輯。

“失憶了?洛英奇?”我仔細回想了一下,好像這個名字是······對了,是連城說的家庭醫生,不過,鑫鑫好像沒撞到頭啊,怎麽會失憶?

“額,雖然我也覺得很奇怪,不過金鑫小姐昨晚接受完治療之後,就說自己什麽也不記得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這樣。”

“你們現在在哪?”

“我家,華光路178號B棟17樓。”

“琉璃,麻煩你送我去個地方。”掛了電話我立刻站起來往門口跑去。

“好。”我緊張的表現感染了琉璃,他二話不說抄起車鑰匙就跟了出來。

怎麽回事?昨晚分手的時候還是好好的,怎麽突然就失憶了?怎麽不管什麽事情一碰到那個“極品男”就會往不能控製的方向發展。該死的,那個人是個災星麽!

很快我們就到了電話裏所說的那個地址,這是一個普通的公寓小區,沒有耗費什麽功夫就找到了B棟樓,等坐著電梯到了17樓才發現,剛才忘了問到底是哪一戶。到底要敲哪個門呢?開始傷腦筋。

“不要!我哪都不要去!你把我撿回來你就要負責到底!”左手邊的門裏好像有鑫鑫的聲音穿出來。

我拉了一下門,好像是虛掩的。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已經脫掉了外套隻穿小背心的鑫鑫正在激動的抱著枕頭大聲喊,背對著我們的是一個穿著普通白色T恤、淺藍色仔褲的短發男人。

“鑫鑫?你們在幹嗎?”這個場景好像有點詭異。

“你是剛才電話裏的那位小姐麽?你可算是來了。”短發男人聽到我的聲音就立刻轉過頭來,好像看到救星一樣的鬆了一口氣,“你的朋友好像不僅僅是失憶了這麽簡單啊,她向來這麽歇斯底裏麽?”

鑫鑫看見我進門,很明顯的愣了一下,但是又迅速的恢複了正常。

“鑫鑫,聽說你失憶了,真的麽?”我連忙跑到她的身邊,拉住了她的手。

“你是誰?”鑫鑫一臉迷茫的看著我。

“我是名名啊!你真的不認識我了麽?”我抓住她的肩膀用力的晃了起來。

這時,鑫鑫突然衝我眨了一下眼睛,又大聲喊了起來:“你到底是誰啊?晃得我的頭好暈啊。”她用力掙開了我的手,跑到了短發男人的背後,擺出一副很是害怕的樣子。

這丫頭,難道——看這個落英奇一表人才的樣子,我的腦海裏突然有個奇怪的想法冒了出來。

“英奇,她是誰?我不認識她。”

“你真的不認識麽?她是你的朋友啊,你再仔細想想。”洛英奇看上去好像特別希望我能把她帶走,鑫鑫啊~你到底對他做了什麽~

鑫鑫搖了搖頭,又往他背後縮了縮。

“看來她是真的失憶了,”我攤了攤手,“洛先生,她好像除了你誰都不認識的樣子,那這樣的話,能不能拜托你先代為照顧她,等她情況好一點了我再來把她帶走。”

“啊——”洛英奇一臉的不願意。

“拜托了,現在她這種樣子看來也不會跟我走,我可以相信你麽,洛先生?”

洛英奇偏頭看了一下一臉無辜又有點怯懦的鑫鑫,像是下了什麽決定的樣子似的,重重的歎了一口氣。

“好吧,那回頭我再聯係你。”

得到了肯定回答之後,鑫鑫悄悄的從洛英奇的身後露出了腦袋,翹起大拇指向我比了一下,又立刻縮了回去。

在琉璃有什麽反應之前我趕緊拉走了他,坐在飛馳的車上,琉璃終於還是沒忍住問了起來。

“你跟鑫鑫到底在搞什麽鬼?”

“你還沒看出來麽?鑫鑫是喜歡上那個叫‘洛英奇’的了。”

“什麽?你怎麽知道的?”

“因為她根本沒有失憶,隻是想多製造些在那個男人身邊的機會罷了。”我低下了頭,“其實像鑫鑫這樣勇敢的去追求自己喜歡的人或事物,很讓我羨慕。從小到大,隻要是她喜歡的東西,她都會想方設法的去得到,而我卻總是靜靜的站在原地,一邊祈禱著沒有人會注意到,一邊又沒有勇氣去追求,直到眼睜睜的看著別人拿走,才暗自神傷。”

“是這樣啊,喜歡的就一定要去追求麽?其實我倒不這麽認為,”琉璃微微仰了一下頭,“我隻是覺得,就像鮮花折下來就活不了多久一樣,喜歡應該是默默的付出,不管人或者是東西,都是有心的,隻要付出了就能被感受到,順其自然的等他(它)自己去到你的身邊,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