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別愛上哥,哥是同誌

“陳諾同學,給我簽個名吧,另外……再留個號碼給我。”林靜重新打量了陳諾半晌,居然主動湊到了陳諾麵前,向他要簽名。

林靜的態度轉變之快,令在場的人都大吃一驚。

都說男女之間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往往決定了雙方的未來,但例外總是有的。

林靜對陳諾的第一印象無疑很糟糕,但這並不妨礙她崇拜英雄。事實上,能力敵群雄的俠客級人物,對於情竇初開的少女們還是挺有吸引力的,何況陳諾並不是林靜原本想象中一身蠻力、肌肉發達、滿臉橫肉的傻大個,而象個人畜無害的五好青年。雖然他剛才的搭訕確實無恥了一點,給林靜留下了壞印象,但總好過在超市裏來來往往、卻沒勾起林靜看第二眼的那些男人們。

見林靜前冷後熱,陳諾也很有些意外,趕緊放下手中那桶方便麵,搓了搓手,接過林靜遞過來的一支模樣奇特的細筆,又看了看林靜遞過來的手機,想了好一會才說道:“你不給本子給我,我簽哪裏?”

林靜瞪大了那雙仿佛會說話的大眼睛,看了陳諾好一陣,才有些奇怪地答道:“當然是簽在我手機上啊。”

陳諾恍然大悟,才明白手上拿的是手寫筆,隻是沒想到,二十年前的手機雖然支持手寫,但隻是錄入可識別的英漢字而已,現在卻可以直接把簽名圖片錄入到手機中保存了。

而這台手機也比較華麗和精美,林靜碰了幾個鍵後,原本小巧的手機便伸展開來,變成一個書本大小、四方形的物體,看上去就和一本書一樣,隻是異常的輕薄。

把這台精美的紫色手機放在櫃台上,端詳了一小會後,陳諾便提筆準備簽名。

“寫點什麽吧,可別隻簽個名。”林靜適時地提醒道。

“領導題詞?”陳諾微微一笑,估摸了一下林靜的年齡,問道,“你還是學生嗎?”

“嗯,我在這打工。”林靜點了點頭。

“高二?”

“大一。”林靜有些氣餒地翻了個白眼,不自禁地瞥了一眼自己仍在發育中的胸脯,雖然不算太飽滿,但也不至於被識別成高中生啊……

陳諾點了點頭,微一沉吟,便在寬大的手機屏幕上寫了一行龍飛鳳舞的字,然後小心翼翼地把手機遞了回去。

“好好學習,天天戀愛——仰慕者陳諾。”林靜費了很大的勁,才把那些字認了出來,臉上一紅,卻又忍不住笑出聲來,“虧你想得出!你這人真能搞笑。”陳諾微微一笑,沒有接話,心中卻是一動:這句“好好學習,天天戀愛”,是他在網上看來的,想不到2009年以前的網絡搞笑語言,到了2030年,卻成了年青人沒有聽說過的新詞匯。看來落後也有落後的好處,自己肚子裏這點隔夜飯,如果加個雞蛋爆炒一番,或許還能成為美味可口的蛋炒飯……

見陳諾和林靜談笑正歡,一旁的方晴和陳怡佳麵麵相覷。方晴心中鬆了口氣,終於確認了陳諾不是來追自己女兒的,否則他絕不會在女兒麵前去泡妞,但與此同時,方晴心裏也莫名其妙地有些失望。陳怡佳卻是喜形於色,慶幸自己不會被騷擾了。

龐大安卻暗中挑了下大拇指,這個林靜,龐大安也是追過的,還指望著近水樓台先得月,卻始終沒得到過好臉色。見陳諾稍用點手段便能與林靜如此親近,龐大安不得不服氣。

林靜再看了一遍那行鬼畫符般的醫生專用字體,低聲說道,“你手機號碼呢?”

“呃……手機剛丟了。”陳諾說的也是實情,車禍的事兒仿佛就在眼前,手機就是那時丟的。當然,即使手機沒丟,現在估計也早就不能用了。

“我給你買了個新手機。”一直靜靜傾聽的方晴忽然接了句話,從坤包裏翻出一個小紙盒。

“那怎麽好意思?”陳諾有些汗顏。

“那有什麽?咱們現在是一家人了,就別說兩家話。以後有什麽事,我們也能找到你。”方晴又掏出個手機,揚了揚,笑道,“哦,對了,早上有個小夥子來店子裏,把我昨晚丟了的手機退還給我了,要不然我就該買兩部了。看來……他們是真怕了你。”

陳諾看了看盒子裏的手機,和林靜手腕上的新型手機差不多,估計價錢比較貴。而方晴手上的是個比較中性化的藍色舊式手機,不是戴在手腕上的那種,看來她對自己還是挺節省的。

事實上,方晴以前就這樣,極少奢侈消費,從不化妝,衣服也買得少,是個很會持家的女人。

“我們換個手機吧。”陳諾說道,“新手機,我不會用。再說了,我這人比較粗魯,這手機又太精致,在我手上,隨便兩下就弄壞了。”

