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史上最倒黴的小偷

燈火闌珊處,林半提著滿手的包裝袋,默默無語地走在牧雲身旁。

牧雲要買衣服,可林半手裏隻有借來的三百多塊錢,隻得帶她去解放路的那排小地攤逛逛,至於什麽衣服超市之類,林半可不敢去。現在通貨膨脹,這點錢在那裏恐怕連一套都買不上。

地攤上的那些衣服,大多是一些粗劣的山寨貨。牧雲挑了半天,都不怎麽滿意,最後勉勉強強地選中了一條長裙、一件短袖上裝、一條牛仔褲和一雙涼鞋,之後又自作主張地為林半選了一套衣服。

林半有點受寵若驚,牧雲則解釋道:“你穿得太寒酸,走在我旁邊,會讓我丟臉的。”

盡管都是便宜貨,但加起來還是要三百塊,林半把手裏的三張大鈔幾乎捏出了水來,最後才依依不舍地交給了老板。

地攤老板是個胖胖的中年婦女,當她看清楚牧雲的美貌時,忍不住倒抽了一口涼氣。之後,她看著林半的眼神就很不善,似乎把林半當成拐騙千金小姐的小流氓。

拐騙也就罷了,還讓千金小姐來地攤上選衣服,這連老板都看不過眼了,最後免費送了牧雲一件胸衣,當然,也是幾塊錢的劣質貨。

林半有些臉紅地跟在牧雲身後,忍不住靈識傳音道:“牧雲,你應該有空間戒指吧?”

“有啊,怎麽了?”

“裏麵有沒有黃金、寶石之類?你知道的,地球上這些東西很吃香,可以用來改善一下你的生活條件……”

“我的空間戒指在和魔尊激戰時就丟了,也不知落到哪去了,連靈識聯係都斷了。”牧雲淡淡地答道。

林半沉默了,他前幾天問了哥斯達五個問題,現在終於知道了其中一個問題的答案——之前,牧雲逼著哥斯達在天空中飛行,恐怕就是為了尋找這個重要的空間戒指。

“我要吃燒烤!”林半的腦海裏忽然傳來了哥斯達的精神波動。

哥斯達一直安靜地躲在林半的褲口袋裏,但這時林半正好路過一個燒烤攤子,濃鬱的燒烤味頓時撲滿了哥斯達的整個鼻子,它忍不住嚎叫起來。

“這個消費倒是可以考慮……牧雲,你吃嗎?”羊肉串不過一塊五一串,林半決定奢侈一回,於是禮貌地征求了一下牧雲的意見。

據說淑女們是不會在馬路上吃東西的,不過,出乎林半的意料,牧雲欣然同意品嚐一根地球上據說很美味的羊肉串。

“對了,我師父說修道修佛的人,都要吃素食,不能沾葷腥。”林半忽然想起來一個重要問題,於是求證了一下,“牧雲,你們成了仙的,為什麽就可以葷腥不忌呢?”

看著林半毫不虔誠的懷疑目光,牧雲愣了好一會,才悻悻地解釋道:“在地球上,沒有絕對的素食。萬物皆有靈,就連大白菜也有靈魂的,你能什麽都不吃嗎?在我眼裏,豬狗牛羊和花草樹木都是一樣的。我吃它們,是在超度它們,懂嗎?凡人!”

林半恍然大悟,於是又點了三串烤螃蟹,以便讓牧雲多超度一些可憐的小生物。

隻是這頓林半心目中的大餐還沒烤好,牧雲就忽然皺著眉頭吸了吸鼻子,靈識傳音道:“不對,這燒烤吃不得,有妖魔之氣!”

林半心中一驚,溜到燒烤攤子的後方,不動聲色地看了看地上的兩桶油。

兩大塑料桶油都是黑乎乎的,其中那桶還沒用過的油裏,最上方還飄著幾大團白色的不明絮狀物……

林半差點吐了出來,這明顯是傳說中的地溝油,而且是質量最差的一種——根據媒體報道,送往超市出售的地溝油都是經過高科技加工的,工序很複雜,熬好後的油色清亮,呈金黃色,看上去和普通的色拉油並沒什麽區別,就是裏麵的很多指標也達到了正宗植物油的標準,讓那些聰明絕頂的專家和教授也鑒別不出來。但有些用潲水熬製的初級地溝油過程就很簡單,隻初步熬了一下,然後就把這種黑色中泛著白渣的油送往街頭小巷、各大食攤……

