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抬頭不見低頭見

(二)

很快的,改成就在小絮公司附近找到了房子。房子在城中村,離小絮公司的地方走路隻要十分鍾,房子大概三十平方米,廚房和衛生間公用,房間裏麵,雖然沒有空調,冰箱,但是老式的鬆木家具有一套,大電視也有一台。比起很多出租屋,已經算不錯了。小絮很喜歡,對一旁陪她看房子的改成說道:“這房子不錯,你是怎麽找到的?”

改成笑了笑,說道:“在外工作十年,找房子是家常便飯了,你要是喜歡,我就付錢給房東了。”

小絮是十分合意,想了想,又想著改成工作可能很遠,這些天,改成已經找到了一份銷售的工作,聽他說,底薪八百,每個月還有提成。她對易改成說道:“改成,這房子我沒意見,上班也方便,就是你,離你工作的地方是不是太遠了點?”

改成笑了笑,對她道:“我大老爺們無所謂,找房子自然要考慮你的。”

小絮便點點頭,兩個人沒有什麽異議,改成就下樓和房東商量好了,交了房錢,兩個人也算是正式有了家。

說實話,這結了婚自然和單身的生活不一樣。有人說過,如果你不想一個人吃飯,你就找個人結婚吧。如果你不想一個人睡,你就找個人結婚吧,如果你不想一個人寂寞,你就找個人結婚吧。

結婚還是有許多好處的。和改成生活在一起後,小絮比起從前快活了許多。以前,她住在公司宿舍,每天都是早上八點上班,晚上六點下班,公司同事紛紛搶著回家,可是她回去也無意思,在辦公室上網上到晚上十點,回去自然也是形影相吊。前陣子,同屋室友出差去了,她一個人住在宿舍裏。晚上半夜被吵醒,靜寂的夜裏,聽到男人哭,在那裏大聲質問著:“你為什麽不愛我。”第二天聽說樓上前幾天死了人,一個男的,同性戀情殺。小絮不禁毛骨悚然,此後晚上睡覺,床頭燈,壁燈,浴室的燈,全部燈火通明,晚上依然害怕得睡不著,直到室友回來,有個人作伴才好一點。和改成在一起後,自然不用害怕。有時候睡前看了《電鋸殺人狂》這樣的恐怖片也會怕,但她可以鑽到他的懷抱裏去,改成總是笑著,伸出長而溫暖的胳膊,小絮就像一隻小貓一樣鑽進去,在他的懷抱裏扭來扭去,尋找著舒適的睡姿。有時候,小絮清早醒來,發現自己枕著改成的胳膊整整一宿,她想著會不會累。早上兩個人一起收拾打扮去上班的時候,她會問改成,改成笑道:“你才多重啊,一點都不累。”可是有一天,改成深夜睡熟了,不小心,一隻腿壓在了小絮的腿上,第二天,小絮那條腿就酸麻不已。她由自身聯想到改成,想著不過是他的一條腿,她就疼成這樣,而她呢,晚上睡覺,先是鑽進改成的胳膊底下,然後將兩條腿盤上他的身子,有時候甚至整個身子滾到他身上去,這個男人卻一聲不吭,從來不曾抱怨她,可見他對她有多麽好。小絮是一個善良的女孩子,她呢,也沒什麽心願。以前呢,就想著得到羅哲明的愛,和他一輩子在一起,羅哲明讓她失望後,在外飄泊了幾年,她就想找個愛她的人,兩個人結婚安家,在陌生的城市安定下來,再也不用像無根的浮萍,四處飄泊了。改成實現了她的願望,所以她很知足,也因此懂得感恩,對改成也很好。因為這樣,兩個人婚後的生活過得不錯。

可是這個城市太小了。從小絮的公司坐車到市區隻要五分鍾,從城市的汽車北站坐到南站,繞全城一圈,隻有半個小時,和上海北京比起來,這個城市簡直小得隻夠轉圈。這裏沒有地鐵,也沒有必要存在。站在高樓頂端,不管從哪個方向望過去,四周圍全是山。這是一個山城,眾山環繞下,抬頭也隻有巴掌大一片天空。

