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勇氣(二)

社團很難,真的很難,沒有人手,沒有資金,一切從零開始。小川和洋洋二個人幾乎包攬了所有事情,策劃,章程,場地,人手,一樣一樣的做下來,真的很辛苦。

招新,培訓,做人事,小川每一天都在忙碌中度過,而十一月,小宇的生日也到來了。

小宇的生日很好,和孫中山是一天生日,是光棍節的後一天。其實小宇在社團裏很受歡迎的,大一的小學妹是一口一個小宇哥哥的叫著,很甜。小川也常常用這個打趣小宇,小宇也習慣了和小川她們的笑鬧,並沒有半分的不快。

單身的小川開始學習打扮,雖然很拙劣,雖然很笨,小川說過,我可以不美麗,但是我可以妖嬈。

披散在肩上的長發不加梳理,指甲塗成溫柔的桔紅,及膝的小裙子,粉紅的毛衣,還有超過五厘米的高跟鞋,大大的耳釘。小川對著鏡子端詳著,還算滿意,這樣其實更能體現自己的個性,不是很好?

突然有一點黯然,什麽時候自己開始學著打扮?是從自己知道他的心裏沒有自己的那一刻?還是他把自己傷的徹底?

其實這身衣服有多麽蹩腳,自己不是不知道。小川微微笑著,一點苦澀在嘴裏散開。也許自己是在引起身邊每一個人的注意吧?

小宇的生日,很開心,也喝了很多酒。小川的酒量並不是很差,欲醉不能,小宇仿佛看出了小川的難過,幫她擋掉了酒,其實小宇是壽星,喝得更多。

喝得越多,心裏越難過,最清醒的是頭腦,手指放在手機上,是想撥通誰的號碼。清醒過來,才發現短信已經發出去了。

整個晚上手機一直安靜,小川知道是發給誰了,也知道他不會回,隻是。。。好像再多一點回憶,就算是責備,被罵一通或許更清醒吧?

社團算是成立了,也開始辦活動了,人卻消失了,找不到做事情的人,小川隻好把所有事情攬在自己身上,很累,但是沒辦法。

“你太要強了。”橙子這樣說小川。

“我知道。”小川無奈的笑著。

“這樣會害了自己。”

“我知道。”

小川自己怎麽不知道自己太要強,隻是要強是刻在骨子裏,二十年的習慣一時抹不去。

“那。。。。。。”橙子一時氣結,小川這樣子不是一次兩次了,這一次最為固執。

“我知道了。”

這一次小川的決心分外堅定,知道自己放不開,所以學著堅持。因為不舍得,所以不肯離開,不肯放棄。

“小宇,今天要做策劃。”

“小宇,今天要開會。”

“小宇,今天要。。。。。。”

小川放下電話,微微歎了口氣,小宇在電話的那一頭滿是抱怨。其實自己也不想這樣子,可是社團太忙,而自己太要強。

習慣了依賴,習慣了那個能讓自己叫出名字的人。小美漸漸消失,小川也不好再去打擾,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這樣其實很好。

“你怎麽又不好好吃飯?”工作到一半的小川眼前一片朦朧,漆黑中仿佛聽見小美的聲音,帶著點責備,帶著點關心。

“我。。。”

“要記得好好吃飯才是。”小美仿佛在電話的那一頭微笑著,聲音多了幾分憐惜。

“恩。。。”小川下意識的點頭,額頭用力的撞到電腦,眼前的朦朧消失了,小美消失了,原來自己是夢見他了。小川揉著發痛的額頭,臉上有著濕濕的東西,模糊了眼睛。

今天還沒吃過飯吧?小川突然想起來,臉上的苦笑化開。原來自己還會忘了吃飯,果然是少了他的提醒就不行。幸福?寵溺?反正聽到他的責備,就算帶著嚴厲或是不快。真的很幸福,也最簡單。

【我好累阿。】小川打開QQ,小美的頭像依然掛著,他是很少隱身的。

【怎麽了?】平常式的問候,不帶半點溫情。

【社團,好煩啊。】

【那就不做了。】

【可是。。。不舍得】

【。。。。。。】小川突然不想再說了,聽不到自己期望的東西,原來我們已經走得那麽遠,那就繼續走遠吧。小川重複著自己的決心。

“說實話,你和小宇還是挺配的。”小夢喝著奶茶,笑著望向小川,眼裏帶著一點調戲。

“不可能的。”小川笑笑說。

“為什麽啊?互通有無阿,小宇可是單身阿。”小夢忽然眼裏放出興奮的光芒。

“單身怎麽樣?”小川輕輕的反問。

“可以談戀愛阿。”

“算了。”小川遲疑了一下,岔開這個話題,二個女生談起了其他更讓她們興奮地話題。

“你怎麽不和小宇在一起阿?”橙子的同學小牛問。

“。。。不適合阿。”小川歎著氣,怎麽又一個。

“有什麽不適合?你倆挺好的。”小牛仿佛不死心。

“沒什麽理由,就是不適合。”小川微笑著,並沒生氣,她知道小牛是個很單純的孩子,有些事情他是想不懂的。

“好吧。”小牛終於放棄了。

身邊這樣說的人越來越多,小川隻是苦笑,小宇是個很好的男生,很帥,很貼心。隻是不是自己要的那種,隻是朋友。小川不是沒想過要和小宇在一起,隻是自己太懦弱,怕受傷了連朋友都做不了,所以,還是這樣吧。就算是依賴,就算是除了依賴的什麽,他們之間不會多出那種叫**情的東西。

原來對自己這樣沒信心了,小川對著鏡子,掩飾不住眼裏的憔悴和膽怯。自己不是美女,所以就不敢去愛,是不是很傻?

果然是傻瓜,小川嘲諷著自己,臉上卻是化不開的憂傷。愛情,早就遠去了。

知道沒有明天的事情就不肯再試,自己太聰明,從開始就猜到結局。所以不敢再愛,怕再受傷害。

與其做個最熟悉的陌生人,還不如做一輩子的朋友,這樣不是很好?還能相見,還能狂歡,還能在一起,而不是我站在你麵前,卻要裝作不認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