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什麽時候又把我刪了一次

青春無故事 五十三、什麽時候又把我刪了一次

“生活裏,有很多轉瞬即逝,像在車站的告別,剛剛還相互擁抱,轉眼已各自天涯。很多時候,你不懂,我也不懂,就這樣,說著說著就變了,聽著聽著就倦了,看著看著就厭了,跟著跟著就慢了,走著走著就散了,愛著愛著就淡了,想著想著就算了。”

這是笨笨空間裏轉載的幾句話,看了以後感覺如深秋的水從心上流過,涼徹心底;如參透了的禪,道盡了所有感情的歸宿。其實再加一句:活著活著就老了,如何?其實我想說,活著活著就死了,但那樣太殘酷了,連我也難以接受那種說法。是啊,所用的感情就如四季,有萌動的時候,有熾烈的時候,有收獲的時候,也就有凋零的時候。因為知道其凋零就拒絕萌動、熾烈、收獲的過程?因為“天涼好個秋”就想扭轉四季的更替?永遠是不可能啊。明白這個道理,但心裏還是發涼發冷,心裏有愛的人有幾個願意去麵對這個規律,去想這個結局?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其實愛情不走進婚姻也總一個結束的時刻,它畢竟隻是人們生存的一個附屬品啊。愛情是什麽時代開始出現的?它有出現的一天也一定有消亡的一天,當生存的法則高於一切時,女人也許又會淪為繁殖的工具,愛情就會完全被人拋棄。

生活在這個時代的人也許是值得慶幸的,至少我們還可以奢求愛情,還可以品嚐愛情的酸甜苦辣。為了一點點的愛而高興而苦惱而悲傷,為了一份份愛而譜寫一曲曲讓人泣下的戀歌。如果說人是為了愛而生,這種說法可能有些過分,但在這個社會這個時代中,任何一個沒有品嚐過愛情滋味的人,他(她)的人生一定都會有一種無法彌補的遺憾,畢竟愛情位於感情金字塔的最頂峰。

有時候,當我們以為愛了,但轉過頭來才知道,其實那不過是我們一時的自我欺騙,我們連自己的心都沒有放進去。我們渴望愛,但也在逃避愛,畢竟所有的愛都是有代價的。我們有時候付不起這個代價,有時候是不願付出,畢竟愛是在生存享受基礎之上的存在,家庭也算是人們生存的一個基本條件吧。

電腦中傳來悠揚的輕音樂《我有一段情》。早在十多年前,我曾買過一盤口哨音樂,裏麵就有這曲《我有一段情》,那支口哨曲更多了一種幽幽的感覺,似乎是逶迤在人的心上,伴著你一個人在午後的窗口追憶往昔。是啊,所有的情隻有在失去才會讓人去追憶,尤其是經過時間的醞釀,日久愈濃,愈讓人心醉。人總有一種詭異的心裏:得不到的才是好的。

在上大學時候,有一些日子我突然之間特別特別想聽那首《鄉戀》,托了好幾個人才把那首歌搞到手;前一段時間我突然想聽《北國之春》,便把由這首歌改變的《輕音樂》下載下來,反反複複地播放,到現在放過多少遍了,至少有幾十遍了吧,一種心境一種心情而已,有時人總需要放縱自己的。記得四五年前的一件事,我和幾個朋友吃完晚飯後,去東環的滾石歌廳玩。他們找了一個包間,我不喜歡唱歌,便偷偷溜出來,來到大廳。那天是不是什麽特殊日子我記不清了,好多人在台上蹦迪,我毫不猶豫地加入其間,在迷亂的燈光下隨意跳動起來。那一年我有三十七八了,依稀記得身邊也有一個三十多歲的女子,光怪陸離的光線下,看不清她的容貌,隻記得頭發很長,在空中不時甩動,她跳得比我投入,似乎完全忘卻了周圍的一切。其他跳蹦迪的都是二十左右歲的年輕人,男男女女的有三十多號人吧,那是我記憶中跳蹦迪人數最多的一次。不知道什麽時候,那些年輕人把雙手搭在前一個人的肩上,圍成一個大大的圈子,把我和那個女子圍在中間,等我發現時,自己已經被圈在中間,我有些怯場,但想退場也退不下來了,隻好硬著頭皮和那個女子在中間跳,台下這時竟然也多了一些圍觀的人。到後來,我什麽感覺也沒有了,隻是不停的跳,隻要那個女子不停,我就陪著跳下去。再後來,朋友們唱歌散場,找到我,把我招呼出來。從那以後,我就再也不去歌廳跳蹦迪,也不喜歡去歌廳了。既然已成追憶,就讓最後一次美麗永在吧。

我知道笨笨的嗓音很好,有時候真的想聽聽她唱歌,不在歌廳不要任何設備,隻想在無旁人的地方,聽她給一個人哼唱。也許這也是奢望,但總比什麽願望都沒有強吧?開車到她工作地方需要多久?幾分鍾的路程啊,但這幾分鍾的路程也許真的會成為天涯。

在QQ上不能開玩笑,不能亂發圖片,不要再隨意給她的相片配詩,還有什麽不能?

“我在唐山。”

“幹什麽?”

“看病。”

“怎麽樣?”

“總是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