小絮從小生活在長沙,長沙是湖南的省會。自然比這個江南小城要好許多。她當初大學之所以沒有留在長沙,千裏迢迢的到浙江來工作,無外乎兩個原因。一個原因是她從小在長沙長大,已經厭倦了那個地方,年輕的心總想四處走走,感覺生命不能像一潭死水,而應該是溪流,隻有奔流不息,才會煥發活力。第二個原因就是羅哲明。羅哲明和她同讀一個大學,畢業後,在許多大學同窗南下深圳廣州的時候卻回了他的老家。就是這個江浙小鎮。小絮是因為他才到這裏來的。

城市小,很多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就會出現,比如逛街的時候,與羅哲明重逢。

這一天是國慶長假的伊始,天氣已經慢慢入秋了。小絮單位因為國慶節每個員工發了五百元錢的現金還有一張兩百塊的商場購物卡,改成工作的公司是一個小企業,老板每人發了六百塊錢了事。小絮就想著國慶去買點東西。他們結婚了,可是許多東西都沒有添置。比如衣架子、毛巾,浴巾,洗臉盆,開水瓶,床單被套等等。他們打算自己做飯,在外麵吃了兩天,算了算太費錢,改成會做菜,所以又要添置一係列廚具,再說了,入秋了,兩個人的換季衣服總得買。兩個人商量之後就打算一起到市裏辦齊了。

小絮那天穿著一條紅色的連衣裙,頭發紮成馬尾放在腦後,肩上挎著一個黑色的手袋,看上去喜氣洋洋的。她挽著改成的胳膊,兩個人一邊說話一邊沿著長街慢慢走。秋天的太陽光仿佛是金色的,而且潔淨溫暖,空氣中彌漫著一種幹燥的甜香,這應該是特屬於秋天的味道,也許是秋風把遠方農村豐收的玉米豆子的香氣帶過來了。小絮和改成的心情都不錯,兩個人一邊看著街兩旁林立的各色櫥窗,一邊頭挨著頭的小聲說著話。

說的話也是有一句沒一句,無非是要買哪些東西,在哪裏買,哪個商場有打折之類。都是柴米油鹽過日子的話。改成建議他的衣服不用買,用來買衣服的錢把廚具買好一點,小絮卻堅決不同意,她看到他到這邊來,一直沒買什麽衣服,身上就是一件藍色和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換洗,想著秋天來了,天氣變涼了,他是非常需要秋衣的,至於廚具,能用就行了,在小賣部買一些便宜的,不用到商場去買那麽貴的。兩個人為了這個一直在爭論不休。

改成對她笑道:“小絮,不用給我打扮了,我反正就長這樣,男人嘛,衣服能穿就行了,廚具一開始就要買好,天天要用的東西。”

小絮嗔怪道:“你從深圳跑過來,都沒什麽衣服,天氣變涼了,我給你買一件長袖的T,另外再買一件外套,一條仔褲。”

說這些時,心裏也是犯愁的,兩個人工資都不高,小絮是一千七,改成加上提成,一個月小絮打算他拿兩千,不管買什麽東西都要算計著花錢的,兩個人原計劃就是把公司花的福利用掉就行,工資是不能動的。

改成對她道:“秋天衣服我有,我帶了外套過來。”

“那些衣服太舊了,我看到有件毛衣上麵都破洞了,褲子也皺巴巴的,要買新的。”

“以後再買衣服吧,我們還是買好一點的廚具,我用時得心應手,燒的飯菜才好吃。”

“你就知道吃。”

小絮笑起來,想著這個男人真好,握著他胳膊的手也緊了緊,頭朝他身子那邊偏了偏,倚在他被太陽曬得溫暖的胳膊上,眯著眼抬頭看著天上的金色陽光,那一刻,感覺很幸福。

她就是這樣偏著頭倚在改成身上在長街走著時看到羅哲明的。羅哲明和一個女人肩並著肩朝她麵對麵的走過來,小絮站直了身,驚呆了,心在那一刻“怦怦”的跳,時空在那一瞬間變成一片空白,她眼睛死盯著羅哲明看,是的,就是他,羅哲明是她的初戀,燒成了灰她也認得他。

