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章

次日清晨,林夕到點就醒,躡手躡腳地從床上爬起來,生怕影響向南休息。昨天他淋了雨,歡愛之後身子發燙,倒在床上就睡著了,到現在鼻息聲還有些沉,似是仍在深睡中。

將他額頭的冰敷袋取下來,手貼在他耳後試了試體溫,熱已經退了,林夕這才起身下床,趿拉著拖鞋去衛生間洗漱。

站在鏡子前,看著裏麵的女人,素麵朝天,脖子上還有淺淺的,尚未恢複的牙痕,刹那間,她有些恍惚。

第一次遇見向南,是在十年前。

那時她剛拿到駕照,幹爹暮景盛在她十八歲的成人禮上送了她一輛火紅色的保時捷。她那時年輕,各方盛寵,性格乖張跋扈,連駕照都沒摸熱,就踩著十厘米的高跟鞋去飆車。

開上山時,為了躲避路邊突然躥出來的小狗,她的車子失控衝出路麵,掉進山內的湖裏。那時她以為自己死定了,沒想到最後在醫院裏醒過來。

模糊的記憶裏,她記得有誰救了她,但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後來她問了當時在現場的桃芝:“救我的,是個怎樣的人?”

桃芝詭譎地笑:“是個長得很好看的男人,看起來也很年輕。”跟著拿胳膊肘捅她,眉開眼笑:“告訴你,你的初吻已經沒了哦。”

林夕一愣:“啊?”

桃芝笑得滿臉桃花開:“他給你做人工呼吸來著,嘴~對~嘴~”

林夕怔了片刻,蒼白的腮上慢慢浮起兩團淺粉,手不由自主地撫上唇瓣:“什,什麽嘛,你不要亂說。”耳朵裏卻聽見越來越響的脈動,頭也垂得越來越低。

那是她的初吻,雖然她完全沒有關於吻的記憶,但是殘留在唇上的幻覺,卻顯得特別真實。從那以後,她就總是做夢,夢裏有人將她從湖裏溫柔地救出來,輕輕地吻她。

夢太美,以至於她無法忍受隻能在夢裏看見個模糊的人影,但是救她的那個人,據說隻送到醫院,謝絕了她父母的好意,然後就消失了。是她自己動用關係找到了他,然後見到他的第一眼,就徹底地愛上了。

朝臉上澆了一捧冷水,林夕從往事的沉湎裏回過神來。向南昨晚如此失控地對她,她雖然難過,但冷靜下來之後,似乎又可以理解。

他是單親家庭養大的孩子,自幼失去父親,家境貧寒,令他變得敏感孤傲,什麽事情都要做到最好,讀書時成績每年都是全年級第一,又是學校足球隊的隊長,外加樣子好看,很受女生歡迎,自然就成了校裏數一數二的風雲人物。

而溫暖和他從小就認識,那麽多女生喜歡他,他卻隻對溫暖好,可是最後卻被她拋棄,選擇另嫁他人,這對自尊極高的他來說,是相當沉重的打擊。從那以後,他就完全地封閉了自己。

但林夕知道,內心深處,他從來沒有真正地放下過溫暖,他隻是選擇把那些情緒封存起來,不去處理。而當他看到溫暖婚姻不幸時,所有的過去又跳出來鋪在他眼前,逼他去重溫,所以他才會喝醉,才會失控。

想到這裏,林夕不由暗自渴望,既然溫暖傷他那麽深,他應該不會傻得再去跟她糾纏,昨晚的失控應該隻是一時想不開,況且溫暖始終都還是傅夜司的妻子,和他根本沒有可能。

剛把早餐做好,林夕就見向南已經穿戴整齊從臥室裏出來,趕緊揚起笑臉迎上去:“怎麽不多睡會兒,是不是我吵到你了?”

向南掃她一眼,沒有回答,表情恢複到以往的冷漠,看她的眼神沒有愛,亦沒有恨,古井無波,像看一件和他沒什麽關係的物品。

擦過她身邊,向南徑直朝玄關走,仿佛昨天的失控完全沒發生過,仿佛那些情緒的宣泄,完全都是幻覺。

林夕在原地愣了會兒,跟著轉身,厚臉皮地追上去:“吃了早餐再走吧,我熬了白粥,你昨天喝那麽多酒,要吃點熱的暖胃。”

向南沉默片刻,薄唇微勾,譏誚:“怎麽,你還真把自己當我老婆了?”

林夕一滯,唇角的笑容僵住,一點點化去,向南沒再看她,摁下電梯,頭也不回地走了進去。

下到車庫,他把路虎開出來,趕在早高峰之前到了公司。

瑞貝卡已經在秘書桌前等候,微一鞠躬:“向董早。”

向南微微頷首,扔過去一把車鑰匙:“幫我把車開回來。”

車?瑞貝卡一頭霧水,仍舊信心滿滿地點頭:“好的,沒問題,停在哪裏?”

