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看你們留不留得住我
陳風華回到主城的時候,天已經明亮了,城內外都是一片熱鬧。陳風華三番打聽下,來到了聖城的馭獸行會,這正是他此行的一個目的——馴服野狼王幼崽!
自從得到野狼王幼崽,陳風華一直沒有去馭獸行會,這次回城,他打算完成了老奶奶的繡花針任務以及寵物認主後就前往天山,完成【神之卷】第一環的任務。
來到馭獸行會門口,印入眼簾的是一隻懸掛在正門之上的巨大的黑虎頭,即便是死物標本,仍舊散發著獸王的威嚴。
馭獸行會門可羅雀,進出的人極少,這和當前能夠獲得寵物的玩家不多有著莫大的關係。
“尊貴的客人,歡迎來到馭獸行會!”一個留著胡子的矮胖NPC走了出來,對著陳風華說道。
“我要馴服寵物。”陳風華如實說道。
“裏麵請!”胖子NPC立刻躬身想讓,陳風華笑著走了進去。
待陳風華走進馭獸行會裏殿之時,一個熟悉的身影浮現在門口,如果陳風華看到了話,必定能夠認出他來——阿迪王。隻見他拿起通訊器,說道:“老大,那個人在馭獸行會...”
走進馭獸行會,陳風華見到的場景隻能用一個耳熟能詳的地名來形容——家禽交易處!原來,這裏不僅僅是為玩家鑒定寵物的地方,而且還是寵物交易的地方。
陳風華詢問了一下胖子NPC寵物的價格,頓時嚇得不輕,在這裏賣的寵物,即便是最低級的貓獸,也要500金起步,更何況那些具有攻擊性、防禦性的輔助寵物了,這裏根本不是當前等級的玩家能夠來的,在遊戲還沒有與現實世界貨幣接通的情況下,根本沒有人能在短時間湊齊這麽多的金幣。
陳風華也是看得眼饞,可是他根本買不起。
跟隨著胖子NPC,陳風華來到了一個手拿皮鞭帶著帽子的NPC這邊,NPC叫做斯蒂爾莫格。
見有人來到這裏,斯蒂爾莫格抖了抖皮鞭,立刻熱情地說道:“歡迎來到馭獸行會,馴獸師斯皮爾莫格願意為您效勞!”
這個NPC很有禮貌,陳風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爆表聲望在起作用,總之,自從進入了遊戲開始,除了紅衣大主教斯蒂芬森對自己有些不客氣以外,其他的NPC對自己都是畢恭畢敬的。
“我是來鑒定這個的,你幫我看看!”和NPC打交道多了,陳風華說起話來也比較直接,很快地從寵物空間拿出野狼王的幼崽,這個小家夥還不知道這裏是什麽地方,一出來就好奇地打量著四周。
“哦?是隻小狼?”斯蒂爾莫格驚訝了一下,“還是一隻幼生期的寶寶,你的運氣還真是不錯!”
聽了這話,陳風華有些不知所以,趕緊問道:“斯蒂爾,幼生期的寶寶是什麽意思?能不能給我說說。”
斯蒂爾莫格從陳風華手中接過野狼王幼崽,伸出手在它的頭上撫摸了兩下,小家夥顯得很是享受,眼睛都眯成了一條縫。
“尊敬的客人,你真是太好學了,”斯蒂爾莫格恭維了一聲,這才切入正題,“在夢幻大陸上麵,有著無數多種的怪獸、野獸,他們的種類、習性、生長都不一樣,根據這些情況,我們馭獸行會對這些物種有了一個分類。被人類捕獲的怪獸及野獸,我們稱之為寵物,主要有3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幼生期,在這個階段的寵物,其生長天賦是最好的,隻要訓練得當,其成長速度亦是相當的迅速;第二個時期,叫做成熟期,這是幼生期的下一個階段,在這個階段的寵物,相對於幼生期的寵物來說,成長度就要弱一些,也就是說成長的潛力要比前者要小一些;第三個時期,叫做完全期,在這個時期,寵物已經完全成長了,但由於天賦的不同,這個時期的寵物天賦參差不齊,有的很強有的很弱,他們的學習能力以及潛力比前兩個時期都要弱,打個比方:一個*從小學習法咒和一個從未接觸過法咒的成年人學習法咒,自然是前者學習的更快一些。”
“當然,在這個世界上,還存在許多的強大而神秘的寵物,他們是例外的。不對,我並不能稱之為寵物,比如龍族,他們雖然已經消失了很久,沒有人能夠再見到他們,但作為龍族,無論是幼生期的龍族,還是完全體的龍族,都不是一般的物種能夠相提並論的,因為它們在出生之前就有著極為強大的天賦。而一個即便成長潛能再大的寵物,在這些天之驕子麵前,也是不堪一擊的,所以它們不可能成為人類的寵物。”
“這位尊敬的客人,對於你的狼寵而言,我隻能說它的天賦和成長度很高,或許它能夠在成長中領悟很多,變得強大。但相比那些消失的龍族及其他強大的種族而言,它還是屬於較弱的一類。”
陳風華點了點頭,要是能擁有一頭龍寵該有多帥氣...隻是,根本不知道龍在哪裏,現在能有一隻狼寵,已經很讓他滿意了。
拋開這個念頭,陳風華說道:“我有狼寵就足夠了,那我接下來應該怎麽做?
