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丁逸被擒
有好事者趕緊跑到小店去買板凳了,還有商業頭腦發達的商家,早已組織了板凳貨源,在現場附近低價兜售,同時許多賣望遠鏡賣熒光棒賣冰棍賣冷飲賣扇子賣驅蚊劑的小販也發現了商機,都以圍觀群眾作為自己的銷售對象,販賣起自己的商品來,一時之間場麵頗為熱鬧。
這說明丁逸捅了小安也不見得就全是壞事,至少為GDP增長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警察這麽及時地趕到,顯然在丁逸和小安他們打鬥時,已經有良好市民或者是想看熱鬧的無聊市民打電話通知了警察,所以警察才這麽火速地趕到了現場。
“閃開,閃開!”有幾名警察分開人群擠了進來,一眼就看到了持刀呆立著的丁逸和中刀倒地的小安。小安帶來的幾個人並沒有逃走。
現在的局麵是,雖然丁逸被打得鼻青臉腫的,被打得連他爺爺都要問他貴姓,看起來好像是受害者,至少曾經是受害者,但在他拔刀捅人之後,受害者和加害者的身份立即發生了轉換,現在的受害者身份已經發生了改變——受害者是躺在地上血流如注的小安。
“蹲下,全部蹲下!”一瞬間警察們已經大致弄清了當前的形勢,一個滿臉青腫的人,呆呆地拿著刀,正呈現“持刀呆立”的狀態,表情真摯,顯然已經入了戲,另外一個人則倒在地上,手捂小腹,大口喘著粗氣,血從他的指縫間流了出來,流了一地,眼神已經顯得有些凝滯。雖然場麵昏暗,也能看得出他已受了傷,理應是刀傷,還受得頗重。而持刀的人顯然就是行凶者。這兩人的四周圍站著幾個人,麵對這種場麵,有些不知所措的樣子,似乎想跑,但又關注躺在地上的這人,一時有些拿不定主意在他們的心裏,或許在想,跑了就沒有江湖道義了,但不跑,白白地給警察抓住,卻也太得不償失,就在他們大腦激烈運算,權衡利弊的時候,由於大腦的運算速度較慢,還沒有得出準確的結果,警察已經趕到,所以他們沒有成功脫逃。
他們要是知道小安曾經嬉皮笑臉地對眾位讀者們說過:“俺不是江湖兒女,所以俺不用遵守江湖道義”的話的話,阿大至阿五這五名群眾演員一定後悔得腸子都青了。“連項目負責人小安都自認不是江湖兒女,我們這些群眾演員還要充什麽江湖道義啊?真他媽的靠靠靠靠靠,靠的N次方。”
警察們的大腦經過精確的運算,從這並不複雜的場麵中判斷出:這些人應該就是打架的雙方了,拿刀的這人是一方(以下簡稱甲方),躺倒在地的和圍在他周圍的幾個人是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報警電話隻說有人打架,說是有幾個人同時打一個人,他們在接警幾分鍾之內趕到,沒想到一場鬥毆已經演變成持刀傷人了。
對於警察來說,眼下最危險的是持刀的這個人,也就是甲方,雖然他呆立在現場,似乎已被自己的行為驚得呆了,已忘了下一步該做些什麽,照理說按照他現在木然的精神狀態,他對正在持法的警察應該沒什麽危險性了,但手中的彈簧刀不放下來的話,始終還是一個潛在的威脅。
警察們將圈中幾個人團團圍住,有警察已經掏出了槍,對準了丁逸這個甲方。“你!把刀放下!蹲下!其他乙方的人也全部蹲下,把手放在頭後!”
丁逸木然地將刀扔在地下,雙手抱頭蹲了下來,他看到毆打他的那幾個人遲疑了一下,也抱頭蹲了下來。
“全部銬上!”那個領頭的警察在發布著命令。“保護好現場,通知刑警隊,讓他們來個人,給現場照張相,讓他們擺一個淫/蕩的POSE,哦不不不,說錯了……”似乎意識到了自己的失言,那個警察臉紅了一下,略有停頓,又繼續著他的命令:“把這把刀子交給刑警隊,作為證物。”
丁逸是第一個被用手銬銬住的人,剩下的幾個人,除了躺在地上的小安,其他的人也被陸續銬上。
“媽的,吃飽了撐得沒事幹?不打場架不痛快?這下好了吧,捅倒了一個。真他媽的英雄。”丁逸聽到身邊的一個警察罵罵咧咧地說。
看來他是領頭的,年齡大約三四十歲。
“這個配角演得也蠻橫的嘛,不像人民警察的形象。”丁逸想。
演警察的這人心裏“靠”了一聲,心說“媽的,老子才入戲你就開始影評了?好不容易演個正麵的警察形象,我容易嗎我?胡亂影評,這不是幹擾我正常發揮嗎?極其鄙視。”
他拿起了隨身的步話機,要求警力支援。“再來一輛車,抓了幾個打架的,我這輛車裝不下,還有,趕緊讓醫院來一輛救護車,有人受傷了。”他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小安,似乎覺得等醫院的車來再送他進醫院可能來不及了,於是改口說:“算了,不要叫救護車了,要等救護車來到這人說不定已經翹了辮子、掛了老秤、伸腿瞪眼、嗝屁了,哦,對了,差點還漏了一個詞:歇/B打烊了……”
該警察對自己豐富的詞匯存儲量十分得意,洋洋自得了一會,又道:
“……幹脆我們直接送他到醫院吧。來兩個人,把他抬上車去,送附近的醫院。其他人看著這幾個人。你!不要亂動!”
