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騙術的可行性證據以及墨騙之墨非墨翟之墨

墨騙寫到現在,有很多朋友關注,非常感謝。

有關注自然有罵聲,不少朋友覺得我這書蠢的可以,並且對於北電妞的智慧給予極高的評價,對此,我隻能說這些朋友太高看電影學院的姑娘了,騙術的根本在於人欲,人欲是什麽?是活的更好,活的比現在更精彩,處在什麽地位,就有什麽樣的欲望,我在血汗工廠裏組裝電子元件的時候,一個月隻有八百塊錢,那時候我的欲望就是可以找一份坐在辦公室裏的工作,哪怕同樣是八百塊錢也覺得很好。後來有了點本事,跟著老板做生意,覺得要是我能像我頂頭上司那樣,出差可以坐飛機就好了,最好還能多發幾千塊錢,熬了幾年,我上位成功,做了總監,認識了一批有點門道的人,那時候我突然覺得,自己從來沒有這麽貪婪過,什麽都想要,看到好車,想買,看到漂亮姑娘,就想拿錢砸,我從來沒想過自己可以和那些外企的洋鬼子麵對麵談生意,至少我裝電腦的時候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就是人欲。

人欲,和力量有關,你有多大的能耐,就有多大的欲望,北電的姑娘,大家都覺得很聰明是吧,可想上戲的人多了去了,給誰拍都是拍,導演憑什麽給一個不認識,不拍馬屁的姑娘拍,北電姑娘的欲望是什麽?是拍戲!所以碰到這種機會,她們要冒險,天下聰明人有的是,可再聰明也有欲望,想要滿足自己的欲望,就要付出等量的代價,就要去試試,這就是冒險,冒險就要承擔和自己不對稱力量博弈所需要付出的代價,這個就是騙子的機會。

不少人覺得我是個土包子,沒見過北電的姑娘就跑來吹牛,在北京混的朋友,如果路子往上走一走,那麽就會明白,圈子裏有些軍藝,北電,中戲的姑娘並不是什麽稀奇的事情,都是幫學生,有什麽可奇怪的,她們是聰明,是想著利用人,可她們才多大,和她們在一起的男人又有多大,年齡和經驗,根本沒法比,男人隻要不動情,始終是贏家。

這裏是關於北電姑娘的一些解釋,下麵說說第一卷裏皮包公司的騙局,罵我的朋友大多對這個局嗤之以鼻,覺得我簡直把大家當傻子,墨騙是實用騙術指南,我不寫做不出來的局,還有,墨騙之墨是指高崇嶽先生暗墨十篇,和墨翟沒什麽關係,覺得我故作神秘,沒文化的朋友請慎入,局這東西,要說的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都知道發短信騙錢挺傻,可上當的還不是滿地都是,都說自己精明無比,可吃虧的時候又哪裏料到,我寫出來,大家看的都明白,可我要是不寫呢,騙術不是想當然的事情,我不可能平白無故亂編一個出來,我寫過的局,每一個都是實實在在曾經被人做過的,至於漏洞,有,但不會太多,什麽叫漏洞?不是局有問題,而是製度有問題,百度可以給錢做競價排名,我就能把我想要對方看見的東西做到第一,北電的妞想拍電影,天天想著和導演認識,我就能變成導演。

北電的姑娘是精明,可想上戲也要付出代價,房地產是有規章製度,可也有任務,完不成任務的時候,製度也能商量,商量的基礎是什麽?是房子就在我手裏,你要是敢不交錢我就趕你出去!給你暫住幾天,房租什麽的也不會少給,還留住了客戶,對於商業租賃來說,這個很正常,大公司寫字樓租賃和普通的店鋪租賃,個人房屋租賃極為不同,有時候半年也沒個客戶,有時候一下子就租出去了,所以這種規模的租賃,客戶要比其他類型的重要的多,得手的機會就在這裏。有問題的,永遠都是製度,看不到漏洞,就沒有所謂的局,怎麽樣才能看到漏洞呢,需要社會經曆,你要是沒做過這種商業租賃,自然不知道這個局可行,我可是什麽都幹過,我連豬都殺過,我寫實用騙術,不會寫做不出來的局。

