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集 性格定型

外傳《吞噬異界Ⅱ》第七十三集 性格定型[1/1頁]

諾亞大聲呼喚著小蘭,可卻沒有得到任何回音。能回應他的隻有蒂芙在他身邊的歎息。

“這樣下去恐怕你是無法讓她回來的。諾亞,你和小蘭都是笨孩子,不懂得如何讓對方打開心扉。”蒂芙輕輕在諾亞身邊說著。

諾亞很是著急,怕小蘭真的逃走,不再見自己。“蒂芙阿姨,請您告訴我該怎麽做!”

蒂芙反而笑了起來。“問我幹什麽?你當我是全能的嗎?不過我還是要提醒你,有些事情其實隻需要順其自然,不必瞻前顧後。我這句話,小蘭也能聽得到。”

諾亞賣力地把自己的感覺能力都打開,想要聽到小蘭發出的聲音或感覺她身上那股高能量的反應,無奈自己沒有父親那麽強的能力。他隻能感覺到小蘭在附近,可卻不知道在哪裏。“小蘭!你為什麽就不出來見見我呢?你害怕了嗎?我記得以前飄兒媽媽講過的故事當中,若水阿姨從沒有想過要離開我爸爸。你難道沒有遺傳到她那種堅強的性格嗎?”

小蘭的聲音出現在諾亞身邊。“對不起,諾亞。我不能和若水相比。我隻是自她以後的下一任女王,雖然有著與她過去一樣的女王身軀,但我和她的經曆卻不同。聽著她那令人羨慕的故事度過千年,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和你在一起。所以你想走你父親科倫的路,我會一直支持你,而我想走的是我母後若水的路……”

諾亞想要先把她勸回來,可是小蘭洞察著他的一切思想,把他即將說出口的話完全堵了回去。“不用勸我。這次的事情是我該反省一下、冷靜一下了。不然就算你真的有一天接受了我,可這種事情還是會在某一天爆發出來的。不用為我擔心,我就在你身邊……”

諾亞被她說得詞窮,不知該如何勸她。“就算這樣,你也要給大家一個解釋啊。隻因為一時火大而造成出走,這個理由太牽強了。你不如跟我回去,我保證沒有人會埋怨你一句。”

“不必了。我的力量始終會造成麻煩,不如離你們遠一點兒。你回去就替我這麽解釋吧。”小蘭心意已決。

“你說的‘想和我在一起’難道就是這個樣子嗎……”諾亞的表情有些傷感,可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麽而失落。是這段日子的相處使自己喜歡上小蘭了嗎?不知道……

小蘭看得到他思想,所以內心不知該不該高興。但至少自己這段時間沒有白白呆在諾亞身邊,兩個人終於有了一點點羈絆。

小蘭到底還是現出了身形,走近了諾亞。“我上次理解了友情,而後又感悟了愛情。諾亞,你給了我很多奇怪的感覺。真不知這對異族女王來說是好是壞。”

諾亞見她現身,趕緊上前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不要就這麽走。跟我回去吧。”

小蘭沒有回諾亞的話,而是先對還在一邊看熱鬧的蒂芙說道:“蒂芙前輩,我知道您有著被我尊重的資格。可我當女王的歲月太久,早已經沒有這種自覺性了。以前的鹵莽,還請您見諒。”她說話突然變得很有禮貌,真是讓人有點兒意外。

蒂芙發出了輕輕的笑聲。“嗬嗬。那些不是我關心的,也不該是你關心的。陪諾亞聊聊天吧,我就不打擾了。”

“等等。我想求您替我辦件事情。”小蘭叫住了蒂芙。

蒂芙也感覺到奇怪。“這個世界上還有你自己辦不到的事情嗎?居然還要我幫忙。嗬嗬,說吧。”

小蘭向蒂芙所在的方向點了下頭,表示感謝。“謝謝。我知道自己的請求有點兒唐突,可我也知道您是最值得信任的。所以,就請您幫我把精神體內的性格固定下來吧。我覺得現在這個就是真正的我。有一點點膽怯,有一點點自己的小主意。我希望這樣的我能討人喜歡。”

諾亞猶豫著自己是否該阻止這種事情。小蘭有著自己的想法,自己不該去阻止。可是固定下來這樣的性格就是對的嗎?那麽以前的小蘭是不是就不存在了?

小蘭轉頭笑著對他說道:“放心,我還是我,隻是不再猶豫該做怎樣的自己了。你應該支持我的做法才對。”

諾亞看著她的臉,終於放開了她的手。“去做你自己想做的吧。我尊重你的想法。不管你是什麽樣的小蘭,我都很清楚你會一直陪在我身邊。”

“當然。那正是我這一生的意義……”小蘭說著話,把自己的精神體向蒂芙徹底開放。自己封鎖自己的性格,那會造成人格的分裂。隻有借他人之手才可以做得沒有疏漏。

這個改變性格的過程在諾亞的眼中根本就不存在。他隻看出了小蘭的表情出現了變化,溫柔了很多。

蒂芙的聲音再次響起。“現在把時間留給你們年輕人了,我去找拉茲聊聊天。那可能需要很久,有什麽事情再找我吧。”聊天居然需要很久……沒辦法,她和拉茲都不是正常人……

蒂芙飄然離開,無聲無息。現場隻剩下了有點發呆的諾亞和盯著他不放的小蘭。

終於諾亞反應了過來,幹咳一聲,對小蘭說道:“你現在感覺如何?還想逃走嗎?”

小蘭突然上前一把將諾亞摟住,不過這時候的諾亞可不比她矮。摟著諾亞的身體,小蘭的情緒平複了許多。“我從沒有逃走,隻是在等待著時機。諾亞,回答我,你喜歡和我在一起嗎?”

諾亞不可否認自己的確很喜歡她在身邊。“能有你陪在身邊,我覺得更安心一些。”

“為什麽不直接回答‘喜歡’?”小蘭抬頭再次盯著他的雙眼,露出了從前那種甜甜的笑。

諾亞伸手把她的頭輕輕按在自己肩膀上。“你不是都已經看到我的想法了嗎……”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