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訊問
丁逸的敘述斷斷續續,顯得很吃力,隻要是正常的人類都可以看出,他因被人毆打,受傷極重,因此連一些簡單的語言表述的工作都難以勝任。但他還是竭盡全力把自己想要表達的意思清楚地表達了出來。
是因為在他追上小安試圖和他講道理以後,小安再度攻擊了他,他在情急之下,隨手拿出把刀子,捅傷了小安。事情的前因後果就是這樣。
在他這種表述的情形中,丁逸已經把過去完成時的hadbeen扁edvery凶狠,描述成毆打ing了。
兩個警察對望了一眼,笑了一下,似乎早料到丁逸會這麽說。誰都會想著把自己的過錯說得越輕越好,這種事情警察們看得多了,這個叫丁逸的雖然長得帥,雖然被打得鼻青臉腫後還是能分辨出來被打腫前依然很帥很拉風,但他和那些其他獐頭鼠目的罪犯一樣,顯然也毫無例外地想方設法把自己撇清。
我以為獐頭鼠目的配角才會幹這種齷齪的事,沒想到丁逸你相貌堂堂的男主角也會有這樣的反應。嘿嘿嘿嘿,真讓人鄙視。那警察的扮演者有些幸災樂禍的感覺。
他並沒有回答丁逸關於小安的傷重不重的問題,自顧自地說道:“丁逸,我們這裏可是執法機關,不是你想怎麽說就怎麽說滴,這件事除了你在場,打你的幾個人在場以外,還有很多旁觀者在場。雖然他們打你在先,這是不對滴,但你也應該把事實如實地反映清楚,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這樣對你是沒有好處滴。”
敢情這警察還經常網絡聊天泡MM,說著說著不小心把網絡語言都用上了。
在這一點上可不能鬆口,性命攸關,所以丁逸堅持道:“我是衝上去了,就想問問他為什麽打我,因為他又開始打我,所以我才捅了他。”
不知道方然會不會想到這一點,要把小安再次動手毆打他的情況向警察反映清楚,如果警方有了這樣的印象,對丁逸來說絕對是一件好事。
他記得自己衝向小安時,小安的確是出拳打向他的。但被丁逸避開了,然後就拿刀捅了他。
因為小安要打他,所以他拿刀捅小安,這樣的因果關係,不知道能不能說得過去。但至少給自己捅人找出點理論依據。
警察已經表現出不耐煩的神色出來。他覺得這丁逸是擺明了要狡辯到底。
“對這事的處理我們會在調查清楚的基礎上進行,不會聽他們的一麵之辭,當然也不會你說什麽就是什麽。我希望你能把情況講清楚,這樣對你來說,是一個機會。這是你的態度問題。你態度的正確與否,對你今後的量刑多少起到一定的作用。希望你能搞清楚。”
丁逸心裏猶豫了一下。
自己一個人的證詞畢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目擊者這麽多,自己想抵賴估計也很難。如果順著這警察的話去說,是否能得個好印象呢?至少算是一個好態度。
這個念頭隻在丁逸的心裏轉了一下,立刻就被他否定了。
如果連你自己都認為自己做錯了,那麽別人就算想幫你,可能都幫不上忙了。這一次,決不能鬆口。
“我衝上去是不對,但他要打我,我忍無可忍才還的手。”丁逸又重複了一遍。他看到那在旁邊做記錄的小警察隨著他說的話,正在紙上寫著什麽。
我的每一句話都會成為呈堂證供,要小心了。丁逸的腦海裏,忽然冒出了呈堂證供這個名詞,充分說明他平時港台的電視劇看得太多了。
那警察擺了擺手,製止了他的繼續表述,他換了一個話題。
“他們為什麽要打你?你和他們之間有什麽過節?”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是不是要和他們說起謝薇的事呢?看起來這是回避不過去的,就算丁逸不說,打他的人也會說。
但丁逸卻不想這麽輕易說出來,或許這是自我保證的本能反應。“我不知道。”丁逸說。
那警察笑了。“你不知道我來告訴你,是不是你撬了人家牆角?睡了人家的女朋友,所以人家找人來修理你?”
丁逸低頭不語。這確實是事實,但他卻不想這麽敗下陣來。“不是。”他說。
“看來你還是不老實。這裏你可能沒有進來過,還以為這是在外麵?講話還要跟你擺事實、講道理?你不承認就有用了嗎?就算你零口供,隻要我們有充足的證據,也能定你罪。何況今天這麽多人都親眼看到你動手捅了人,這你總不能抵賴吧?這把刀上就有你的指紋,刀上的血跡,就是被害者留下的。你還有什麽話說?”