好了,下麵到了證據階段,皮包公司騙局舉例,還是那句話,不會寫做不出來的局,墨騙到現在九卷,如果有哪個局大家覺得我在胡編亂造,大可以提出來,大部分都有實例,最多花點時間搜搜而已,還有一件事,有不少朋友想著抓我,第一,我什麽都沒幹,我就寫了本書,寫點新鮮事情,我還沒什麽名氣,要抓大可以抓那些寫老千生涯的,我看那位兄台似乎才是從業人士,還有盜墓的,天下霸唱一定惡貫滿盈,這個一定要抓起來,黑社會什麽的也不要放過,那個寫謝文東的,哦,對了,還有小五哥,這家夥肯定混過大圈,是國際犯罪人士,第二,我建議要抓我的朋友和覺得我的局蠢的朋友先溝通下,特別是那些覺得我的局漏洞百出,同時還想著抓我的朋友,既然口口聲聲說我這局爛的要死,騙不了人,那為啥還要抓我,我真是想不通啊,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

皮包公司開網店騙走280萬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0_08/29/2349375_0.shtml

信息時報訊(記者閆曉光實習生楊洋通訊員林曄晗鍾紫薇)利用網絡平台進行交易如今已成為許多商家的首選,然而一皮包公司卻利用這一平台,在4個月裏先後騙取了40名商家共計280餘萬元。記者昨天從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二審以合同詐騙罪判決被告有期徒刑14年9個月。

2008年4月,張某同雷某、黃某(二人已判刑)等人商量後一起出資在東莞市常平鎮開辦了一家電子有限公司,密謀詐騙供應商貨物變賣謀利。三人各有分工:雷某任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全麵工作,張某負責采購和貨物外賣的采購部經理,黃某是負責外發采購的采購部經理。

為讓公司看起來“有模有樣”,3人配備了較齊全的設備,聘請了100多名員工,還備有公司公章和采購、財務等印章。同時還聘請多名采購員在阿裏巴巴等商務網站發布求購信息,或通過其他渠道主動聯係供貨商。

許多供貨商為了確定公司真實存在還曾特地到公司現場查看公司的運作。但是該公司有100多名員工、有設備,表麵上正常運作,最終供貨商都被該公司的表麵現象蒙蔽。

據介紹,張某的騙術其實很簡單,先部分進貨支付貨款以騙取供貨商的信任,然後加大訂貨量,之後又借口拖延貨款,將騙來的貨品低價變賣謀利。2008年2月至2008年6月,就有40家供應商落入陷阱,騙取的金額高達280餘萬元。2009年9月2日,公安機關通過網上追逃,在江蘇省常州市將被告人張某抓獲歸案。

皮包公司開空頭支票11家企業被騙百萬原料

http://news.southcn.com/community/psjm/content/2008-12/15/content_4769936.htm

陳某、葉某等四人為了詐騙目的,專門合夥注冊成立了一間“皮包公司”,在3個月內頻頻開出近57萬元的空頭支票。佛山、廣州、江門、東莞四地11家企業紛紛“中招”,被騙取價值100多萬元的化工原料。

目前,陳某等3人因涉嫌合同詐騙罪已經被江海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但仍有1人在逃。

“虛擬之人”成立“皮包公司”

2007年11月,陳某找到經常來往的無業人員廖某,提出通過成立公司開“空頭支票”的方式騙取他人貨物的想法,並表示將騙來的貨物銷售出去就可以牟取暴利。廖某也認為,成立“皮包公司”開空頭支票詐騙的辦法不但容易得手,還不容易讓被騙者發現,馬上就答應了與陳某合作。兩人為了湊夠成立公司所需的注冊資金和“皮包公司”前期的運作費用,又拉攏了葉某和陳某某兩人入夥,籌集了23萬元人民幣。

2008年4月,陳某等4人製造出一個“虛擬之人”,以“李凱堅”的身份資料和葉某的照片做了一張假的身份證,並用“李凱堅”的名義注冊成立了“江海區凱昌塑料製品廠”。

陳某還用“李凱堅”的身份材料辦理了農業銀行賬戶、農村信用合作社賬戶、租賃廠房等資料。“皮包公司”成立後,陳某等人就開始實施詐騙活動。經4人商定,葉某扮演公司老板“李凱堅”,負責聯係發展公司業務,廖某、陳某某負責行政管理,陳某負責銷贓。

“小甜頭”引11企業“中招”

陳某等4人為了取得供貨廠商的信任,首先采取現金轉賬的方式履行小數額合同,給目標企業一點“小甜頭”。在彼此熟絡後,陳某就開始向目標企業大談公司的擴張計劃,並要求目標企業更多地向其公司供貨,而交易結算方式也由原現金轉賬的方式變成支票結算。

從2008年7月至9月中旬,在短短的三個月時間內,陳某等人在明知“凱昌塑料製品廠”存款賬戶餘額僅為440元的情況下,大肆虛開“空頭支票”支付貨款,先後共開出支票11張,票麵金額合計568900元,受害單位涉及佛山、廣州、江門、東莞的11家企業,詐騙貨物包括鈦白粉、聚酯樹脂、硫酸鋇、消光固化劑等化工產品,總價值達到110多萬元。