向南略微沉默:“昨晚停在路中間,現在大概已經被交管局拖走了。”因為下大雨實在太堵,他沒有心情耗在車裏,就直接下車走人了,現在他也不知道車在哪裏。

瑞貝卡嘴角抽搐兩下,還是畢恭畢敬地道:“那我打電話去問問。”

向南嗯了聲:“昨天取消的會議,另外找時間補回來。今天去滬城的行程再給我確認一遍,把時間表發到我郵箱。”

“是。”

向南交代完,這才走進辦公室。電腦屏幕上,依舊放著傅夜司和陌生女子擁吻的照片,他昨天走得急,連電腦都沒關。

輕輕移動鼠標,將網頁叉掉,他深吸口氣,集中精神工作。以他今時今日的能力,完全可以替溫暖平息輿論風波,但無論她現在處於多麽風口浪尖的位置,那都是傅家的私事,輪不到他這個外人上趕子地去插手。

時至中午,羅城抱著一個箱子小心翼翼地走進他辦公室,向南抬頭瞄了一眼,複又低下頭去繼續忙碌:“裝的什麽?”

羅城是他發小,讀書時成績不好,專喜歡在道上混。後來向南做房地產生意,黑白兩道都需要人,羅城自然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專門幫他打點一些上不了台麵的事。

將箱子輕輕放他桌上,羅城嘴角一勾:“古玩。”

向南抬起頭來,微一挑眉:“你帶古玩給我做什麽?”

“你今天不是要去滬城打點關係麽?聽說規劃局那老頭最愛古玩,你帶個過去,好討他歡喜。”

向南沉默片刻,眼睛微微眯起:“聽說?聽誰說?”

羅城脫口而出:“嫂子說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兩句你去滬城的事,她就拿了這個給我。”

向南手指在桌麵輕叩兩下:“嗯?”

羅城一愣,立馬改口:“哦不,林夕說的。”

向南視線變得有些危險:“所以背著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羅城幹笑兩聲,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當我嫂子合適!”

向南眉頭皺起,斥道:“少自作聰明。”

羅城就蔫蔫兒地閉了嘴。

其實羅城會這麽買林夕的賬,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創業初期,很多政府關係都是林夕牽的線,該約誰,該在哪裏吃,該送什麽樣的禮,一樣一樣,她都摸得門兒清,跟競爭對手搶地,拆遷,賒款等後續事宜,她也沒少出謀劃策。誰也想不到,年紀這麽小的姑娘,眼光竟然這麽準,城府竟然這麽深,心腸竟然這麽狠。

不過這也不奇怪。客觀地說,林夕敏慧衝懷,加上她父親位高權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賈政要,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難。羅城在這點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籠絡人心的手段,羅城向著她也不是什麽稀奇事兒。

隻是後來公司上了軌道,向南自己就可以運作那些關係,慢慢地,林夕的價值就變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過問她的意見。現在的她對他來說,還不可被替代的原因,就是她的身體。他是第一個占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第一個女人,唯一的一個,幹幹淨淨,清清白白,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著。

盡管有時候,恨她都恨得牙癢。

“南哥。”羅城打斷他:“帶嗎?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緒,麵無表情地道:“東西拿去還給她,讓她以後少管閑事。”

羅城撇了撇嘴,又不好再說什麽,隻好換了個話題:“哎你說規劃局這些人,錢也太好掙了。前些日子我老家鄰居的女兒買了套房,號稱是學區房,結果劃片區的時候,人家大筆一描,說這些路這些路以內的才算學區房,好家夥就隔一條馬路,這房價差得不是一點。南哥,這次你去滬城,一定得讓他們劃一塊好地給仁恒。”

“行了,知道了,還用你囉嗦這些。”

羅城瞅著不提林夕,向南臉色就逐漸放晴,便鬥膽問了句:“南哥,昨天你,去見溫暖了?”

向南微滯,沉著臉搖了搖頭。

羅城舒了口氣:“那就好。”

向南和溫暖讀書時那些破事兒他都清楚,溫暖家境貧困,爸爸因為殺人蹲了號子,媽媽收入微薄,還經常酗酒,動不動就打她,也不管家裏的事,一直都是向南和他媽媽在照顧她,為她遮風擋雨,相處久了,兩人順理成章就成了一對。

向南很疼溫暖,有什麽好吃的好玩的,都是第一時間想到她,辛苦打工掙幾個零用錢,也全都拿給溫暖花,上大學掙的獎學金,也都拿給溫暖買新衣服,因此他經常被哥們兒嘲笑為二十四孝老公。

有次在學校,有個男同學嘲笑溫暖的爸爸蹲號子,家裏沒男人,淫|笑著讓她缺“男人”了就找他,一向溫文爾雅的向南紅著眼睛,第一次動手打人,差點把那人眼珠子都給打爆了。向南就是對溫暖這麽好,誰都以為他們會是一對,沒想到溫暖最後卻變了心。

但在他眼裏,他從來不覺得溫暖愛向南,愛一個人會付出,但溫暖卻是一味地索取,隻是向南愛得盲目,看不出來,或者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