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二章
在這樣蕭瑟寒冷的冬夜,就算是白日裏人流如潮的b市街道上,如今也是空空落落,隻有幾輛車飛速地駛過街頭,很快又消失在了淒淒的寒風中。
這片高級小區的治安還是不錯的,門口都設有專門的安保係統,讓閑雜人等無法隨意進入。雖然說是高級公寓,但實際上也就隻有三棟樓,戚暮住在最後一棟的第26層。
這棟樓一共就隻有27層,戚暮最近才知道原來整個27層早已被閔琛單獨買下了,與樓下的26層打通,形成了一間別樣的雙層小別墅。可以說在最高的兩層中,除了他這間在閔琛之前就被人買下的單身公寓外,其他的早已全是這個男人的資產。
而此時此刻,這兩層樓的燈光幾乎熄了大半,隻在戚暮的小公寓內閃耀著昏黃溫暖的光芒。戚暮將餐桌上的東西收拾好了以後,閔琛並沒有立即就走,他望著戚暮掛在牆上的一幅幅油畫出了神。
戚暮收完東西時,一個抬頭正好見著閔琛正盯著一幅油畫看,他走上前看了會兒,然後笑道:“這些畫是我之前從b市的一個小畫廊裏買下來的,這畫家的風格很好,很有列賓的感覺,十分生動傳神。”
一邊說著,戚暮一邊指了旁邊的一副麥田秋收圖,淺色的眸子彎起,說道:“這副秋收圖和列賓早年的一幅作品很像,雖然沒有列賓那麽激進深刻,但是也有幾分神韻。我記得列賓的那副畫現在正掛在日內瓦音樂學院的第一排練廳,被珍藏著呢。”
原本閔琛正仔細地端詳著這幅作品,聽了戚暮的話,他深邃幽黑的眸子微微一眯,就在戚暮打算再為他介紹第二幅作品的時候,他忽然看似隨意地開口問道:“日內瓦學院裏有這幅作品嗎?我去年去那聽畢業音樂會的時候,似乎沒有看到。”
忽然被提問,戚暮下意識地回答道:“有啊,難道說最近幾年被收起來了?也有可能吧,畢竟德維爾教授對那幅畫……”戚暮的聲音陡然一頓,他突然感到喉間一陣梗塞,仿佛這才意識到了自己剛才的話裏有些不對。
良久,他才笑著說道:“我也是聽說的,據說日內瓦音樂學院的德維爾·卡特教授有珍藏那幅畫,我對那幅畫也是很有興趣的。小時候聽母親講過,她去日內瓦學院的時候似乎就有參觀過那幅畫。”
原主的記憶裏,戚母年輕的時候確實是有去日內瓦學院參加過音樂會,因此戚暮這話也算不上是謊言。至於戚母到底有沒有見過那幅畫……戚暮還真是一點都不知道了。
戚暮在極短的時間內就為自己說漏嘴的話做出了反應,這樣的事件倘若發生在杜勝或者鄭未喬身上,他們可能會稍稍驚訝一下,但是聽了戚暮的解釋後,便也能接受。
而如果是譚正輝,可能會感到一些疑惑,但也不會再多想。
但是,此刻站在戚暮麵前的人……是閔琛。
戚暮裝修這間小公寓的時候還是花了些心思的,都用了聚光燈將這些畫作打亮,而這個時候,那白色的光芒從一側漫反射在男人俊美的臉龐上,讓那本就深刻的五官顯得更立體了幾分。
閔琛隻感覺腦中似乎閃過一道靈光,但是當他想要去抓捕時,卻又已經消失得幹幹淨淨。他微微眯了眸子,良久,才輕輕地“嗯”了一聲,道:“如果你想知道的話,可以讓丹尼爾去日內瓦學院看一眼,柏林到日內瓦……並不遠。”
眼見著對方似乎沒有起疑,戚暮的心裏稍稍鬆了口氣,他搖搖頭道:“不用這麽麻煩了,又不是什麽大事。”頓了頓,戚暮笑著轉移話題道:“對了,今天沒有提前告訴你是這麽簡單的一頓飯,真的是很抱歉,大概……讓你失望了吧。”
戚暮都能想象出來,柏特萊姆家的平安夜絕對不可能隻有簡單的八菜一湯。
閔琛幽邃深遠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凝視了一會兒,半晌後,他搖首道:“你的菜做得很好,我不知道你這麽會做華夏菜。”
戚暮笑道:“都是以前和父母學的,他們對於華夏美食非常熱衷。你能夠喜歡我很高興,我真的很感謝你在港城的時候……做的事情,在我去拿譜子的時候,你大概和斯威爾先生說了些什麽吧?他在排練的時候,對我十分親切。”
作為一個做好事從來不留名的優秀男人,閔琛輕輕搖頭,反問道:“我沒做什麽特別的,你不是說,斯威爾的脾氣特別好的嗎?”
其實戚暮早就從斯威爾先生那兒得知,眼前這個男人早就在斯威爾麵前推薦了自己一番,可是偏偏……他還不肯承認了。這大概也算是某種……謙虛?
想了想,戚暮也不再糾結於這個問題:“總而言之,真的是非常謝謝你在港城對我的照顧。”
“我隻是在報答你。”
戚暮:“?”
閔琛語氣沉著,麵色淡定:“報答你幫我打蟲子。”
“……”
這不過四五十平米的單身公寓,就算裝飾得再過精美,欣賞了十幾分鍾後也再也沒有什麽可以參觀的了。此時距離零點還有一段時間,戚暮知道,對於很多傳統意識比較強的西方家族來說,一起守著平安夜零點,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雖然他個人對守夜這件事沒有一點興趣,但是一想到對方要獨自一人回到那數百平的房子裏一個人孤孤單單地等待十二點鍾響……戚暮搖了搖首,最終還是有點心軟地歎了聲氣。
既然對方都幫自己這麽多了,多回報一些……又有何妨?