所以這六串燒烤最後都歸了哥斯達,林半和牧雲都發誓以後決不吃這種垃圾。

哥斯達可以吸收妖魔之氣,自然不會在意什麽地溝油之類。它在一個陰暗的角落裏吃完這些燒烤之後,雖然有些撐著了,但仍然滿麵紅光,大呼過癮。

“夠勁,就是太辣了!”哥斯達這麽點評道。

兩人一龍在夜市上繼續逛了一會,林半就覺得裝著哥斯達的右褲口袋裏有些不對勁。

難道是哥斯達想喝水了?林半低頭看了一眼。

“啊……什麽鬼東西?”一個穿著黑衣服的青年忽然在林半的身後慘叫起來。

那青年臉色慘白地舉著右手,食指血肉模糊,而且明顯地少了一大截。

“小偷!”林半頓時反應過來,他本能地抓住這青年的胳膊,想把他送到派出所去,但看了看他被哥斯達咬斷了的手指,就知道他以後恐怕再也當不成賊了。

這恐怕是史上最倒黴的小偷了,掏錢包居然被恐龍咬了……世事難料啊。

林半歎了口氣,在看熱鬧的人群還未完全合攏時,帶著牧雲擠出了人群。

“敢侵犯我哥斯達大人的威嚴,真是自取滅亡!”哥斯達得意洋洋地發出了精神波動。

“蠢龍,你違反了規則,沒有我的命令,你就敢擅自動手?下次再這樣,三個月沒肉吃!”林半沒好氣地說道。

“沒天理啊!”哥斯達鬱悶至極地嚎叫起來。

“喲,這不是瘋子嗎?”林半剛想答話,就聽到了一個陰陽怪氣的聲音。

抬頭望去,居然是古熙和五個赤著上身的青年,他們正圍著一張桌子吃夜宵,喝啤酒,眼尖的古熙一眼就發現了林半。

自從上次林半和古熙在教室裏打了一架後,古熙就給林半取了個“瘋子”的綽號,並迅速在班上流傳開來。這綽號雖然不雅,但也充分說明他對林半的忌憚。

事實上,古熙平時也不怎麽願意招惹敢於拚命的林半,但現在他實在是太恨林半了,恨到了失去理智的地步。

古熙這兩天憋了一肚子火,他的腿直到現在還在時不時地抽筋,考得十分淒慘,丟盡了臉。雖然高考分數還沒有出來,但他可以肯定,這次高考徹底玩砸了,估計連個一般的本科都考不上。

雖然不敢百分百地肯定自己的腿抽筋是林半搞的鬼,但古熙的直覺告訴他,這件事一定與林半有很大的關係。今晚既然碰上了這小子,他就別想走!

“給老子滾過來!”古熙越想越氣,霍然站了起來,操起了一個啤酒瓶,從牙縫裏擠出了六個字。

“古熙,你的腿還在抽筋吧?怎麽,又能拚命了?”林半看著古熙,冷冷地問道。

話音未落,古熙就慘叫一聲,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捧著小腿肚子呻吟起來。

那幾個青年本來都跟著古熙站了起來,見狀都吃了一驚,趕緊上前把古熙攙扶起來。

“媽的,一定是你搞的鬼!”一個聽說過事情經過的黃頭發青年,怒氣衝衝地提著一個啤酒瓶衝了過來。

林半冷哼一聲,閃電般地伸出右手,穩穩地抓住那個啤酒瓶,奪了過來,然後在那黃毛青年胸膛上輕輕一推,冷笑道:“不關你的事,坐著吧!”

“砰”的一聲大響,那黃毛青年摔在了餐桌上,頓時碗筷湯水灑了一地。

“草,還敢動手?”那幾個青年都跳了起來,有的抄酒瓶,有的舉木凳,氣勢洶洶地朝著林半衝了過來。

“不要逼我,行嗎?”林半微微一歎,站在原地動也不動。

如果在幾天前,見到這陣勢,林半恐怕隻能抱頭鼠竄,但現在有了速度和力量異能,這些人還真不放在他眼裏。

牧雲皺著眉頭站遠了一點,在她的心中,這些凡人還真是無聊啊……

眼看著板凳和酒瓶都要落在林半頭上,林半的身形一晃,忽然不退反進,欺身到了一個青年的懷中。

“砰”的一聲響,那青年直接被林半給撞飛了。

另外幾個青年手裏的武器一下子砸在了空處,又驚又怒,身子裏還說不出的難受。但他們還沒回過神來,一隻有力的大手已拎起了他們的後脖頸,隨手擲了出去。

“媽呀!”

“啊!”

“唉喲,痛死我了……”

隨著幾聲痛呼,那幾個青年先後摔在了古熙身上,像疊羅漢一樣疊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