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飯桶

飯桶

嬰兒是不是怪物野狼不知道,但至少有一點可以肯定,這小家夥絕對是個十足的飯桶。

一個小時後,野狼坐在酒肆的桌子旁,抬頭看了看壘得有半人高的盤子,再低頭看了看狂吃不已的嬰兒,接著又看了看盤子裏一口沒碰的蔬菜,最後頭疼地按住不停跳動的額角。

野狼發現,嬰兒的食譜尤其地古怪。無論是烤得焦香的土豆,還是黃油甜菜,甚至連剛出爐的麵包,他連嚐都不肯嚐一口。可蜜汁豬肋骨和烤牛排這類肉食品,卻尤其受到歡迎。

野狼曾用叉子騙他吃了一小口燕麥麵包,結果嬰兒不但當著他的麵吐了出來,而且還好像吃到毒|藥一樣,不停地用手去刮自己的舌頭。

難道嬰兒是絕對的食肉動物?半點兒素菜都不能沾?

野狼無解也無奈,隻好把剩下的麵包吃完。其實新出爐的烤麵包配上薄荷奶酪與蜜酒,味道還是很不錯的。

吃飽以後,野狼喝了口酒。等待嬰兒的同時,他也開始思考一些其他的事情。

之前發生的事情,也進入了他的腦海。

在大衛堡,亮閃閃的銀幣具有難以想象的魅力,而同樣具有相似魅力的,就是高貴華麗的服裝和胸口別著的金色徽章。

野狼有些能夠明白,為什麽尼克要把約克特的胸章給自己,而且還讓他換套閃瞎人眼的服裝了。

剛才對野狼的身份具有疑惑的客棧店家,居然在看到野狼胸前別著的金色徽章後,瞬間變臉。

他的態度轉變得那叫一個快,野狼甚至都什麽都不用解釋,隻需要擺著一張不耐煩的臭臉,就唬得對方點頭哈腰,不敢質疑。

聽到嬰兒餓得肚子叫,店家居然還親自將野狼送到隔壁酒肆,從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硬是殺出一條血路,給他們空出單獨的位置來。侍女端著的牛肉也理所當然地歸他們了。

當然了,店家的小費要得可一點都不客氣,野狼的錢袋又被迫憋下去好大一截。

酒肆生意很旺,剛才門一打開,混雜著酒香、烤肉香、汗臭腳臭、刺鼻香水的複雜氣味,頓時撲鼻而來,熏得野狼差點沒重新倒退出去。

外麵天氣寒冷,但壁爐裏的火焰燒得很旺,屋子裏擠滿了各式各樣的人,邊吃邊大聲地聊天,吵得要命。

野狼敏銳地注意到,這些人都是遊走在黑暗邊緣的危險分子,並且根據所佩戴的長矛射日的徽章材質的不同,明顯的分為兩撥兒。

大多數的人胸前別著銅質徽章。他們喝著廉價的烈酒,嘴裏唱著粗鄙下流的歌曲,滿嘴跑馬車地炫耀著自己的“光輝”事跡。這些人大多來曆複雜,根據外表和裝束進行初步判斷,強盜、土匪、小偷、走私販兼而有之,並且像下水溝裏的老鼠那樣生活著。

而胸前別著銀色徽章的人,則裝扮更為講究,言談舉止間也透著一股貴族的味道。不過在野狼看來,他們雖然努力想要裝成貴族,但也就隻學了個皮毛,勉強算個半桶水,總之老是透著一股子別扭勁兒。

真正的貴族可不是隨隨便便想裝就能裝得來的,那是需要長久的熏陶才能磨礪出來的。

可若真要讓野狼解釋什麽才像貴族,他卻又難以給出一個具體的標準。隻能用總結為“氣質”二字。一種即使態度謙和,骨子裏也透著高傲和堅韌的氣質,那是一道無形的牆壁,將低賤的平民與傲慢的貴族隔絕開來。

