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超越性別的

有人說,人類生存的意義在於進化、繁衍。

我曾經與一位朋友討論過同性戀的問題。他的意見是,同性戀是一種與基因有關的東西,而這種基因,應該早在進化中被拋棄掉了,怎麽還會存在?

我卻並不認為這樣。繁衍若是作為進化的唯一標準,為何我們還要有一夫一妻製?為何還要倡導愛情?而柏拉圖,無性的愛,是否該被放上絞刑架燒死?

有人說,愛是超越種族的。卻沒有人敢說,愛是超越性別的。

雖然我們的性別、一切的情感,都可以被化學家、生物學家所揭示,比如你緊張是因為多巴胺的分泌,而你戀愛是因為荷爾蒙的分泌。但生理,遠遠不能夠解釋我們本身的偉大。有一種東西,可以讓我們突破生理的界限,那便是愛、是精神。

若看似虛無的愛,在同性間存在,一定會有人站出來指責他們,這是不道德的。為什麽?又為什麽是不道德的?是因為妨礙了人類的繁衍了麽?

這個世界已經殺戮太多,無形的和有形的。當你吃下一盒酸奶,三聚氰胺也許已經開始在你體內開始了屠殺。當你正在使用手機,無線電也許已經開始毒害坐在你身旁孕婦肚子裏的孩子。我們應該可以自由的選擇,是否要接受繁衍的使命來麵對這個充滿殺戮的世界。

依然有相信美好的人存在,他們無條件相信愛,也正是他們的愛得以讓這個世界平衡。而那些擁有愛,不管是同性還是異性,為何不把這種愛也視為一種美好?若梁山伯與祝英台的故事裏,祝英台其實是一個男人,那份美好,便不存在了麽?

X代表無限的可能。這才應該是世界存在的摸樣。

這種可能,超越了種族,超越了性別,超越了一切。正是存在無限的可能,我們,才能夠對明天滿懷期待。

也許人生有太多無法實現的如果,可是故事卻隻有一個結局。

大大希望用自己的故事去說明,愛是可以超越性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