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

淩宵唱得很專心,連林子裏的鳥兒們都被他的歌聲吸引住,全部停在樹梢,靜靜的聽著。

拿出一塊手帕,包起幾塊看中的石頭,家鄉的雨花石今生估計是無緣再看到了。那麽,偶爾就看看這個星球的雨花石做來想念吧!

一曲罷,四周都沒有聲音了。大家還沒有從剛才的天籟之音中回過神來,他們的腦海還醉在歌聲的餘音之中。

淩宵也沒有叫醒他們,而是安靜的坐在樹下用草編起了螞蚱。小時候爺爺帶他到鄉下治病的時候,跟鄉下的孩子學的。那時候他什麽也不會,可被取笑慘了。現在想想都覺得小時候的自己挺丟人的,居然連個草戒都不會編,更不要說其他高難度的小動物了。

等自己好不容易學會編螞蚱,正要向大家學習新的編法時,爺爺看完病就帶著他回去了。而自己依依不舍的告別了新朋友,手裏抓著一隻自己唯一編成功的草螞蚱回到了城裏。

猶得記他在野外做生存訓練時,沒有食物隻好抓螞蚱吃。剛開始時吃一隻吐一場,吃一隻吐一場。越吐越吃,這樣直到麻木,最後幾隻一起吃的時候連臉色都不變一下。小時候何曾想過手中的抓來玩樂的蟲子,有一日會成為他的口中糧。野外生存訓練一般隊長都挺狠,別說口糧了,連火都不準帶。而且一旦升火被抓住就算淘汰出局了。為了不讓自己出局,除了要避開後麵追捕的人,還要想盡辦法找吃的。他因為是中醫,知道那些樹皮草根可以吃那些不可以吃,所以經常性肚子裏裝滿了一肚子的草和樹皮,比起其他的隊友們來說要相對好上一點。隻是吃了以後,難消化,每次訓練完了吧他還得給自己開一副消食的藥。

“少爺,這是什麽?”列昂是淩宵的侍官,他的責任就是照顧好少爺。就算少爺以後去了軍院他也會跟去,去軍隊也會一直跟著。

“螞蚱,送你。”淩宵把自己編好的螞蚱放在了列昂手中,看來大家在他編螞蚱時候都恢複過來了。

“列昂,你會一直跟著我嗎?”淩宵對站在他身後的列昂問道,相處了這麽長的時情,相互之間也有了感情,如果臨時換人的話他會不習慣的。

“會,除非少爺不要列昂。不然列昂會一生跟著少爺的。”列昂一開始就很願意做淩宵的侍官,這是他主動向公爵求來的。

“為什麽呢?跟著我肯定會上戰場,到時候甚至有可能把命都丟掉。”戰場上的變化太多了,誰都不敢保證自己能活到最後。

“即使到了那時,列昂也不會退縮。”能和你死在一起,也是幸福吧!列昂看著淩宵俊美的臉寵。不同與帝國刀刻般的五官,少臉的臉很細膩精致,有著帝國沒有的溫文爾雅中還夾帶著神秘的氣質。這肯定是少爺家鄉才有的氣質,最起碼在帝國和聯盟,甚至是其他的種族國家也沒有這樣的氣質。

“好,我會很努力的讓自己活到退休的時候,這樣你不用死,我也不用死了。”淩宵拍了下雙頰,給自己打氣。

“少爺加油,列昂會努力成為配得上少爺的侍官。”列昂莊重的起誓,他不但要做一個好侍官,還要保護少爺。

“好,你也要努力哦!”淩宵附送了一記微笑給他,這讓列昂在以後的兩千多年歲月中一直珍藏著這個笑容。

“這樣好嗎?把列昂放在宵兒的身邊?”伊麗莎把一把草藥扔進藥簍,還用她那雙沾染了泥土的手把埃羅爾的臉轉向淩宵所在的方向。

列昂喜歡公爵府的小公爵,這是許多公爵府的侍人和親兵們都知道的,甚至於埃蜀爾他們也有所聞。

“沒什麽不好,這樣他就會盡心心力的照顧好宵兒。如果宵兒喜歡他,那是他的福氣。不喜歡,也沒有什麽。以宵兒的身份要找一個喜歡的女人或者是正君都很容易,隻是到那時就不能再讓他留在宵兒的身邊的。”其實埃羅爾到身份到沒有像其他大貴族那樣在意,列昂其實很不錯。隻是這一切都有一個前提,那就是要淩宵喜歡。不然,就是皇帝來說都沒有用。