很久很久以前,野狼曾經也是貴族的一員。不過那時候的他名為西蒙,而西蒙的事情,全部都與現在的他毫無瓜葛了。

不過,就連他自己也沒有意識到,其實幼年的生活,還是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痕跡。因為當他出現在眾人視線範圍開始,喧囂的酒肆驀地陷入了一片詭異的沉默。

他是現場唯一佩戴金色徽章的。並且,他也是真正具有貴族氣質的。

裹著黑色披風的少年麵容清冷,一頭碎金卷發披散在背後,懷裏抱著披著白熊皮的嬰兒。小孩子的臉像發胖的麵團一樣綿軟可愛,小腦袋貼在少年胸口,好奇地看著坐在大堂裏的人。他們看上去毫無戰鬥力。

野狼過度白皙和細膩的皮膚那是貴族的特征之一,因為隻有不事生產的貴族才能保養出這樣的膚色。精致小巧的容顏更是純血的象征,更別說那一頭較之旭日更為耀眼的金發,再加上他戴著等級很高的金矛,總而言之一句話:這家夥是上等貨色。

無數道視線集中在他們的身上,既有好奇,也有不懷好意,甚至居然還有人看著他咽口水,總之讓人十分不舒服。

野狼仿佛什麽也沒有感覺到,穿過人群走到位置上坐下,然後狀若無意地解下腰間劍帶上的長劍,“啪”地橫在桌子上。

這是專門替騎兵打造的刺劍,接近五磅的重量使得它能夠輕易擊破對方的防禦,洞穿敵人的鎖鏈盔甲。

用油蠟打磨過的烏黑劍鞘反射著寒光,長劍柄頭上騎著一隻咆哮的獅鷲,鑲嵌著紅寶石的眼睛像鮮血一般妖豔,虎視眈眈地盯著每一個覬覦它的人。

更何況這並不是普通的細長刺劍,而是塔裏爾斯的武器。塔裏爾斯具有極高的冶煉技術,它的東西可是出了名的昂貴和鋒利。而且武器辨識度很高。

不少人認出了那柄劍的價值,膽怯地將目光收了回去。

但還是有些目光始終黏在他的身上。野狼冷漠地掃了他們一眼,眼中的殺意逼退了不少人,可隱藏在黑暗中蠢蠢欲動的目光,卻是他無可奈何的。

野狼左手反複撫弄著獅鷲的腦袋,希望今晚不要有將它拔|出|來的機會。不僅僅因為他不想在嬰兒麵前見血,而且從他的角度來考慮,他也不希望在大庭廣眾之下作戰。

野狼並不是靠力氣取勝的類型,所以這把好劍對他來說其實作用不大。更不如說,50英寸長的雙手重劍反而會拖累他的行動。

野狼所擅長的是雙手短劍,30英寸的輕盈短劍,能夠在他的手裏轉變成致命的危險武器。無論是刺砍挑斬,他都掌握得非常熟悉,並借以靈敏身手的輔助,常常從刁鑽的角度進行突然攻擊,打敵人一個措手不及。而且他的攻擊,是完全拋棄盾牌的危險打發,不過夠快,夠鋒利,夠直接。

野狼端起桌上的石杯,抿了一小口蜜酒。其實他更加原意來一杯沒有味道的白水,無奈潑辣的女招待以這裏是酒肆不賣水為理由拒絕了他,於是他隻好挑了純度最低的蜜酒,入口過於甜膩,但好在並不是很烈。

酒肆大堂的中央是由十多張桌子拚接而成的公共席,長條板凳不少,但全都擠滿了人,不管認識不認識,都相互碰杯,唱歌喝酒,混亂吵雜。

左側是櫃台和廚房,右邊則是專門空出來的卡座區,總共也就隔出來四個位置。

卡座區的裝潢其實與普通區的並無區別,但由於高出一個台階,要價更昂貴,所以顯得更加清靜。

會選擇這個位置的,多半是些想要談點兒台麵下的生意的人,而這些生意,大多和錢與死亡分不開。

野狼猜得出這其中的貓膩,所以一開始並沒有對隔壁的談話產生多大興趣。

然而,當一個人的名字鑽進他的耳朵時,野狼難以控製地愣住了。

“獵鷹堡的霍蘭德公爵這次是真的反了!絕對不騙你!”