羅哲明卻好像沒有認出她來,和身邊的女子說著話,臉上沒什麽笑容。他仍然是老樣子,細瘦蒼白,五官帥氣,戴著一副黑框眼鏡,很斯文儒雅的樣子。小絮看到他的模樣,心裏就止不住生疼。她原以為隨著時光的過去,隨著她嫁給改成,當兩個人錯開成平行線時,她不會再為這個人心疼了,可是如今卻發現,忘記隻是她一個人的一廂情願,感情並不允許她,就像當初她愛上他,她不顧一切的跑來投奔他,在羅哲明的眼裏,全是她的一廂情願。

“小絮?你怎麽了?”

羅哲明已經和著那個女子轉到另外一條街上去了。自始至終,在小絮盯著他看的時候,他都和那女子說著話,沒有轉過頭,也沒有抬頭,這樣給人的感覺,就是他羅哲明一直沒有發現施小絮。施小絮想著他是不是故意的?也許在她發現他之前,他早就看到了她,所以一直低著頭,就是為了避免和她遇見,與她打招呼,大概對於兩個人來說,都是一件非常有難度的事情。所以采取了這種方法,擦身錯過,佯裝不識。

“沒什麽,我們走吧。”

改成關心的看了小絮一眼,小絮立馬低下頭,讓自己把心緒平靜下來。一切都已經過去了,改成並不認識羅哲明,他雖然知道一直有這麽個人存在。

“我們進太平洋商場看看,這上麵說國慶滿六百送三百。”

改成指了指商場外麵飄著的紅色橫幅,小絮卻並沒有隨著他手指的方向抬頭看一眼,她隻是點了點頭,更加緊的握住了他的手,兩個人走進去。

小絮回想著剛才重逢的那一幕,那個女孩子應該就是左褘。羅哲明現在的妻子了。小絮努力回想著剛才見到她的樣子,女子眼睛大大的,五官秀氣,但是個頭太過嬌小,一米五六的樣子,皮膚偏黃,論到外在條件,還不如她。她真是想不明白,羅哲明當初拒絕她,娶的女子也不過於此,這讓她有幾分不甘心起來,情緒不由也跟著低落。

羅哲明對於施小絮來說,一直是一個謎一樣的存在。從一開始,他就帶給她疑惑,到現在分開,兩人各自嫁娶,也仍然是一個未解的謎。

羅哲明是施小絮的初戀。認識他的時候,小絮讀大二,羅哲明大四。他欣長白淨,一副黑框眼鏡就讓他盡顯斯文儒雅,是他們學校公認的才子。聽說有許多女生都喜歡他,可是他一直沒有女友,小絮第一次看到他的時候,是在校醫院裏,她的朋友,一個男老鄉,剛好也是他的朋友,他們兩個到醫院都是為了來看病人的,小絮因為老鄉認識他,一眼就喜歡上了。可是他從來不會主動給小絮打電話,也不主動約她出來玩,說話也是懶洋洋的。比起其它男生熱力的追求,這種冷淡倒是讓小絮覺得他與眾不同。後來,施小絮主動向他表白,兩個人在一起。吉普賽有句古老的諺語,“誰先說出我愛你誰就輸了。”愛情也要講政治的,最幸福的人,應該是不用說出“我愛你”而隻要傾聽那三個字的,最不幸的,自然是搶先說出來的。小絮剛好就屬於最不幸的那一種。