“你就不怕他為了宵兒做出些什麽瘋狂的事來?”老公爵和克拉倫斯侯爵走了過,兩人顯然是聽到了他們的對話。

“不怕,我相信宵兒可以應付。而且列昂那孩子我還是比較了解的,他做不出那樣的事來。”那孩子其實一直很自卑,因為他的身世是公爵府中最低的。父親是殺人犯,母親是□□加騙子,在他剛成年,雙親就被送進了荒星服刑。如果不是他在學校夠優秀的話,根本不可能被招進公爵府做侍官。

正因為這樣的家世,讓他不會說出自己的感情,會選擇默默的陪在淩宵的身邊,看著他一步步的走向幸福。

“也是個可憐人,宵兒會把他當成是親人,卻永遠不會愛上他。”淩宵要的一個可以站在他身邊的人,而不是一個永遠隻能站在他身邊默默守候的人。

“真想知道,誰會讓我們的兒子動心。”伊麗莎是女人,女性天生就比男人感性。

“誰都好,我不會讓他(她)那麽容易搶走我的兒子。”埃羅爾使勁的扯斷一把路邊的野草,雖然他希望兒子幸福,最終也會成全他們。可誰也沒說過不準他考驗考驗自己兒子的伴侶吧!如果沒有通過他的考驗,是不會把兒子交給那樣的人。雖然有點□□,但這一切都是為了不讓兒子所遇非人。

“在這一點上,我們都支持你。”伊麗莎不用說了,連他們的父親都完全的站在了埃羅爾這一邊。可想而知,以後某位皇太子在麵對四大巨頭時,不會那麽容易抱得美人歸的。(情路多坎坷,皇太子你可以走好啊!一不小心,老婆被拐跑了可就不管某鬼的事了。)

“謝謝理解。”埃羅爾居然還幽默了一下,做出了一個很標準的貴族禮節,就是把手放在胸前。

“理解萬歲。”另外三人也逗,居然回禮了。老公爵和克拉倫斯是手放胸前,而伊麗莎則是

拎起裙擺微微屈膝。

他們在做什麽?淩宵的頭上我發誓我看到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藥采好了嗎?采好了的話,我們就要繼續前進了。這才走了一半的路程,我們的最終目的地是森林中的大湖。”淩宵翻了番藥簍,檢查一下大家所采的藥夠不夠標準。雖然不能說很完美,但要是勉強用的話也可以。隻是,為何簍中隻有身截身體的藥草就占了一大半,該稱讚他們是天才嗎?看著不自知的幾位長輩淩宵在心中深深的歎了口氣,以後還是不敢勞煩他們動手了。這樣下去,再多的藥也不夠糟蹋啊。

“怎麽樣,我們可嚴格要求你教的方法來挖的。”幾位長輩一臉的得瑟,而管家三人卻是站在一旁垂著頭。雖然主子們是按照少爺說的來采,可是有許多要求連根一起采的藥隻有葉子和半截身體。根什麽的都是浮雲啊浮雲~~

淩宵明白,讓這群四肢不勤五穀不分的人來采藥,有一半合格都不錯了,可讓他意外的是連一半合格的都沒有。能用的全是列昂和管家他們采來的。所以他把那些不良品挑出來扔了,什麽話也沒有說。

“兒子,為什麽把它們扔出來?”埃羅爾撿起幾根作廢的藥草問道。

“沒什麽,隻是不喜歡而已。”淩宵讓列昂背起藥簍,他帶著大家繼續前進。

“這不都是草嘛,有啥喜歡不喜歡的。”別說埃羅爾聽了淩宵的話後不明白,就是另外三位聽了也不懂。

隻有管家他們三個和列昂低頭忍笑,公爵大人他們還不知道自己采的藥被少爺嫌棄了呢!

因為怕了長輩們的辣手摧花,淩宵在接下來的路程中沒有再讓眾人采藥。他真的不想被藥草們怨死,被采去熬藥起來還起到助人的作用,可要是死在父親他們的手中就太冤了。

“兒子,還有多久?”太陽都爬到正中了,伊麗莎有些無聊的問。

“馬上,大家不要說話。好的風景就在前方,我敢肯定你們會喜歡的。”淩宵也是在采藥時偶然發現那裏的,然後就立即喜歡上了。有時采藥還專門繞路跑來,就是為了一次又一次的看那樣的美景。

“既然孫子都這麽說了,那我可要好好的欣賞一番。”老公爵人老心不老,身體更是比淩宵還要壯,走起路來是虎虎生威啊!這氣勢,就算是埃羅爾都比不上,果然是老當益壯。

“嗯,穿過這個林子就到了,你們絕對不會後悔來這一趟的。”淩宵對自己的眼光還是挺有自信的,這麽美的風景如果沒有人欣賞也太可惜了。

作者有話要說:補昨天的,這是第二更的,今天的馬上更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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