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陽》中的四象來源

1、四象(或作四相)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指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分別代表東西南北四個方向。

在二十八宿中,四象用來劃分天上的星星,也稱四神、四靈。春秋易傳的天文陰陽學說中,是指四季天然氣象,分別稱為少陽,太陽,少陰,太陰。中國傳統方位是以南方在上方,和現代以北方在上方不同,所以描述四象方位,又會說左青龍(東)、右白虎(西)、前朱雀(南)、後玄武(北)來表示,並與五行學在方位(東木西金,北水南火)上相呼應。

四象的概念在古代的日本和朝鮮極度受重視,這些國家常以四聖、四聖獸稱之。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近來受到日本流行文化的影響,而開始習慣這種說法,但事實上中國曆來對此四象並沒有四聖的說法,一般所指的四聖乃伏羲、文王、周公和孔子等四個聖人。

四象也指風、雨、雷、電,四種自然天候氣象。

2、四象的分類

古人把東、南、西、北四方每一方的七宿想象為四種動物形象,叫做“四象”。

東方七宿:如同飛舞在春天初夏夜空的巨龍,故而稱為“東宮蒼龍”;

北方七宿:似蛇、龜出現在夏天秋初的夜空,故而稱為“北宮玄武”

西方七宿:猶猛虎躍出深秋初冬的夜空,故而稱為“西宮白虎”

南方七宿:像一隻展翅飛翔的朱雀,出現在寒冬早春的夜空,故而稱為“南宮朱雀”。

在我國古代星相學,指的是東方蒼龍(青龍)、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

3、道教中的四象

在道教護衛神中,有一種專門用於鎮守道觀山門的天神,他們就是青龍、白虎、朱雀、玄武,稱為“四象”,亦稱“四靈”。

如道教勝地青城山天師洞(古常道觀),在巍峨的山門前麵,左右各建有一座神殿,左殿塑威武的青龍神像,名孟章神君,右殿塑勇猛的白虎神像,名監兵神君。

東吳時代的《七帝紫庭延生經》裏有過記載,人們為四象配了名字,朱雀為淩光,玄武為執名,青龍為孟章,白虎為監兵。

【四象與陰陽】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兩儀”就是“陰”和“陽”。太極生兩儀,是宇宙根本力量的第一變。在這一變完成以後,就產生了一個一級的“陰”和一級的“陽”。然而這兩個一級的“陰”和“陽”內部仍然存在陰陽的力量的作用,還是會繼續演變。

這樣的結果,一級的“陰”就產生了“陰中之陰”——太陰和“陰中之陽”——少陽;一級的“陽”就產生了“陽中之陰”——少陰和“陽中之陽”——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太陽是第二級的陰陽組合,統稱為“四象”。這個過程就叫做“兩儀生四象”。

四象是第二級的基本元素,與印度把世界本原力量分為“地、火、風、水”不同,我國古代的四象則是太陰——水;少陽——木;少陰——金和太陽——火。而且還多了一個介於這四象之間的中間狀態——土。

水、火、木、金、土就是我國傳統上常說的“五行”。五行其實從本質上說,還是陰陽二氣的演變和作用。前麵已經說過了參見博文五行的理論基礎與真實本質五行即陰陽之質,陰陽即五行之氣。

在產生了四象的基礎上,由於陰陽力量的繼續作用,又生成了新的陰陽組合。太陽分解為太陽之陽——“乾”和太陽之陰——“兌”;少陰分解為少陰之陽——“離”和少陰之陰——“震”;少陽分解為少陽之陽——“巽”和少陽之陰——“坎”;太陰分解為太陰之陽——“艮”和太陰之陰——“坤”。

乾、兌、離、震、巽、坎、艮、坤是第三級的陰陽組合,統稱為“八卦”。這個過程則稱為“四象生八卦”。八象不過陰陽,四象不過是二物,太極動生陰陽,天地不過一陰一陽而已!

【四象學說】

《周易》,主要是講陰陽、八卦、64卦變化的古書。

《黃帝內經》(或說《素問》和《靈樞》)中的藏象學說,是陰陽五行學說在中醫方麵的應用。

《周易》裏麵講八卦、64卦的變化,沒有涉及五行,這是因為,八卦係統與五行係統是兩個各自獨立的係統。

八卦係統與五行係統,根源都是太極、陰陽、四象學說。

四象學說之後,出現五行學說與八卦學說兩個發展方向。

認識到這一點,有助於我們撥開迷障,深入探究這些古老學說的本質問題。

四象學說的出現,有助於古人認識客觀世界。

“象”,就是以“象”類物,是古人的一種分類和分析事物的方法,是一種認識世界的手段和方法。

四象是指:少陰、太陽、少陽、太陰——分別可以代表春、夏、秋、冬;生、長、老、死等等四類事物和現象,將事物和現象分成四個階段、四種相聯係的情況。

為了更便於理解,古人又用了四種常見的事物代替上述四象。

這四種常見的事物就是“金木水火”。

具體代替方法就是:金——少陰;火——太陽;木——少陽;水——太陰。

“木火金水”,就是後來五行學說中的“四行”(缺少“土”行)。

“木火金水”代替“少陰、太陽、少陽、太陰”以後,就不再是具體的生活中的這四種常見事物,它們變成了“四象”,被人為地賦予了概念,變成了哲學理論上的東西。

以後,當古人認為其它事物和現象分別與“木、火、金、水”類似時,就可以分別被歸類於“木火金水”四象了。

四象學說確立和應用後,古人就會思考下列問題:

1,四分法太粗糙,四分法之後,如何更細致地分類事物,事物類別之間的關係和變化規律是什麽?