斯蒂爾莫格抱著小狼,笑著說道:“尊貴的客人,我可以為你訓練這隻狼寵,但你需要支付一個金幣,完成訓練之後,隻要你和狼寵同時簽下一份契約,它就是你的寵物了!”
“一個金幣!?這麽貴!”陳風華馬上就找到了關鍵詞,一個金幣對於現在的他而言,已經算是巨款了。
“尊貴的客人,不瞞您說,這價格還是給您打了折扣的,因為您是前十位來到我們馭獸行會訓練寵物的客人之一,而且不知為什麽,我對您有著十分的好感,所以這價格已經是優惠的了!”斯皮爾莫格說道,還用上了敬語。
陳風華擺了擺手,無奸不商,他有些猶豫,自己再拿出一個金幣,真的就窮的叮當響了,他原本還打算再買點藥就去天山的。
斯蒂爾莫格見陳風華沒有下定決心,忙趁勝追擊道:“當然,我還可以向您保證,我必定用我最大的努力去訓練這隻狼寵,讓它擁有最大的潛能!日後必定成為您的一大助力!”
看著斯蒂爾莫格真誠的麵孔,陳風華最後還是咬了咬牙下定了決心,依依不舍地從背包裏拿出一個金幣遞給了馭獸師,在對方眉開眼笑之下,說道:“那就靠你了,訓練需要多久的時間?”
“半天。”斯蒂爾莫格抱著狼崽說道,
“好,我待會兒來取。”陳風華說道,剛想轉身離開,又補充了一句,“有發票嗎?”
“......”
“好吧..跟你開玩笑的。”陳風華哈哈一笑,在兩個NPC茫然的目光下走出了馭獸行會。
“老大,他出來了,穿著白色祭司袍,好像要出城!”阿迪王在馭獸行會外麵等了不一會兒,就看到了風華絕代出來,連忙拿起通訊器說道。
“你跟著他,我和兄弟們現在正在野外,你隨時報告情況。”通訊器裏麵傳出了回音。
“行!老大。”阿迪王說道。
對於阿迪王的行為,陳風華並沒有察覺到,既然還有半天時間才能拿狼寵,陳風華也不著急,順便先去野外再找找老奶奶的繡花針,這個繡花針...可真難找。
陳風華再次來到了胡鬆林,四處可見黑熊精以及玩家們的身影,然而當陳風華正準備殺殺黑熊精,找找繡花針的時候,被十多個人攔住了去路。
“你叫什麽名字?”為首的是一名刺客,其左邊眉毛上麵有一條觸目驚心的刀疤,給人一種鬼神敬而遠之之感,語氣十分不善。
陳風華皺了皺眉頭,這個人給他的第一印象就十分不好,做商人的,最怕的就是遇到黑道的人,陳風華在現實中也不是沒有遇到過這類人,隻不過第二天這些人都沒了音訊。他並不想搭理這些人,便往一邊走去。
刀疤刺客對著後麵的人使了一個眼色,後麵的人立刻就心領神會,又故意堵在了陳風華前進的路上。
“你想幹什麽?”陳風華語氣冷了下來,他可不是善男信女,前提是對方沒惹到自己的情況下。
“我想幹什麽?真可笑,你打了我兄弟搶走我兄弟的東西,想就這麽算了嗎?”刀疤刺客走了過去,對著陳風華說道。
“嗯?”陳風華有些疑惑,看來這群人是故意來找茬的,“笑話!我打你兄弟?我打你一臉!”
刀疤刺客臉上湧起慍怒,突然拍了拍手,說道:“出來!”
話音剛落,頓時,一道人影出現在了這群人不遠處。
陳風華正納悶這小子在跟誰說話,一個熟悉的麵孔又再次出現了,看清了來人,陳風華不由覺得有些好笑:“真是陰魂不散,看來你還沒有被我打夠啊,阿迪王!”
聽了對方的諷刺,阿迪王頓時氣得臉色發青,正是眼前這個祭司三番兩次讓自己難看,還害的自己丟了一條命,可自己又打不過眼前這個人,再次顯露在風華絕代麵前,阿迪王真的是咬牙切齒了。
“老大,這個祭司很厲害。”阿迪王來到刀疤刺客的邊上,小聲地說道。
刀疤刺客冷笑一聲,“阿迪,一個祭司而已,你什麽時候膽子這麽小了?”
阿迪王退到一邊,有些慚愧,但看向陳風華的目光裏麵已是充滿了幸災樂禍。
“如果你肯把我兄弟的東西物歸原主,我還能考慮一下就殺你一次,如果你不還的話,以後見你一次殺你一次!”
“笑話!我要的東西還用的著搶麽?”陳風華一想便明白了是怎麽一回事,阿迪王這小子果然狗嘴裏吐不出象牙,怎麽樣的老大帶出怎麽樣的小弟,“你有本事就殺我一條街!你今天敢對我放狠話,就別怪我今後對你出狠招。”
陳風華立刻回擊道。
“你可要想好了,我們這裏有十多個人,你就隻有一個,你竟然還那麽囂張,不給你長長記性還真不知道你爺爺是誰了!”刀疤刺客惡狠狠地說完,就拔出了腰間的匕首玩弄起來。
老大拿出了匕首,後麵十數人紛紛效仿,拿出了武器在手上掂弄著。
“果然都是一幫貨色,上不了台麵的小醜。”陳風華不屑地說道,“來吧!看你們今天留不留得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