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遺憾

第二部發出兩個章節後,已經引發不少批評意見了。

但事實上:假如你是修伊格萊爾,掉到歌舞團麵臨他人的賠償要求,當你選擇暴力警告時,通常隻意味著兩種可能:要麽殺光所有人。要麽被這裏的人泄露行蹤。

要知道通緝一個人,通常會把一個人最基本的特點說出來:金發少年,單身,會法術。

修伊格萊爾已經無可避免地具備了單身和少年兩個因素,這使他在麵臨全國大通緝時,也一定會進入法政署的視野。

這個時候玩法術?大殺四方?

進一步增加自己的被懷疑度?

我必須很遺憾地認為:凡是認為主角掉下來後應該大展神威的,這種人不適合逃亡。嚴重懷疑你還沒走出幾步路,就被人發現你是誰了。

事實上,這些解釋我全都有,全都在書裏,隻不過不在這些章節裏,而分別在後麵的幾處章節中。包括修伊為什麽可以忍受團長的敲詐。

要知道存稿流的一個好處就是通常不會有太過明顯的邏輯悖論,而且許多坑挖過後是有填上的資格。為了質量,我一篇文章要改上七八次,可以說不會有什麽太過不合理的情節出現。

當然,象LK裏對聖人和虛偽者的辯論,我是沒興趣解釋的了,見仁見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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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第二件事,這本書在創造的時候,在風格上借鑒了魔盜,這一點我從沒否認過,甚至是主動公開承認的。

但是我絕對沒有去模仿誰的故事情節的興趣。

在我看來,寫書有借鑒,模仿,抄襲等幾種分類。

抄襲不用解釋,就是典型的人家寫什麽你就拿來用什麽,大段的抄襲,換個名字就算自己的。一般來說,當涉及到三百字以上時,可以認為是抄襲。(個人看法)

這樣的事我不會做。

借鑒有所不同。比如我看某本書裏的某句話不錯,我就拿來用了。在這句話上,我或許是抄襲了,但隻是一句話,和具體的故事情節沒有關聯。這樣的事我會做,也不認為有什麽不好。

模仿就又不同了。模仿有風格上的模仿,也有故事上的模仿。前者我認為是對寫作手法上的一種鍛煉,是對小說風格的定位。

後者則是換湯不換藥的照樣畫葫蘆,隻比抄襲好上一些。不值得去罵,也不值得去學習。

所以我會模仿他人風格,借鑒某句或某段比較經典但又不幹涉到具體情節的句子或段落,但我不會去抄襲他人文章內容,也不會去模仿他人故事,一筆一畫的寫出來。

即使我在風格上模仿了魔盜,甚至某些元素上提取了魔盜中的元素,但所有的主情節,分支情節,都和魔盜沒有任何關聯,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你或許會覺得語言對話上有藍晶的味道,但故事上……你們認為到目前為止,哪部分的情節和藍晶相似了?我是沒發現。我一直認為情節是藍晶的弱項,語言風格才是他的強項,我會學習他的強項,幹嘛要學習我認為的弱項?

而聖徒我看過。但是探長和歌舞團,卻不是來自於聖徒的構思。

哦對了,藍晶的書,我隻看過魔盜和魔法學徒,小人物我隻看過前半章,知道卜哥,知道有個歌舞團,其他就不知道了。

所以我認為,第二部的構思中,歌舞團的存在,很可能是因為模仿的原因,潛意識裏受到影響,但其後續故事的發展,完全不可能和這兩本書有任何的相同。

所有的主線故事,依然隻是我自己的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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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天風的一年多,讓我明白了一件事。

小說的內容帶給讀者的感覺,是書外無法解釋的。所有的辯白,隻能用書裏的內容自己去解釋。

在書外的所有解釋都是多餘的。

所以這將是我唯一一次解釋。

以後我不會對任何批評意見做解釋。

當然,我的解釋不是讓大家不批評,而是希望大家對緣分有信心。

緣分的小說雖然更追求精彩性,卻也不至於就放棄合理性。當你們提出我認為非常好的意見時,我也一定會立刻改正,並表示感謝。

不過這一次,大家需要看下去才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