在一起的日子,羅哲明對小絮很好,羅哲明是深愛她的。這一點,施小絮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他大四的時候,冬天大半夜從外實習回校,女生宿舍關了門,小絮出不去,他隻能給她打電話解相思之苦。那時候天空彤雲密布,北風呼嘯,溫度已經是零下好幾度了,打電話時天空沒有下雪,電話結束,雪花紛紛揚揚已經淹沒羅哲明的腳麵,到了膝蓋的一半了。施小絮躲在溫暖的被窩裏,和他甜甜蜜蜜的說了幾個小時的情話,直到下床上廁所的室友驚呼一聲“外麵好大的雪,小絮,外麵是你男友嗎?”施小絮才手忙腳亂的下床去看,羅哲明簡直成了一個雪人,深陷在白茫茫的雪地裏,隔著女生宿舍的雕花鐵圍欄朝她微笑著,昏暗的路燈光照得見他呼出的白色氣息,他跺著腳,對她微笑著,朝她揮著手,示意她快點回被窩,旁邊是一個公共電話亭,亭子的頂上已經堆上了厚厚的積雪,大雪仍然在紛紛揚揚的下著。“哲明,為什麽不告訴我你在外麵打電話?”“有什麽好告訴的。”“我不知道外麵下大雪,明天你可以來找我,為什麽今天一定要跑到外麵來打電話?”“想你嘛。”那一刻,施小絮相信他是世上最愛她的男人。還有一次,也是冬天的晚上,她突然想吃烤玉米,室友們也說想吃東西暖暖胃,一個室友慫恿道:“誰能叫男友給我們去買烤玉米誰就有本事。”大家紛紛給各自男友打電話,不是已經睡下打不通手機,就是接通了也不肯去的,都找借口說校內的店子關門了,當時已經是淩晨兩點了。小絮最後一個嚐試,她給羅哲明打電話,也沒有想著他會答應,沒想到他說:“好的,我馬上去買。”小絮心內歡喜,幸福的看了一眼室友,對羅哲明道:“你買十根吧,我室友也想吃。”羅哲明笑了笑,全部答應下來。打完電話,大家都半是羨慕半是懷疑的看著小絮,對她道:“小絮,你男友這麽好?現在學校店子都關門了,大冬天的外麵肯定也關了,你不怕他白跑一趟?”小絮微微笑不吭聲,明知這樣的行為是無理取鬧,刻意為難男友,但凡有點脾氣的男生都不會願意的。可是年輕的心總是任性好虛榮的,時時刻刻都想向眾人展示愛情。雖然心疼羅哲明,她也還是催促他去了。兩個小時過後,外麵就響起羅哲明的聲音:“小絮,出來拿玉米,還是熱的。”室友都大聲歡乎驚歎著湧了出去,羅哲明一手扶著自行車,一手提著一個袋子,氣喘籲籲,滿頭大汗,對她們笑道:“快吃吧,還是熱的。”大夥把玉米接過去,一邊吃玉米一邊七嘴八舌的說話“羅哲明,你在哪買的?”“在外麵買的。”“外麵店子沒關門嗎?”“有的地方關門了,我就騎著車四處找。”小絮就在這樣的對話裏像個幸福小女人一樣甜蜜的微笑著,含著深情看著自己的男友,等到室友回宿舍後,她和哲明隔著鐵圍欄說著話,小絮輕聲嗔怪道:“你真傻。我說叫你去就去啊。”哲明笑道:“你想吃當然要給你買。”“你怎麽對我這麽好?你會不會一輩子對我這麽好?”羅哲明就不說話,望著她笑,眼裏有著無可奈何的心酸,可是天色太暗了,施小絮看不到,她徑自低著頭,滿心的甜蜜。

從前,小絮想著羅哲明是愛她的,可他從來不會在小絮麵前談起他的家事,所以直到羅哲明畢業,小絮也不知道他老家在哪裏,家裏有什麽親人。再後來,羅哲明大學畢業,主動向小絮提出分手,小絮希望他在長沙工作,等她兩年,大學畢業,兩個人在長沙買房安家,他卻不辭而別,匆匆回了他老家。兩年後,小絮大學畢業,因為不甘心羅哲明的不辭而別,所以通過他的大學同學打聽到羅哲明的老家,一個江南小鎮,臨安。她就千裏迢迢的奔過來了。到了這裏,羅哲明起初不肯見她,小絮沒有辦法,便隻得在臨安找工作,後來羅哲明告訴她,他已經有了女友,小絮傷心之下,逃到了杭州。等她在杭州找到工作,租了房子,生活開始安定,羅哲明卻又出現在她麵前,向她說對不起,兩個人重新回到臨安,小絮在現在這個公司找到工作,剛在一起一個月不到,羅哲明卻又對她說分手,而且十分火速的和別的女人結了婚,直到現在。

