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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劍去找他的妻,去挽救他破鏡般的婚姻。我們彼此祝福。
搬家時收拾抽屜看到他的留信,但信封裏其實並沒有信,裏麵是半張舊照片。有他的那一半已撕掉,隻剩一個我站在不完整的風景裏,照片背麵有他留言:“我們要各自保存自己。”
我嘴角上揚,把這半張照片放進錢包裏。
信封拿走,露出下麵的橄欖珠串,我欣喜,幸好我沒有丟掉與遊永的這個共同點。
那些你想丟但因為某些原因沒丟掉的東西,冥冥之中注定是要留下的,某一天你再發現它,會慶幸它留了下來。
提著行李箱出門遇到傑克主人。他很遺憾的向我道再見,我本想說大概不會再見,但又想到緣分這東西很奇妙,難保哪一天它又把失散的人湊在一起。所以,不要對任何人說永別。
我告訴遊永我已搬家,因為不想住在一個觸物生景的地方。他淡淡的問為什麽不幹脆搬到他家住,還可省去房租。我想起熊岩也曾這樣要求,可人不同,心情不同,同樣的話聽起來也完全兩樣。不過我仍婉言拒絕,因為我喜歡一個住,我喜歡保持這種微妙距離。
他說:“這樣也好,可愛得長久。”我知他能夠理解。
接著他又道:“不如讓初雪留在這裏,你的房子會把它悶壞。”
不遠處的初雪跳著跑著,它對這裏喜歡早已流露。狗狗不用費盡腦筋隱藏心思,另人羨慕。
可我不舍得,考慮須臾終於腦袋開竅想出一個好辦法:“我們來猜拳,勝者可養一個星期。”
他大為讚同,直說在工作上怎麽沒有用心想出這般別出心裁的好點子。
我驕傲,戀人們常喜歡製造一些共同點,有人合用一個通訊號碼,有人合寫一本日記,而我們合養一這寵物,多麽新穎的浪漫。我也心虛,為什麽工作中沒有這樣的靈光一現?
大概因公司氣氛嚴謹沉悶,實在不是開發智力的地方。大家各顧各忙,工作了一年能叫出名字的也沒有幾個,加之秘書本就與經理同出入,我們的戀情也因此不被察覺。
但每天上下班,出出進進,我總覺前台吳小姐的眼神不對。也難怪她不喜歡我,兩次占了她職位,雖不屬我願,見她難免心虛。
有天我抱著遊永的西裝送幹洗,吳小姐叫住我。她是爽落之人,開門見山問:“你與總經理在交往?”
光天化日,沒什麽見不得人,我點頭承認。
但她明知道答案還是氣歪了臉,正告道:“你不了解總經理過去,你無權與他交往。”
這個前台小姐實在奇怪,我無權與遊永交往難道她有權利?自由社會,人人平等,何況愛情這東西不講權利,隻講際遇。就像礦地裏的金子,又沒貼標簽,誰遇到誰算數。
“我不在乎過去,他也不在乎。”我丟下話走人,浪費時間浪費口舌的事我不做。
送完衣服還有一打疊文件要審改,遊泳抱怨:“送衣服也要這麽久?就算溜出去喝咖啡也該為上司帶一杯吧。”
我抱怨回去:“公司賭氣,路上堵車,哪有閑情為你買咖啡。”
他見我氣得兩腮鼓鼓,為我倒一杯茶來。
“一人之下百人之上的總經理為你端茶倒水,公司誰有膽氣你?”他賠笑。
“貴公司的前任私秘、現任前台都有這個膽子,還有誰不敢?”
“吳英?”
“正是吳小姐,她說我沒權與你交往,我該不該生氣?哪條法律規定戀愛要講權力?”
遊永哈哈大笑,怎一個得意了得。
“她還說我不了解你過去。”
此話一出遊永收斂了笑容:“你有意願了解?”
“做完工作或許有心情。”我抱著文件出門去,其實不但不是無心情,而是一直好奇。但日子且長呢,等他想說自然送上門來。
早上他來接我去看一周未見的初雪。我等在樓下給他驚喜,他呆看我一刻,忙招手道:“請問小姐,打扮這樣漂亮要去哪裏?”
我穿著上次逛街買的新裙,原地轉一圈。當初計劃好初秋可穿,沒想真從夏天放到現在。
坐上車去,初雪親熱的舔我,遊永也親熱的說:“我們幹脆去跳舞,我有一個好去處。”
結果好去處仍是他家。他已在草坪上搬來桌椅、放好CD、架起碳爐,打算在此烤肉。
我說:“跳舞怎麽可以沒有觀眾?”
他說:“我自私的隻想要二人世界,是否小氣?”
我笑:“不小氣,戀愛本就是私事。”
不渴望占有的愛,或者不能稱其愛,或者已經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