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回 驚魂一刻心無礙

六月初六,煞東,諸事不宜。

下午三點二十五分,羅湖區育英小學側門對麵的馬路上,一輛銀灰色的伊蘭特悄無聲息的停靠在路邊。

馬路對麵的小學校園內,午後第二節課的鈴聲剛剛敲響。一大群孩子們在小操場內追逐嬉鬧,發出一浪高過一浪的歡笑聲。這是一年級的兩個班正在一起上體育課。

並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喜歡運動,也有一些孩子呆呆的站在操場邊緣,緩慢的走動著,或是停在原地看著操場中間的同學們打鬧。

不遠處的樹蔭下,兩個小男生麵對麵坐在石椅上,專心致誌的玩弄著剛剛逮到的一隻天牛蟲。

這兩個孩子年紀一般大,身上穿的都是一年級校服,坐在石椅右端的這個孩子長得眉清目秀,身上幹幹淨淨,一看就是那種乖乖孩子。

至於左邊這個虎頭虎腦的小孩子,其實長相也挺招人疼愛,隻是身上就沒同伴那麽幹淨了。

兩個小男孩頭也不抬的撥弄著石椅上的天牛蟲,就連有人走近了也沒查覺。

“你們在幹什麽?”

聽到一個脆生生的聲音,兩名小男孩抬起頭,看見是一個同樣穿著一年級校服的女生站在麵前。

這個女生的年齡看上去比兩個小男生要大一些,個子也高一些,應該有八九歲的模樣,單眼皮小眼睛,說話的時候,臉上帶著甜甜的笑容。

兩個小男孩望了這個女生一眼,並沒有理會她,繼續興致勃勃的玩弄麵前的昆蟲。

“王琦!我剛才聽到有人說你媽媽是個醜八怪!”女生發覺吸引不了對方的注意力,於是拋出了一記殺手鐧。

那個虎頭虎腦,身上髒兮兮的男生一聽這話,立刻把頭昂了起來,嗡聲嗡氣的問道:“誰說的!”

這小孩雖然才隻有六歲左右,但是卻顯得虎虎生威,比起同齡的孩子要厲害許多。

“你跟我來,我告訴你!”這個稍大一些的女孩招招手,臉上露出討好的笑容。

“好!”虎頭虎腦的小男孩從石椅上跳下來,跟著女生走了。

小男孩的同伴巴不得他離開,自己可以一個人玩蟲子。過了半晌這小孩子才突然醒覺過來,剛才帶走王琦的那個女生麵生得很,而且明明不像一年級的學生,為什麽穿著一年級的校服呢?

想不通便不多想了,小孩子總是很容易忘卻。小男孩繼續玩蟲子,渾然不知自己的小夥伴已經陷入了危機當中。

陌生的女生把王琦領到了學校側門,這裏空無一人,就連傳達室裏的看門老頭也在呼呼大睡。

這個叫王琦的小男孩一臉遲疑的停下了腳步,剛要詢問,誰知一隻大人的手已然從背後摸了上來,灑滿歌羅芳氣味的手帕捂住小孩子的口鼻,小男孩立刻就什麽都不知道了。

三點三十五分。淩小宇覺得自己簡直是傻透了,陪著這麽個惹人注目的家夥蹲在路口,純屬吃飽了撐的。

其實事情倒也很簡單,黃朗朗很有誠意的找到淩小宇盡訴衷腸,大體內容說的當然是自己對淩小宇的表妹一見鍾情,雖然過了一周,仍久久不能忘懷。所以拜托淩小宇,無論如何帶自己見上佳人一麵。

淩小宇對這個沒脾氣的娘娘腔實在生不出惡感,雖然不認為表妹會喜歡上這樣的家夥,但是也不好拒絕人家的苦苦哀求,加上對方又是魏晶的朋友,於是答應陪他一起來等表妹。

表妹已經在魏晶介紹的那家人家裏上班了,她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接送那家的小孩上學放學,然後晚上陪護到小孩子休息。那家人對待孩子的心態倒是有些奇特,並不需要表妹管理小孩的學習方麵,反而要求表妹有時間盡量帶這個小孩玩鬧,說是要從小培養孩子的仁厚愛心和寬廣心胸。

