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我想我是真喝醉了
我達達的馬蹄是美麗的錯誤,我不是歸人是個過客。——《錯誤》
三杯酒全部一仰而盡,絲毫不拖泥帶水的,要不是我拚命強忍,真能一口氣噴出來。這在我喝酒生涯還是頭一次呢,三杯酒我要是慢點喝絕對沒戲,搞不好當場就吐個一地,回想一下有點破釜沉舟的意味,我也不知道今天裝的這什麽逼,反正我知道回去了肯定得好好睡一覺,要不然要難受一整天了。
那男的估計都快被我嚇傻了,主要是我這速度太快了,這點貌似有點遺傳我爸,平時我可不敢這麽猛的,一桌子人也都愣了起來。我不知道楊曉什麽表情,我看也沒看她一眼。有時候做事就得三思才行,我真有點後悔這衝動了,不過人得往前看往前走,該忘的就忘了該過去的就過去!
別人既然可以輕易忘記,那麽你也可以輕易忘記!
我忽然想起自己問陸雪琪一句話,忘記一個人需要多長時間,現在要讓我回答我會說——眨眼之間!
既然有些錯都犯了,那就一錯再錯吧!現在絕不是慫的時候,別管回去豬樣狗樣,現在還真不能慫了!
大家該吃吃該喝喝,今天是騰王的生日,我們聚在一起也不容易,今天就好好玩個痛快!......
我亂七八糟地噴了一通,然後無所謂地坐回位子,這隻是一個很小的插曲,大家也都繼續吃喝玩樂,我向來喜歡免費的午餐,雖然沒胃口但是也不能浪費,浪費是最大的犯罪!
忽然又想起歐陽若雪的那句話,浪漫的‘浪’字和浪費的‘浪’字是一個字,這話真TMD經典!
也不知道怎麽回事,腦子裏開始亂了起來,耳邊的話語也聽不清了,但是我能感覺到楊曉的存在,但是我仍然決不去看她,好像我在賭氣我在生氣,我在埋怨她為什麽會不記得我,隻是眼角餘光卻又全被她吸引,我們倆似乎坐在了一起,我們好像又成了同桌,我們又回到了初中的時光,她的辮子還是那麽好看,散發著青春的味道蓬勃的朝氣,還有沒褪去的稚氣!
難道我喝醉了?
我忽然意識到什麽,但是頭腦還是清醒的,隻是忍不住的胡想。好像有些詩人就是喝點酒就會有靈感,我竟然腦子反應也敏捷許多,就像放電影一樣,一個畫麵緊接著一個畫麵,但是到後來我卻控製不住那個速度,我想讓楊曉對我笑,可是她卻陌生的望著我;我想她看著我,可是我卻控製不住她的眼神;我想讓她跟我說話,但是她張口卻叫不出我的名字。
我真的喝醉了?
但是我能看到眼前的一切,而且沒有模糊的疊影,騰王還給雲巧夾了些菜,旁邊兩哥們還在猜拳,兩個女的在竊竊私語。大家的一舉一動,我都看的一清二楚!但是楊曉呢?她在幹什麽呢?為什麽我不去看她,我是不敢看她,還是不願看她?我暗自搖了搖頭,不就是被人家忘了嘛,至於這麽小心眼嗎?重新自我介紹一下,這不就認識了嘛,非得搞的高深莫測的!
我真的喝醉了!
我想我是真喝醉了,騰王都說我是沒心沒肺的,不喝醉怎麽會想那麽多,平時我又沒這般多情!但是我卻發現我好像真的不能接受楊曉不認識我的事實!TMD我怎麽婆婆媽媽跟個姑娘似得,快趕上那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了,一開始不是說了不想糾纏了嗎?那還傻逼似得想沒用的幹啥!該幹什麽就幹什麽唄,也別故意針對楊曉,自自然然地吃自自然然地喝,好好的給騰王過生日不就完了!
