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無賴的男人和無奈的女人

第七章 無賴的男人和無奈的女人

這年夏天N市出了兩件大事,一件是殺人搶車;椐說有一個家族式的團夥專搶皇冠、寶馬、奔馳這樣的名車,他們派一些漂亮小姐采用多種手段在路上專鉤港澳台或內地來的單身男子,隻要是經不住又或的男人全都被殺頭碎屍,據統計已經死了十六人,還有一人負傷;另一件是殺人騙保案,這是一對離婚夫妻,男的離婚後混得很潦倒、頹廢。而女的卻剛好相反,不僅衣食無憂還買了一百萬的保險,其繼承人正是判給男方的女兒,不知怎麽的這件事被男方知道了,他五心用盡就派與前妻和他最要好的朋友陳某將前妻騙出殺害,據說其前妻的屍體**拋棄在荒野的山頂上,貌似強尖殺人案。當男方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引起了公安局的重視,才得也破案。那時港頭巷尾是人心不平議論紛紜,無論你走到哪兒都有人談論此事。

“哥們開車小心,千萬別上漂亮妞的當,更別跟著她進了她的房間,到時哭都沒眼淚。”

“可不是,那幫臭娘們專放鴿子,你還沒來得及嚐腥可能就丟了小命。”

“N市男人摳女人太容易,還不如抱養一個小妞,這樣更安全。”

“可抱養小妞成本太高,又要租房又要給她生活費,是你我打工族抱養得起的嗎?別做春夢吧。你又不是大老板?你要是大老板,就算你玩膩了,她還要死纏你呢。”

一群的士司機正圍在市政府院旁的停車場上一邊等客戶一邊聊天,男人們聚在一起的話題永遠是離不開女人。

我和珍妮恰巧經過此地想到書城去查點資料,以便於珍妮做一個工作計劃,因為珍妮很快就要提升部門經理了。不料我們在那兒又遇見了阿芳,她正在市政府大門口來回徘徊好像內心很矛盾,臉色陰沉著好像剛哭過。珍妮和我走過去問道:“阿芳你在這兒幹什麽?”阿芳抬起頭看見我們很是驚訝,她那張俊俏的臉此刻變得有些蒼白,眉間和臉上都寫著憔悴。她穿戴得很簡樸,上穿一件白色襯衫,下穿黑色裙子,腳穿一雙花色拖鞋。全沒有上次我們看見時那麽時髦那麽**,她看見我們轉身就想走,被珍妮拉住問道:“你到底遇見什麽事?告訴我們也許會給你出點主意,也許可以幫助你。”

她說:“我想到市政府告一個人。”

我們聽著很是驚詫,珍妮忙問道:“告誰?怎麽回事?”

阿芳說:“我要告一個打著派出所旗幟的流氓無賴,他不僅玩弄我們歌廳的漂亮小姐而且還不付錢,不付錢也罷了,他還要我們每人每天交納20元錢給他,叫什麽狗屁保護費,不坐台不出台也得給,見人就收,你說這是不是強盜啊?”

我和珍妮聽了也是很氣憤,但我們既沒見過也不知內情,我和珍妮都和顏悅色地勸說道:“別在這種髒地方混了,找個公司上班吧,這樣人活得既有尊嚴又有滋味,何必呢?”

阿芳卻說道:“上班能拿多少錢?一個月還不夠我租房吃飯的,猴年馬月才買得起房?你們沒入這個行,就不知道這行的水有多深,錢有多容易賺。其實你不用陪男人睡覺,隻需陪男人跳跳舞,喝個茶一晚上就三、五百元不等,比拿工資來得快多了。”

珍妮說道:“你沒聽說上個月一個三陪小姐在半夜裏被一位男子用刀刺死了,年僅隻有二十三歲,香魂玉殞值嗎?你這麽年青,又有文化,人生的路還那麽遙遠,你如果這麽不自愛地走下去,不僅對不起生你養你的父母,同時也毀了你的一生。”

阿芳低著頭哀歎地說道:“你們不提我父母,我心裏還好受,一提起我父母心裏就更加難受了,你們可能不知道我是一個棄兒,從我記事時起就知道撿我的一對夫妻很窮,他們住在一個貧窮的大山溝裏,從小我就沒有吃過米飯,吃的全是雜糧和山莒。記得我五歲那年,我那個養父為了養家糊口到山頂上挖藥材不小心給丟死了。養母和我活不下去就帶著我沿途吃討走出了大山。後來在一個小鎮上遇到一個好心的婆婆她才收留了我們母女倆,我們就這樣住進了她的家裏,她是一個孤寡老人沒有子女,她把我養母當作女兒,把我則當作她孫女,我養母很孝順那婆婆在她家裏啥事都做,做飯、洗衣、打掃衛生,並在她家門前排了一個地灘賣些針線日用品,鎮上的人們很同情照顧我們,經常光顧我們的地灘生意,這樣我們做的小本生意還能免強混口飯吃,生活條件剛剛好轉,養母就送我到鎮上讀書,也許是我讀書聰明,也許是我養母懂得讀書的道理,她一直堅持供我讀書,不讓我放棄。有好多次別人給養母提親事,但每次談到必須供養我讀書作為條件時,都被對方拒絕,養母為了我決定不再嫁人。一九九一年好心的婆婆去世了,養母在安葬婆婆的後事時花費了很多錢,而那一年正好是我考取某某大學,雖然這是鎮裏的一件大事,因為我是該鎮那年唯一考取的大學生。可養母當時拿不出那麽多的錢供我上大學,她隻好挨家挨戶去借,隻要是能借到的,她都借過了,鎮上好心的人們好不容易東湊西湊才湊足了我第一年的學雜費,讓我幸運地上了大學。後來聽說我每月的生活費都是靠養母賣血給換的,你們知道嗎?她比我親媽還好。現在她老了還住在以前那個婆婆住的舊房屋裏,四麵通風都快倒塌了。遇上下雨天連站人的地方都沒有,滿屋子遍漏那能住人。所以我現在要拚命地多掙錢就是想給她蓋間好房子住,讓她在晚年的時候能過上好日子,也算是我報答她的養肓之恩吧。”阿芳說到此也是滿臉的辛酸淚水,我和珍妮都很同情她,可又愛莫能助,因為我們也是一個窮打工的,能在這座城市站穩腳,吃上飯已經很不容易了,對於阿芳的苦愁我們是有心無力。隻好很同情地勸說道:“你要上訴一定要有證據,不然你可能會吃虧,因為強龍難鬥地頭蛇。到時怕他們說你誣陷。”

阿芳說:“我隻想把這封信送到市政府辦去,至於他們相不相信,調不調查,重不重視那是他們的事,我已經做到了除惡解恨。你們能幫我送過去嗎?”

我和珍妮都爽快地說:“沒問題,你就交給我們吧。”阿芳聽後很高興就從隨身攜帶的皮包裏取出一封信遞給我們。我們說:“你放心吧,我們這就送進去。”說著接過了阿芳遞過來的信箋往市政府走去。望著阿芳離我們遠去的背影,我們心中無意地升起一股莫明的惆悵,是哀還是怨我們無法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