“那怎麽行?”方晴連連搖頭,但禁不住陳諾的一再堅持,最後隻得無奈地把舊手機給了陳諾。

陳諾把手機號碼報給林靜後,就把手機塞進了褲袋,手卻一直沒再抽出來。

因為那手機上,似乎還有方晴的淡淡體溫。

…………

在接下來的一周裏,陳諾一直呆在超市裏,卻再也沒有見過來搗亂的混混們。

這多少有些出乎陳諾的意料,在他的想象中,恐怕是會迎來混混們的反撲了,結果一直風平浪靜,也不知會不會一直這樣持續下去。

陳怡佳和龐大安回家打了個轉,就匆匆地離開了,他們都各有各的事要忙乎。方晴在裝好玻璃後,也放心地去學校上班去了。

小超市裏隻留下了陳諾和林靜整日相對,可謂天賜泡妞良機。

但世間萬物,自有其運轉規律,所以事情的發展常常是出人意料的。

陳諾在方晴和陳怡佳麵前,一昧地向林靜獻殷勤、拋“媚眼”,妙語如珠,逗得林靜格格直笑。但方晴一家人走了之後,陳諾卻忽然沉默起來,大多時候都在孜孜不倦地看電視,尤其是喜歡看新聞節目,另外就是從張德等人那裏借些報紙、雜誌猛看,偶爾才和林靜胡吹亂侃一陣。

林靜雖然喜歡幻想,但也不是小女孩了,在最初的激.情崇拜過後,也迅速冷靜下來,再也沒有表現出讓陳諾簽名時的熱情,更多的是矜持的對話和微笑,似乎有意無意地拉開了與陳諾的距離。

這種距離似乎很微妙很奇特,其實說白了,就是代溝和記憶斷層的混合.體。

雖然陳諾現在是個十九歲的少年,但實際上,他的心態還停留在前世的29歲,可以說見慣了人生的大風大浪,還經曆過生死,已經有些寵辱不驚了。即使是要為解開誤會而假意追求林靜,把年青時的淫.蕩風格拿出來一些,最後騙得方晴她們深信不疑,但實際上,陳諾是把這當成演戲來對待的,林靜雖然漂亮,但陳諾心裏還裝著方晴,也就沒怎麽對她上心,更沒奢望自己能把她追到手。

而林靜剛滿十八歲,正是比較單純、喜歡幻想的年齡。麵對著還單純著的林靜,陳諾總覺得自己有些老了,經常是用哄小孩的口氣與她說話,能糊弄就糊弄。林靜打聽過陳諾的過去,陳諾的回答裏,十句話有九句是假的,讓林靜大為懷疑。加上陳諾缺少了二十年的知識和記憶,兩人的對話經常是格格不入,很難找到共同語言,還屢屢出現斷層和真空。就象老年人和青年總是走不到一塊一樣,陳諾和林靜也正麵臨著這種困惑。

為了彌補知識上的缺陷,陳諾幾乎忘記了林靜的存在,一直在電視、報紙、書刊中收集自己生存必須的知識,幾乎到了如饑似渴的程度。

林靜一向是眾人眼裏的公主,這回卻被莫名其妙地冷落了,而且陳諾看的電視又是她最不喜歡的新聞頻道,這讓林靜更是百無聊賴,於是慢慢地變得對陳諾一肚子意見,卻又不好提出來,最後隻得在心裏給他貼上了一個“怪人”的標簽,依然掃入“毒草”一類。

讓林靜憤怒的是,陳諾似乎有些故意疏遠她,躲著她,似乎生怕自己會去倒追她。

比如有一次,林靜見陳諾看電視過了飯點還在猛看電視,就幫他泡了碗方便麵。陳諾接過方便麵後,卻忽然詭異地笑了一笑,悠然說道:“別愛上哥……哥是同誌!”

林靜被陳諾氣得腦袋進水了,一句最不應該說的話脫口而出:“別迷戀姐,姐是人妖!”

暗號對完,兩人都愣了一下,然後相對大笑。

陳諾是真的笑得很開心,不過心中卻也有些意外。他說的這句話,改編自2009年十分流行的“別愛上哥,哥是傳說”。因為他估計這些段子,二十年後早就不流行了,網絡信息鋪天蓋地,誰也不會去翻看二十年前的網絡上曾流行過什麽,於是改編了一下。沒想到林靜居然也對上了一句,還挺有些象二十年前那句“別迷戀姐,姐是寂寞”……不知道這是她現對的,還是那些段子竟然流傳到了現在,又被林靜順口改編了?

林靜卻笑得有些咬牙切齒,恨不得拿把菜刀把陳諾剁碎了喂狗。

幸好,這根“毒草”每天都會失蹤幾次,林靜才得以繼續很淑女地看她的言情劇,同時可以忘記自稱人妖的那一次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