丁逸強忍疼痛,抬起頭來,看著這警察:“是我捅了他,沒錯,這我一直都沒否認過。但這是因為他們先打我,我是正當防衛。”他終於說出了“正當防衛”這四個字。
對他來說,這是他的唯一救命稻草。
“正當防衛不是由你來認定的。你是傳說中的大學生,我想不應該是法盲吧?正當防衛有幾個要素你知道吧?你覺得你的做法是正當防衛嗎?”
“當然是。他們這麽多人滿山遍野地依靠人海戰術來打我,我臉上、身上的傷痕你們都看得很清楚吧。他們動手在先,我動手在後,這不是正當防衛是什麽?他們是滿山遍野、人山人海啊!”丁逸激動地說。
丁逸一激動,牽動了身上的傷痕,他感到胸口一陣疼痛,不禁呻吟了一聲。
警察不屑地看了他一眼,臉上的表情很明白,意思是說:裝什麽蒜啊?剛說到受傷你就呻吟,是不是配合你說話的意境,要搞個形神兼備啊?這孩子,演戲能力確是不差,要不然怎麽會混上男主角這個位置呢?
但丁逸這傷痛的表情卻不是裝出來的,確是真情實感,有痛而發。他看到警察這種不屑嘲笑的表情,知道他在懷疑自己在演戲,不由得心中氣憤。他說:“我要驗傷,肋骨這裏很痛,可能被他們踢斷了,頭現在還暈暈的,你的講話都聽不太清楚。”
這些話倒也是實情,並沒有太多誇張的成分在裏麵。
警察看了他一眼。聽他對傷情的陳述和他剛才條理清晰的案情分析,似乎頭腦清醒,思維敏捷,暫時還沒有生命危險。
“會安排你驗傷的,但現在還不是時候。你先配合我們把口供做完。”
丁逸雖然全身疼痛,但自知應該沒有生命危險,如果在驗傷這個問題上和這警察過度糾纏的話也沒什麽意思,所以也沒有堅持馬上驗傷。
“這把刀是哪裏來的?這是管製刀具,不準私人持有,你不知道嗎?”
警察揚了揚那把裝在塑料袋裏的刀子,問道。
“這是我出去旅遊的時候買的,就是覺得好玩,也不知道什麽刀具是管製刀具,什麽刀具不是管製刀具。”丁逸說。
“那你為什麽會隨身帶著這把刀呢?”警察問。
看來他想把我往陷阱裏引了,如果我說是因為我怕別人傷害我,所以帶把刀防身,那就說明我是有預謀的了。丁逸想。
“我隻是覺得這刀子好玩,所以有時就帶在身上,比如說一、三、五帶,二、四、六不帶,周日有可能帶也可能不帶。今天不巧就帶上了,要早知道發生這種事,打死我我也不會帶把刀子啊。”丁逸帶著滿臉的痛悔表情,情真意切地說。
不愧是男主角,這痛悔的表情看起來真實、真切、真心、真情、真意,不露一絲表演痕跡,真是高手無形啊。
警察心裏不由得又讚歎了一下,他明白為什麽自己隻能是配角而丁逸卻能夠成為主角了,演技太出色了,果然比起那些靠潛規則上位的演員高了不止一個層次。
“那個被捅傷的人現在怎麽樣了?”丁逸瞅準機會,終於問了一句。
這事很重要,關乎他今後的一生。如果被捅的人隻是一個輕傷,住兩天院就能出院的那種,那就太好了。由於他們也有一定的過錯,自己再賠點錢,想來問題不會有多大。
隻要他好好的,讓我付出什麽代價都可以。多少錢都不重要。丁逸心裏祈禱著。
“還在醫院搶救,至於情況怎麽樣,現在我們也不知道。”警察說。他的回答對丁逸而言是一個打擊。在搶救的人,想來不會隻是輕傷。
丁逸猶豫了一下,還是問了出來:“他會死嗎?”
“我也不知道,我又不是醫生。反正他失血很多,情況不太好。”那警察似乎故意讓他擔心,這樣說道。
“你把口供看一下,如果沒問題,就在口供上簽個名。”警察把那口供遞了過來,讓他過目。
負責記錄的小警察的字寫得並不太好。歪歪扭扭,像小學生寫的字,但卻不潦草,所以看起來並不吃力。
丁逸大概地看了一遍,重點關注了一下筆錄中自己的回答,似乎和自己所說的相差不太多,心想這警察也不會故意陷害自己,又看了一下,在小警察的指導下,在每張紙上都按上了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