“其實在你那天敲我家門之前,我都不知道你就住在隔壁。”戚暮從保溫瓶裏倒了杯溫水,遞給了閔琛,繼續說道:“沒想到這麽久了都不知道隔壁住著的是誰,也真是有點搞笑了。”
閔琛結果那杯溫水,說:“我似乎……沒有聽到隔壁有琴聲傳過來。”
戚暮聞言一愣,然後哭笑不得地說:“我每天都會在琴房裏練琴,為了防止打擾到鄰居,特意換了隔音效果比較好的材料。”頓了頓,戚暮又詫異地說道:“不過我每天隻會練習幾個小時,似乎也沒聽到……隔壁有琴聲?”
戚暮可記得,之前他進入隔壁屋子的時候可有看到,在閔琛的客廳旁,有一架漂亮的黑色斯坦威鋼琴高傲地矗立在碩大的落地窗前,那姿態真是優雅至極。
某個每天連一個小時的練琴時間都沒有的男人聽了這話,臉色先是稍稍黑了黑,良久,他才輕輕地咳了一聲,說:“大概是你練琴的時候……我也正在練琴吧。”
戚暮明白地點了點頭。
閔琛眸色一深,極快地轉移話題:“之前倒是沒看到你的琴房。”
戚暮聞言微怔,既而莞爾:“也不是什麽多好看的地方,就是普通的琴房。”說著,他便熱情地領著客人往琴房走去,戚暮打開門開了燈,一個簡單樸素的琴房便出現在了眼前,他說:“我對琴房的要求不高,所以裝飾也普通了一點。”
閔琛微微頷首,視線在琴房裏環繞了一圈,最後落在了桌子上的琴盒上。“你會帕格尼尼的《lla》嗎?”
戚暮下意識地回答:“嗯,帕格尼尼的曲子我之前都有練過一段時間。”
“我很喜歡這首曲子,可以……聽你演奏一遍嗎?”
忽然聽到這話,戚暮驚詫地轉首向身邊的男人看去。隻見閔琛正垂眸望著自己,那目光深沉專注,帶著些請求的意味,讓戚暮有些震駭住了。
任何一個小提琴家,倘若他能夠讓閔琛主動要求聽他的演奏,那絕對是一件很榮耀的事情。和其他音樂大師相比,閔琛真的是一個很淡漠的人,他主動產生好奇的音樂家很少,但是無一……不在後來,成為著名的音樂大家。
柏愛如今的首席小提琴手克多裏就是閔琛唯一一個感興趣、主動想要聽他演奏的小提琴家。
而如今,出現了第二個。
沒有產生一絲畏懼,戚暮自信地勾起唇角笑了起來,那誌氣滿滿的模樣讓青年本就好看的麵容更加耀眼了幾分。
他認真地點頭,語氣堅定道:“好。”
取出小提琴,稍稍擦拭鬆香,脫譜直接演奏。
這一切做得順手無比,宛如行雲流水,那輕快華麗的音調便從小提琴的音孔中流淌而出。這首《lla》翻譯成中文就是《鍾聲》,但是它還有一個獨具特色的譯名——《帝王之鍾》。
這首曲子大多是輕快的跳音,就算是放在帕格尼尼的曲子裏,也算是難度頗高的了,很多小提琴手都不能掌控好,因此在閔琛開頭提出這首曲子的時候,其實也是給了戚暮一個挑戰。
但是,這首曲子卻偏偏是戚暮上輩子最為擅長也最為喜歡的曲子之一。
在日內瓦學院的畢業音樂會上,戚暮便是演奏了這首《鍾聲》,成為完成了自己最後的獻禮。甚至是在後來麵試維也納交響樂團的幾首曲目中,這首《鍾聲》他也有演奏。
這首曲子對戚暮的意義真是十分重大,甚至是他上輩子單獨錄製的那張專輯裏的五首曲子中的一首。
隻聽在安靜的琴房內,那歡快的音樂聲迫不及待地從琴弓下跳躍出來,每一個音符都在空氣中舞動著,將室內寂靜的氣氛打破,似乎想要將這裏渲染成一片歡快幸福的海洋。
早在拉出第一個音的時候,戚暮就已經完全沉醉在音樂的世界中。這每一個按弦、每一個琴弓的跳動,都早已刻印在他的記憶深處,當拉出那熟悉的音律時,他仿佛回到了當年背著琴盒來到維也納交響樂團樓下的那個清晨。
如果不麵試成功,就隻剩下離開維也納這一個結局。
青年白皙修長的手指在四根細細的琴弦上來回按動著,手指的速度實在是太快,有的時候都讓人目不暇接,隻能用耳朵勉強聽到那優美動人的音樂。
大概是太沉浸於音樂中無法自拔了,戚暮並沒有發現,當他剛剛演奏了不過一分鍾的時候,那個坐在自己麵前聆聽的男人就已經徹底僵硬了身體,用一種難以置信的目光望著他。
狹長的鳳眸微微睜大,閔琛的手指也輕輕顫抖著。
丹尼爾和這個男人相處了十幾年,但是倘若讓他看到此刻閔琛的模樣,他也絕對會驚訝到脫口說出:“天哪,閔,難道是世界末日了嗎?你怎麽這麽驚訝?!”
在這長達九分多鍾的樂曲聲中,閔琛極好的耳力讓他即使是處於一種驚駭的心情中,也能將每一個音符都徹底地捕捉到。
手指在琴弦上的每一個滑動、琴弓飛舞般每一個的跳躍,這每一個音符都是那樣的熟悉,而當它們匯聚到了一起,就形成了一首獨特的、隻屬於戚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