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玲用生命換來全家翻身2

陳玉玲 用生命換來全家翻身(2)

家裏最窮的時候,沒糧食吃,眼看著要斷頓了。我二姐賣過三次血。她是背著父母賣血的。回來後小臉慘白。那麽一個小女孩為全家不餓肚子,能有這種勇氣,是比較少見的。

有人給二姐介紹了個對象,男方手指頭有點殘疾。二姐表示,我現在不想找。

介紹人說:你們家那麽窮,人家能看上你就不錯了。

二姐說:家裏窮就非要跟他呀。算了吧,我不同意,窮死也不同意。

二姐就這麽有骨氣。小時候給她送去的那家,生活很好,二姐卻不稀罕。

放暑假,她領著我上山割草。礦上有個奶牛場,收購草,3分錢一斤幹草。記得有一次割了半天,掙個幾毛錢,姐姐買了一斤豆皮。我很想吃,她不讓吃,非要等父母回來一塊吃。

我和二姐差6歲,中間還有兩個姐姐送了人。但我敬佩二姐,我成了二姐的小尾巴。

二姐走的時候,在照相館裏照了一張一寸頭像。是她一輩子唯一的一張相片,花了一毛四分錢。那時候,豬肉最便宜的五毛五一斤。一毛四分錢可以買點肉餡,全家吃頓餃子了。

二姐照相時穿著那件格格衣服是新的。她離家的那天是1971年7月20日晚8點,從古冶上的火車。

到了那兒後,隔長不短來信。

家裏每次給她去信,都要寄去幾張信紙和一張郵票,讓她回信時用。

二姐跟力丁是一個班的。力丁是我姐姐最好的朋友。二姐每次來信,都誇力丁總幫助她,讓家裏給力丁寫信,向她表示感謝。

我媽曾花20塊錢給二姐買了個舊手表,因為她來信說要站崗,要掌握時間。到出事前這段時間,她每個月5元錢,還往家寄了20元錢。給我郵過一個軍帽、一雙白塑料底布鞋。

出事後,頭一次是我和父母一起去的。死後遺物有個軍大衣。當我掃墓時,特意給力丁燒了紙,因為她對我二姐特別好。

第二次去,在林西買了兩份紙,給力丁也買了一份。

可以說,我們這個家庭的幸福,所有人的幸福,都離不開我二姐。我們家原來很窮,父母都沒正式工作,9口人住一間小破屋。缺衣少穿,沒炕席,用幾張裝水泥的牛皮紙當炕席,鋪在炕上。三個人蓋一床棉被,枕磚頭。

二姐犧牲後,給了180元,給爸爸和我安排了正式工,街道二十多個老娘們兒給我家縫了好幾床棉被。兵團的幹部住在唐山,直接督促地方政府給我家落實各種優撫措施,說我們家是全唐山最困難的了。因此政府給我們解決了房子問題。最起碼刮風下雨,不用擔心漏了。我們全家感覺很不錯。

原來窮,人們瞧不起我們。二姐犧牲,成了烈士,政府給我們家兩個人安排了工作,經濟情況改變,別人看我們的眼神立馬兒就不一樣了。這是二姐用生命換來的呀!我每年都要給二姐燒兩次紙。

二姐本來完全可以不走。她走的時候說:我要不走,這個家永遠翻不過身來。隻有我走了,才有希望翻過來——當時的政策是老大下鄉,老二上班,走一個能換一個上班的。

二姐是我們老陳家的光榮。你這本書出來後,我會買下來,讓我閨女看。二姐用生命為全家贏來了尊嚴,換來了全家的翻身。

誰都可以騙,死人不能騙。真的,這些年,我一直給姐姐燒紙,沒斷過一回。真的,任何人都可以騙,但不能騙死人。每年10月1日,鬼穿衣燒一次。清明一次,一年兩次。看電視,“感動中國”節目,有個人陪著金訓華的墓幾十年,我感動不了中國,我感動得了唐山。三十多年我一直給姐姐燒紙。

說實在的,北大荒咋死人也沒死這麽些人?這是事實,這是一個曆史事件。

我記得很清楚,1971年7月20日,在車站上二姐對我說:“我走了,你就是家裏頭大的了,父母都上班,你多關照點。要愛護兄弟姐妹像愛護眼睛一樣。”分手時,她送給我一杆鋼筆說:“有啥事,有啥想不通的,給姐來信。”

火車開動時,全家都流淚了。

1973年我去烈士陵園,還寫了一篇悼念姐姐的文章,留在了陳列室。

用生命換來全家翻身

陳玉玲人小脾氣大,送給別人後以哭鬧為武器,硬是達到了目的,又回到了父母身邊。為改變全家的窮苦生活,讓弟弟留在唐山,她決心自己去兵團,大喊:“我不走,這個家翻不過身來!”

在兵團有點二百五,咋咋呼呼。夜晚黑燈瞎火,她曾在走廊裏跟別人麵對麵相撞,疼得又喊又叫,受到過排長批評。

領導命令救火,她拔腿就跑,拿出了追小流氓的魯勁兒!

她兌現了諾言。果然用她年輕的生命,換來了全家的徹底翻身。

父親和弟弟都安排了正式工作,母親看病費用全部報了銷,房子問題也給解決,全家生活大變樣。過去家裏窮,屋裏光禿禿,炕上連片破席也沒有,隻鋪著幾張水泥袋,沒人把他們當回事兒。現在生活好了,街坊鄰居見了他們客客氣氣,尊尊敬敬。

弟弟含著眼淚說:“這個家每個人的幸福,都離不開二姐。這個家每個人的好日子都是二姐用自己的命換來。每當我們吃喝玩樂,盡情享受生活之餘,就想起了孤零零躺在草原的二姐。每當我們過節團圓聚會的時候,就想起了孤零零躺在草原的二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