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章 飛蛾撲火
拖著疲憊不堪的身子回到家,父親和趙強在家裏打包貨物,準備快遞。
趙強眼尖,最先看到了姚芊羽拎著行李包進來,連問道:“芊羽,回來啦,聽姚叔說你去外地了,玩得好麽?”
姚芊羽想起自己上次對趙強的態度不好,趙強不怪自己,反而這麽熱情的跟她打招呼,她羞愧的對他笑了笑:“嗯,還行。”
此時父親正在搬一件比較大的貨物,姚芊羽見狀連忙放下行李包跑過去幫忙:“爸,我來,這幾天你又顧家裏,又顧飛飛,累壞了吧。”
其實這個節骨眼上,自己不應該消失那麽多天,把所有的重擔都交給父親,感覺父親又瘦了,背好像又彎了些,一陣心酸。
隻見父親連忙攔住姚芊羽:“不用,我沒事,這不是好好的嘛,你快歇著去吧。”
趙強眼睛一轉,緊接著故意搭話道:“姚叔,我怎麽沒聽說過飛飛,是芊羽的弟弟嗎?”
看姚芊羽臉色有點疲勞之色,父親連忙擺擺手示意姚芊羽進屋休息,隨後又跟趙強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起來。
進屋,姚芊羽把自己扔到了床上,把手機掏出來,準備找燕姐的電話,想著三十萬沒拿到,得趕緊把兼職確定下來。
正要撥號,就看到張菲萍的電話強勢進入。
說實話,張菲萍在大學時並沒有跟自己有過這麽頻繁的接觸,她想了想,她們慢慢走近應該從她來醫院看望自己那次開始,其實如果不提林凡,不總是對她這麽氣焰囂張,她們或許還可以成為朋友。
“芊羽,這幾天你跑去哪了?電話老打不通。”
姚芊羽無奈的對著電話笑了笑,為什麽每個人見她的第一句就是問她去哪,什麽時候,她的行蹤變得那麽重要了?
“去了外地朋友那兒,有事?”
“沒事就不能找你?”
“我沒這個意思。”
“哈哈,今天找你的確是有事呢,不知道你有沒有時間,出來見見?”
“不能在電話裏說麽?”
“電話裏說不清楚...”
就這樣,剛想好好休息的姚芊羽不得不出門了,她覺得她一定是天生的勞累命,感覺每一天都要耗掉好多的體力。
江南區的星巴克是他們之間最近的地點,所以她們約在這裏見麵。
張菲萍有車,先到了,點了一杯卡布奇諾,選了一個靠窗的位置,一邊品著咖啡,一邊等姚芊羽。
隨著星巴克的門被推開,姚芊羽急步進來,由於腳有傷,不方便騎自行車,而今天的公交車不太好等,盡管她已經盡量加快步伐,還是比約好的時間遲到了整整二十分鍾。
“不好意思,我遲到了。”姚芊羽把張菲萍對麵的凳子拉開,坐了上去。
“沒關係,知道你沒車。”
姚芊羽僅僅是帶著歉意的笑了笑,沒說話。
張菲萍為了不讓兩個人無話可說陷入尷尬,決定直接進入正題:“我對你要找兼職的事可是很上心呢。”
聽到姚芊羽淡淡的回了句謝謝後,張菲萍接著說道:“我有個從美國來的朋友,很喜歡金陵市的名勝古跡,但對這兒並不熟,想找個陪遊,你知道的,我和老公都忙,沒辦法整天帶著他到處玩的。”
“前兩天打你電話的,老打不通,沒辦法,我陪了兩天,可把我累死了。這樣吧,薪資是一天一千,其他費用都是他來付,不知道你願不願意,要是不願意,我隻好另外再找人了。”張菲萍說話間一臉的無奈,但仍不忘注意觀察姚芊羽的臉色。
一天一千,比酒吧駐唱的薪水還高,反正這幾天自己沒有安排,閑著也閑著,隻是張菲萍突然這麽熱心,讓她心裏浮出一絲疑惑:“那個人...不會是林凡吧?”
說實話,一天一千的報酬,她很心動,隻是以她對張菲萍的了解,恐怕任何事情都能扯上林凡。
張菲萍給了姚芊羽一個拜托的眼神:“不是!”
看姚芊羽一臉的不信任,接著說:“絕對不是林凡,不是你認識的人。如果你不信,我帶你去見他,看過後你再決定,這樣總行了吧。”
姚芊羽連聲說相信,但張菲萍還是拉著她到了金陵飯店。
金陵飯店是一家五星級飯店,在金陵市頗具盛名,享有神州第一樓的美譽,可見樓宇的氣派和裝潢的華麗。
走進去,酒店裏暖黃色的燈光,從透明的吊燈裏折射出來,整個大廳看起來金碧輝煌,燈光璀璨如星光。
“芊羽,他來了。”張菲萍用手碰了碰姚芊羽的手臂,提醒她人來了。
她轉身,向電梯看去,他剛好從電梯裏走出來,修長的腿,踩在紅色的地毯上,含著笑,笑起來嘴巴彎出了一個美好的弧度,濃濃的眉毛,更顯英氣逼人,整體看起來幹淨利落。
身上穿著一套灰黑拚接的休閑套裝,看起來像個鄰家大男孩。
如是非要做個橫向的對比,如果說魏哲浩是冷酷的帥,安俊是溫暖的帥,那麽這個人則是清爽的帥。
“芊羽,這位就是我說的人,他叫莫傑。”
“莫傑,她叫姚芊羽。”張菲萍為他們彼此做了介紹。
莫傑很有禮貌的伸出手,輕輕地握了握。
“莫先生,聽說你想遊玩金陵的名勝古跡,不知有沒有詳細的計劃?”
“你可以叫我莫傑,如果你不介意,我叫你芊羽,可以麽?”得到姚芊羽的回應,莫傑接著說:“詳細的計劃倒沒有,不過你若是有時間,可以幫我做個安排,我都聽你的。”
莫傑的幹淨利落給他自己加了不少的分。姚芊羽對他的印象也極好,連忙點頭問道:“從今天開始麽?”
“如果你願意。”莫傑微笑著,眼前這個平凡的女生,和別的女生似乎沒有什麽不一樣,隻可惜,她是安心要除去的眼中釘,他的目的是,讓她愛上他。
想到安心,他是有點心痛的,但愛一個人愛到深入骨髓時,不都是這樣嗎?把她的話當聖旨,為了讓她幸福,即便是飛碟撲火,他也甘願,隻要她說,等我拿到了哲宇集團的所有股權,我便與你在一起,永不分離。
隻要這一句,飛蛾撲火又算得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