想清楚後頭腦也似是清醒了,然後去洗手間洗了把臉,看著鏡子中還是熟悉的我,這才信心滿滿的走了出來!一頓飯所有人都吃的心滿意足,接著大家又把蛋糕全部切分了,騰王幫著一大幫人細細地勻分蛋糕,而且還特意給朱雲巧留得大一點,讓大家在一旁唏噓不已!然後大家就開始對著騰王動手,他的臉上身上被抹的跟個唱戲人似得,所有人都嘻嘻哈哈房間內笑聲不斷!
本來我想吃過飯就回去的,但是騰王卻硬要讓我再玩一會。除了幾個喝的特別多的,剩下的人都一起去了KTV!想想上次還和柳清顏陸雪琪一起去過,不過這次我也沒打算唱歌,陪著他們玩玩就是了!
有一人在台上唱起了周傑倫的歌,於是下麵一群人就議論起來,閑暇之餘談論名人明星,這些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其實追星大概可以分為這麽幾類,一種人是帶點瘋狂性唯一性至高性盲目性,在他們眼中,他們喜歡的那個明星就是神一樣的存在,完美無缺沒有任何瑕疵,其他明星和他(她)一比就是一泡屎,碰到別人談論自然大罵垃圾。但是當自己看到他(她)負麵新聞時,自己卻會失望至極開始厭煩,發誓不再聽他(她)的歌不再看他(她)的電影等等!其實明星也是普普通通的人,他們也會犯錯也有缺點,毛*主席還七分功三分錯呢!
第二種人就是帶點中性衝動性過渡性,他們可能也會比較瘋狂的喜歡自己崇拜的明星,遇到別人說他(她)的不好說他(她)的緋聞說他(她)的八卦,就會衝動的去爭論去爭吵可能還會動起手來!雖不會過多評價其他明星,但是心底還是認為自己喜歡的明星最棒!
第三種就是帶點成熟性理性智慧性,可能他們對那些明星的喜歡不弱於前兩種人,但是或許他們並不會太過專注於他(她)的一舉一動,隻是很簡單的喜歡他(她)的歌喜歡他(她)的電影等,而且聽到別人談論他(她)的不好也會一笑置之,因為那些人根本就不懂他(她),根本就沒理由談論他(她),可能他們根本就不知道他們所說的新聞根本就是假的。他們也不會去貶低自己不熟悉的明星!他們會客觀看待那些事實!
如果一個人喜歡一個明星可以超過十年的話,她絕對會在追星中成長起來成熟起來。說起來明星也就是一人不是神,你可以喜歡他(她)也可以不喜歡他(她),這都是一個人的自由,但是你沒必要去說一些話去傷害他(她),去惡意將他(她)的形象醜陋化庸俗化,其實這樣差不多是在自己身上描畫!
我記得那時候楊曉就瘋狂迷戀周傑倫,隻是不知道現在她還是不是老樣,這時一男的又說起周傑倫有關捐款的事情,這人估計也是一腦殘到現在還相信那些假新聞,而且還在那裏講的風生水起闖九州,跟TMD自己親眼所聞親眼所見一樣,其實那些八卦緋聞也不過大都是瞎編出來的。楊曉當然還沒練到傳說中的第三境界,即刻開口反擊跟吃飯時簡直判若兩人!對麵那人被喝的一愣一愣的,沒想到今天這第一大美女竟是周傑倫的粉絲,這下好了估計剛才打下的基礎現在全毀了。
我忽然有種想笑的衝動,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何想笑,就是看著楊曉的模樣想笑!看來她也有沒變的地方啊,隻是喜歡周傑倫那麽多年,還是無法忍受自己的偶像被別人侮辱!看來還是有些不成熟!
這時朱雲巧卻把話筒遞到了我的手上,這小妮子一臉土匪模樣看著我,那笑容裏真向是一般鋒刃的刀,看來我今天不唱一首她是不會善罷甘休了!這小妮子小時候就喜歡聽我哼歌,可是說實話我今天確實不想唱!
不過我腦中忽然想起一事,腦子一激靈答應了她,我唱了周傑倫的那首《青花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