2,“四象”分類和變化的原因是什麽?

第一個問題,導致了八卦學說的產生;第二個問題,導致了五行學說的產生。太極一分為二,得到陰、陽(兩儀)。

陰、陽再一分為二,得到四象——“少陰、太陽、少陽、太陰”,後來分別稱為“木、火、金、水”。

如果用阿拉伯數字“1、2、3、4”表示四象,那麽,根據“奇數為陽數,偶數為陰數”分類法,其中,最大的奇數是3,可以表示陽氣最多的太陽;最大的偶數是4,可以表示陰氣最多的太陰。

1.2、3、4之和為10,10可分出“1、2、3、4”,所以,“10”可以看作太極。

太極分陰陽,10可分為5、5,一個為陰數5,一個為陽數5。

陽數5可分解為3和2。對應四象,3為太陽,為火;2為少陰,為木。

陰數5可分解為4和1。對應四象,4為太陰,為水;1為少陽,為金。

所以,“木、火、金、水”與“1、2、3、4”相配的結果是:

木——2,是少陰。

火——3,是太陽。

金——1,是少陽。

水——4,是太陰。

由水變化到木,是由“陰4”變化到“陰2”,是陰氣漸少,陽氣漸多的過程。

由火變化到金,是由“陽3”變化到“陽1”,是陽氣漸少,陰氣漸多的過程。

這裏,“4,2,3,1”表示的是概念,不是具體比例,所以四象學說裏,“水”與“火”的陰氣與陽氣比例不是“4:3”;“木”與“金”的陰氣與陽氣比例也不是“2:1”

“木、火”都是由“陽氣5”二分而來,所以歸類為“兩儀”中的“陽”。

“金、水”都是由“陰氣5”二分而來,所以歸類為“兩儀”中的“陰”。

所以,四象(木、火、金、水)用於對應一年四季時,分別可以對應春、夏、秋、冬。

由春季到夏季,陽氣漸升;由秋季到冬季,陰氣漸升。

用於四象對應生命時,“木、火、金、水”分別可以代表生、長、老、死——表示生命從無到有(生),從有到強(長),從強到弱(老),從弱到無(死)的四個連續的過程。

根據陰陽理論,陰氣與陽氣是互根互生的。所謂“陰極陽生,陽極陰生”是也。

以四象為例,陽氣分為“木、火”,陰氣分為“金、水”。

“木、火、金、水”四象循環,就是一個陽氣與陰氣不斷地互根互生的過程。

“水”為陰氣的極點,“陰極陽生”,所以“水”變化為“木”,即生“木”;“木”陽氣繼續上升,變化為“火”;“火”為陽氣極點,“陽極陰生”,所以“火”變為“金”,即火生金;“金”陰氣繼續上升,變化為“水”,金生水。

木——2,是少陰。

火——3,是太陽。

金——1,是少陽。

水——4,是太陰。

上述四象還可用另一種方式表示——就是根據陰陽互根互生理論,用其“所生”(即產生的原因)來表示。

比如,“木——2,火——3”,都源於“陽數5”一分為二。所以木為“陰2”,火為“陽3”。

木是因為“陽5”分出了“陽3”才出現,所以“木”可以說成“陽3生木”;同理,火是因為“陽5”分出了“陰2”才出現,所以“火”可以說成“陰2生火”。在古代,陽可對應“天”,陰可對應“地”,所以“陽3生木”“陰2生火”可以說成“天三生木,地二生火。”

再比如,“金——1,水——4,”都源於“陰數5”一分為二。所以水為“陰4”,金為“陽1”。

金是因為“陰數5”分出了“陰4”才出現,所以可以說成“陰4生金”;同理,水是因為“陰數5”分出了“陽1”才出現,所以可以說成“陽1生水”。陽可表示“天”,陰可表示“地”。所以可以說成“天一生水,地四生金”。

如上所說,四象(木、火、金、水)的陰陽變化次序和規律就此確立了,事物變化的一般規律就此確立了。

四象已經具有明顯的周而複始的性質了。

四象對應一年四季,明顯具有周期性變化規律。

如果將植物的種子、動物的後代看作生命的特殊再生方式,那麽,四象對應生命的生、長、老、死四個階段,生命也是具有周期性的。

四象變化,周而複始,是事物發展變化的一般規律。

有一般,就有特殊。

以一年四季為例,其變化規律與日月有關。日月幾十億年運行不息,是相對永恒的東西。據說地球的氣候變化,7500萬年是一個周期,在這個期間內,四季(春夏秋冬四象)變化規律是大致不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