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

三人行

現在正在大草原上豐收的季節,連空氣中都飄散著甜美的漿果的氣味。

偶爾想換口味的時候,我會去找一種有點像野生草莓的漿果吃,味道酸甜,是我在大草原上吃過的野果中味道最好的。

以前找到了漿果,可以自己獨吞,老大不喜歡吃這些,但因為我喜歡,有時候它會留意草地上的漿果叢,在我生氣的時候,也會帶些漿果回來討好我。

現在呢?

我苦悶地看著蜷成一團的紅球,它正大口吞著老大帶回來的漿果,吃得完全沒有形象,紫紅色汁液順著長長的嘴角流下來。

我自己還是隻幼狼,居然就要帶崽了。

幸好它已經不用吃奶,不然還真的不好養,我和老大沒有產奶這種功能,總不能抓隻母斑羚回來強迫它喂食吧。

小狐狸的食性和狼差不多,大部分時候以肉食為主,但偶爾也會啃食植物的漿果,甚至是昆蟲之類可以填腹的東西。

吃完了地上一堆漿果,它打了個飽嗝,懶洋洋地爬過來靠在我身邊,我舔幹淨它那張髒兮兮的臉。

它適應得很快。

前幾天還老是對著公狐狸的墳轉來轉去,趴在那兒吱吱嗚嗚地叫,後來大約知道,自己無論如何撒嬌,公狐狸也不會再出現,也就慢慢不去了。

公狐狸送它來的第二天,我們出去捕獵,把它留在家裏。等我們帶著食物回來的時候,卻發現洞穴內空空如也,小狐狸早就不知去向。

我們搜遍了整個灌木林,都沒看到小狐狸圓滾滾的紅色身體,隻能得出結論,小狐狸大概偷偷跑出去,遇到危險,回不來了。

這讓我有些沮喪。

懨懨地回到洞穴,嗅著小狐狸留下的氣味,正自責應該留下來陪著小狐狸的時候,老大突然站起來,跑了出去,我們並不是什麽時候都一起行動的,捕獵的時候,也會分開,所以對它突兀的動作,並沒有過於上心。

幾分鍾之後,我遠遠地看到老大嘴裏叼著一個紅色的圓球回來,我激動地站起來,果然是失蹤的小狐狸!

老大把它一甩,小狐狸在空中華麗的打了個轉,蓬鬆的尾巴在空中劃個圈,輕巧地落在我麵前。

我瞪著它,它好像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麽,睜著圓圓的黑眼睛看著我,開心的撲過來,就打算和我玩。不要以為這樣,我就會放過你!我心裏恨恨地說,但是看到它無辜的樣子,又覺得心軟,算了,反正找也找回來了,它還小,有些事不知道是正常的。

可第二天,它又不見了的時候,我終於炸毛了,這小家夥玩上癮了是吧!

我看到老大打算跑出去找它,決定跟在後麵,看小狐狸到底去了哪兒。

當看到老大鑽進那條隱蔽的荊棘道時,我沉默了。

原來,它是回家了。

我看到老大叼著它走出來,它聳拉著頭,使勁地掙紮,想跳下去。

我跑過去,小狐狸看到我,高興地吱吱叫著。

我示意老大把它放下來,它滾動著跑到我麵前,蹭著我的腿,我舔了舔它暖暖的紅毛,輕輕咬著它的頸部,把它叼起來,往洞穴走去。

它在我嘴裏並沒有掙紮,很安靜。

回到洞穴的時候,我把特意抓到的野雞撕開遞給它,它遲疑的吱吱叫了兩聲,好像在詢問著什麽。

可惜,我們不能用語言交流。

我隻能舔了舔它的臉,安撫了一下。

第三天,我和老大捕獵歸來的時候,小狐狸跑出洞穴撲到我麵前迎接我們。

它沒有再回去。

小狐狸很會看人眼色。

平時和我比較親近,跟在我屁股後麵跑進跑出,睡覺的時候也喜歡靠著我,一紅一白,色彩鮮明,讓昏暗的洞穴都生動起來。

不過,很明顯它知道自己的衣食父母是誰。隻有在進食的時候,它才會主動靠近老大,每次隻要老大回來,小狐狸就會跑過去,諂媚地看著它。

我傷腦筋的是小狐狸的教育問題。

它已經到了跟隨父母出去學習如何生存的時候,但是就連我和老大,都在小心謹慎的摸索。

一旦走錯一步,就會萬劫不複,所以如非必要,絕對不會冒險。

經過千萬年的進化,每種動物都有其獨特的生存方式,它們的身體進化得適合那種的獨特的生存方式,比如獴,它們的主要食物來源是蛇,所以身體就有了抗毒能力,再比如豹子有個爬樹的特殊技能,而同是貓科的獅子,卻因為強悍的身體,在進化過程中逐漸拋棄了這個本能。

如果帶著小狐狸外出捕獵,幼獸的模仿能力都極強,很快它就能變得不像狐也不像狼,夾在中間,既沒有狼的體力耐力,又沒有狐的狡詐多變,一旦小狐狸成年之後離開我們,它的生命就會岌岌可危。

我在這邊擔心的時候,小狐狸還沒心沒肺的在地上跑來跑去,它想抓住地上那隻肥嫩的蟲子,那隻蟲子彈跳力驚人,小狐狸撲到半空中攔截,卻屢屢失敗。

老大懶洋洋地躺在旁邊,尾巴一掃一掃,嗤笑地看著小狐狸在那兒自得其樂。

陽光透過稀疏的樹林灑下一個個光暈,我眯著眼,突然間覺得這是在自尋煩惱,我應該相信小狐狸。

沉寂的午後,被一群不速之客打破。

我看著一大群狒狒如蝗蟲般衝進了灌木林,呼朋引伴,許多母狒狒身上掛著小狒狒,而成年的公狒狒則擔任著護衛的工作。

我不喜歡狒狒。

它們太吵鬧,尤其是小狒狒,很喜歡惹麻煩。

它們爬到高大的樹上,采摘那些果實,食物豐富的時候,它們就挑食得狠,比如那隻站在無花果樹上的狒狒,一大串果實,僅僅吃了一顆,剩下的全被它扔到地上了。

作為一隻半路失怙,掙紮求生,過慣了苦日子的幼狼,我覺得這簡直是不可饒恕的浪費行為。

我和老大在洞穴附近的那一小片草坪乘涼。

舔了舔爪子,我計算著這群狒狒離開的時間。狒狒群並沒有固定的住所,很多時候,它們都是在食物豐富的地方停留,吃完了這個地方就換另外一個地方,更多的時候,它們會尾隨象群。

但是我想錯了,看來它們是打算在這住下來。

我們又暫時多了一個嘈雜的鄰居。

唯一的好處就是,多出了上百個警示燈,狒狒們隻要一發現任何危險,就會發出尖嘯,足以撕痛人的耳膜。