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浪漫長街
正文 第14章 浪漫長街
?這場拳賽青狼是最大的贏家。?
他和禿鷹的賭注是一賠三,單從他那裏,青狼就賺回了150萬。外局的賠率更高,幾乎達到了1:6,戰狼幫作為這賭局的莊家之一,因為這場勝利瘋狂進帳近600萬,在和猛虎幫的競爭中,無論是財還是名,都大大超越了對手一截。隱然已是申城市第一幫派。?
而使他們贏得這次重要戰役的主角,就是戈鋒。?
回到天使之城,戈鋒受到了英雄般的歡迎。?
“你幫我贏了這場拳賽,雖然當初說好你要為我打一個月拳,但是從此刻起,你自由了。”青狼麵帶笑容,認真地說。?
戈鋒愣在當場。?
這是真的嗎?他又可以不用過這種暗無天日的生活,能夠重新去念書打球了嗎?這個消息讓戈鋒欣喜若狂,但是因為有上一次的樂極生悲,他仍然保持著麵部表情的平靜。他總覺得命運喜歡捉弄他。?
“這是真的嗎?”關若蟬替他把這個如鯁在喉的問題問了出來。她緊緊抱住戈鋒的一隻胳膊,小臉煥發出眩目的神采。?
太好了!戈鋒可以去讀書了,可以和她的哥哥一起打球了!他的苦難,就要結束了!?
這一切,是他用命換來的。?
“這個是你的小女朋友吧?”青狼微笑著看著關若蟬,這小姑娘真不錯,長得漂亮,又有情有義,而且看氣質出身定然不俗,戈鋒這小子有福氣啊!?
“這個,那個不是。她是我妹妹的同學。”戈鋒抓了抓頭,不好意思地說。?
關若蟬的小臉通紅,悄悄地放開了戈鋒的胳膊。?
“哈哈哈哈,行了行了,這有什麽好害羞的?想當年我像你這麽大的時候,都有幾個馬子了,英雄難過美人關,正常正常。”青狼爽朗地大笑。?
“大哥,您是老流氓,人家戈鋒可是少年英雄,那不能比。是吧鋒嫂?”黃鼠狼那小子又涎著狼臉湊上來了,他挨了關若蟬一頓悶棍,反而對她崇拜地要死。關若蟬要是衝他笑一下,他渾身的骨頭就能輕上幾兩。?
“去你娘的,你才老流氓咧!”青狼笑罵著,給了黃鼠狼一腳,這小子說話總是口沒遮攔。?
“本來就是嘛!您那些馬子,不是野雞就是小太妹,哪能跟鋒嫂比。”黃鼠狼委屈地揉了揉被踢的屁股,嘴裏不服地嘟囔著。?
“你他媽的還說!”青狼揚起了手掌,黃鼠狼抱著頭竄到角落裏不敢動了。?
關若蟬被被逗得格格嬌笑,黑社會也不是那麽討厭嘛!至少這個頭上長根香蕉的小子就挺有趣。?
“小子,我青狼覺得你是個人才,你可以考慮過來幫我。我可以捧你坐上二當家的位置,除我之外,你最大。”?
“對不起。我沒想過要入黑社會。”戈鋒客氣地回絕,假如要入,三年前他就入了,不會等到現在。?
“為什麽?我知道你是個孤兒,還要養活弟妹,你是不是覺得,黑社會見不得光?但不是道上的人我們從來不為難,賺得也是血汗錢,你以為所謂的白道就幹淨多少嗎?我告訴你……”?
“不是的。”關若蟬笑意盈盈地打斷了青狼,“他拒絕你。隻因為他是個球員。他最愛的事業,就是籃球。”?
“可是,我調查過,他並不是球員啊。”?
“從明天起,他就是了。”關若蟬仰著臉崇拜地說,“他會是個偉大的球員。”?
戈鋒看著她的眼睛裏,閃爍著晶瑩的淚光。他緊緊地握住了她柔弱無骨的小手。?
青狼沉默了半晌。?
他靜靜地拿出一疊錢,說道:“人各有誌,我不能勉強。這裏是20萬,是你應得的,別和我客氣。以後有什麽事說一聲,我青狼能幫的肯定幫忙。”?
“這錢我不能要。你能給我自由,我已經非常感激。命運已經對我夠好,我已經承受不起更多的好了,”他挽著關若蟬的手,向外麵走去,走到門口,他回頭微笑著說,“謝謝你。”?
“是個孤兒也沒有什麽大不了的,老天既然對你不好,你就更要對自己好些,”青狼的聲音充滿了感情,“其實我也是個孤兒。”?
戈鋒臉上的笑意更濃了。他衝著青狼點點頭,和關若蟬一起走了出去。?
夜已深了,街風秋寒,吹得關若蟬瑟縮了一些。?
戈鋒脫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的身上。?
“謝謝。”關若蟬輕輕地說。?
“不客氣。”戈鋒挽住了她。?
長街寂靜,月光皎潔,氣氛是這麽地好。?
關若蟬隻覺得心中溫柔地似要融化開來,她從不知道,原來有一種感情,可以如此刻骨銘心,讓她覺得以前的15年,算是白活了。?
此刻的氣氛,讓她感動地想哭。?
除了愛情,還有哪一種感情,是在甜蜜的時候,也可以讓人想流淚的??
她隻希望這條回家的路,永遠也走不到頭才好。?
戈鋒的心中也是久久不能平靜。?
他深深地喜歡上了這個美麗的女孩,他覺得,關若蟬可以輕易地探觸到他的靈魂深處,她了解他的孤傲,他的寂寞,他內心對籃球火熱的**,她為了他,付出了很多。甚至不惜棒打黑社會,出現在地下拳館那種龍蛇混雜的地方。要知道,她隻是個15歲的天真少女而已!?
此刻的她,柔情似水,完全不是舞刀弄棒時英姿颯爽的模樣。?
月光在她本就美麗的臉上鍍上一層聖潔的光輝,好美!?
她還這麽小,就美成這樣,等她長大了,還真不知道是怎樣的傾國傾城。?
也許他們相遇的不是時候,彼此都還太小,沒有辦法給對方一生的承諾。然而,愛情本身,就是一種偶遇。遇上了,就愛了!?
年齡小又有什麽關係?有許多人活了一輩子,也不知道什麽是真愛。?
假如雙方都是為人妻為人夫的時候再遇上,豈不更痛苦?世間的癡男怨女,大都因此而起。?
所以早遇上,總比晚遇上的好。?
他的心中,也充滿了溫柔的感動。?
他們隻覺得這樣的氣氛,最好一生都不要停止。?
隻可惜世間所有的美好,往往都不能持久。?
有些人能似乎總喜歡摧殘美好的事物,這部分人,我們一般喜歡稱之為“魔鬼”。?
文雅一點的稱呼,叫做“傻蛋”(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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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看完了別忘推薦投票,沒有你們的支持,兄弟我也堅持不了這麽久。輕動手指,拯救一個創作者的靈魂吧。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