經不住黃朗朗的哀求,淩小宇隻好和表妹約了放學時間到小學門口會合,打算三人帶一孩子吃個飯。

隻是淩小宇真的沒想到,這家夥留在街上實在是很惹眼。

朗朗依舊是化過妝之後才出門的,雖然沒有那天的妝化得那麽濃,但明眼人還是一眼就能看得出來,本來就十分帥氣俊秀的五官,經過精心化妝之後就更加禍國殃民了。更何況這位花樣妖男的穿著打扮也非常的時尚前衛,再加上身材瘦版,自然穿什麽都好看。

胖子和他站在一起,簡直就是一幅反差比例極大的印象野獸派作品。

街上無論男女經過,都會刻意朝這邊瞟上幾眼,胖子這一輩子的回頭率就數今天最高了,隻可惜是捎帶上的那種。

最誇張的還不隻是這些,剛才過來幾個十六七歲,水靈靈的丫頭,竟然直接衝上來找黃朗朗要電話,還有人居然認出他的名號來了,掏出本子要簽名的。

在旁邊豎起耳朵聽了半天的淩小宇終於鬧明白了,黃朗朗這廝在他們那個圈子裏還有點小名氣,出過幾本漫畫書,加上人又美型,所以被人認出來半點也不奇怪。

“喂!要不然你到店裏坐著等吧!站在這太招搖了,很麻煩的!”淩小宇故意努了努嘴,衝著旁邊的廣東燒臘店說道。

坐在一堆燒臘邊上,看你還美不美型!

朗朗麵露難色,自己這一身行頭,坐在燒臘店裏實在有點太後現代。

淩小宇還故作關切的問道:“怎麽了?不方便麽?我表妹特別愛吃豬大腸,要不你去店裏買兩條,咱們拎在手上等她,包準她可高興了。來!我給你錢,去吧!”

“豬,豬大腸?”朗朗想像自己身穿傑尼亞西裝,手拎兩條豬大腸,無限風光的站在大街上的場景,心中不禁陣陣惡寒。

淩小宇很滿意自己的創意,樂嗬嗬的望著左右為難的朗朗。把痛苦建立在比自己帥的家夥身上,很明顯就是一種凸顯幸福的存在感嘛!

黃朗朗突然麵色一變,指著馬路對麵說道:“淩小宇,你看那邊,好像有點不對勁。”

淩小宇嘿嘿笑道:“行了!你別想轉移注意力,這招我六歲就會了。”

黃朗朗大皺著眉頭,指著淩小宇身後,不說話了。

淩小宇見這小子一臉認真,終於半遲疑的轉過頭去。

不遠處,一個矮胖的中年婦女抱著一個用毛毯包著的小孩,身旁還跟著一個小女孩,用手牽著她的衣角,三人正在橫穿過馬路。

被中年婦女抱著的小男孩頭垂得低低的,似乎是生病了。看上去像是一家三口趕著帶孩子去看病,這樣的場景在小學門口也算是司空見慣。

淩小宇目光所及,心中卻泛起一陣疑慮。

這個中年婦女行色匆匆,過馬路的動作迅速之極,帶著兩個孩子過馬路,連看都不看一眼,也未免太慌張了吧。

說她因為憂心孩子的病情也不太像,單看她臉上神色冷漠,半點都沒有心急的模樣,反而覺得極不協調。

中年婦女帶著兩個孩子上了停在路邊的那輛伊蘭特,淩小宇的眼神驀然一凜,“不對!真出事了!那輛車如果是這家人的,哪有當爹的不下車,讓老婆帶兩個小孩過馬路,而且最重要的是明明可以把車停到學校大門口,為什麽會停在在側門的路邊?

