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途的掙紮不過是虛妄1

命途的掙紮不過是虛妄(1)

北歌的樂隊又開始在沙雪駐唱。

今天,北歌選了一首他極為喜歡的搖滾樂團——林肯公園的歌。Linkin Park的音樂是迄今為止,在重金屬的觸碰間,他聽到的最為搖滾的聲音。對他們,北歌無上至愛。說不清道不明地深愛,在聲嘶力竭的呐喊中他感受到了黑暗的爆發力。

Linkin Park——世界上最優秀的現場表演金屬核團團體之一,你可以說以前從沒有聽說過,也可以用你對音樂對時尚最挑剔的眼光審視他們,但是無論如何,林肯公園的確是這個時代最獨一無二的混種音樂霸王,對New metal、Pop-Metal、Hip-Hop、Post-Grunge、Rap-Metal、Alternative Metal等各種搖滾風格的詮釋早已在全球大放異彩,盡情炫出E時代音樂風情。他們博采眾家之長,容各派之精華,不經意間,終成大器的Linkin Park在世界範圍內狂掀陣陣Linkin熱浪,引發一場場“時尚風暴”。也因為樂隊成員的亞裔血統而使亞洲不甘人後的新一代青年發現自身力量,衝鋒陷陣於世界音樂的最前沿。Linkin Park帶給我們的不僅僅是混合的音樂、前衛的時尚、觸動心靈的呐喊,在它的身後更是新時代年輕人自由、博大、包容、無可限量的精神世界。

而他,就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從朝南那裏聽到這個樂隊的音樂,從此,淪陷。

北歌並不認識太多英文,很多時候是朝南教他發音,把歌詞翻譯給他。然後他就一字一句地學。一首普通的中文歌,他隻需要半個小時就能學會。然而林肯公園的的歌,他卻總是要花上三四天的時間才能背住那些英文歌詞。

金屬的聲音又響起。朝南側身,向台上望去。北歌上身隻有一件緊身黑色T恤。單薄的身體,在黑色的**下顯得霸氣而內斂。如同夜裏蟄伏的孤獨的狼匹,站立在陡崖處仰天嘯月。

他在音樂麵前,無限虔誠。也無限溫暖。那種溫暖是從體內迸發出來的激情四散開來以龐大的姿態覆蓋。

朝南總是喜歡這樣的北歌。很溫暖。尤其是他在唱慢歌的時候,娓娓道來的歌聲如輕風般拂過她臉頰。她愛極了他唱歌時一直注視她的目光。她同樣也愛唱搖滾時的他。因為隻有她知道,每學一首林肯公園的歌,他要付出多少個日夜才能完全背熟那些對他來說無異於天書的生僻的英文。

她愛他。每一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