施小絮累了,她再也不會因為害怕傷害就逃得遠遠的,她不想再換工作了,所以盡管這是羅哲明的老家,她卻仍然留了下來。改成因為擔心她,叫她到深圳她不肯去,所以辭掉深圳的工作到了她身邊,他們兩個人結了婚。施小絮對於自己不肯離開這個小鎮,曾經做過分析。原因有很多,比如現在工作不好找,比如她累了,再也不想一個城市一個城市的飄泊了,比如她喜歡這個富庶安逸的江南小鎮,但是最重要的原因她後來漸漸明了——就是羅哲明對她莫明其妙的拋棄,他有一個謎,他一直不肯說,她卻想知道。如今兩個人沒了關係,形同陌路,她失去了質問他的理由,所以她要留在這裏,就是等著,看著,相信有一天,一切都會真相大白的。

這就是施小絮的真實打算。

“小絮,你說我們是買電磁爐,還是買煤氣灶?”

施小絮在往事裏失神的時候,易改成已經熱心地看起廚具來了。小絮抬起頭來,對他道:“我不會做飯,你看著辦吧,我都聽你的。”

改成笑了笑,對她道:“是這樣的,電磁爐燒的菜沒有煤氣好吃,煤氣我們要每個月自己請人送,水電呢,每個月房東要扣的,花費都差不多。不過以後如果我們買了房,不在那裏住了,可能煤氣灶搬家的時候就太麻煩了,電磁爐相對而言,會好搬動一些。”

小絮聽著,突然就有一點感動。她現在對於愛情沒有自信,羅哲明傷她太深了。她想著有愛都能夠走向分離,更何況,她對易改成沒有愛,最多隻有感動。這樣的婚姻能夠長久嗎?都說愛情走入婚姻變成墳墓,那麽她的愛情死無葬身之地,帶著一個麻木的心走入沒愛的婚姻,難道會有另外一番景象?是的,她肯定會用心經營他們婚姻,她不是不知足的女子,可是天長地久,白首攜老,在這個信仰喪失的年代,她真的不敢想。

“改成,買房?”

小絮輕輕重複了一聲,在這個地方買房?她可從來沒想過。一個原因是她是外地人,在這裏無親無故,另外一個原因,這裏雖然是江南小鎮,可是本地人卻相當有錢,走在街上,從來都是法拉利奔馳各種名車寶馬停得到處都是。再加上浙江人生**炒房,本地房價已經炒得很高了,一平方米七千五,已經快趕得上其它地方二線的城市了,聽說長沙的房子,便宜的三千多,稍遠點的郊區一千多一平方的都有。

“是啊,結了婚就總要買房的,總不能一輩子租房住。”看著麵前無欲無求的女子,改成心裏有幾分自責。當時他來到浙江,在小絮提出領結婚證之前,他沒有說話,把主動權讓她給不是沒原因的。一個是他愛她,可是他想她甘心情願的嫁她,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他在深圳生活了將近五年,現在年輕的女孩子有多麽現實他是一清二楚,一個男人如果沒房沒車,想娶到漂亮年輕的女孩子,可能性很小。施小絮年輕,漂亮,從小在省城長大的女孩,而且是重點大學本科畢業,而他易改成呢,來自山東農村,從他的名字就能看出來了,他叫改成,有個姐姐叫易大改。他的老家有一個習俗,就是第一胎生了女兒,一般都叫大變大改,表示希望第二胎能夠生兒子,如果生了兒子,就叫“改成,變成”表示心願得償的意思,而且他隻有大專學曆,這些年,在社會上摸爬打滾,一直做銷售才到今天,他遠算不上成功人士,小絮願意嫁給他,他已經很知足很感動了,內心感動之餘,自然是發誓從此要努力工作,盡快買上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