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新生活開始(中)

侍女之一微微側身,顯出動人的側影;侍女之二稍稍俯下,露出白皙滑膩的溝壑;侍女之三張著純真的大眼睛,嬌弱的嘴唇發出飽含誘惑的聲音:“什麽都可以喲。”

“你們都太小了。”湯森明白過來,挨個捏她們的鼻尖:“暫時別想這個。”

聽了湯森的話,年紀最小的侍女點點頭走了,靦腆膽小的也點頭走了,最後一個特意晃晃上身:“已經不小了呢。”

“等你成為真正的少女再說。”湯森不禁莞爾:“你們那有少爺我懂得多?放心吧,等你們成熟了,少爺絕不放過。”

“哦。”最後一個侍女也嘟著嘴走了。

感歎了一聲少爺也不好當,湯森這才有機會翻開書本——這本書並非光輝教會出版,所以宗教風格很淡,扉頁上就是大幅的地理全圖素描。說是全圖,其實除了方位,其他細節已經大概到不能再大概的地步,隻是能給人一個模糊的大陸印象而已。

因為這世界上,大陸隻有一個,所以人們也就沒有為它起別的名字,光輝教會曾經試圖起名,可惜沒能推廣開——在大陸範疇之內,總有五個聯盟,七個王國,三個讀力城邦,這三類是比較有影響力並被廣泛承認的勢力;其他都是些沒落王國和公國,甚至在大陸東北方,在一塊與雅修公國大致相當的地方,竟然有幾十個公國擠成一團,密密麻麻跟取暖似的。

除了從地理上劃分的十六個勢力之外(安道爾聯盟毫無意外的吊車尾),大陸還另有幾股貫穿南北東西甚至貫穿曆史的大勢力。

排名第一的無疑是光輝教會,創立時間迄今已有一千四百三十八年,覆蓋大陸全域(西海岸那種地方就算了)。教會對普通人的影響力是全方位的,涉及到每一個大陸人的生老病死、婚喪嫁娶,在全盛時期,普通教士一句話就可以決定平民的生死。即使在現在,光輝教會依然是大陸範圍內唯一公開傳信的宗教。

“普通的你啊,你有不宣揚自己信教的權利,但你沒有表明自己不信教的自由。或者你會忽視這個規則,那其實也沒什麽,反正你的災難馬上就會到來——第三頁。”

據不完全統計,光輝教會的神職人員有數百萬之多,教會擁有的財力和資產超過其他勢力的總和,它甚至擁有大陸上最強大的武裝力量。全大陸最宏偉的三個城市全都屬於教會所有——分別是大陸正中心的光輝聖城、大陸東方的遠望城、大陸南端的紅浪城,如果把這三個城市用線連起來,會是一個等邊三角形,大陸最富庶之地盡在其中。

“傳說中,這三個巨型城市才是大陸今天格局的奠基石——第六頁。”

大陸東方的遠望城,它隔著海洋遠望的自然是真神,絕不會是千裏之外的大島嶼上的光線人——那是一個奇特的地方,當地居民都是一團團糾結的光影,隻有其中的貴族才能具備人類的輪廓。他們為大陸輸送香料、藥材、異能原料和各種各樣的奢侈品。

大陸南端的紅浪城,它同樣鎮守著一大片海域,與之搖搖相對的是由很多島嶼組成的大洋洲,但沒人知道具體方位。那邊的土著在官方被稱為綠色聯盟,而在民間被戲稱為火柴人,這是因為他們第一次正式亮相時,整個使節團被一個小火星給燒的幹幹淨淨——因為這些土著大多是植物,含油量很高的植物。

火柴人為大陸輸送異能物產,還有包括主糧、副食、蔬菜、水果和酒在內的農產品。和光線人一樣,他們換回去的是藝術、機械、深加工產品以及由光輝教義構成的普世價值。

“一分錢一分貨,我們都是誠實的商人——第十一頁。”

接下來,書裏介紹了全大陸第二號勢力,異能師公會。

異能師公會的創建時間是五百二十七年,從第一任會長開始,直至現在的第六十七任會長,每一個都是絕世強者,每一個都像劃過子夜的流星,那麽的光亮奪目、那麽的卓爾不群,後麵跟隨的一群小流星亦是同樣的德姓。但是呢,異能師公會的整體作風卻跟個人風格截然相反,顯得低調而超然。

“得罪一個異能師,哪怕是得罪一個異能師學徒,你都很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但得罪異能師公會,你甚至有機會厭倦看每天的太陽直至老死——第十五頁。”

據不完全統計,異能師公會的在冊異能師大概有數千人,在冊的異能學徒人數大概是異能師的十倍。它們建有專屬的運輸商會和內部私密商會,所有的常務或後勤人員均是無法升任異能師的學徒擔任,沒有軍隊——異能師公會就僅靠這點人手,跟光輝教會爭鬥數百年不敗,直至現在並駕齊驅,不分伯仲。

“因為異能太強大,強大到無人能擋,強大到光輝教會承認教典有抄寫及翻譯錯誤——第十六頁。”

晨曦公會也有記載,基本上,這是一群狂熱分子組成的社團,他們居然狂熱到了解釋不清自己主張的地步。曾經有人試圖說清楚,他宣稱自己是宗教的、但同時有人宣稱自己是民族的、還有人宣稱自己是進步的……時隔不久,他們自己就打起來了。

“晨曦議會一直宣稱自己是被光輝教會所暗算,可事實上,在晨曦議會敗走西海岸的時候,光輝教會用於打擊他們的資金投入還不及當年度的慶典花費——第二十一頁。”

說真的,湯森看的很歡樂,很多時候都忍不住笑出聲來。

其實不止這本,這房間裏的很多書都是如此,即使作者本身寫的很嚴肅,很生澀,湯森也能當小說來看。因為這些記載裏麵,有很多讓他感到熟悉的東西。也許曆史都是相近的,即便星移鬥轉也跳不出那個大框架,頗有點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神韻。

此後,湯森就算找到了樂子,每天有大半時間在鎮上套房裏看書。一邊惡補常識,一邊修身養姓,完全恢複了記憶中的宅男生活。期間被人服侍的倦了,他就上街溜達,買個麵包,喝杯酸奶,逗逗光屁股小孩之類……

期間他又交了不少朋友,比如賣花的小姑娘,賣煙的大叔,旅館的老板,還有總在河邊釣魚的那群小老頭,甚至有三隻貓和一條流浪狗,它們老等他喂,所以湯森跟水池裏的金魚和肉攤老板反目成仇了——相比被抓去喂貓的金魚,肉攤老板的糾結之處在於骨頭都是白送的,客人單買骨頭怎麽算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