“站住!”淩小宇大吼一聲,奮力朝那輛伊蘭特追去。

黃朗朗先是呆了一呆,急切的大叫道:“喂!你別犯傻,我開玩笑的!”

淩小宇不顧身後黃朗朗的叫聲,朝著那輛已經駛動的轎車猛衝了過去。不管自己的判斷是對還是錯,這件事情一定要搞清楚。

在網絡新聞裏看過許多關於這方麵的深度報道,那些拐走小孩的人販子簡直應該天誅地滅,他們害得多少家庭痛不欲生,骨肉分離。看著街頭那些殘疾的乞兒,又有多少是被這些人販子拐走後的兒童。此罪無可恕,當誅!

淩小宇一怒追出,滿街的人都在看著這個撒腿狂奔的胖子。

那輛形跡可疑的轎車毫不遲疑的加速離開,淩小宇隻憑兩條腿,無論如何也追不上了。

淩小宇集中全部的注意力,能很清楚的看到前方車輛的後車廂,那名中年婦女冷冰冰的眼神,直直的盯著自己,漸行漸遠。

“該死!”淩小宇本想記下他們的車牌報警,誰知車尾牌上卻貼的是一張紅紙,紙上麵寫著天長地久四個黑體大字。這居然還是一輛偽裝婚車,一定有問題。

“沒辦法了!”淩小宇猛然間發動《奪舍訣》,雙目之中奇光乍現,隔著百多米的距離,幽幽的望了過去。

就在這驚險萬分的一刹那間,被那名中年婦女抱著的小男孩,奇跡般的抬起頭,和淩小宇的奇異目光對個正著。

淩小宇隻覺得身體一輕,眼睛眯作一道縫,在最短的時間內已經適應了自己的新身體。

“是那個被拐的小男孩。”淩小宇用眼角的餘光瞟了一眼自己細弱的胳膊,已知道自己奪舍成功。

隻是這一次很奇怪,估計是距離太遠的關係,自己的奪舍術竟然偏離了目標。淩小宇的本意是奪舍到那名中年婦女身上,可惜彈道偏差,奪到了被拐目標的身上。

在如此微妙的環境下,淩小宇不敢輕舉妄動,徹底的閉上了眼睛。

能夠很清楚的感應到自己的軀體還在後麵奔跑,淩小宇用意念小心翼翼的保持著對自己身體的聯係。

他不清楚奪舍的效果和距離之間的關係,如果當新身體距離自己原來的身體太遠,會出現什麽樣的結果?是奪舍失效?還是自己以後就隻能呆在新身體了?或者時間一到,自己根本就會煙消雲散?淩小宇不敢冒險,他隻好拚命的輸出意識,令自己原來的身體跟上。

車行駛得越來越遠,早就將淩小宇原來的軀體甩出不知多遠了。隻有淩小宇自己清楚,那具原來的軀體還在沿著來路奔跑,速度並沒有減弱,隻是不如車跑得快罷了。

奪舍到這麽幼小的身體,自己還是第一次。這副身體能幹什麽?淩小宇心中有一些焦躁,不由自主的運起奪舍訣中的煉氣之術來克服自己的負麵情緒。

才一運氣,淩小宇立刻反應過來,這具並不是自己原先的身體,不可以運行煉氣之術。不過在這個過程當中,淩小宇卻意外的發現了這具身體內還有一團淡淡的氣流,停駐在身體的某一處角落。

淩小宇感應著這團氣流,這團氣流似乎有生命般,同時也在感應著他。

胖子驀然驚醒,這團白乎乎的東西,莫非就是這小孩子的靈魂?試探性的發送過去一條信息,“別害怕,我是來幫你的。我們一起把你救出去!”

那團氣流看來並不懂得很清晰的回應,但是卻透出一股善意與信任,淩小宇在識海之中能很清楚的感受得到。

伊蘭特一直駛上了高速,速度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