他抬腳踢了一個蹲在地上的乙方的人(經仔細分辨,此人為群眾演員阿四),原因是因為阿四在被喝令蹲下時,起初下蹲的姿勢不夠正確,該姿勢與正常的人體力學相抵觸,蹲在地上費力且不雅觀,為了對得起自己的形象,並給現場的觀眾留下一個較好的印象,於是阿四想換個姿勢,但隻是稍微動彈了一下,就被這警官發現了,認為他不打報告就敢隨便亂動,屬於很不老實的行為,因此就賞了他的臀部一腳。
如果對此種無禮的舉動不做出相應的反應,將直接影響黑社會人員在公眾麵前的威信,嚴重打擊黑社會成員的士氣,這是一個行業對另一個行業的公開挑釁,是可忍孰不可忍,被踢的阿四梗起脖子來直勾勾地盯著那警察,眼神凶狠。這眼神被那警察一眼瞥見,立時火不打一處來,“看什麽看?不服氣是不?再呲一聲,回去就修理你。”
若是平時,丁逸心裏一定會對這警察的態度發表一些看法,“要文明執法嘛,罪犯也是人啊,怎麽能這樣呢?影響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嘛。瞎搞。這警察演得真不像。”但現在他入戲太深,已經把自己深深地代入到角色中去,早已沒有了評論公務員服務態度和評價飾演警察的這個演員演技高低的心情。
他心裏亂作一團,隻有一個想法:“我成了罪犯!我殺了他!我殺了他!他會死嗎?他要是死了我該怎麽辦?”
那警察卻對這男主角視若不見,教訓完那個人(乙方的阿四),就指揮著警察們將小安抬上警車,又“一二三四五六七”地點了一下被捕的人數,說:“算上被捅的那個,總共七個人。你們那輛車再帶三個人上去,把這個受傷的送到醫院裏,留兩個人,小洪和小陸陪著他,其他人把這三個人先帶到局子裏。剩下的這幾個我等下一輛車來。”
“丁逸。”不知什麽時候,方然走到丁逸的身邊,她蹲了下來,看著丁逸的臉。丁逸心中又是痛苦又是悔恨又是屈辱,扭過了頭,不去看她。
方然遲疑了一下,還是伸出手來,握住了丁逸的手,一不留神碰到了他的手銬,觸手處冰涼,這冰涼的手銬像是在提示她,這事兒是真的,並不是在夢裏。
這一會兒發生的變故簡直讓方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的心情又是驚恐,又是害怕,還有一些難以言狀的痛苦混雜在裏麵,一時間百感交集,淚如雨下。
那警官回過身來看著方然,臉色和藹了一些。“你是他什麽人?”他問道。
方然又看了丁逸一眼,抹去眼淚,轉過頭去,站了起來。“警官,我是他女朋友。他不是壞人,是這些流氓先打他,他才自衛反擊的,這是正義的行為,他是正當防衛,他就是正義的化身,人類的福音。求求你,放了他吧。”說著說著,她的眼圈又紅了,眼淚又要流了出來。
方然的這個要求未免太高,被丁逸捅倒的那個小安正在送往醫院的路上,不知死活,如果那警察僅僅因為聽了她的解釋,就馬上把丁逸放了,那就太不合情理了。作者大人難免會背上一個胡編亂造的罪名,所以丁逸是不可能馬上被放的。
“她們都是和我們在一起的,她們可以做證,我說的都是真的。”方然指著那兩個一直和她在一起的女孩。
這兩人也被這場麵驚得呆了,狀態:呆立無語ing。但萬幸還有一定的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結結巴巴地把事情的經過敘述了一遍。
她們的話證實了方然的說法。
警笛聲又響了起來,增援的警車趕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