2008年10月,當被騙的11家供貨商先後持“凱昌塑料製品廠”出具的支票到銀行兌換現金時,銀行均以“存款不足”為由退票,此時,供應商們才意識到事有蹊蹺,在多次追討巨額貨款未果的情況下,多家供應商向公安機關報案。但此時陳某等人早已逃之夭夭,“凱昌塑料製品廠”倉庫已經空無一物。

10月29日,經過偵查機關的細致偵查,分別在佛山、中山將犯罪嫌疑人陳某、廖某和葉某抓獲。據查,陳某等人9月份就將騙取的化工物資轉移到順德,再以低價轉讓給其他塑料製品廠,累計已出售騙來的贓物20多噸,獲得贓款23萬餘元。

目前,江海區人民檢察院已經批準逮捕陳某等3人,而公安機關也在加緊追捕在逃的陳某某。

皮包公司騙術全揭密

http://www.amoney.com.cn/cms.php?prog=show&tid=225263

騙術之一:租個寫字間在短短兩三天的時間內設下圈套,以送禮、訂工裝等名義集中“賒”下數十萬元的樣品後……

【案例正文】

“皮包公司”在濟南北園路某賓館租下寫字間後,在短短兩三天的時間內設下圈套,以送禮、訂工裝等名義集中“賒”下數十萬元的樣品後,於昨天中午洗卷一空開溜,眾多業戶昨天(29日)下午按約來取款時直呼上當。

昨天下午3:30左右,在北園路山東汽車城附近的某賓館寫字間二層,十幾個人圍聚在一家掛牌為“山東省濟南市宏達經貿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裏,這些人隻是部分受騙的業主。

■連夜送到十幾萬元古董被騙

據來自蘭州的受騙人解某講,他在一份收藏雜誌上刊登了一個轉讓翡翠玉觀音的啟事,轉讓價是6萬元。四五天前,一名自稱這家公司辦公室主任姓呂的男子打來電話說,他們公司在洽談一個外資項目時需要古董送禮,對其收藏的一件價值4萬的清朝乾隆年間皇宮收藏的宋代瓷瓶和一件價值8萬的漢代三龍璧非常感興趣,表示看後如合適可一起買下。昨天淩晨2時他帶著三件藏品連夜坐火車從蘭州趕到濟南,“呂主任”驗過這幾件古董後,希望先留下以便老總下午鑒別,順利的話下午就把十幾萬貨款打進解某的賬戶,並為解某出具了欠條。但下午解某按時趕來時,卻發現公司已經人去樓空。

■乘飛機送名硯被騙得沒路費

而從寧夏銀川趕來的王老先生的遭遇幾乎與解某被騙的經過如出一轍:先是聯係說公司將在寧夏開會,要送給每位參會人一件價值2000元的玉硯台,共需80件,但要王老先生在29日上午帶著樣品趕來濟南洽談。昨天早晨,王先生坐飛機把四方總價值1.6萬元的賀蘭石硯樣品帶來,並把樣品留在公司,公司告訴他下午2時準時來公司取貨款。不料下午他來取款的路上,給公司打電話沒人接,打手機也關機,現在他連回家的路費都不夠了。

■假訂工裝騙走名牌西裝

某名牌西裝濟南專賣店店長朱女士著急地哭成了淚人。據朱女士講,幾天前自稱這家公司的工作人員來到專賣店,看中一款價值2960元的西裝,表示公司決定訂做26套西服,還包括配套的領帶和襯衣。昨天11時許,她帶著四套男裝和一套女裝領帶、襯衣的樣品來到這家公司,工作人員收下樣品後給她打了收條,並許諾下午3時就結完賬。下午1時許,她給這家公司的工作人員打電話,卻發現辦公電話沒人接,手機關機。

■賒來家具裝點門麵

相比之下,在北園路上做家具生意的崔女士算是“幸運”的了,因為從她那裏騙來的2萬多的家具都沒有被騙子帶走。據崔女士講,這家公司一個姓龍的總經理助理來到她的家具店訂購了2萬多元的家具,交了1000元押金後,要求28日前必須把全部物件送到公司來,29日下午3點來拿支票,誰知她準時來到這裏時,發現公司的人早沒了影。

隨後,記者撥打了留給受騙業戶的該公司工作人員的手機,發現都無法接通。這家賓館寫字樓的承包人告訴記者,之前二層一直閑置,這家公司是大約三天前才搬來的,對方稱要等公司老總回來才能簽租賃協議,隻付了1000元訂金,也沒看他們的營業執照。看門的老大爺則稱,由於這些人剛搬來,所以都不認識,這些人什麽時候離開的,他根本就沒注意到

