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女兒?!(四)

歐陽軒聽寧馨說完這句話,心裏反射性的一跳,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歐陽軒給這句話雷了個半死,馬上態度強硬的反對:“丫頭,什麽事我都可以與你商量,但這件事我堅決不同意。你還未笈竿,如果整日帶著個叫你母親的孩子,你就不怕你的聲譽受損?”

寧馨反問:“自從我自請家族除名,帶著母親與小環自立門戶,我還有何聲譽可言?”

這就是寧馨打的如意算盤,她在見到狗娃的第一眼開始便決定撫養狗娃。她不管狗娃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無所謂,這是她對自己女兒的虧欠,她想把對女兒的虧欠都用在這個孩子身上。如果自己注定今生都無法回去,她決定好好的撫育狗娃長大成人。

再則她料想任何一個男人應該都不會同意自己喜歡的女人帶著別人的孩子叫她母親,並且如果這層關係成立,將來她還會帶著這孩子一並嫁給他。她想歐陽軒應該不會忍受吧?這樣也好,他們本來就不適合,她有自己的家庭,早晚都會想盡辦法回去,又何必與他糾纏在一起。想到這裏,寧馨發現自己突然有些難過,她立即掐滅這種心情,定了定神,等待歐陽軒的答複。

隻見歐陽軒皺了皺眉隨即又舒展開來,經過這幾個月的相處,歐陽軒也算摸清了寧馨的脾性,他知道這件事寧馨心意已決,恐怕他再勸也於事無補,如若自己再堅決反對,恐怕她會不留情麵的請自己離開也說不一定。與其這樣僵持著,還不如自己退讓。

“既然你已決定要撫養她,我倒是有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就讓她以我女兒的身份跟我回府吧。畢竟我是男子,說我有個女兒總比你來說好些。當然她還是能叫你母親,這樣我們才是幸福的一家人嘛!”雖然不知道是何原因,但歐陽軒卻看的出寧馨對這個孩子的在乎,他想,也許他將這個孩子給撫養了,與寧馨的關係也會更進一步。

這次倒是換寧馨被歐陽軒雷到了,這個男人到底怎麽回事?怎麽那麽沒有原則?他不是該生氣的摔門而出麽?他們難道不應該因為這件事從此形同陌路麽?怎麽不是像自己預想的那樣發展?寧馨徹底忽略心底的一絲雀躍,不確定的問道:“你沒吃錯藥吧?”這個他這麽容易就同意了?他當真不後悔?

“隻要結果都是你嫁給我,你給我撫養再多孩子我都照單接收。”歐陽軒頷首肯定,擺出一副對寧馨勢在必得的架勢。

這次寧馨徹底的被歐陽軒的話炸得個外焦裏嫩。她真是敗給他了,她怎麽不知這廝如此厚顏無恥?

不過她仍然決定要將狗娃養在自己身邊。至於歐陽軒怎麽對外說她倒不會過問,因為她也認為這樣的做法對自己和狗娃都好。至少在外人看來狗娃卻不是什麽野孩子,而是堂堂戰神的親女,身份顯然份外不同,地位更是千差萬別。

對於這點歐陽軒還是滿意的,遂也不再做任何要求。

就這樣他們送走了那女乞丐,留下了狗娃。

待一切安排妥當,寧馨便命人準備熱水、衣服,將狗娃好好漿洗一番。

寧馨在給狗娃洗澡時發現狗娃的後腦部位並沒有胎記,便失望的想到,這不是自己的女兒。自己也真是大意,隻要認真觀察便能看出她不是霏霏,霏霏哪會像這個孩子麵黃肌瘦,個頭矮小?也許是自己太過思念自己的女兒了吧?

就算如此,寧馨也決定將狗娃視作自己的親女對待,以彌補自己對女兒的虧欠和想念。於是,她便給狗娃另取了一個新名字叫‘寧菲’,雖然音一樣,字卻完全不同。

至此以後,寧馨不管到哪,都會帶著寧菲寸步不離。連歐陽軒都毫無辦法,隻能幹瞪眼,吃幹醋。這也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