獵鷹堡!?

霍蘭德·托馬斯公爵!?

野狼根本就沒有料到,居然會在這種地方這種情況下,聽到父親的名字。

毫無防備的他,感覺自己的心仿佛被誰狠狠地揪了一把。

一時間,心酸怨恨憤怒渴慕等各種複雜的情緒湧了上來,野狼猛地捏緊了手中的石杯。

等反應過來後,野狼因極度不滿意自己的表現,而憤怒地瞪著桌麵,仿佛跟桌子有仇似得。

野狼一直認為自己已經足夠鐵石心腸,碰上和父親相關的事情,他應該能夠冷漠處置,就像他們是完全不相識的陌生人那樣。

然而剛才那一秒,他驚悚地發現,自己居然還是會恨。

並且更加操蛋的是,在他恨得咬牙切齒的同時,內心的更深處,居然還產生了一絲關心。

父親造反了?為什麽造反?他現在怎麽樣了?獵鷹堡怎麽樣了?這樣的疑問簡直擋都擋不住。

其實自從被趕出獵鷹堡後,他與父親就已經斷絕聯係很長時間了。但不管怎麽說,血緣關係畢竟是世界上所有關係中最深的一種,並不是野狼單方麵想要斬斷,就能夠斷得那麽幹淨的。

嬰兒似乎感受到了野狼強烈的情緒波動,困惑地抬起頭來。他的嘴裏被肉塞得圓鼓鼓,手裏還抓著一隻沒啃完的豬肋骨,紅色的醬料染得滿嘴滿手都是。

野狼並沒有注意到嬰兒的打量,他正忙著自惱自責,直到手裏猛的被塞了一根排骨,這才詫異地看過去。

嬰兒又從盤子裏抓了幾根骨頭給他,“啊啊啊”地不停往他手裏塞,野狼手裏都快抓不住了,不得不連忙喊停,然後把肉全都放回盤子裏。

嬰兒看了他半響,無緣無故咧嘴大笑,然後又轉過頭去繼續吃了起來。

野狼看著嬰兒吃得無憂無慮的背影,眼神也忍不住染上了柔和的色彩。

“慢一點吃,又沒有人跟你搶。”野狼揉了揉嬰兒的頭發。

他的頭發是不是好像長了一點?野狼這麽想著,然後嬰兒趁他不注意,把手伸向石杯,猛地灌了一大口酒。

野狼嚇了一大跳,趕緊搶過石杯。可沒想到嬰兒接下來並沒有和野狼搶石杯,他直接把整個酒壺都抱走了。

嬰兒估計是吃了太多肉,渴壞了,打開蓋子就直接咕嘟咕嘟大口直灌。

那氣勢,要多豪邁有多豪邁,好像他喝的不是酒,而是水。野狼要拿走酒壺,他還不肯,居然連腳都一起用上了,雙手雙腳死死抱住它,完全一副怕別人搶走寶貝的守財奴樣。而且為了避開野狼的手,他甚至還轉過身去,弓起身子,用後背對著野狼。

野狼本來還擔心的不行,見他這副模樣實在是憨態可掬,尤其是那嘟著嘴巴蜷成個球兒的熊樣,野狼心中不免是又好笑又好氣,手上的勁兒也不自覺地鬆開了。

嬰兒並不知道野狼刻意放水,隻感覺搶奪的力量突然小了很多,於是趕緊掰開野狼的手指,繼續大口喝了起來。

野狼順勢鬆手,稍微向後,靠著長椅後背,似笑非笑的睨著嬰兒喝酒,覺得這一幕真是有趣極了。

小家夥那傻乎乎的模樣,十分有效的驅散了他心中的煩悶。

被嬰兒這麽一打岔,野狼的心情平和了下來。當隔壁的對話再次傳過來時,他能夠心平氣和地繼續聽下去了。

可是越聽越不像話,野狼的眉毛又忍不住皺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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