"銀行行長"假擔保銀行辦公室上演"完美騙局"

手機免費訪問www.cnfol.com2006年02月28日14:51上海法治報陳穎婷蔡順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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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匪夷所思的騙局一個精心設計的圈套

“銀行行長”假擔保

這是一場匪夷所思的騙局。本市某機械公司負責人陳某怎麽也沒有想到,在銀行會議室裏簽訂巨額借款合同,還有銀行行長出麵擔保,竟然還是掉入了騙子精心設下的圈套!借款人是騙子找來的“群眾演員”,連為借款做擔保的“銀行行長”也是假冒的……陳某拱手將600萬元巨款“送”給了騙子。

昨天,筆者從浦東新區檢察院了解到,檢察機關已對犯罪嫌疑人萬丁寶等人以涉嫌合同詐騙罪批準逮捕。

36萬元利息是誘餌

萬丁寶是本市人,今年51歲,早年由於盜竊和招搖撞騙而“三進宮”,直到1994年才刑滿釋放。萬於1998年開了一家公司,自任法人代表。可是公司“高開低走”,不久就走了“下坡路”。開業近8年來,公司欠下了585萬餘元外債。幾家公司聯合將萬丁寶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令萬丁寶償還這筆巨額債務。

在法院執行期間,無力償還債務的萬丁寶決定“重操舊業”,設一個“完美騙局”。2005年11月,萬丁寶經人介紹,認識了上海某機械公司負責人陳某。萬丁寶對陳某說:“我的公司正在做一個新項目,急需一筆資金周轉,但銀行的利息太高,因此想向你的公司借點錢,利息好商量。”

萬丁寶向陳某允諾支付高額利息,唯恐陳某不相信,他決定演一出“銀行擔保”的戲。他設法獲得了本市某銀行支行行長的資料,並根據資料偽造了胸牌、工作證、工作服等,還私刻了該銀行的公章。同時,萬丁寶找來兩個“哥們”周某和袁某,讓他們分別扮演行長和辦公室主任,由“銀行”出麵擔保。

這招果然有效。2005年11月15日,當陳某見“銀行行長”、“辦公室主任”出麵擔保,便不再懷疑,與萬丁寶簽訂了借款合同,約定一個月之後萬償還借款。

2005年12月14日,萬丁寶“很守信用地”歸還了600萬元的借款,並支付了36萬元的利息。

騙子這回是真騙

短短一個月就到手36萬元利息,陳某欣喜不已,他不知道,這是萬丁寶為了獲得陳某的信任而欲擒故縱。

10天後,萬丁寶又一次找到了陳某,他說自己的朋友開公司,也想找陳某調調頭寸。陳某欣然同意,隻是提出還是要按原來的方式操作,由銀行來擔保。

這一次萬丁寶幹脆“一假到底”,請朋友顧某冒充一家需要資金周轉的“電子公司”的法人代表。

同時,他又找來上一次“演出”的原班人馬,假製服、假胸牌、假工作證、假公章等“道具”一個不少。為了增加可信度,萬丁寶還將會談地點從原來的銀行大廳設法搬到了銀行會議室。由“假行長”周某出麵以銀行名義在擔保書上簽字,“假主任”袁某加蓋私刻的銀行公章,“假法人代表”顧某與陳某簽約。一份價值600萬元的借貸合同就此“出爐”,陳某當場支付了600萬元的支票。陳某萬萬沒想到,借給“電子公司”的錢第二天就入了萬丁寶的帳戶,巨款一去不回了。

見到真行長才知受騙

在拿到600萬元的借款後,萬丁寶就再也沒有主動與陳某聯係。每當陳某與萬丁寶聯係,萬丁寶就找各種理由避而不見,打起了“太極拳”。

2006年1月12日,陳某的同事小蔡來到該銀行辦理公司業務時見到了行長,曾隨同陳某簽合同的小蔡不禁大驚失色,因為這位行長不是原來出麵簽訂擔保協議的那個“行長”。

小蔡回到公司馬上把這件事告訴了陳某。陳某懷疑自己受騙了,於是約萬丁寶和“假行長”見麵。在事實麵前,萬承認了自己騙錢的圖謀。陳某讓萬籌款還錢,但到1月19日,萬仍還不出款,陳某立刻報了警。萬丁寶到案後交代,他已經把騙來的錢都還了公司外債,剩下的作為“出場費”分別給了扮演“假行長”和“假法人代表”的周某和顧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